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乾敬,李国均
(四川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四川 成都 610207)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经过长期努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这是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1]10一些学者在解读“新时代”的内涵与意义时,把十八大以来我国社会发生的一系列变化和社会主要矛盾转变,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重要依据,提出新时代是“十八大以来我国社会所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和发生的历史性变革的必然结果,是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运动的必然结果,是党团结领导人民开创光明未来的必然要求”。用三个“必然”对“新时代”进行政治阐释,在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的过程中起到了良好的宣传和引领作用。但现在回头思考,我们还必须从学理上对三个“必然”进行深入分析,不仅要理解“新时代”的政治意蕴,还要弄清其理论意蕴,以此论证进入新时代的必然性更具解释力、穿透力和影响力。
“不是意识决定生活,而是生活决定意识。”[2]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关系问题,是唯物史观解决的首要问题,也是我们理解唯物史观其他原理的基础和前提。唯物史观坚持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意识是对以实践为基础的不断发展变化的现实世界的能动反映,从而在人们的头脑中形成与特定的历史条件相符合的思想、观念和精神。社会意识是具体的、历史的,既不会凭空产生也不会凭空消失,只会随着社会存在的发展发生相应的变化。虽然社会意识是属于思维层面的范畴,但它的变化发展不应该到人们的思维当中去寻找,而应该到客观现实当中去寻找,到社会存在当中去寻找,这也是唯物史观和唯心史观对立的根本所在。
十九大报告当中的一大创新,就是提出了“新时代”的概念。人们往往从历史学和生物学的角度来理解“时代”一词,指历史上以经济、政治、文化等发展状况为依据而划分的某个时期或个体生命中的某个时期。“新时代”是以当代中国的社会存在为基础,而做出的一个历史分期或者说一个新的历史划分阶段,但不管是“新时代”还是“时代”,作为时间概念都属于意识范畴,是对中国社会存在的客观反映,“新时代”自然是一种社会意识。那么十九大为什么会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这一论断呢?根据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基本原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是由于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的发展所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和发生的历史性变革所决定的,换句话讲,十八大以来,中国的社会存在发生了巨大变化,人们的社会意识也发生相应的变化,所以党和国家才会作出进入新时代的判断。
新时代根源于十八大以来中国社会发生的新情况新变化,是当代中国社会存在的客观反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作为一个历史分期,并不是像社会形态演进那样,生产关系的性质发生了根本改变,而是因为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在治国、治党、治军上取得了前所未有的进展,我国的社会面貌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化,国际地位和国家影响力实现了前所未有的提升。2010年中国的GDP超越日本跃居世界第二,但社会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并没有因为经济的发展而有所缓解,反而更加暴露出来。经济发展方式粗放,民主法治不健全,意识形态建设较弱,民生方面存在短板,生态环境恶化,治党治军不严等问题日益突出。虽然马克思主义强调生产力发展对社会的巨大作用,但如果从中国的经济总量跃居世界第二这一视域出发,也不能做出我们已经进入新时代这一判断。在对“新时代”概念的解读中,一些学者认为十八大是新时代的历史起点,因为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刮骨疗毒的勇气和壮士断腕的决心在治国理政中解决了许多长期困扰人民的难题,办成了许多人民热切期盼的大事,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党建、军队、外交、全面深化改革等方面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发生了全方面的变革。虽然生产关系的性质没有发生根本性的改变,但社会发生了深层次和根本性的变革,新时代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新的历史方位。
“全部哲学,特别是近代哲学的重大的基本问题,是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3]277思维与存在是天生矛盾的两个对子,人的思维具有主观能动性,在反映客观存在的同时,会对客观存在的实然状态在观念中加以改造,从而在观念中达到一种应然的状态。由于人所具有的形而上学本性,人从来都不会满足于既有的客观存在,总是基于现实而又在追求一种超现实的存在,这种追求从古希腊哲学一直延续到德国古典哲学。但马克思之前的所有哲学家都是在思维中寻找超现实的存在,虽然促进了哲学的发展和人类思想的进步,但永远无法真正解决思维与存在的矛盾,解决人类需要和自然社会供给的矛盾。
