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 俊
(嵩山少林武术职业学院,河南 登封 452470)
面对互联网经济的汹涌浪潮和诡谲多变的市场环境,大学生在微商经营过程中会产生不确定和不可预测的危机和风险,应对其予以清晰认识和冷静看待。
大学生从事微商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专业知识的学习和专业技能的提升。一些学生由于不能把握好微商经营的时间,或者利用上课时间来进行微商活动,或者干脆频繁旷课,最终导致学业多门挂科,甚至无法按时拿到毕业证。大学生从事微商占用大量“第二课程”时间。目前,我国“第二课程成绩单”制度已实施,第二课程名正言顺地成了大学生重要的学业必修课。但是不少学生在从事微商后身心疲惫,就没有多余的时间和精力去参与学校和院系举办的各种活动和比赛,严重影响了第二课程的育人效果。
①产品质量低劣蚕食着个人信誉。大学生微商市场“三无”产品较多,假货泛滥于市,导致“一锤子买卖”现象大增,客户无法沉淀,而每售出一件质量低劣的商品,个人信誉就减少一分,直至信誉丧失。②大量虚假宣传践踏着道德底线。大学生微商为了宣传,利用“微信对话生成器”“支付宝转账截图器”等软件生成一人分饰多角的销售对话、多笔资金到户的账单、互夸互赞的高点击量和转发量等,营造出商品热销的假象,欺骗不知情的消费者。这种行为是毫无忌惮地破坏做人做事的基本道德底线,也不利于微商创业精神的培育。③大肆推销代理撕裂了同学友情。大学生微商推销对象主要是关系熟悉的同学和朋友,刷屏推销搅乱了大学生的心绪,甚至造成了朋友间的隔阂和同学间的纠纷,使原本简单而纯粹的同学和朋友关系变成赤裸裸的商业交易关系。
大学生微商经营中的支付交易具有虚拟性和隐蔽性,交易欺诈和非法交易就顺势而出。一些微商代理“上家”,以远低于市场的价格诱惑贪图便宜的大学生代理其商品,并要求先垫付货款。而在向对方付款后,这些上家要么立即消失,要么“拉黑”大学生,使大学生遭受金钱损失。另外,由于经营产品种类单一,加之对销售量过于乐观的盲目判断,代理过程中的囤货越来越多,市场也越来越小,很多大学生微商货卖不掉,积压在手里。只好低价处理,亏本甩卖,金钱损失在所难免。与此同时,网络诈骗防不胜防。
①泄露大学生微商客户及其社会关系的信息。大学生在微商经营过程中,可以随时随地通过朋友圈等获取微商消费客户的详细的个人基本资料、真人照片,甚至工作单位和家庭的位置与住址等,也可以从聊天群中获取具有购买倾向的潜在客户信息,由于同学间的信任“不设防”、导致信息泄露十分明显,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隐私权。②大学生微商经营者本人的信息泄露。一些大学生为了提高商品的浏览量、点赞量和转发率,将个人信息和平台账号密码直接发给或以授权方式交给一些所谓的专业人士帮助自己刷单,导致个人基本信息、商品交易平台账号甚至银行卡密码、校园卡密码完全暴露、掌握在陌生人的手中,信息泄露而不自知。
调查发现,大学生在网络贷款平台申请贷款时的理由大多以微商创业为主。由于手头资金不多而急于做微商赚钱,但苦于没有或缺少“本钱”,又觉得自己已经成人,不好意思向家里要钱,而同学借贷又杯水车薪,就把目光投向了网络平台贷款。另外,由于在做微商生意时赔钱,为了填补亏空,从而走上校园贷道路。这些借贷平台有着高额的借款利息,逾期更是按天加收费用,让大学生陷入“校园贷”的泥潭而不能自拔,甚至突破人伦底线,变异出“裸贷”“裸条”等遭到社会强烈谴责贷款形式,给受害人带来巨大的精神伤害和情感侮辱,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目前,传统传销已经和网络充分结合,进行网络化传销,甚至披上了微商的外衣,“变种”成了所谓的“微商传销”,这就更加模糊了微商和传销的界限,更加具有隐秘性与欺骗性。同时,随着微商行业商品销售“红海”的范围不断扩大,竞争日益加剧,微商经营越来越需要能力和智慧。近年来,大学生加入微商队伍需要入门费、加盟费的情况不断出现,这已经涉嫌传销,而很多大学生对此却一无所知,于是被糊里糊涂、不明就里的拉入了传销组织。
①销售劣质商品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罪。大学生微商销售的产品来源不明确,以次充好,以假乱真现象比较突出,如果销售金额达到5万元以上,就构成了销售伪劣产品罪。②虚假宣传商品涉嫌虚假广告罪和销售。大学生微商夸大产品功用和性能,伪造成交记录等。相关律师表示,如果微商使用舞弊软件“刷”单,轻则虚假宣传,重则构成欺诈。③未登记注册涉嫌非法经营罪,未纳税款涉嫌逃税、偷税和漏税罪,在海外代购商品进行国内售卖,涉嫌走私物品罪,经营售卖特殊商品有违反国家特许经营权的风险,例如:大学生微商售卖烟草、药品等,一旦发现将处拘役、罚金、罚没财产或有期徒刑等。
