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玉珍
(广西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广西桂林 541006)
党的十九大明确作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论断,这标示着我国发展呈现出新的定位,意味着对社会发展各方面、各领域均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高校思政课教师担负着为社会发展输入政治信念强、道德品质优的社会主义合格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任,相应的,高校思政课教师扮演着守门员的角色,守住思想政治教育失守的最后一道防线,也是牢固立德树人教育根本任务的压轴者。大学生身处学校与社会杂糅的中间地带,从以往的相对封闭的象牙塔般的学习环境和空间中脱离出来而渐渐走近现实生活。这就不可避免地因理论与实践、理想与现实、课本与生活等的矛盾而造成内心的困惑、迷茫及价值观多元化下的价值选择问题。这一系列的矛盾均需要高校思政课教师通过给予正确的引导和答疑得以解决,帮助大学生强化科学认知,坚定政治立场,牢固理想信念。无论是从国家政策高度还是从具体实际角度,新时代背景下,高校思政课教师是关系思想政治教育成败的关键所在。
职业倦怠这一概念最初是由美国精神病学家费登伯格提出,经过诸多学者的深入研究,学界普遍采用美国学者Malsh对职业倦怠的定义,即包括“情绪衰竭、非人性化与失去个性化、低个人成就感”[1]三个主要体现。高校思政课教师要时刻了解大学生的关注点和其心理发展动向,增添了教学压力,也极易转向职业倦怠。
导师制度作为三大教育模式之一,是国内高等院校普遍采用的教育模式,旨在通过导师与学生建立亲密关系,更好地为学生提供指导和帮助,实现学生全面发展的教育目标。导师制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却频现譬如学术不端行为,侵占或盗用学生的学术成果;胁迫学生为其提供服务,将学生当成私人助理甚至存在人格侮辱、性侵等极恶劣行为;导师不作为,忽视自身职责,对学生不闻不问,导师制流于形式等问题。学高为师,身正为范,乃师者之基本也。研究生学习阶段本是大学生寻求自身更全面发展尤其是提高科研能力的重要阶段,也是国家培育更优质社会人才的重要主战场,高校思政课导师队伍的失守将直接影响教育事业的成败。[2]
针对高校思政课教师的职业倦怠的成因,我们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应对。第一,不断加强高校思政课教师职前、职中培训、职后教育。我们可以让资深的思政课教师专门对新任教师进行具体的、有针对性的岗前培训。职后教育的作用主要体现在思政课教师离职后能够对曾经所从事的职业保持情怀,以潜移默化的形式影响其未来的职业生涯或退休后的生活,升华思政课的教育、引领功能。
第二,不断创新和完善教学评估和考核标准。因材施教理念不仅应该运用于学生主体,对于高校思政课教师同样适用。因为在教学整个过程中,学生和教师均是评估和考核的对象。教师在教师教学评估和考核标准体系中能发展自己。在某种程度上,一系列的教学评估和考核标准扮演着隐性“教师”的角色,敦促教师不断在教学和学术上取得成绩,实现个人价值。思政课教师只有在人性化、科学的教学评估和考核标准体制之下才能真正做到对学生因材施教,才能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去从事自身的职业,增强职业认同感和自信心,从而减轻和消除职业倦怠。
高校思政课教师的作用和价值集中体现在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青年人才。其中,理想、道德是教育的重中之重。针对高校思政课教师的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教育是必不可少的。思政课教师的政治立场坚定不坚定需要通过阶段性的政治教育和思想考察检验。思想政治性的问题容不得丝毫马虎,也没有一劳永逸的方法去检测思想的动态变化。因此,我们就需要制定一整套对高校思政课教师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制度体系,还要积极发挥思政课教师的主体性。[3]
导师制运行不通畅是造成诸多高校教育问题频发的重要因素之一,而导师制运行通畅与否在相当程度上取决于是否创立了严格的监督机制。监督机制作为一种外部力量对促成既定目标的实现具有重大的推动作用。导师制运行监督机制主要通过对导师的学术研究作风、学生工作开展情况等进行监测,制定学生评价导师反馈机制,敦促导师能够切实履行自身职责,严正学术作风,充分释放导师制的优势力量。导师制是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创新意识的有效途径。”[4]对于学术不端、师风败坏行为,我们必须严肃处理,在给其他导师敲响警钟的同时,也要给学生一个公道,减轻师德失范行为造成的不良社会影响,创设更加公正、和谐、纯净的教育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