马克思创造性地提出了科学的实践观点,指出实践是使主体与客体、需求与供给达到统一的桥梁,解决了思维与存在的基本矛盾。物质资料的生产是人类最基本的实践活动,“人们首先必须吃、喝、住、穿,然后才能从事政治、科学、艺术、宗教等等”[4]活动。物质生产是人类社会发展进步的最终决定力量,人们在生产实践中结成了一定的生产关系。唯物史观认为,历史发展的各个阶段,人类不断地通过变革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生产关系,不适应经济基础发展的上层建筑,来解放生产力,推动社会发展和人的需要的满足。所以说,人类社会的基本矛盾,包含着思维与存在、供给与需求的矛盾。在阶级社会中,统治者的需要建立在剥削被统治者供给的基础之上,因而社会基本矛盾表现为对抗性质的阶级矛盾。社会主义社会不存在阶级矛盾,但社会基本矛盾依然是推动社会发展的决定性力量。毛泽东创造性的将“主要矛盾”理论与中国的具体实际相结合,提出社会主义社会矛盾学说,深化和发展了社会基本矛盾原理。整个社会主义社会的主要矛盾,也应该是人民需要与社会供给之间的矛盾。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了三次转变,是社会基本矛盾在不同历史条件和实践境遇下的具体表现。从根本上都是围绕人民需要、社会供给和二者相互满足的程度和状况展开的。党的八大提出的社会主要矛盾中,人民需要是经济文化的迅速发展,社会供给是落后的经济文化,显然这种社会供给不能满足人民的需要。十一届六中全会提出的社会主要矛盾中,人民需要是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社会供给是落后的社会生产,这种社会供给也不能满足人民的需要。十九大提出的社会主要矛盾中,人民需要是美好的生活,社会供给是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相较于前两次社会主要矛盾的判断,十九大的判断出现了一些新变化与新特征。一是人民需求更加丰富了,二是社会供给更加全面了,三是社会供给可以满足大部分人民的需要,但在某些方面还存在不能满足和满足程度不高的情况,不能满足全体人民。这就形成了现阶段人民需要与社会供给之间的矛盾,是社会基本矛盾在当代中国的具体表现。
历史分期是由社会基本矛盾决定的,必须从人民需要与社会供给的矛盾冲突中去寻找历史分期的依据,主要矛盾是基本矛盾的外化形式,新时代也就成为当前社会基本矛盾的主要表现。深入理解社会基本矛盾原理,主要矛盾学说,社会主义社会矛盾学说,可以帮助我们从理论上更好的理解新时代的意蕴,理解十九大报告为什么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
“历史不过是追求着自己目的的人的活动而已。”[5]历史是谁创造的,这一问题曾经困扰了人们上千年之久。唯心史观认为,历史是外在于人的活动之外的,中世纪以前包括中世纪的人们认为历史是上帝创造的,近代人们认为历史是由绝对精神创造的,还有一种观点认为历史是由其自身的必然性创造的,如果不能回答历史创造者的问题,自然也就不会承认历史发展的规律。马克思天才地把唯物主义与历史观结合起来,创立了历史唯物主义,开辟了社会历史认识的新天地,解开了长期困扰人们的“斯芬尼克斯”之谜,发现了历史运动的规律,回答了谁是历史创造者的问题。
历史是人创造的。承认唯物史观关于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基本原理,自然会承认现实的人及其活动是创造历史的前提和最基本的活动。马克思超越费尔巴哈的抽象人性论,在科学实践观的基础之上,将人理解为基于自身需要和社会需要而从事一定实践活动并处于一定社会关系中的人,是现实的人。现实的人是具有能动性的人,他们所从事的活动是实践活动,其中首要的和最基本的实践就是生产劳动,劳动不仅创造人本身,而且也创造了历史,一部劳动发展史就是一部社会发展史。人通过生产劳动改造自然,使其适应自身的需要形成了一定的生产力。人在劳动中结成的关系就形成了生产关系,当生产关系不能适应生产力发展需要的时候,人会通过阶级斗争、社会革命、改革的方式,来变革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生产关系,进而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从而推动历史的发展。人不仅通过劳动创造了自己赖以生存的物质资料,而且创造了推动社会历史发展进步的物质力量——新的生产方式。没有人的生产劳动,就没有其他历史活动,人的活动贯穿在历史的全过程和各领域之中。
历史是占人口绝大多数的人民群众创造的。在明确了历史是人创造的基础上,我们还必须回答另一个问题,是什么人创造了历史?唯物史观与唯心史观的对立,在历史创造者问题上表现为群众史观和英雄史观的对立,究竟是占人口绝大多数的人民还是少数的英雄人物创造了历史?马克思主义认为人民群众是社会历史的主体,是历史的创造者。因为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人民群众总是反映历史发展趋势,推动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进步发展,他们的意志和行动始终代表着历史发展的方向,构成时代的潮流,推动着历史向前发展。其中最主要的是广大从事物质资料生产的劳动群众,他们代表着先进生产力发展的方向,在历史发展中具有无可比拟的巨大作用,决定和改变历史发展的总进程和总方向,如20世纪的中国工人阶级。时势造英雄,马克思并不完全否认英雄人物在历史发展过程中的作用,但英雄人物始终都是来自于广大的人民群众,是人民群众中的杰出代表,他们对历史的影响不具有必然性。正如恩格斯所说:“历史人物的动机背后并且构成历史的真正的最后动力的动力……不如说是使广大群众、使整个整个的民族,并且在每一民族中间又是使整个整个阶级行动起来的动机。”[3]304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一致认同,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上指出:“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1]21在当代中国,凡是拥护、参加和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人们都属于人民群众。新中国70年的伟大事业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劳动和智慧创造的,人民群众的伟大实践是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根本动力,新时代也是人民群众通过艰苦奋斗和长期努力推动的历史进步。
