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防险图》探析

2022-01-01 03:17行怡帆
宁夏师范学院学报 2021年3期
关键词:汛情奏折道光

行怡帆

(宁夏大学 人文学院,宁夏 银川 750021)

《黄河防险图》是一幅反映清代河南境内黄河的治理图,此图未标注图名、绘制年代以及绘制者,台湾图书馆将其命名为《黄河防险图》。此图为绢面纸本经折装彩绘地图,共十五折,一册装,长21.8厘米,宽9.8厘米。此图底色发黄,保存整体相对较好,有少数地方磨损。《黄河防险图》无比例尺,根据黄河的流向以及各县的位置,可判断方向为上南下北,左东右西。本图采用中国古代地图绘制中的形象绘法,以直观和实用为目的,图中的县、观、坝、堡均采用形象化的符号来表示,体现出传统舆图的特点。

《黄河防险图》绘制的内容是河南省境内部分黄河河段堤案的黄河汛情以及防汛工程,西起武陟县的广武山、青峰岭一带,东至祥符县的兰仪、下南厅界,图中经过的县、府包括荥泽、郑州、原武、中牟、阳武、封丘、开封、陈留、祥符。图中表现了此河段两岸的厅、汛、堡三级河道管理机构:厅级机构有黄沁厅、卫粮厅、祥河厅、下北厅、下南厅、兰仪厅,两厅的交界处都有明显的标识;涉及的防汛工程自西至东包括拦黄堰、马营越堤、荥原越堤、杨桥大坝、黑堽工盖坝、衡工西圈堰、衡工东圈堰等;各汛都设有堡,少则十一堡,多则三十八堡。对于行政区划、干支流的分流与交汇以及重点的村落和庙观都有很清楚的标识。该图有十八处贴签,说明了黄河南北的距离,河段在嘉庆、道光年间的汛情,以及防汛之后汛情的变化等。

目前学界对于此图的关注较少。贾国静的《从〈黄河防险图〉看清代黄河管理机构》对《黄河防险图》有简要的介绍,但研究的重点是清代黄河管理机构,对《黄河防险图》并未进行深入探究。[1]《黄河防险图》的十八处贴签所载信息丰富,根据这些贴签,可推断《黄河防险图》为道光十九年(1839)三月十二日河东河道总督栗毓美所呈奏折的附图,绘制的目的是说明抛砖筑坝工程的作用并希望朝廷拨款支持该地的防汛工程。

一、绘图时间及绘制者

首先根据图中的贴签可知,此图绘制的时间上限为道光十九年(1839)。此图的十八处贴签,有些上面标注了时间,嘉庆八年(1803)、嘉庆二十四年(1819)、道光十二年(1832)、道光十五年(1835)七月、道光十八年(1838)秋,据此可知,此图绘制于道光十八年(1838)秋之后。

其次,依据祥符河段的修缮情况,可知绘图时间的下限为道光二十一年(1841)。此图祥符汛处有一贴签:“谨查下南厅属祥符下汛二堡,至陈留汛十四堡……近因河势南卧漫水,逼刷大堤,甚属险要。”此河段河势南卧,堤坝有冲塌之势。光绪《新修祥符县志》卷六《河渠》记载:“道光二十一年六月,河决,祥符三十一堡。”[2]朝廷耗银五百五十万两修筑祥符河段河工。[3]而绘制此图时,祥符并未决口,也并未修筑,此图应绘制于道光二十一年(1841)之前。

依据原阳两汛分溜之处的贴签,可知绘制时间应为道光十九年(1839)。“道光十五年七月内,原阳两汛分溜成河,逼刷堤根,抛筑砖坝挑护……历经四载,砖坝屹立,串沟隐患得以悉除。”自道光十五年(1835)之后,用了四年的时间建立砖坝,可推断此图绘制于道光十九年(1839)。

