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用型本科院校产教融合“双元”育人模式研究

2021-12-29 21:04秦亚冰
辽宁科技学院学报 2021年2期
关键词:产教应用型校企

袁 凯,秦亚冰

(亳州学院 经济与管理系,安徽 亳州 236800)

应用型本科院校的办学定位为应用技术类型,其对满足我国社会经济发展有重要促进作用,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人才是其办学宗旨〔1〕。鉴于社会发展的需要和应用型本科院校的特征,实施产教融合“双元”育人模式便成为应用型本科院校办学的必要途径。产教融合“双元”育人,即是要在教育中发挥实际产业发展和教育培养双重作用,发挥企业和高校双元育人主体协同育人作用,在校企合作中实现培养应用技术型人才的育人模式。国务院也深刻重视产教融合在教育界的发展,提出产教融合的发展制度,并提出要将产教融合延伸至高等教育,助力高等教育人才培养〔2〕。基于此,应用型本科院校更要深入分析产教融合“双元”育人模式,把握该模式与本校教育之间的契合性,并积极寻求企业帮助,双方协作,共同培养学生的思想政治理论知识、道德修养和专业知识技能,充分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1 应用型本科院校实施产教融合“双元”育人模式的必要性

产教融合“双元”育人将产业、企业与高校置于同等的育人主体地位,致力于在充分发挥双元育人作用的基础上,为院校带来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也帮助应用型本科院校进一步提升自身办学水平,不断培养出时代发展所需的新型应用技术人才。

1.1 产教融合“双元”育人是用型本科院校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的必然要求

产教融合“双元”育人模式对育人主体、育人空间及育人深度都提出了详细的要求和规定,在应用型本科院校实施此模式,院校需在充分把握模式内涵、要求的基础上,结合本校办学实际和大学生的学习特征,有针对性地进行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变革。首先,该模式调整了应用型本科院校人才培养的主体。产业、企业和院校共同承担育人主体责任,“双元”育人主体能为学生带来多样化的育人内容和形式,帮助大学生获得更为全面的成长。其次,该模式扩大了育人空间。不仅是应用型本科院校,产业和企业都承担育人责任,其所在的场域也成为育人空间,为大学生提供学习和锻炼的空间,促使应用型本科院校育人空间得到拓展。最后,该模式强化了育人深度。在该模式实施过程中,大学生有机会接触实际的专业工作,在实际工作环境中学习和锻炼,如此大学生便可深入感受专业知识和技能运用,并从中发现实际工作的意义,了解自身职业发展的前进方向和重要基础。

1.2 产教融合“双元”育人是应用型本科院校顺应时代发展的重要途径

在新时代背景下,高校人才培养和自身发展都面临全新的形势,应用型本科院校要在不断发展变化的时代潮流中保持竞争力、获得进步,需重视产教融合“双元”育人模式,密切校企合作,发挥“双元”主体协同育人作用。一方面,时代新发展要求应用型本科院校开展产教融合“双元”育人模式。新的时代发展呼唤应用型技术人才,应用型本科院校在人才培养中实施该模式,能深化对应用型技术人才的培养,同步提升人才的思想道德修养和专业知识技能,并为人才提供真实的专业实践,促进专业人才的全面发展,成长为时代发展所需的新型应用技术人才。另一方面,应用型本科院校开展该模式也是院校响应国家号召、执行国家政策的重要表现。2017年12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为深化产教融合提出了新要求和新指示,2019年10月1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等6部门印发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产教融合深化发展的要求。鉴于近年来国家各部门对产教融合的重视,应用型本科院校需加快落实产教融合“双元”育人模式,才能响应国家政策、顺应时代发展。

1.3 产教融合“双元”育人是院校提升自身办学水平、提高学生就业率的有效条件

应用型本科院校与普通本科高校最大的不同在于其特有的应用型特征,其办学定位即是培养应用型技术人才,院校学生具备的专业知识技能代表着其自身的办学水平,而实施产教融合“双元”育人模式,能发挥企业和院校双重育人作用,帮助深化院校学生的专业技能,进一步提升院校的办学水平,提高院校学生的就业率。一方面,实施该模式可密切联系校方和企业,深化校企合作,便利院校获取最新产业资讯、了解最新技术要求的途径,也促使院校将人才培养的空间扩展至企业,从而进一步实现科研与创新的深度融合,也为院校带来创新发展的依据〔3〕。另一方面,该模式可为应用型本科院校学生提供现实实训基地,帮助学生真实体验专业知识、锻炼专业技能,同时基于校企合作的深化,双方可签订定向人才培养协议,直接对接人才培养和人才招聘,为院校学生提供接受良好学校教育、企业培训和入职便利途径,如此不仅可展现院校应有的办学水平,还能进一步获得院校学生就业率的提升。

