就业能力视域下残疾人就业质量提升研究

2022-01-01 04:33汤夺先
关键词:残疾人群体质量

汤夺先,李 洋

安徽大学 a.社会与政治学院;b.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中心,安徽 合肥 230601

一、问题的提出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社会保障体系逐渐完善,残疾人的基本生活得到了切实保障,但是残疾人的整体就业状况并不乐观,同社会发展水平还存在一定差距。就业是重要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和根基工程[1]。就业作为实现人生价值和目标的重要途径,对个人的发展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这一作用在残疾人群体中体现得更为明显。首先,残疾人需要通过就业来维持自身的生存和发展,摆脱“弱势”标签,打破需要靠社会救济维持生活的刻板印象。其次,社会中关于残疾人的偏见和歧视,往往会不利于残疾人获取相对优质的就业机会。最后,残疾人是社会大家庭的平等成员,是推动人类文明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残疾人只有充分、高质量就业才能够更好地共享人类文明发展成果。

对残疾人群体而言,获得稳定的就业支持,是提高收入水平和获得生活保障的重要前提。2019年7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的《平等、参与、共享:新中国残疾人权益保障 70 年》白皮书显示,截至2018年底,中国城乡持证残疾人就业人数达到948.4万人,与2017年相比,残疾人就业数量有所增加,但是就业比例仍较低[2]。2019年11月30日,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副主席程凯在第十三届中国残疾人事业发展论坛上强调,要进一步健全提升残疾人自身能力的制度和机制,让残疾人以平等地位和均等机会充分参与社会生活[3]。

残疾人就业问题历来为学界所关注,学者从不同角度探讨了残疾人就业问题,如:赖德胜等[4]从残疾人的受教育程度视角分析了残疾人就业状况,认为受教育程度越高,残疾人的就业概率越大;高圆圆[5]以就业能力为出发点,强调要通过制定政策等来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制度;张小燕等[6]以户籍制度为背景研究残疾人就业的影响因素,发现残疾人就业与残疾程度、无障碍设施配备程度呈负相关;杨立雄等[7]从劳动力供需关系分析了残疾人就业问题,认为要促进需求侧的增长,从而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庇护性就业模式。现有研究一定程度上丰富了残疾人就业的相关理论,但对残疾人的就业质量关注较少,较多研究仅停留在提高残疾人就业概率层面,围绕残疾人群体就业能力展开的研究相对较少。

需要说明的是,就业能力视域下的残疾人可分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群体和具备劳动能力的残疾人群体。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群体主要依靠政府和社会全方位保障解决其基本生计问题,该类型群体不在本文讨论范围之内;对于具备劳动能力的残疾人群体来说,他们需要就业,乃至体面就业,本文的讨论以该类型残疾人群体为主。就业能力与就业质量具有高度相关性,从就业能力入手可以为分析提升残疾人就业质量提供新的思路。残疾人就业质量提升需要转变助残工作的观念,把提高残疾人就业能力作为提升就业质量的主要着力点,强调“增能”理念在残疾人就业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将残疾人自身增能与外部社会支持赋能并举,探索促进残疾人就业质量提升的新路径。

二、残疾人就业模式概述

随着残疾人就业实践的不断推进,残疾人就业模式呈现出多元化特点,大致可分为庇护性就业和支持性就业[8]。

(一)庇护性就业

庇护性就业是当前中国残疾人就业的主要模式[9]。庇护性就业将就业视为残疾人应有的一项基本权利,其保护对象包含就业能力不足、需要长期进行就业扶持的残疾人群体[10]。庇护性就业被认为是一种过渡性的就业模式,是介于康复活动和正规就业中的一种就业模式[11],强调从政策和制度层面给予残疾人保护,最终目的是使残疾人能够融入竞争性的就业环境[12]。

2015年6月,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民政部等多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发展残疾人辅助性就业的意见》指出,辅助性就业面向就业年龄段内有就业意愿但难以进入竞争性劳动力市场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群体,在劳动时间、劳动强度、劳动报酬和劳动协议签订等方面相对普通劳动者较为灵活[13]。辅助性就业不能完全等同于一般意义上的庇护性就业,两者在对象残疾程度和类型上存在差别。辅助性就业面向的群体区分更为细致,但因其保障的主要是残疾程度较高、较困难的残疾人群体,且以康复和融入社区为主,以劳动和职业介绍为辅,因此也属于庇护性就业的范围。

