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静,任竞泽
(陕西师范大学 文学院,陕西 西安 710119)
铭文无论历代在《唐文粹》《宋文鉴》《金文最》《元文类》还是在明代《明文衡》《明文在》等总集中的文体排序都相当靠前,明代社会前后期社会风尚有明显转变:明初至成化、弘治年间整个社会淳朴敦本、尊制循规,一切从简,铭文创作简洁素朴,情感真挚自然;明代中叶以后由于商品经济发展,人们价值观念转变,社会被拜金主义、急功近利风气笼罩,商人逐渐成为历史主角,丧事走向厚葬、走向炫耀富贵之用,后一时代自由且繁荣,随之而来的是铭文创作数量及质量的提升。
“铭”出现于黄帝时期,刘师培《论文杂记》称:“铭者,古人儆励之词也。铭始于黄帝,故《汉志》道家类列《黄帝铭》六篇……而周代公卿大夫,莫不勒铭于器,以示子孙。”[1]112“铭”初始意义并非一种独立文体,而是动词“镂刻”,例如《礼记·祭统》言:“夫鼎有铭。铭者,自名也。”郑玄注:铭,谓书之刻文,以识事者。[2]1362再如《国语·鲁语》“故铭其栝曰:‘肃慎氏之贡矢。’”[3]245栝,在此处指箭,铭其栝,指的就是在箭上刊刻文字。当内容被“铭”在器物上时,“铭”作为一个过程的属性被淡化,其作为一个对象、一种结果的属性凸显了出来,这时“铭”便成为了铭文,此时“铭”有了另外一层意思:刻在器物上的文字。《国语·晋语》记载到:“商之衰也,其铭有之曰……。”[3]290关于周朝的衰落是有相关文字记载的。
历来铭文随时代变迁经历了自身发展演变,先秦铭文算铭文发展的萌芽期,受其负载载体限制,总是只言片语,仅简单记载物主信息和工匠姓名,主要目的是为了记事颂功或者警戒,像商汤的《盘铭》:“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4]3632勉励自己勤于自省,不断革新,载体一般固定在金属器皿上。汉代铭文实属成熟发展期,形式渐趋完备,功能慢慢得到确定,汉代一大批文人开始重视到铭文的创作,出现了李斯‘蔡邕、班固、李尤等一大批文人铭文创作者,镂刻载体也不局限于青铜器,人们常在生活物件、碑石、建筑等上记载铭文,徐师曾《文体明辨序说》曰:“其后作者浸繁,凡山川、宫室、门、井之类,皆有铭辞,盖不但施之器物而己”[5]142正是此证。铭文写作的目的也不再简单为了记事颂功,即其作为一种实用性文章的功能削弱,社会正统礼乐性功能加强,《文心雕龙·宗经篇》曰:“铭诔箴祝,则《礼》总其端”[6]22由此便见“铭”实与礼乐制度一脉同流,再如季武子仰仗他人力量战胜齐国却“作林钟而铭鲁功”,其行为实与礼制不符,遭到臧武仲的劝诫,作铭实关系到国家安危与民心相向。到了魏晋南北朝即铭文最终定性期,铭文题材更宽泛、文学性加强,并且出现铭刻行为的虚化,铭文不再需要实际物体作为载体,而是一种纯粹的书面文学创作,呈现出“以铭为题,书而不刻”特点。唐代铭文又别有一番风味:表达方式多样,有记叙、议论、抒情、说明等多种,并且善于运用赋比兴手法,文学意味更浓,表达目的向因物诫勉、缘物抒情、就事说理方向发展,体制散体化,语言也更流利轻灵,并重新关注社会政治教化功能。宋代铭文较唐代言,少了份盛世博大气象,题材从山川颂赞回归居室日常 ,以议论为铭、出现独特“问答式”结构,讲究用典以及声律。