道光十九年(1839)河南河道总督为栗毓美,图中多次提及“抛砖筑坝”工程,这是栗毓美任职期间一直推行的防汛方法。清代的黄河以及运河水利工程是由专职的河道总督负责,且上呈皇帝的黄河图一般由河道总督呈送,绘制人也为河道总督或其幕僚。查阅资料可知,当时负责此段河道的河道总督为栗毓美。栗毓美,字含辉,号朴园,山西省大同市浑源县人,道光十五年(1835)任河道总督,负责河南与山东段的黄河及运河工作,《清史列传》载:“十五年五月,擢河东河道总督。”[4]道光二十年(1840)卒于任上。[5]栗毓美在任期间,曾多次在黄河南北两岸勘察,发现黄河北岸串沟积水较多,且与沁河、武陟诸地的滩水汇在一起,呈现出串沟沟尾与黄河连接起来的情形。《黄河防险图》荥原越堤处的贴签载:“因对岸广武山自荥泽汛挺生淤滩,逐年愈垫愈宽,以致河身日形北卧,由秦家厂、盐店庄、杨园井一带串水汇注,堤身节节吃重,实属暗险,堪虞。”此签所描绘的防汛工程与栗毓美勘察的河道情形相符。根据此种情况,栗毓美提出了“抛砖筑坝”的防汛方法,以砖坝代替之前的埽工。栗毓美在任五年时间,一直致力于“抛砖筑坝”的防汛工程。《黄河防险图》的诸多贴签都涉及“抛砖筑坝”的信息,原阳两汛处的贴签载:“道光十五年七月内,原阳两汛分溜成河,逼刷堤根,抛筑砖坝挑护,并于三堡堵截……历经四载,砖坝屹立,串沟隐患得以悉除。”黄河在王屋庄处分为正河与支河,河流不断冲击堤坝,道光十五年(1835)到道光十九年(1839),此处一直建立砖坝,汛情得以稳定。正河与支河汇集处亦有贴签:“道光十八年秋间,河水下卸塌滩汇坝,于坐湾处抛筑砖坝三十余道,挑溜外移,克臻平稳。”由以上贴签可知,绘图者治理黄河河南段水患的方法是“抛砖筑坝”,这与栗毓美的治河政策相符合。因而此图的绘图者应为道光十五年(1835)至道光二十年(1840)任河道总督的栗毓美,或为栗毓美的幕僚,此图所传达出的是栗毓美治理黄河的思想。

根据《清实录》记载,此图绘制的时间上限可推至道光十九年(1839)三月十九日。《宣宗成皇帝实录》道光十九年三月乙卯条载:“谕栗毓美奏豫筹储备工需,以防串沟隐患一折,又另片奏砖工得力省费情形等语。著照所请,准其于北岸黄沁厅属之马营、荥原两堤,南岸下南厅属之祥符下汛、陈留汛,每厅各购砖五千方。”[6]此条记载与《黄河防险图》中荥原越堤与祥符下汛两处的贴签“请贮砖五千方”的信息相符。道光十九年(1839)三月乙卯为道光十九年(1839)三月十九日,此条是宣宗的谕旨,因而栗毓美奏请应在十九日之前,此图也应绘制于三月十九日之前。

清代张壬林编的《栗恭勤公年谱》中收录的栗毓美道光十九年(1839)三月的一份奏折的内容与《黄河防险图》贴签所传达的信息一致。这份奏折上奏上南厅、郑州下汛十一堡、祥河厅三堡至十三堡等处串沟为患,“复奏请于下南、黄沁两厅,各备砖块五千方”。[7]《黄河防险图》祥符县下汛贴签载:“谨查下南厅属祥符下汛二堡,至陈留汛十四堡……近因河势南卧漫水……必应间段抛筑砖坝,保护堤根,请贮砖五千方,以资备防。”黄沁厅处亦有贴签:“谨查荥原越堤并迆上马营越堤,因对岸广武山自荥泽汛挺生淤滩,逐年愈垫愈宽……应贮砖五千方,以资备防。”下南厅因河势南卧,黄沁厅原阳越堤处河形北卧,堤坝都有被冲塌的危险,因而栗毓美在这两处贴签上奏请贮砖五千方,与《栗恭勤公年谱》三月奏折的内容一致。奏折中载:“惟自荥泽汛挺生淤滩,愈垫愈宽,河势日形北卧,由秦家厂一带泛滥横流,沟槽杂错,串水汇注,马营、荥原两堤,实为暗险,堪虞。”[8]同样的内容《黄河防险图》中也有贴签标注:“谨查荥原越堤并迆上马营越堤,因对岸广武山自荥泽汛挺生淤滩,逐年愈垫愈宽,以致河身日形北卧,由秦家厂、盐店庄、杨园井一带串水汇注,堤身节节吃重,实属暗险,堪虞。”所描绘的汛情一样,遣词用语一致,因而可推断此图是栗毓美上奏道光皇帝的奏折的随份舆图,是将奏折所陈述的汛情绘制在了图中,但年谱中只标明了此奏折作于三月,未具体到某一日。