庇护性就业对制度层面的依赖程度较高,难以独立化运作和市场化运营,且其更注重残疾人的康复而非就业。从政策层面来看,庇护性就业政策对保障残疾人劳动权利有积极作用,但也有可能使残疾人无法真正自主地在劳动力市场中选择就业机会[14]。政府主导的庇护性就业一般只停留在维持基本生活层面,难以使残疾人和社会充分融合,处于隔离状态的就业场所不利于残疾人社会功能的恢复。因此,追求全面康复和融合的支持性就业研究逐渐得到关注。

(二)支持性就业

支持性就业理念形成于20世纪70年代的美国,在回归社会和融合教育思潮的影响之下,残疾人被看作可以同普通人一样正常工作,而不是只能在庇护性的就业场所中工作的群体。支持性就业与庇护性就业最明显的差别就是,支持性就业会将残疾人与普通人安排在同一个就业场所或用人单位,共同从事相关工作,而不是像庇护性就业那样安排特定的就业场所。美国于1984年通过的《发展障碍残疾人援助和权利法案》指出,支持性就业是一种有薪水的就业形态[15]。由于多方面的原因,残疾人难以获得一般意义上的竞争性就业机会,需要持续的支持来帮助他们维持在工作场所中的表现。支持性就业的对象是有高度社会支持需求的残疾人群体,包括过往被排除在职业训练之外,或参加过职业训练仍然无法顺利就业的残疾人。安排残疾人在竞争性的场所就业是支持性就业的最大特色,为残疾人提供持续性的支持是支持性就业的另一特色。

(三)庇护性就业和支持性就业的不足

庇护性就业一定意义上只是为残疾人提供了一个康复训练场所,解决残疾人就业从无到有的问题,只是在宏观政策下为残疾人提供基础性的就业服务,容易忽略残疾人的就业能力及就业质量,而且政策落实有时得不到保证,不能充分利用社会资源,社会动员的能力和范围也有限。

在支持性就业模式下,残疾人往往会同非残疾人处于共同的具有竞争性的工作场所,避免了庇护性就业模式下的同外界隔离的状态,但该模式存在覆盖人群有限、部分雇主态度消极、政策和价值取向时有冲突、投资较少、整合性就业服务转换缺乏、过度依赖社会系统的服务、服务改进动机缺失和服务传递策略不足等问题[16]。另外,支持性就业虽然有利于残疾人与社会融合,但在实践中往往存在偏见和被污名化、就业政策与健康保险利益相冲突等问题。支持性就业自身存在支撑力不足的问题,虽然其一定程度上实现了个性化就业,但由于外界支持资源有限,并不能大规模覆盖残疾人群体,仍难以实现残疾人群体高质量就业。

可见,庇护性就业和支持性就业的出发点是避免残疾人由于自身功能上的某些障碍而在就业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弱化了残疾人在就业过程中的主体性地位和残疾人的主观能动性,忽略了具备就业能力的残疾人群体的就业能力的提升,不能完全发挥残疾人群体的就业能力,甚至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残疾人群体就业能力的提升,难以实现大规模残疾人群体高质量就业。

三、残疾人就业能力分析

残疾人常常被打上“贫困烙印”,就业是残疾人改变社会地位或贫困状态的重要途径。阿马蒂亚·森认为,贫困状态应被视为个人可行能力的被剥夺,而改变这种状态需要从可行能力着手[17]。残疾人就业能力的界定最初参照的是一般劳动者就业能力的研究框架。学界对劳动者就业能力的界定存在不同的观点,如:三维度分析架构认为,就业能力应包含个人适应性、职业认同、个体与市场的交互等[18];四维度分析框架则认为,就业能力应包含社会资本、人力资本、职业认同和个人适应性等方面[19]。在此基础上,有学者提出广义的就业能力分析框架,认为就业能力主要包含个人因素和外部环境因素[20]。