最早把铭文当作一种文体来看待的是曹丕《典论·论文》提出八种文体:奏议、书论、铭诔、诗赋。[7]158铭体通常会与其他文体合称,与“诔”这种文体合称的除了曹丕还有荀子,《荀子·礼论》中“其铭诔系世,敬传其名也”,[8]239刘勰《文心雕龙》、姚鼐《古文辞类纂》、吴曾祺《文体刍言》、来裕恂《汉文典》、褚斌杰《中国古代文体概论》等,均将箴铭合称,姚鼐谓:“箴铭类者,三代以来,有其体矣圣贤所以自戒警之义,其辞尤质,而意尤深”[9]14由此可见两者相同之处均有警戒之用,而两者的相异点可从刘勰言论“箴全御过,故文姿确切,铭兼褒赞,故体贵弘润”[6]194中得出,铭文除了用于劝戒之外,还有一类是纯题咏赞物的,这类与箴文性质不同,此外箴文有官箴和私箴之别,官箴是臣下对君主或其他上层领导者所作,即“官箴王阙”;私箴一般为自警自戒所作的箴文,如韩愈《五箴》对自己游、言、行、好恶、知名方面反思责备以求改正,另有元结《自箴》、柳宗元《忧箴》与箴文不同,铭体警戒对象中有一类不存在指定对象,即普遍诫勉类,这类铭体的对象不仅可以是君主或上层领导人,也可以是自己,还可以是后人。铭体自有区别于其他文体之处:一般以四言为主,性质以警戒、颂赞为主、一般会押韵,题目有“铭”字等。铭文有正体铭文和变体铭文之别,正体铭文是有定型的标准文体,句式为四言,句句押韵;变体铭文则是对正体铭文的突破,对押韵限制很小。
历来关于铭文的分类原则有几个方面:首先是铭文所镂刻的载体,据此原则褚斌杰《中国古代文体概论》中分器物、居室、山川、座右几类;王建《铭文简论》分铭文为器物、居室、山川、座右、墓志。其次是著名的二分法:实铭与虚铭,此分类原则依据的是铭文载体或者刊刻行为的性质,器物铭、居室铭、山川铭、墓志铭一类有实际刊刻载体和镂刻行为的均属于实铭,无论是李斯的刻石文、崔骃的《刀剑铭》、刘禹锡的《陋室铭》还是宋濂《徐方舟铭》都属此类;功德铭、动植物铭、人物铭又均属虚铭,嵇含的《菊花铭》、傅玄的《龙铭》、萧子良《眼铭》、《耳铭》等归于虚铭。再次,有根据铭文内容或者功能分类的,徐师曾《文体明辨》根据内容分为警戒与祝颂两大类,笔者认为除了单纯警戒、祝颂之外还应该有第三类——题咏类,庾信《刀铭》三首、白居易《磐石铭》均不带任何劝戒或者祝颂之意,仅为题咏。以上分类原则在使用时并不是单线应用的,文人往往交差运用,宋代李昉《文苑英华》将铭文分为器用、塔庙、山川、楼观、纪德、杂铭六类,不仅依据铭文载体分类,而且结合了二分法;另有贺复征《文章辩体汇选》分赞美、杂铭、器皿、志感四类,依据的是载体、功用原则。
从《明文海》收录情况看,黄宗羲将铭体与墓文分别列目,此外吴讷《文章辩体》也将铭体与碑、墓碑、墓表、墓志、墓碣、墓记等分列,徐师曾《文体明辨》亦如此,只不过在墓志文中分类更详尽。众所周知,碑文有纪功碑文、宫室庙宇碑文、墓碑文三种。铭文一般为刻在青铜器上记功或者记事的文字,后来“以石代金,同乎不朽”,[6]214所以,碑上的文字沿袭青铜器上的文字,同用“铭”字,成为碑铭。墓文与铭体的关系正如褚斌杰先生所言墓文是铭体的发展变体“商周时代经常在所制的青铜器上铸上一些文字,起初只记器名、物主名、工匠名等,后来则用以记功颂德,发展下来便是后世的碑铭、墓志铭。”[10]400墓文所记有“七事”:墓主世系、名字、爵位、行治、寿年、卒葬月日、子孙大略和葬地。在墓文创作中作者又不单单记载这“七事”,往往会在文中尽情抒发自己的或惋惜、或思念、或赞颂之情,与铭文创作体式基本一致,墓文实属铭体一支。