2 应用型本科院校产教融合“双元”育人模式建设存在的阻碍

在应用型本科院校建设产教融合“双元”育人模式,受教师队伍、企业合作及相关平台建设的多样化影响,受教师育人理念传统、校企合作不深入及相关平台设施不完善的影响,该模式的建设和实施存在一系列阻碍。

2.1 教师育人理念和方法较为传统,阻碍“双元”育人模式建设

一方面,应用型本科院校在招聘和培养教师时,多重视考察教师的学历和职称,对教师具备的实践能力和专业技能缺乏必要的考察,导致院校教师具备较强的科研和理论教学能力,却在专业技能层面存在不足。且在此模式下,教师队伍在开展教学的过程中也多沿用此类思维,重视理论教学,培养学生的专业理论知识,而这便与应用型本科院校培养应用型技术人才的育人目标存在冲突,不利于院校的整体进步和发展〔4〕。另一方面,应用型本科院校与企业的合作尚不深入,未发挥企业员工的育人主体作用,沿用传统育人理念和方法,严重限制产教融合“双元”育人模式的开展。

2.2 校企合作共建不深入,产教融合“双元”育人模式缺乏必要支撑

当前,应用型本科院校与企业合作培养人才尚处于初步发展阶段,未形成固有模式和建设依据,双方共建共享也存在不深入现象,导致产教融合“双元”育人模式建设缺乏必要支撑,相关育人活动也无法深入开展。一方面,校企合作不深入,产教融合形式单一。在当前环境下,应用型本科院校与企业合作共同培养人才,多采用引进实训教师、顶岗实习及订单式培养方式,而此类方式会带来一系列影响,实训教师虽在实践技能方面具备优势,但作为教师应具备的理论知识和教学素养仍无法考核;顶岗实习要求学生直接进入企业开展工作,在此过程中学生完全与校园脱节,如何做好角色转换成为学生面临的重要问题;订单式培养会造成学生接受教育社会目的性过强,不利于学生的全面发展。另一方面,校企合作不深入,缺乏共建共享基地及育人平台的建设,产教融合“双元”育人模式缺乏有效支撑。

2.3 应用型人才培养评价体系不完善,企业考评无法有效落实

首先,院校人才培养评价的主体单一,无法得出客观真实的评价结果。在人才培养中,应用型本科院校多以专业课教师为评价主体,对学生的学习和实践进行考核,学生主体、企业教师及产教融合管理者未被纳入评价主体,导致评价结果存在不客观、不全面的局限。其次,院校人才培养考核评价的内容多以学生对专业理论知识的掌握为主,相关评价指标的设置也无法有效反映学生对专业技能的掌握。最后,院校评价方式较为传统,多选用终结性评价,对学生在教育过程中的表现缺乏必要关注,限制教师和管理人员了解学生学习效果的全面性,同时企业考评也多由企业师傅出具实习证明,学生在企业实习的总体表现进行总结,也未深入学生接受教育和锻炼学习的日常,导致评价效果的片面性。在此基础上,院校和企业也无法及时感知人才培养模式建设中存在的问题,阻碍产教融合“双元”育人模式的创新发展。

2.4 资金技术投入不足,产教融合“双元”育人模式的建设和实施缺乏保障

产教融合“双元”育人模式的建设涉及政府、企业及院校等多重主体,各主体在政策推进、合作设计、资金技术投入等层面存在一定的不足,严重影响“双元”育人模式的有序开展。首先,政府已较为重视产教融合育人模式的建设和推广,也已提出相关政策和规定,但其中相关细则的规定仍有待深化,院校与企业在执行过程中也会遇到部分问题,执行力度不强,成为产教融合深入推进的制约因素。其次,企业在产教融合育人中,多处于被动地位,企业管理者对与院校的合作也缺乏必要的重视,导致企业参与产教融合、设计育人方案及具体实施过程中也表现出积极性不强等问题,企业层面的资金技术投入也存在短板,无法有效保障产教融合的深入开展。最后,应用型本科院校在落实产教融合相关政策和制度过程中虽有较高的热情,但对本校办学实际与当地企业对产教融合的态度分析缺乏深入的研究和分析,同时针对产教融合也缺乏充足的资金技术投入,造成与企业合作共建共享缺乏必要保障,也无法取得有效成果〔5〕。

3 应用型本科院校产教融合“双元”育人模式建设的路径

为有效应对上述阻碍,应用型本科院校应与企业深化合作,从教师队伍建设、育人平台创设、评价体系创新及保障措施完善等角度全面入手,有效推进产教融合“双元”育人模式的建设和落实。