学校作为教育机构对大学生的教育与管理本就有责无旁贷、不可推卸的责任与义务。而在大学生微商面对诸多风险的情况下,校园管理更应提早介入,及时应对,消弭危机,化解风险。
2.1.1 建立三位一体管理体系,明确微商风险责任分工。 高校要成立以系主任为首,辅导员和学生班干部为主的微商风险预防与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风险防控三位一体的管理体系,划分责任界限,确定责任范围,明确责任要求,签订校园安全责任书,认真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同时明确相关职能部门的专门责任,例如:教务部门要督促微商风险的课堂宣讲,学管部门要加强学生日常行为管理,思政部门要做好学生思想观念教育等,形成各负其责、各司其职的分工合作机制,凝聚管理工作合力。
2.1.2 构建日常监测预警体系,阻断微商风险传导链条。 高校校园管理中要建立大学生微商风险日常监测机制,建立起对大学生微商行为和问题的日记、周结、月报的工作台账,密切关注其在校园内的发展情况,对苗头性、倾向性、普遍性的问题,以短信、微信、电话、校园广播等形式向学生发布预警信息。尤其要引起重视的是,在监测过程中如发现因微商引起的校园贷、传销等严重风险,及时与地方公安部门、银行等监管机构和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做到预警联动互动,对微商风险进行多方全面把控,第一时间切断风险传播链条,将风险阻断在源头。
2.2.1 开展微商风险讲座与主题活动。 学校可以邀请专家学者、电商和微商行业人员、公安机关负责人、甚至大学生微商本人,结合微商当前发展的形势和存在的风险,以及身边发生的典型案例,开展专题讲座,在大学生群体中引起警觉,让其切实感受到微商风险的严峻性,并引导广大学生对从事微商进行清醒认识、理性思考、正确判断,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诱惑,远离各类陷阱和圈套。同时大力开展“网络诈骗预防”“微商风险宣传”等主题教育活动和演讲赛、辩论赛、知识竞赛等,集中对大学生微商风险进行宣讲,增强大学生对微商风险的理解与认知。
2.2.2 成立学生信息员跟踪反馈队伍。 学校要分专业、班级、宿舍配备信息员,跟踪调查各专业、各班级、各宿舍学生的社会实践、学习、生活情况,搜集学生的心理倾向、思想困惑、安全行为等信息。及时对信息员反馈的信息进行研判分析,一旦发现不好的苗头和行为要及时制止,并努力帮助他们解决各种心理问题、资金问题、安全问题、学习问题、人际交往问题等。
2.2.3 优化学生“奖、助、贷、补、免”帮扶措施。 大学生从事微商几乎都是手头资金紧张所致,这给微商的轻易“入侵”打开了方便之门。因此,高校要在一定程度和范围内充分考虑大学生微商的成因,积极落实国家对学生的补助政策,通过优化发放“奖、助、贷、补、免”的程序和条件,向此类大学生群体提供更多勤工俭学岗位,缓解其生活压力,同时扩大对农村大学生助学金的覆盖面等。这将减少大学生从事微商的人数,从源头杜绝大学生进入微商行业,使风险降至最低。
2.2.4 强化学生群团组织管理力度。 高校学生会、学生社团应该而且必须要成为微商风险抵制的桥头堡和前沿阵地。但在实地调查中发现,一些社团在同学中推销微商代理商品,或直接赚取活动经费,或收受商品销售的回扣,势必会在大学生日常教育中起到反作用。因此,必须准确定位学生社团功能,加强社团组织的管理,狠抓社团负责人教育和管理,保证其在微商风险防范中发挥应有的积极作用。同时,学校要建立校园微商管理团队,将校园里的大学生微商召集、组织起来,对其代理的产品、接触的客户等进行有效的监管。
2.2.5 加强学生个人基本信息保护。 学校要制定学生隐私保护制度和个人基本信息防泄漏制度,第一时间采取措施消除泄露带来的风险。对大学生微商群体使用微信、微博,登录QQ账号和邮箱,注册某些论坛和贴吧进行提醒、指导,严防被不法分子窃取和利用。还要对大学生微商本人利用手中便利条件,恶意获取客户信息、交换信息和售卖信息等行为进行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对触犯法律红线的,要移交相关司法部门进行立案处理。
2.3.1 大力开展道德诚信教育。 ①要教育大学生微商经营中不要轻信于人。由于大学生社会经验不足,容易上当受骗。学校要让他们多了解、多知晓、多思考微商带来的不良后果和风险,以便起到警示作用而防患于未然。②要加强大学生微商失信惩罚和强制退出措施。学校要建立大学生个人信用档案,一旦发现微商经营中有欺诈、隐瞒、哄骗等行为,严厉处罚,直至退出微商群体,甚至给予校规校纪处分,不让学生带着侥幸心理从事微商经营,营造诚实守信的大舆论、大氛围和大环境。