笔者将以上分类原则结合,并将墓文划入铭文一体,以《明文海》所收录的铭文为参照,对明代铭文分类进行总结。《明文海》铭文体所载13篇,器物铭有3篇,居室铭3篇,山川铭3篇,人物铭2篇,另有孟思《彭祖观井铭》、杨爵《读易铭》为受具体事件所感而作铭,算作杂铭。从虚铭实铭看,虚铭包括人物铭两篇和杂铭两篇,实铭为器物铭、山川铭、居室铭共9篇。无论如何分类,作用大抵不外乎三类:警戒之用,如杨爵指出“则切于处忧患之道也,因铭以自警……”[11]1256他作本则铭文之目的在于自我勉励时时刻刻“慊于心”、“合乎义理中正”。祝颂之用,诸如王渐逵《韶石铭》颂赞皇帝之圣德。也有单纯题咏类,如唐肃《菜薖六器铭》为鉏、瓮、刃、筐、釡、盘六种器具作铭,不为警戒,不为颂赞,仅分记其各自作用。再有刘定之《居庸关铭》咏居庸关独特地理位置“北眺以威边界,其介乎中外之闗,曰居庸”,介绍其名字由来“元翰林学士王煇谓始皇筑长城居息庸徒于此”,主要作用是“防辽金长驱”。[11]1252
墓文从题目看有以下几种:一种是墓表,叙其学行德屡以表彰于外,有官位无官位者均可用。有官位者常在题目中表明其官职,如杨荣《故国子司业吴君墓表》、崔诜《杭州知府吕军墓表》等,也有像王祎《凝熙先生闻人公墓表》一类为当官之人作而不表明其官职的,原因是“先生之德不因官以为重,故不称其官,而称其德也。”[11]4502再一种为神道碑铭,坟墓东南方向为“神道”,立碑其上故得此名,像沈一贯《刘公神道碑》、赵贞吉《兼太子太师吏部尚书华盖殿大学士赠太保杨文忠公神道碑》、彭时《故太子太保吏部尚书赠特进光禄大夫太保諡忠肃王公神道碑铭》、王防《吏部侍郎赠礼部尚书諡文懿杨公神道碑铭》均以此为名。还有名为墓碣类,依据官职五品以上立碑,七品以上立碣,碑和碣在外观上有区别,但在文章体制上一致。张岳《余认斋碑》所记余佑,据《明史》卷一百七十记载为弘治十二年中进士,为南京刑部员外郎,[12]4098从五品,故可作碑。张宁《云壑先生苏公墓碣》中苏秉贞在《明史》卷一百七十四记载“兄弟并以布衣终”[12]4162苏氏两兄弟不足五品,仅可立碣。另外就是阡表,一种立于墓道的碑文,与神道碑同义,如王直《彭氏义阡表》。此外墓志铭有很多别称:葬志、埋铭、圹志、圹铭,如杨循吉《礼曹郎杨君生圹碑》。
关于铭文的风格特点早有叙述,陆机《文赋》曰:“铭博约而温润”,[7]171箫统总结为“铭则序事清润”,[13]2刘勰则说“铭兼褒赞,故体贵弘润。其取事也必核以辨,其摛文也必简而深。”[6]195曹丕概括说:“铭沬尚实”,[7]158综上所述,简单概括起来就是事博而真,言简意深。铭文作为一种应用型文体,最易成为千篇一律之体,事实也的确如此,钱锺书先生批评六朝初唐墓文:“虽按其题,各人自具姓名,而观其文,通套莫分彼此。……斯如宋以后科举应酬文字所谓‘活套’,固六朝及初唐碑志通患。”[14]1527但随着文人介入,铭文创作者创作能力提高,个人有个人之风格,个人铭文便有了个人铭文不同色彩,而文人又多受时代风尚影响,所以,各时代铭文呈现各时代的特点。
从体制方面看,明代铭文题目大多直接带有“铭”字,铭前有序,序文多用散体,铭文部分用韵,四言一句,并且讲究押韵,这一点直接继承唐宋铭文的特点。《明文海》所收录的铭文除《村石砚铭》《彭祖观井铭》《菜薖六器铭》外都有序文,序文无固定句式,也不讲求韵律,多为叙述性文字,并可借用典表达出来,如归有光《书斋铭》“……项脊生曰:余闻朱文公欲于罗浮山静坐十年,盖昔之名人高士其学多得之长山大谷之中,人迹之所不至,其气清神凝而不乱也,夫莽苍之际,小丘卷石,古木数株,花落水流,令人神思爽然,况天闭地藏神区?”[11]1253且基本上与写文手法一致,序后铭文则讲究对偶押韵,更像写诗,如王渐逵《韶石铭》铭曰“洪荒之余,宣命之纪,肇厥元圣,中天而起,维彼元圣,徳配彼天……”[11]1252再如瞿汝稷《蛾眉山别传和尚碑铭》“人见公勤,而公无为”、“人劳其迹,而公无作”、“飞锡靡驻,公未尝行”、“六用都灭,公未尝息”[11]5035四言一句,押韵对偶均有限定,风格典雅宏润。