《黄河防险图》所对应的奏折的上奏时间为三月十二日,因而此图的绘制时间不晚于道光十九年(1839)三月十二日。台湾“故宫博物院”藏栗毓美道光十九年(1839)三月十二日上奏的《奏请东河埽工用砖缘由片》一折,目前只能看到奏折的部分内容,这部分内容与《栗恭勤公年谱》三月记载的内容完全相同。由此可知,年谱中收录的三月的奏折,与博物院藏的《奏请东河埽工用砖缘由片》实为同一奏折,亦即《宣宗成皇帝实录》中“奏豫筹储备工需,以防串沟隐患一折,又另片奏砖工得力省费情形等语。”所指的奏折[9],只是名称不同。周维强在《〈黄河南岸砖坝图〉与治河名臣栗毓美抛筑砖坝》中提出:“道光十九年(一八三九)三月十二日,栗毓美再度奏请以砖为埽,再一次大规模的抛筑砖坝,同时为了避免弊端,全部采取向民间采购的方式。”[10]可知,此奏折上奏日期为道光十九年(1839)三月十二日,《黄河防险图》作为此奏折的附图,绘制的时间也应为道光十九年(1839)三月十二日之前,因为奏折的时效性,绘制时间应与三月十二日相差不多。

《黄河防险图》并非栗毓美首次附图说呈进,在之前的上奏中也有附图。《清史列传》载道光十五年(1835)七月:“奏原、阳支河情形……并绘图贴说以进。”[11]道光十七年(1837),栗毓美绘制《砖工图说》。[12]这些图可能都为此次《黄河防险图》的绘制提供了一定基础。《豫省黄河南岸堤埝埽埧长丈河势情形全图》为纸本彩绘,经折装,据周维强研究,此图为栗毓美奏报总结砖坝工程的附图,大体绘制的时间为道光十九年(1839)九月十一日到道光二十一年(1841)六月十六日之间[13],视图方位为上南下北,左东右西,此图亦以贴签说明各处河势的情形,绘制方法和《黄河防险图》极为相似。

二、舆图内容

《黄河防险图》绘制的内容是武陟县的广武山、青峰岭一带到祥符县的兰仪、下南厅界黄河的汛情以及黄河治理的情况。此段是黄河河水时常泛滥之地,顺治九年(1652),祥符河决;顺治十四年(1657),祥符、陈留河决;康熙元年(1661年),原武、祥符等地河决;康熙五十七年(1718)到康熙六十一年(1722),武陟、马营口等地多次河决。此段河道一直水患频繁,百姓深受水患的影响,因而此段河道的治理关乎国计民生。

《黄河防险图》的重点在图中的十八个贴签。根据内容,可将贴签分为三类。第一类贴签是仅陈述此地的汛情。沁河发源于山西阳泉地带,为黄河的一个重要支流,于马营工、秦家厂处汇入黄河,图中此处贴有标签:“嘉庆二十四年马营工失事处”,说明此处是易发水患的地方。“秦家厂系捍御沁黄交会之关键,修防保固最为紧要。”[14]沁河在此处汇入黄河,水量陡然增大,因而秦家厂处的堤坝需要比其他地方修筑得更为牢固。而马营地处低洼,一旦河水泛涨,堤坝便很难稳固,因而此处也是黄河决口的多发地,贴签载:“道光十二年越堤冲塌十余丈。”沁黄汇流之后,一方面由于水量骤增,一方面因为地理因素,马营越堤、荥原越堤处多串沟,水势逼近堤坝,水患多发。此类贴签仅载某河段险情,涉及的信息不多。