考虑到残疾人群体存在生理或社会机能的损伤,笔者在借鉴学界对一般劳动者就业能力分析框架的同时,对残疾人的就业能力分析框架的具体指标作了进一步细化。笔者认为,残疾人就业能力可以分为个人层面的动力因素和社会层面的拉力因素。个人层面的动力因素包括人力资本、就业适应性和社会互动方式3个方面;社会层面的拉力因素包括宏观层面的政策方针、社会环境和各级组织3个方面。因此,促进残疾人就业质量提升需要关注残疾人就业能力的内外构成要素。

“就业质量”这一概念可以参照1999年国际劳工组织(International Labour Organization)提出的“体面的劳动”概念,其指标体系主要包含足够的收入、生产性工作、就业机会、可接受的工作、工作稳定性、劳动安全、社会保障、社会公平待遇、工作与家庭生活平衡、社会对话与劳动关系以及经济和社会因素[21]。因此,“体面的劳动”不仅仅表现在就业数量上,更表现在就业质量方面。残疾人就业质量不应仅以工资、岗位为衡量指标,更应以残疾人在就业中的获得感、尊严感、幸福感等主观体验与收入、职业和岗位等客观指标相结合。残疾人就业质量高并非仅仅指拥有高收入的工作,而是指根据残疾人的客观就业能力,与之匹配相对合适的岗位,能够最大限度发挥残疾人自身的能力,实现残疾人群体融入社会、职业康复和改善生活现状等多重效应,从而促进残疾人群体实现人生价值和社会价值。鉴于此,拥有较强就业能力的残疾人可以获得较好的就业机会,而提升残疾人就业能力是提升其就业质量的先决条件。

卢梭认为,社会不平等体现在两个方面:自然或生理上的不平等和伦理或政治的不平等,而自然或生理上的不平等直接影响伦理或政治不平等[22]。由此可知,残疾人的生理性弱势导致了其在职业分配上的不平等,而职业分配的不公平属于伦理或政治的不公平,其根源还是残疾人生理上的不平等。由于生理性弱势和外界强加的限制,在就业时残疾人的功能性缺陷容易被放大,残疾人的人生目标和价值也往往被选择性忽略。这不利于残疾人生活状况的改变,而且会增加残疾人返贫的可能性,不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基于此,应以优势视角来看待残疾人就业问题和发掘残疾人的就业能力。优势视角是一种关注人的内在力量和优势资源的视角,把人及其环境中的优势和资源视为社会工作助人过程中所关注的焦点[23]。优势视角关注残疾人群体的潜能,突出残疾人的主体地位,认为即便是人类社会中最弱势的群体也有天赋和潜能,具备某种潜能和天赋的残疾人不仅需要就业而且应该得到高质量就业。一方面,残疾人需要通过自身努力提升其就业能力,以便在就业竞争中能胜出;另一方面,残疾人就业问题是社会性问题,除了强调残疾人主观能动作用,更需要社会的支持。

四、当前残疾人就业质量的影响因素

经济社会的发展推动了社会福利保障的不断完善。近年来,中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保障残疾人就业的重要政策规定,从制度层面促进了残疾人就业状况的改善,但是残疾人的就业还与相关思想观念、社会结构等有着深层次的内在关联[24]。就业不仅与残疾人的生活质量息息相关,还关系到残疾人自我目标的达成和社会价值的实现。残疾人就业能力与就业质量紧密相关,提升残疾人就业质量,要重点关注残疾人就业能力。当前,残疾人就业整体数量较少且相对就业质量较低。基于就业能力视角考量残疾人就业质量的影响因素,需要从残疾人个人层面的内在动力和社会层面的拉力两个方面去分析。

(一)残疾人个体的就业动力较为缺乏

残疾人就业能力的内在动力因素主要包括人力资本、就业适应性和社会互动方式3个方面。残疾人在就业过程中应处于主体性地位,但是在传统就业模式中,残疾人在就业时往往是“被安排”的,其主体地位被弱化。这其中的原因之一为大多数残疾人的就业动力不足。