3.1 优化“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引领产教融合“双元”育人模式的建设

要真正落实“双元”育人模式,应用型本科院校需重视“双师型”教师队伍的建设,力求发挥“双元”育人主体在人才培养中的引领作用。首先,院校应重视“双师型”教师的引进。在招聘教师、吸引人才的过程中,院校应重视考察教师人才的综合素质,同步考察人才具备的思想道德修养、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6〕。其次,院校应开展对“双师型”教师的培养。这就需要院校在为教师提供专业理论知识培训的基础上,也提供专业技能培训,为教师提供系统的专业技能锻炼机会,也帮助教师在交流和锻炼中提升自身的专业技能,以更好地为学生提供实践指导。最后,院校应深化与企业的合作,从企业中吸收师资力量,与校内专职教师共同组成“双师型”教师队伍。企业员工长期从事职业工作,对新技能的掌握、各种能力的要求有明确的认知,将其融入院校师资队伍,能丰富院校教师队伍的组成,促进“双师型”队伍的建设,也符合“双元”育人模式的开展要求。

3.2 校企合作共建实训基地和育人平台,支撑产教融合“双元”育人模式的建设

建设产教融合“双元”育人模式,需要为“双师型”教师队伍开展理论和实践教学提供坚实的支撑,这就需要应用型本科院校与企业深化合作,共建实训基地和育人平台。一方面,院校和企业应共建实训基地,为教师开展教学和指导、学生接受教育和实践锻炼提供支撑。校企共建是建设产教融合“双元”育人模式的支撑和引领,应用型本科院校和企业应秉承合作共建共享的理念,为培养人才建设实训基地,双方可采用资金、技术及人才全面合作的形式进行共建,在相关专业发展的环境中建设新型实训基地,包含专业教学和实践所需的设备设施和教育人才,支撑产教融合“双元”育人模式的开展。另一方面,在信息化技术快速发展的背景下,校企双方应借助信息化技术,共建线上育人平台,为人才培养提供先进的技术支撑,也发挥线上平台对应用型人才的吸引作用,更有效地推进产教融合模式的建设〔7〕。

3.3 创新人才培养评价体系,以评促教推进产教融合“双元”育人模式建设

建设产教融合“双元”育人模式、培养应用型技术人才,需要应用型本科院校创新人才培养评价体系,以企业合作共同对人才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素养进行评价,全面把握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建设和开展的效果,及时发现其中存在的问题,并进行调整和变革,以评促教更好地推进“双元”育人模式的建设和实施。首先,院校应完善人才培养评价的主体,将院校教师、企业前辈、学生及院校企业管理者等全面纳入评价主体,全面发挥各类评价主体对人才培养的客观评价作用。其次,院校应与企业合作,共同创新人才培养评价的内容。双方应共同制定人才培养的评价指标,力求全面考察学生专业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素养,确保实现应用型技能人才的培养。最后,院校应与企业合作变革人才培养评价的形式,双方应将互联网信息技术应用到人才培养评价中,对教育中学生的表现进行动态化监测,重视过程性评价,及时发现人才培养中存在的问题,同时借助信息技术开展评价,还能极大拓展育人评价的时空限制,保证育人评价的客观性和正确性。

3.4 加大资金技术投入,保障产教融合“双元”育人模式建设的有序开展

只有从与之相关的各方面主体出发,强化相关政策的定制和资金技术投入,在应用型本科院校建设“双元”育人模式才有据可循。首先,政府应继续深化对产教融合政策法规的制定,并力求细化各项规定,为应用型本科院校和相关企业执行提供便利,也为产教融合“双元”育人模式的落实提供保障〔8〕。其次,院校与企业应共同努力,持续深化合作,致力于在人才培养理念、项目探索和实践、育人内容和形式设计等层面形成一致,共同促成“双元”育人模式的建设。最后,院校和企业应加大资金技术投入,为产教融合的顺利开展提供保障。应用型本科院校可从教育资金中分拨一部分用于产教融合“双元”育人模式的研发和建设,并为其组织建设一支专业化队伍,为建设落实“双元”育人模式提供保障;企业可提升对产教融合育人模式的重视程度,专设部门负责与院校的合作,并分设项目基金加深与院校的融合育人。基于此,校企合作方可进一步得到深化,产教融合“双元”育人模式的建设得到有效保障。

4 结语

应用型本科院校开展产教融合“双元”育人模式,具有一定的可行性和必要性,由于时代的发展变化和国家教育部门对产教融合的重视,高校应积极探索该育人模式,在密切联系本校办学实际的基础上寻求企业协作,共同从育人环节入手,培育大学生德智体美劳等素质的全方位提升。但从当前环境下应用型本科院校建设产教融合“双元”育人模式的实际来看,尚存在一系列问题,表现在教师育人理念较为传统、校企协作不深入、人才评价体系不完善及资金技术投入不足等层面。为此,高校及教育者应共同努力,完善育人队伍建设,落实“双师型”教师引导,并积极深化校企合作,共建实训基地,支撑“双元”育人模式的建设,同时还应完善创新人才评价体系,加大资金技术投入,从更全面的角度保障产教融合“双元”育人模式的建设和落实,也帮助应用型本科院校更好地顺应时代发展,培养综合素质高尚的时代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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