此图的第二类贴签说明了在“抛砖筑坝”之后,汛情得到改变的情况,此类贴签的数目较多。拦黄堰为此图的开端,贴签记载:“栏黄堰首受出山之水,猛骤异常。”武陟县的地势较为地平,“惟有青峰岭以为隆阜”[15],因而黄河自青峰岭出水后,水势较猛。《清史列传》中描述此地地势:“盖因地居上流,青峰、广武两山遥峙对束,出山之水势最猛骤。”[16]清代乾隆年间已经筑有拦黄堰,在之后的年间不断加长。贴签载:“前此河势南北顶冲,自抛筑砖坝以来,大溜循顺东趋不至,再向里卧。”拦黄堰因为首先遭受出山之水的冲击,本应自西向东的流向变为了由南向北,直冲民堰,拦黄堰工尾旧有挑水坝长八十余丈,仅塌存三十丈,不能盖护下游民堰,水中又不能用土接筑,形式极为险峻。《武陟县志》载:“北岸地势本非卑下,当夏秋涨时,水上漫滩冲漾浩瀚,及其退落则泥沙随之……水不能顺其性,则其威愈猛。水虽退,而沙渐积,河形自必日高。”[17]自栗毓美抛筑砖坝以后,河势得到了改变,河流不再向北顶冲,而是顺流东趋。自王屋庄之后,黄河分溜,在原武、阳武一带,黄河分为两个河道。道光十五年(1835)七月,原阳三堡支河告险,水势湍悍。蒋湘南在《七经楼文钞》中描述了道光十五年(1835)栗毓美治理原、阳河汛的情景:“总督河道栗公驰至,令迎溜抛砖,砖垒垒高出水上,大溜立即外移。公复下令购砖于民,筑坝三十余,而涨势愈缩,口门收至五六丈。拔大柳横塞之,砖如雨下,不逾时而填补。”[18]这一带的堤防,原本并不靠河,因而平时未备工料,旧有的方法是埽工抢护,但此处堤段比较长,埽工难以护住如此长的河段。栗毓美便收购了当地的民砖,用砖坝抢护,筑有砖坝六十多道,才得以使挑溜外移,水退至坝外。[19]《清史稿》肯定了栗毓美治理此河段的功绩:“时原武汛串沟受水宽三百余丈……两汛素无工,故无秸料,堤南北皆水,不能取土筑堤。毓美试用抛砖法,于受冲处抛砖成坝。六十余坝甫成,风雨大至,支河首尾决,而坝如故。屡试皆效。”[20]图中贴签亦说明了这一情况:“道光十五年七月内,原阳两汛分溜成河,逼刷堤根,抛筑砖坝挑护,并于三堡堵截……堤前淤为平陆……砖坝屹立,串沟隐患得以悉除。”黑堽口处的贴签也说明了“抛砖筑坝”的效果,自康熙到嘉庆年间,黑堽口多次发生险情,康熙年间任河南河道按察司副使的崔维雅在《河防刍议》中感叹:“黑堽一险,阅历十载,全河大势直冲大隄,有排山倒岳之猛,惊心触目,下埽防危不遑宁处。”[21]栗毓美之前,黑堽口一直用埽工防患,但效果不显。黑堽口位于开封府正西约三十里,若黑堽发生险情,所造成的损失非常严重。[22]“又南岸下南厅祥符上汛之黑堽,向来险工林立,抢险之案,几乎无岁不有。”[23]栗毓美也提出“黑堽为省城保障,修防更关紧要”。[24]栗毓美对黑堽口试用了抛砖筑坝的方法,贴签载:“黑堽工为著名旧险,十五年秋间塌坝汇埽,极为险要。抛筑砖坝、砖垛数十道,保护滩厓坝前,逐节淤垫。”道光十六年(1836),栗毓美将黑堽工盖坝前的深塘用砖抛筑填塞,然后将坝头用砖裹护,接筑坝堰,才使得河水向里卧,水势趋于平缓。

最后一类贴签只有两个,但却是此图非常重要的部分,传达的信息亦是绘制此图的目的。栗毓美绘制此图主要是奏请黄沁厅、下南厅各购砖五千方。黄沁厅荥原越堤处的水患主要因为河形北卧、串沟汇注,“谨查荥原越堤并迆上马营越堤,因对岸广武山自荥泽汛挺生淤滩,逐年愈垫愈宽,以致河身日形北卧……实属暗险,堪虞。”串沟成为此河段最大的隐患,《清史稿》对此处的河患也有记载:“时串沟久为河患,串沟者,在堤河之间,始仅断港积水,久而沟首受河,又久而沟尾入河,于是串沟遂成支河,而远堤十余里之河变为切近堤身,往往溃堤。”[25]原武此地四境之内无支流,每当夏秋汛期的时候,便多积水。[26]从此图也可以看出,盐店庄、杨园井一带积水颇多,形成水沟,沟与沟互串,并且沟尾与黄河相连,每到汛期的时候,沟水便直接顶冲堤坝。“原武之河滩皆系坡形,故一遇盛涨,最低处所,遂即刷成沟槽,串至顺堤河内,险无定所,即上流武陟、荥泽各路,无不汇注合流,是以沟形浩瀚,竟同河形。”[27]该处贴签标识:“应贮砖五千方,以资备防。”可见此处的筑坝工程,迫在眉睫。第二处的贴签为下南厅处的贴签:“谨查下南厅属祥符下汛二堡,至陈留汛十四堡。工长六十余里,地势过于低洼,每逢伏秋盛涨,堤根积水深至五六尺及七八尺不等……必应间段抛筑砖坝,保护堤根,请贮砖五千方,以资备防。”南岸下南厅自祥符下汛至陈留汛十四堡,工长六十余里,地势过低,伏秋盛涨,堤根积水,亟需加筑堤坝。“十九年,毓美复以砖工得力省费为言,乃允于北岸之马营、荥原两堤,南岸之祥符下汛、陈留汛,各购砖五千方备用。”[28]黄沁厅与下南厅的汛情极为险要,栗毓美希望朝廷能拨款贮砖,这是绘制此图的目的。