1.人力资本

人力资本是指凝结在个人身上,后天获得的具有价值的体力、健康、知识、技能等的总和,它是残疾人在劳动力市场竞争的重要因素[25]。人力资本是存在于每个人的身上且具有较大投资价值的资本。残疾人自身的某些功能障碍使得残疾人在面对一些机会时缺乏足够的能力,其人力资本存在身体、知识和技能等既有资本较普通人少,积累成本高、投资范围窄和投资效益低等问题[26]。对此,可突出终身学习和职业教育在残疾人人力资本投入中的地位,落实相关政策和措施,降低残疾人的学习成本,使残疾人的人力资本得到提升。教育投资被称为“发展残疾人人力资本的重要形式”[27],残疾人通过教育获得足够的知识和技能,在职业分配中能够取得较为明显的优势,但目前残疾人的教育资源较为缺乏。2020年3月,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2019年残疾人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19年,1 043.0万名残疾儿童及持证残疾人得到基本康复服务,其中0~6岁残疾儿童18.1万名,获得学前教育资助的残疾儿童有7 489名[28]。另外,残疾人的教育不应仅仅停留在职业教育方面,残疾人需要获得同正常人一样的高等教育机会。除了教育,残疾人自主选择就业培训的机会较少,政府支持下的社会化就业培训往往缺乏稳定和持续的机制,相关培训资源总量难以覆盖数量庞大的残疾人群体,并且存在培训资源分配不合理等问题,不能有效保障残疾人就业能力的提升。因此,大多数残疾人的就业培训仍由家庭完成,即家庭成员帮助联系一些类似“学徒”的机会,但这种培训质量参差不齐,对残疾人的保障程度较低。人力资本是驱动残疾人就业质量发展的重要因素,而无论是在身体状况还是教育和培训等方面,与普通社会成员相比,残疾人的人力资本都显得较为缺乏。

2.就业适应性

就业适应性是残疾人就业的重要内在动力因素。就业适应性包括残疾人的就业信心、就业意愿和就业积极性等,受残疾人主观意志影响较大。残疾人自身的某些生理缺陷会导致其在面对就业机会时缺乏足够的把握能力,且不同残疾类别和残疾程度的残疾人的就业机会把握能力不尽相同。比如在从事脑力劳动时,轻度肢体残疾的残疾人群体要比智力类和精神类的残疾人群体更有优势。在这种差异化的竞争下,残疾人群体时常会面对来自外界的“标签”或“定义”,从而导致其对自身角色定位出现偏差。如有些残疾人自暴自弃,难以走出自己的世界,认为自己是“残缺的”,无法理性地认识自己的价值并争取就业机会。部分生理的缺陷加上自我认知的偏差会严重影响残疾人群体的就业积极性和就业信心。自身角色定位偏差除了被社会观念所影响,还与残疾人自身的“隐喻”有关。在“残疾的隐喻”影响之下,残疾人在就业过程中容易产生自卑心理而降低就业期望值。在面对难度稍大的工作时,其也容易产生挫败感,产生退却的想法。残疾人在与同事互动过程中可能会由于自身的状况而封闭自己,在与普通人工作的过程中难以融入集体,工作配合程度较低[29]。家庭是残疾人群体同社会接触的重要纽带,在残疾人就业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家庭成员的残疾人就业观念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残疾人群体的就业意愿。当一个家庭出现了残疾人,其家庭平衡往往会被打破,在长期照顾残疾人的过程中容易出现诸多问题,如家庭成员间的冲突、抱怨等,这会影响残疾人对待生活的态度。多数家庭对于残疾人仅停留在照料层面,较少考虑通过就业来实现残疾人自身的社会价值,这容易使残疾人对就业产生消极态度。