2.3.2 重点开展安全防范教育。 ①人身财产安全教育方面,要培养大学生微商养成良好的网络习惯,让学生了解网络诈骗的类型及预防技巧才能使学生看清网络诈骗的真面目,做到知己知彼百战不殆,不轻易上当受骗。②信息泄露安全教育。遇到微信、微博、QQ等软件群里或页面上来历不明的链接,不要随意点击,更不能在陌生网页上输入银行卡卡号、密码、手机验证码、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
2.3.3 持续开展网络法制教育。 学校教师在日常授课中要搜集、整理与学生息息相关的微商负面案例,以案例为切入点,让大学生看到违法的成本,产生心理共鸣和思想震撼,使大学生微商从自身的思想上和行动上,抵制虚假宣传、明确进货渠道、保障商品质量,提高售后服务水平。同时,学校还要加强学生课外期间的法律知识教育与培训。目前,高校大学生法律知识教育主要是在课程上讲授《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这门课,已远远跟不上学生的法律需求和社会发展步伐。因此,学校要多组织法律专题讲座,开展法律宣传和解读,真正使大学生微商做到“知法、守法、用法”,提高风险防范的能力。
2.4.1 把握新生入学教育第一课。 很多校园微商代理鼓动大一学生加入微商,这就容易受到微商风险的伤害。因此,必须将微商纳入新生入学教育第一堂课之中,要在新生入学之际,将微商教育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在对院、系学生进行专业教育的同时融入微商教育,在新生入学时开展“微商风险抵制”签名活动等,让学生在入校时就树立起微商风险意识。
2.4.2 开设营销与经济类选修课。 很多大学生在微商经营活动中,没有专业技能和营销手段,易亏本易上当,甚至被诱入陷阱之中。高校应在这些学生专业知识教育和专业技能培育上下功夫,开设市场营销、财务管理、风险控制、金融学、经济学类等与商业活动关系紧密的选修课程,让学生在完成学业的同时,能学以致用,学以致化,应用到社会实践中去,降低经营风险。
2.4.3 微商经营纳入创业就业课。 学校要对有微商创业、就业意向的学生进行针对性的引导和培训。通过大学生就业创业中心和创业孵化园、孵化器等平台,开展有关创业的讲座和营销的案例知识,激发创业热情。有条件的高校可以建立自己的电子商务创业中心,甚至可以设立微商创业基金,提供政策援助、咨询服务、资金支持、风险防范等创业需求,使大学生将从事微商的热情、过硬的专业技能和创业梦想规划三者真正结合起来。
2.5.1 加强微商风险宣传阵地建设。 首先,学校要充分利用校园网站、校园广播、宣传橱窗等传统宣传介质,还要利用学校微博、微信等自媒体公众号等新兴方式宣传引导,及时抢占宣传高地,适时发布“微商风险”典型案例和预防措施。其次,要大力倡导学生参与宣传,鼓励同学们将大学生微商经营中的网络欺诈、传销、校园贷等不良现象进行加工和创作,甚至可以对大学生微商进行专题访谈,现身说法,并在此基础上拍摄成小短片、微电影或者纪录片等,在各种活动中展示给大家,这不仅调动了大学生参与宣传的积极性,更让大学生在制作、表演以及观赏的同时有所思、有所想、有所悟,大大提高了对微商风险认识和预防的宣传效果,从而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2.5.2 加强微商风险防控教师队伍建设。 ①辅导员队伍。辅导员要充分了解大学生微商经营产品的类别、进货渠道等,掌握现在大学生微商群体中流行的手机应用程序和社交软件,及时而敏感地对微商经营状况做出分析和判断,利用个人微博、微信公众号等,适时发布微商风险识别的技巧和风险防控的措施,及时消除学生在经营中的疑惑,破除网络销售陷阱。②任课教师队伍。任课教师要在课堂上将微商风险教育融入教学内容。学校也要利用教师例会、座谈会、大会等形式,加强对教师队伍的微商风险识别和防范能力培训,提高其防范意识和处置能力。
大学生从事微商已不再是个别现象,大学生微商群体在“互联网+”时代潮流中迅猛发展的同时,也不可避免的带来了各种危机和风险,高校校园管理要紧紧围绕管理育人的初衷和目标,预防为先,管导结合,发展为要,教育为主,保障为基,进行全方位立体管理与教育引导,并对大学生微商发展呈现出的趋势特点进行深入反思和准确把握,将会使很多问题得到有效而彻底地解决,从而形成学生健康成长、学校稳定发展和社会共同赞誉的良性育人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