墓文不仅能为他人作铭,还可以为自己作铭,刘忠《自撰墓铭》先介绍自己名号,再介绍官职变迁情况,接着表明自己不愿他人为己作铭的原因,他害怕自己“盖无实徳而尚虚名,此予平日所深耻者”,希望此铭“俾来世子孙皆当叹予不负以副其所无负者”。[11]4917铭文通常仅诉其美而隐其恶,早在《礼记·祭统》中就有记载:“自名以称扬其先祖之美,而明著之后世者也。为先祖者,莫不有美焉,莫不有恶焉。铭之义,称美而不称恶,此孝子孝孙之心也。”[2]1606南朝梁刘勰亦云:“铭者,名也。观器必也正名,审用贵乎盛德。”[6]193所以他人作铭的真实性有待考证,如宋濂为方国珍所作的《方国珍神道碑铭》,不仅从外形上美化方国珍,而且从内在掩盖其与朱明政权的矛盾冲突、与明朝廷中文人的对立隔阂。铭文虽可在一定程度美化人物生平,但应恪守“铭诔尚实”之本性,这应该也是自作铭者的原因之一。
从内容方面看,明代商品经济繁荣发展,商人在这一时期崭露头角,并且儒佛道在明代得到充分发展,墓文主人公不再限于儒士,而扩大到僧侣、商人等阶级。汪道坤受其身世影响,是明代商人墓志铭的主力军,《明文海》中虽未收录其作品,但其人在明代铭文地位上具有不容忽视的重要地位,如在《海宁陈处士暨配王氏合葬墓志铭》中通过与太史相处之道、面对恶少刚正不阿两件事,突出陈处士语言描写先是谢绝韩太史的回报“先生天下士,第为北装,何报也?”[15]356,再是向恶少表明自己的社会理想“善,吾幸而足,终不令里巷有饥人。”[15]356关于僧侣的描写在《明文海》中也收录颇多,如瞿汝稷《蛾眉山别传和尚碑铭》写和尚处处施恩普众,为民造福,他说“老僧虽去,犹常在也”[11]5035至死都与信徒同在,保佑着苍生。冯恩《四义僧舍利碑铭记》“悲乎海上千百人之死于贼之无名,尤悲乎四僧为夫千百人而死于贼之有名”[11]5033感情真挚,为四义僧死于大义而哀悼悲叹。
从艺术手法角度看,明代铭文塑造人物形象生动。墓文在写作时必须交代墓主“七事”,所以大量墓文在描述人物时流于纯叙述性和循规蹈矩,杨荣的墓志铭就是典型,如《故翰林学士奉政大夫赐二品袍服沈公墓志铭》先介绍墓主基本信息“公讳度,字民则,姓沈氏,世居松江之华亭……”,[11]4506再介绍墓主家族的基本信息,接着叙述了墓主官职的变迁以及所受赏赐等,最后表达对墓主的哀悼,杨荣基本创作套路都是如此。但明代更多的是形象生动的人物塑造,崔诜形容墓主“近夫既长,修眉碧目,口可容拳,体羸而骨健。读书竖行,下既成诵,终身不忘”[11]4538运用比喻手法三言两语便使人物如立目前。明代大搞“神道设教”,神话元素在此期异常活跃,以至于被铭文征用,如杨循吉《故柳州府通判桑公墓志铭》中有这样一段描写“先是未卒之前一月,友人薛大章梦见先生秉高车,拥入玄冥云,与神遨游。已而果卒。说者谓先生躬萃元精,以神明其心,志又不大于事业,以有蓄焉。一旦而死,其不逐逐。为常鬼亦明矣。梦所见殆将然乎。”[11]4523铭文作为实用性文章,不可避免地会有程式化弊病,这样一些想象性元素的加入赋予了铭文新的生命力。
铭文发展到明代已经足够成熟,成熟意味着它有特定的写作程式、特定的艺术风格、特定的审美追求,但每个时代文体转变总有其原发性原因,明代在商品经济刺激下,阶级矛盾日益突出,程朱理学式微,主体意识觉醒,封建统治对社会的控制日渐松弛,再加上外来文化第二次大规模传入,佛、道、儒、天主等教派聚讼纷纭,正宗诗文退出霸主擂台,市民文艺风起云涌,总之,文体发展演变与文学史的变迁息息相关,文体转变的原因除了自身内部的成熟外,只能从“史”中寻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