3.社会互动方式

社会互动方式会影响一个人获取、选择和运用社会资源的能力,残疾人的社会互动方式直接制约了残疾人对社会资源的获取。残疾人就业能力的提升需要大量的社会资源,若没有足够的社会资源,残疾人就业质量就难以提升。由于社会互动关系单一,残疾人拥有的“先赋性”社会资源存量和“后天性”社会资源增量较普通人而言较为缺乏[30]。传统问题视角下,残疾人大多生活在被家庭或社会所创建的“庇护性”环境中,其生活场所局限于自身的家庭或者某些相对闭锁的空间之中,和外界的社会互动程度低,和相关资源接触较少,处于一种与社会半隔绝的状态当中。在就业过程中,用人单位安排给残疾人的往往是简单且相对孤立的工作。这种保护性的安排对残疾人的安全确实有所保障,但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残疾人同其他社会成员的平等交流和交往,不利于就业质量的提升。在带有庇护色彩的社会互动模式下,残疾人对社会和家庭的照顾产生较高程度的依赖,长期下去不利于其各方面能力的提升,会弱化其选择社会资源的能力和获取就业机会的动力。在自身“先赋性”社会资源支撑力不足的情况下,单一的社会互动关系难以使残疾人群体获得有效的社会资源来促进其自身就业质量的提升,残疾人的社会互动方式亟待转变。

(二)残疾人就业的外部社会拉力不足

残疾人就业的外部社会拉力是发挥残疾人就业能力的重要保障,其主要功能是确保残疾人与相关岗位匹配,并在一定程度上维持残疾人持续稳定地就业,主要包括政府层面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社会层面的助残文化,以及保障残疾人就业能力实现的相关部门和社会组织。残疾人就业质量的提升,有赖于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参与。

残疾人就业能力正常发挥和就业质量提升的基础性保障主要来自政府制定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等。通过来自上级的强制力,自上而下促进残疾人就业工作的开展,如庇护工厂的出现[31],有助于改善残疾人群体的就业状况。虽然当前中国已初步形成残疾人就业的政策支持体系,但是关于残疾人就业过程中的系统性保护尚未健全,残疾人群体在就业过程中遇到的歧视等问题难以清晰界定,相关就业支持政策和措施不够完善[32]。由于经济发展差异和地方政府重视程度不同,部分经济发达地区在残疾人就业、创业等方面的支持力度相较于经济落后地区具有明显优势。此外,同一地区的城市和乡村残疾人就业工作的开展水平也存在着差异。宏观层面的保障性就业措施解决的是大部分残疾人就业从无到有的问题,对差异效果的关注程度较低。以辅助工坊为例,在政府出资的第三方机构运作下,残疾人在工坊内进行简单手工生产,其每月所得收入一般仅达到该地区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残疾人就业不应仅为了维持生计,还应在就业过程实现其人生价值。目前的政策一定程度上解决了部分残疾人的就业问题,但残疾人就业能力的提升往往被忽略了。宏观的方针政策是残疾人就业质量提升的强大外部社会拉力,也是残疾人就业能力发挥的有力保障,但目前有些关于残疾人就业的政策跟不上时代发展,没有充分考虑残疾人就业能力持续、稳定发展的要求,不利于残疾人就业质量的提升。

社会环境对残疾人就业能力的发展和就业质量的提升也具有重要意义。随着社会整体文明程度的提高,社会对残疾人的看法有了较大的改观,但残疾人的职业分布情况并未得到太多改善,残疾人依然大多从事低端的生产或服务工作。社会中仍存在对于残疾人的偏见和歧视等,残疾人被排斥的现象仍时有发生。这种社会性排斥表现在就业过程中,则是残疾人员工因部分身体功能缺失不能像普通员工一样从事相关生产活动,不管该功能是否会影响残疾人从事该项工作。在这种社会背景下,大多数残疾人的工作领域集中在低端产业,残疾人长期处于劳动力市场的边缘。另外,社会环境中的无障碍设施不完善也对残疾人就业有重要影响。当前,残疾人上下班过程中的无障碍出行设施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得到很大改善,但诸如占用盲道、路口通行不方便等影响残疾人出行的问题仍存在。而且,很少有企业会因为部分残疾人员工而额外投入资金建设无障碍设施,残疾人在工作过程中存在诸多不便。