三、绘图原因

绘制此图是因为许多官员对“抛砖筑坝”工程提出质疑,道光皇帝也并不十分相信此防汛方法,因而栗毓美想要通过《黄河防险图》及奏折说明抛筑砖坝的优势,希望得到皇帝的支持。

栗毓美任河道总督之前,河南一带往往用埽工拦住泛滥的河水,埽工主要是用秸料制成,即农作物收获之后的根茎与黄土混合而成,三四年之后极易腐朽,一旦河水冲堤,则接连溃败。栗毓美根据实践经验提出了抛砖筑堤坝的方法,代替之前的厢埽,因砖能经久不坏。在河防工程中,埽工大概在北宋时已广泛使用,石坝在西汉时期已经出现,而抛砖筑坝的方法基本是自栗毓美开始。栗毓美在实践的过程中取得了显著的效果。道光十五年(1835)秋,黄河北岸原阳两汛,筑砖坝之后,挑溜外移,串沟的隐患也逐渐消除。道光十六年(1836)二月,阳武三堡支河分成两个河道,逼近河堤,栗毓美采用抛砖筑坝的方法,河水从而外移。道光十六年(1836)二月以前,此法都是在支河实验,并未推广。道光十六年(1836)二月二十二日,栗毓美向宣宗上疏,提出砖坝可以代替埽工。此后,河南一带用砖坝防汛的工程逐步扩大,在各地实施的效果非常显著。道光十五年(1835)黑堽口堤坝塌陷,仅存一百二十丈,二百多垛厢埽被河水冲走,而抛筑砖坝解决了这一问题。

栗毓美在任期间所推行“抛砖筑坝”的防汛方法,遭到了很多人的反对。道光十六年(1836)六月,“抛砖筑坝”遭到张坦等人的反对。张坦为栗毓美的下属,其认为埽工为河工第一需要,对于栗毓美所提倡的方法多有批评:“砖虽得用,究不若埽之随地随时投无不利,砖系散抛,究不若厢埽之层累积压,凝厚有力……砖之为用,可以抛浅溜而不可以抵大溜。可以济缓用,而不可以济急用。”[29]他认为砖坝只能在支河或者短距离使用,而要抵御大的水汛,还是要靠原始的埽工。此外,张坦还提出以砖代埽增加了河工开支:“自防料六成改石之后,通工已少贮料数百垛,每值工险料缺之时,尚赖碎石偎护。若再以四成防料六成碎石,一并改办砖块,存料愈少,工用愈绌。”[30]砖坝需要屡抛屡加,所用砖无定数,工繁事巨,张坦认为无形中增加了河工开支,实属不必。除张坦以外,敬征、李莼等人亦反对抛砖筑坝。道光十七年(1837)七月,敬征、李莼二人奉命勘察河工。敬征上呈宣宗的奏折提出了“抛砖筑坝”工程的各种弊端,《东河砖石工奏议》载:“今河臣栗毓美,欲仿照江境石坝,抛筑砖坝,以为补偏救弊之策。而不知补偏而转陷于偏,救弊而适滋夫弊也。”[31]敬征等人主要是支持用石料筑坝:“惟是料石皆由天产,而造砖必假人工,流弊之多,即在于此。”[32]就砖的质地而言,敬征认为砖质地脆薄,不如碎石坚硬,又不如厢埽之法得力;就生产砖块的工程而言,烧窑造砖的过程中会产生很多人为的弊病,而且烧窑“沿堤立窑,土性沙碱,托坯难于坚实”。[33]此外,敬征还提出用砖筑坝工程需要的砖坝数量非常多,整个工程耗费时间加长,且砖坯长时间放置会严重磨损。如此,前后烧出的砖会存在比较大的差距:“再以砖价十万两,每块六厘计之,共砖一千六百余万块。如数烧造,旷日持久,冬则雪压土冻,夏则雨淋水漂,托坯不免损失,逾限势必含混。”[34]宣宗对“抛砖筑坝”的方案一直犹疑不决,敬征等人上疏反对之后,道光帝便下令停止烧窑造砖。道光十七年“七月十六日,内阁奉上谕‘前据御史李莼奏请,将东河砖工暂停烧造,尝有旨派敬征驰往查办……所议甚是……毋庸再行烧造,以符旧制而杜弊端。’”[35]宣宗即下令按照敬征等人的建议使用碎石,《清史稿》载道光十七年:“辛卯,谕栗毓美,东河砖工改办碎石。”[36]

