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控制监督检查是社保业务风险防控的核心环节之一,也是风险防控的最后一道防线,不可或缺。有效的内部控制监督检查能够帮助社保经办机构及时发现内控建设和执行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倒逼单位不断完善内部管控机制和规范,督促各级人员合规履职,各项政策法规贯彻落实到位,社保经办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当前,随着社保业务最新管控要求(如一窗通办、档案电子化、承诺制办理等)不断出台和实施,各级社保机构的风险防控工作迎来了新挑战。如何把握日益提高的服务质量要求与风险防控新难点和痛点的平衡,是当前社保业务内部控制监督检查的重点和难点。
“放管服”改革要求社保业务线下和线上相结合,大力提升社保经办机构“一网通办”能力,在推进“一窗通办”和综合柜员制的基础上,以社保经办数字化转型为引领,以“三少一快”为重点,进一步简化优化业务流程,集中整合数据资源,持续推进“快办”扩面提速、关联事项“打包办”,大力推进“一网通办”“全程网办”,通过线下线上融合发展、协同服务,实现更多事项办理“最多跑一次”“不见面审批”。这就要求社保经办机构做好推进数字化转型,强化数据治理和应用;打破数据壁垒,加强集中式社保信息系统与全民参保系统、机关养老保险系统、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系统数据对接,督促实时上传参保缴费、业务受理、待遇审核发放数据,全面汇集社保各业务板块的基础数据信息;建立跨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健全厅局间信息技术协同机制。
“减少审批”作为便民惠民、提高工作效率的直接体现,应当不断精益求精并且尽可能全面实行。社保经办机构内部审批工作应当科学严谨、流程清晰、层级得当,尤其要注重强化和完善分层分级审核机制,不能为了提升效率而失去管控,造成风险。权限管理部门要落实岗位相互监督、业务环节相互制衡的机制,严禁业务、财务、信息岗位兼任,会计、出纳岗位兼任,严格授权管理,按照岗位职责、管理职能、业务性质,因事授权,确保事权适配、人岗匹配。内部控制管理部门应对业务系统记录的业务部门每次业务权限管理操作过程及结果实施监督检查,对违反业务权限风险管理要求的应及时提出,并给出整改意见,报相关负责人审批同意后由业务部门限期整改落实。要全面实施综合柜员制,实现业务受、审分离,根据业务风险等级,明确当场办结业务、一审业务、二审业务、三审业务以及集体会审业务,并根据评估结果对审核级别进行动态调整,确保便民惠民工作风险应控尽控。
图1 社保经办机构内控监督检查模式新旧对比
图2 数据核查比对示例
伴随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社保经办机构应当做好梳理和评估证明事项清单,建立证明事项清单动态调整机制,规范告知承诺办事流程,明确告知承诺制的范围、适用对象、告知承诺书的制式、核查手段及防控措施。内部控制管理部门应当组织业务部室梳理业务事项分类,结合业务经办流程,准确识别各业务事项风险点,建立风险评价标准,积极开展风险评估工作。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组织开展风险应对工作,定期和不定期对风险管控措施的执行情况和管控效果进行监督检查。
如上所述,社保业务发展的新形势带来了业务类型、业务量、业务时效性等多方面的变革,为此社保经办机构内控监督检查工作也应当进行相应调整和转变,以适应社保业务发展的需要。
社保经办机构应当改变内控监督检查的模式,从原有的单一检查模式向多元化检查模式转变。综合运用自查、交叉检查、专项检查、案件调查、穿行测试等多种监督检查的方式方法,切实提高内部控制监督检查工作的频率,促进机构内控监督检查工作常态化;对于风险易发频发、影响程度大的重点业务事项流程实现全覆盖,避免发生遗漏现象,影响监督检查工作的效果;将监督检查工作与风险预警有机结合,针对预警识别出的重大风险进行重点跟踪检查,提高内控监督检查工作的精准度;大力推行电子档案,实现经办信息及数据的线上流转,有效节省经办人员的时间和精力,提高办事效率。
图3 社保经办内部控制效能分析
完善社保经办风险防控体系与信息化提升密切相关。社保经办机构应当从业务目标出发,结合单位特点,建设一套与社保经办业务系统深度融合的,集风险评估、风险预警、内部控制检查、效能分析、大数据比对为一体的智能风控平台,积极开展社保业务内部控制监督检查及效能分析,有效强化社保经办机构监督检查职能。要积极推动内控检查工作自动化,实现系统自动推送业务信息和档案材料,随机分配检查人员,做到记录可查、结果可溯。建立形成相应的基础档案库、内控检查库,将风险预警、关注名单以及各类监督检查工作相关的业务信息归类整理存储,打破“信息孤岛”,实现数据的核查比对分析,提升社保经办业务风险防范效率和效果。同时,通过深化高风险地区防控机制运用,建立业务经办疑点数据库,健全待遇发放核查月调度制度,加强社会保险基金要情分析,开展针对性稽核,有效避免多发、错发、漏发以及舞弊欺诈等问题的发生。形成可视化的内控监督检查平台,根据业务需要实现更多更深入的数据统计和分析功能,为业务人员工作提升和领导人员科学决策提供辅助支撑,有效提升单位内控监督检查工作的智能化水平。
对于内控监督检查结果的运用,是社保经办风险防控中的重要一环,否则一切都将是“空中楼阁”。社保经办机构应当重视并加强内部控制监督检查结果的运用,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缺陷,及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整改完善,有效降低或解决业务经办过程中可能产生的风险,并形成预警机制,不断完善风险防控系统。同时,将内部控制监督检查工作成果运用到内部控制效能分析与评价中去,通过效能分析模块预设规则,重点从检查单位、被检查单位、督办单位三个层面,从内部控制业务办理超时率、内部控制检查发现问题的数量、内部控制检查被发现问题的数量三个维度,对社保经办机构内部控制效能运行状况进行分析评价,督促社保经办机构不断提升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