各级政府、残疾人联合会、社区和社会组织等的支持对残疾人就业质量的提升和就业能力的发挥起着重要作用。充分利用各级政府、残疾人联合会、社区和社会组织等各主体的资源力量,建立起完善的社会支持网络,能够提升残疾人利用相关资源、把握就业机会的能力,进一步促进残疾人就业能力和就业质量提高。各级政府是残疾人群体就业的最有力支持者,能在就业培训和就业机会等方面提供多种资源,并且可以出台相关政策,保障残疾人就业工作顺利开展。但具体到残疾人的就业服务方面,有些组织协调工作还较为混乱,权责分配不够明确,导致一些政策的落实情况不够理想。作为残疾人就业的直接主管单位,残疾人联合会承担着重要职责,但其获取资源的能力还有待提升。从理论上看,社区在残疾人就业过程中应当发挥支撑性的作用,但由于社区事务繁杂多样,社区的支撑性作用得不到有效发挥,难以满足残疾人多样化、差异化的就业需求。就业型社会组织或社会企业的培育往往较为滞后,仅依赖来源单一的政府财政投入无法满足基数庞大的残疾人就业需要,不能有效吸纳残疾人就业。企业对残疾人缺乏科学的认知,影响了其对残疾人员工的选择和录用。

五、残疾人就业质量的提升路径

残疾人就业能力的强弱决定了残疾人是否能够获取相对优质的就业机会。当前,残疾人群体整体的就业数量并不大,就业质量也较弱,根本原因是残疾人就业能力相对较低,并且,在多种限制性条件下,残疾人就业能力的提升较为困难。残疾人就业质量提升的难点在于残疾人就业能力的提升。这除了需要激发残疾人群体的天赋和潜能,还需要外在的社会支持和帮助。

(一)残疾人就业能力提升的内部增能

残疾人就业能力同残疾人就业质量紧密相关,具备就业能力的残疾人才有较强的就业意愿,才有信心同普通人竞争有限的就业机会。基于增能理论,残疾人就业能力的提升需要大力推动特殊教育事业发展,加强对残疾人群体的职业培训;要引导残疾人树立正确的就业观,提升残疾人就业适应性并转变残疾人的社会互动方式,提升残疾人把握和运用社会资源的能力,为残疾人获取高质量就业机会增能。

残疾人群体的受教育水平、技能培训状况和身体康复情况等都属于人力资本的范畴,也是衡量残疾人就业能力的标准。无论是个人的职业分配还是社会流动分层,教育都是一个不可忽略的因素。对于残疾人而言,接受教育是改善经济状况和获得地位、声望的最有效途径[33]。残疾人如果通过接受教育具备某种知识或者某项技能而达到了就业市场的要求,那么教育的目的就达到了。因此,政府应加强立法,保障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事业发展,如把残疾人学前教育纳入普通学前教育体系中,提高残疾儿童学前阶段的入学率,促进学前阶段特殊教育的发展。同时,提高中等、高等特殊职业教育发展水平,出台相关政策来鼓励残疾人接受高等教育,促进残疾人教育与残疾人就业之间的良好衔接,使残疾人能够更好地适应社会需要,实现自身价值。

一般情况下,康复训练开始得越早,残疾人身体机能也恢复得越好。因此,要大力加快残疾人康复医疗体系建设,推进康复学校、康复医院等专业康复场所的建设,向残疾人家庭普及、宣传康复理念和知识。残疾人康复的最终目标是最大限度降低生理障碍对生活的限制,促进功能恢复。因为只有拥有良好的身体素质,残疾人才能够胜任相应的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就业培训方面,有关学者的调查显示,接受过培训的人员中有84%的人认为参加技能培训对找工作有帮助[34]。因此,要建立持续、稳定的残疾人就业培训制度,并根据残疾人的不同需要实现多样化就业培训,以满足不同类型的残疾人就业需要;要大力发展社会化职业培训,并且建立健全跟踪评估机制,保障职业培训效能。此外,还要完善残疾人职业培训信息共享平台,保障残疾人职业培训的供需匹配,确保有限的职业培训资源得到最大化利用。