“世界不是既成事物的集合体,而是过程的集合体。”[6]唯物辩证法认为,一切事物只有经过时空中的运动过程,才能实现自身的发展。历史唯物主义认为,人类社会的发展也是一个过程,不管是不同社会形态的更替,还是同一社会形态内的不同历史分期,都要通过一定的发展过程来表现。从我国的现实来看,自1956年确立社会主义制度以来,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发展是事物的基本特征,社会主义会遵循人类社会基本矛盾,有一个自身的发展过程。在其漫长的发展过程中,也有一个从低级走向高级的发展阶段,也会出现发展的新变化新特征,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历史潮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在社会主义发展新的历史方位中,出现了许多新的变化,这是由量变引起质变的必然结果。社会主义在漫长的初级阶段过程中,必然会出现由于量变的积累而引起的新的质变,并在新的质变基础上进行新的量变的过程。
“新时代”一词在2017年党的十九大上首次提出,但是很多学者认为“新时代”的起点应该是从2012年的十八大开始。他们认为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核心的新一代领导集体,进行了波澜壮阔、大刀阔斧的改革,推动了党和国家事业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发生了历史性变化。经济发展从以前的追求高速增长转变为高质量发展,社会建设从讲究社会管理到社会治理,从“四位一体”的发展理念到“五位一体”的发展理念等,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过程中的新特征新变化。上述社会发展过程中的量变,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发生了部分质变,我国的发展来到了一个新历史阶段。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向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迈进,所以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此外,我们说十八大标志着新时代的到来,社会许多方面都发生了阶段性的质变,但我们不能忽视,当今中国所取得的成就是在改革开放40年,新中国成立70年,中国共产党诞生100年中,在社会革命、建设、改革的量变基础上所实现的。当前我国正由大国向强国转变,由富起来向强起来转变,站起来、富起来在特定时空条件下是中国发展的质变,但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仍然是量变的积累。如果没有站起来和富起来,中国也不会有强起来的伟大飞跃,也就不会进入新时代。
判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一个重要依据是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变。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化也是一个量变引起质变的过程。十九大之前,中国社会主要矛盾的一个主要方面是落后的社会生产,这种落后是全面的普遍的落后。但是经过改革开放30多年的努力,到了2010 年我国的经济总量已超过日本成为世界第二位,落后的社会生产由于经济总量的不断转变,已经到了一个新的阶段,发生了部分质变。随之而来的社会各方面的发展变化,引起了人们需求的一种转变。这也就形成了十九大报告所说的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同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这种转变也是由中国经济发展由量向质转变的必然结果。
遵循质变量变规律,要求我们要用质变思维去理解新时代而不能用突变思维。虽然二者都认同事物发展性质的变化,但也有本质的不同。首先,质变思维强调事物发展由事物自身所引起,而突变思维强调发展由外因所引起。很显然新时代是由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通过长期实践所取得的成就,并没有他国帮助。其次,质变强调事物发展由量变引起质变的过程。虽然这一过程可长可短,但突变思维只强调质变的突然发生,而没有一个渐进的过程。新时代并没有明确的时间节点,不可能精确到某年某月某日,目前国内学者普遍认同新时代是十八大以后党中央在治国理政中的一系列改革创新所引起的。新时代是从十八大到十九大的一个过程或时间段,并不存在所谓的时间节点。最后,质变承认部分质变,但突变只讲完全质变,如基因突变、军事政变一样。我们说新时代发生了部分质变,但这一质变只是在社会主义总体框架内的质变,并没有改变社会主义的国家性质,没有改变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改变最大发展中国家的国际地位。如果用突变思维来理解,新时代已不再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而会变成其他什么东西。从质量互变规律出发,有助于我们更好的理解,为什么说新时代是量变引起质变的必然结果。
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双重互动当中,对“新时代”进行学理阐释,不仅有利于我们加深对新时代的理解,也有助于我们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思考党和国家的发展规划,明确当下新的发展任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是社会主义和中华民族发展的必然走向,是任何力量都不可阻止的历史潮流。在这种形势之下,我们唯有识大势、顺大势、造大势,才有可能在新时代有新作为,助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