道光帝的态度以及其他臣子的反对,使栗毓美的河工改革实施的颇为艰难,阻力重重。道光十七年(1837)至道光十九年(1839),栗毓美多次向道光帝上疏分析砖坝的利处。[37]道光十九年(1839)三月十二日,栗毓美再次上奏,向宣宗说明了在过去四年间,抛砖筑坝极大地改善了河南境内黄河的汛情,并且提出了某些河段亟须筑砖坝加固的情况。三月十二日上呈的这封奏折中,栗毓美最主要的目的是回复敬征、李莼等人对砖坝的质疑,针对他们的问题做出解释,以此来增强宣宗对“抛砖筑坝”工程的信任。《黄河防险图》绘制的目的也是希望宣宗能支持“抛砖筑坝”的防汛方法。

栗毓美在道光十九年(1839)三月十二日上呈的奏折中首先反驳张坦等人支持的埽工,与砖坝相比,埽段两三年便会腐坏,而且极容易被水冲走,从而导致水患多发,砖坝更为坚固。其次反驳敬征等人支持的碎石。首先,他提出碎石筑坝的缺点:“且石性滑,入水流转,砖性涩,入土即黏,卸成坦坡,自能挑溜。”[38]其次从因地制宜的角度谈起,认为河南境内不适合大量使用碎石:“臣非不知石坚于砖,惟豫省采石之地,最近者只有济源、巩县两处,必须春末夏初方能运到,济源则采运尤难。砖为民间常用之物,沿河州县每处民窑不下数十座,终年烧造,随地随时皆能应手,可以无误事机。”[39]河南境内碎石不易获取,反而民窑众多,砖块是最便利之物。《清史稿》亦载:“豫省情形与江南不同,产石只济源、巩县,采运维艰。砖则沿河民窑不下数十座,随地随时无误事机。”[40]相比烧窑造砖,购储碎石价格更为昂贵。栗毓美在奏折中说明:“欲购储碎石,不但路远价昂,采办艰难,而滩面串沟,阻隔船运,断不能到。况豫省碎石系由土山刨出,形质较嫩,一经烈日暴雨,渐就酥损,不耐久贮。”[41]从稳固性而言,砖坝比埽工坚固;从价格而言,采用砖块的成本仅为碎石的一半。蒋湘南在《七经楼文钞》中也认同栗毓美的看法:“夫砖凝于土,涩于石而功倍于埽。”[42]道光十九年(1839)三月,在栗毓美的力争下,宣宗同意了继续实行“抛砖筑坝”的工程。《宣宗成皇帝实录》道光十九年三月乙卯条:“谕栗毓美奏豫筹储备工需,以防串沟隐患一折,又另片奏砖工得力省费情形等语。著照所请,准其于北岸黄沁厅属之马营、荥原两堤,南岸下南厅属之祥符下汛、陈留汛,每厅各购砖五千方。”[43]道光十九年(1839)三月十二日所呈的奏折及《黄河防险图》对砖坝的继续施行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道光二十年(1840)二月十七日,栗毓美由黄河北岸渡河往上南厅郑州汛处勘察,十八日子时卒于任上。[44]栗毓美去世后,“抛砖筑坝”工程便无人推行。道光二十一年(1841)六月十六日,祥符河决,祥符滩水漫过堤坝。道光二十三年(1843),中牟河决,大堤溃败。所溃败之处,大多为砖坝工程未及施行的区域。抛砖筑坝的结局是“人亡政息”,但栗毓美的“抛砖筑坝”工程在其五年任期中为河南境内黄河汛情的防护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黄河防险图》也为后人研究栗毓美的黄河防汛工程提供了诸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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