残疾人由于生理或心理等原因而不能在平等的基础上充分参与社会生活,这除了显性或隐性的社会性排斥,还与残疾人自身的观念和认知有关。所以,要改善残疾人就业的适应性。首先,要纠正残疾人错误的自我认知,积极引导残疾人正确认识自我价值,培养其就业意愿,帮助其树立就业自信。其次,要为残疾人群体提供自我展示和发展的平台,利用网络、电视和报纸等宣传媒介讲好残疾人故事,树立残疾人群体中的就业创业典型,用生命感动生命,用故事传递信心。社会对残疾人的认识经历了从个人模式到社会模式的转变,当前残疾人要求形成的平等、参与、共享局面不仅是政府和社会的责任,也是残疾人自身的责任。因此,残疾人群体在面对就业问题时要发扬自尊、自信、自强和自立精神,在就业和其他社会实践中创造、发展自己,实现自我的人生价值和社会价值[35]。补齐残疾人就业这块“短板”,不仅需要社会各主体积极协作,更需要残疾人群体自身的努力,如转变观念、树立自信。残疾人要培养起就业意愿,正确看待就业问题,树立起在劳动中实现人生价值的就业观念,并努力提升自身就业能力,坚定就业信心。

残疾人的社会互动关系往往比较单一,家庭是残疾人的主要生活场所,其社会化活动往往在家庭空间内进行,主要的接触对象大多是自己的家人。残疾人想要提升自己的就业能力,获得高质量的就业机会,就要走出相对封闭的家庭空间,培养自己的社会交际能力,提升独自解决问题的能力,这也是残疾人获取和把握就业所需的社会资源的必然要求。在以往的就业模式当中,因为特殊性,残疾人的社会活动一般在有保障的环境中进行,并且配备专人引导和陪伴,以免残疾人走出家庭面对各种问题时出现较大的不适应。但是,在这种就业场所中,残疾人更容易受到他人的歧视而被孤立。在其他场合,人们往往也会因为对残疾人群体缺乏了解而下意识与他们保持距离。因此,残疾人在就业过程中应当积极展示自身的优势,以实际行动改变周边群体的偏见。此外,在就业过程中,残疾人可以利用家庭关系网络丰富自己的社会互动关系,实现从亲友到社会的逐步过渡和适应。经历了这种过渡后,残疾人群体可以进一步拓宽自己的社会关系,比如发展同企业的关系、同残疾人联合会的关系、同宣传媒体的关系等。残疾人互动关系改善的过程也是残疾人群体走出家庭、走向社会的过程,这一过程不仅可以改善残疾人单调孤立的生活状态,也能拓宽残疾人的社会关系,为残疾人群体在就业过程或社会康复中提供资源支持。

(二)残疾人就业能力提升的外部社会支持的赋能

社会多主体共同构建的支持网络是残疾人提升自身就业能力的重要条件,同时也是残疾人群体发挥就业能力的重要保障。完善的残疾人就业支持网络能够有效提升残疾人的就业能力,促进残疾人就业能力的发挥和残疾人高质量就业的实现。残疾人就业能力提升的外部社会支持主要包括方针政策保障、社会环境保障和组织保障3个方面。

关于残疾人的方针政策制定理念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社会成员对残疾人的看法[36]。因此,在制定关于残疾人的方针政策时,要充分考虑方针政策对残疾人就业的保障功能,要营造适合残疾人群体就业的社会氛围,拓宽残疾人群体的就业渠道。与此同时,残疾人的就业需求日益多元化,相关方针政策也应随着这种需求而不断创新,要建立并完善残疾人的能力与就业市场所需岗位的精准匹配机制,做到“量才适用”,充分发挥残疾人群体的就业能力。残疾人就业需要调动一定的社会资源,要改变原来相关部门间不合理的合作方式,残疾人联合会等部门要同其他拥有相关就业资源的部门通力合作,共同推进残疾人群体就业质量的提升。要加强财政支持力度,进一步完善残疾人职业培训体系,促进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建立就业辅导员制度,及时协调解决残疾人就业后面临的困难,提升残疾人就业稳定性和就业质量。创新残疾人就业服务观念,深入了解残疾人和用人单位的需要,广泛听取相关建议,形成科学施策、精准供给相结合的残疾人就业支持体制机制。着力提升残疾人就业能力,破除残疾人能力发挥的客观性障碍。

残疾人就业能力的发挥和残疾人高质量就业与社会环境息息相关。无障碍环境建设彰显了重要的人文关怀,能够产生良好的社会影响,有利于残疾人就业能力发挥和高质量就业。当前,中国的无障碍设施建设与社会整体发展并不同步,要进一步优化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如进一步完善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政策标准、同步进行无障碍政策研究和理论探索。同时,要完善无障碍环境建设的督察机制,从立法角度强化对现有无障碍设施运行维护的有效监管,开展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工作,整顿无障碍设施被非法占用、破坏等行为,强化对无障碍设施的巡查,落实检修制度,以更加方便残疾人参与社会生产生活。对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的单位给予税收、收费减免等激励性政策,鼓励相关企业和用人单位在企业内建设无障碍设施,方便残疾人参与生产活动。另外,要加强对残疾人群体的正面宣传,树立残疾人的正面形象,引导大众尤其是相关用人单位客观认识残疾人群体。政策扶持、树立创业典型代表等措施不仅能激发残疾人群体的就业意愿,增强残疾人实现人生价值的信心,也可以在潜移默化中影响整个社会对残疾人的看法。要树立残疾人自强形象和助残典型,逐步在社会中形成理解、关心和帮助残疾人就业的社会氛围,为残疾人营造充满关爱的人文环境[37]。要始终秉承“残健融合”的文化建设理念,助推残疾人事业的发展[38]。总之,良好的社会环境是残疾人发挥自身就业能力、实现高质量就业的最好的社会支持之一。

组织层面的赋能主要是指各级主管部门要厘清权责,建立联合机制,做好政策解读、执行和监督工作,以完善残疾人就业信息管理,促进残疾人就业信息渠道畅通,为残疾人群体解答相关就业问题。各部门要按就业职工比例,科学设置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就业,同时鼓励、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大力发展助残就业社会组织,发挥市场的积极作用,深入探寻残疾人就业需要,多渠道获取社会资源助力残疾人就业,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等形式满足残疾人群体的不同就业需求。社区要发挥在残疾人群体就业过程中的支撑性作用,扮演好政策落实和执行的第一角色。有条件的社区可以建立社区内残疾人康复就业中心,联合相关社工机构等社会组织,以提升残疾人就业能力为抓手,促进残疾人生理机能恢复的同时,多举措推动残疾人就业工作。企业要正确认识残疾人的社会价值,根据实际需要,设置相应的助残工作岗位。家庭要做好残疾人的心理疏导工作,并利用好相关信息,尽量帮助残疾人找到匹配的工作。

残疾人就业需要社会合力保障,各主体应紧密围绕残疾人就业能力提升和保障,关注残疾人就业状况的变化,助力就业质量提升。

结 语

社会保护的发展趋势强调建立一个减轻脆弱性和社会排斥的政策框架,目标是不让任何人掉队[39]。就业对残疾人群体而言意义重大,通过就业摆脱弱势群体的“标签”,消除生活的贫困,残疾人群体才有机会实现人生价值和社会价值。残疾人群体在就业市场上往往处于较为尴尬的境地,且在以往的观念中,残疾人的就业服务往往停留在庇护的层面,政府的相关政策一般仅维系残疾人的基本生存需求,难以触及更深层次的残疾人个人价值的发展与实现。因此,要转变观念,通过对残疾人就业能力的增能和外部社会支持网络的赋能,促进残疾人就业能力的提升,提升残疾人群体的就业质量。

残疾人就业质量提升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在于残疾人就业能力的提升,就业能力的强弱决定了残疾人在就业市场能否被选中的概率。残疾人就业质量的提升,需要社会多方的广泛支持。政府要大力发展特殊教育事业,健全残疾人就业保障体系,充分保障残疾人的就业权利;社会要营造尊重、理解和包容残疾人的氛围,接纳残疾人正常参与社会生活,并支持拥有相关技能的残疾人实现有效就业;相关组织团体可为残疾人就业提供多种信息渠道;社区可对残疾人进行相关就业培训,提升其就业能力;残疾人自身则应利用好相关政策和机会,注重对自身人力资本的投资,同时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就业观,认识到自身存在的价值和意义,以良好的状态积极参与正常的就业工作,实现自身的发展。提升残疾人就业质量,保障残疾人的就业权益是当前进一步深化残疾人事业发展不可忽视的关键举措。转变残疾人就业模式,拓宽就业渠道,提升残疾人就业能力和残疾人就业质量,形成多元协同式的助残就业格局,是当下和未来一段时间内发展残疾人事业的重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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