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婷婷 赵美玲
摘 要:社会治理现代化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当前我国社会矛盾呈现出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相一致的阶段性特点。社会结构复杂化、社会需求扩大化、社会风险叠加化、互联网技术普及化等因素促成了多元化的社会矛盾,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进程。在社会治理现代化视域下,探寻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的多维路径,有助于实现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目标。
关键词:社会治理;社会治理现代化;社会矛盾
中图分类号:C9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7408(2021)12-0070-07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自身建设特殊性研究”(18AZD017);天津市关于“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研究计划”专项课题“坚定自信——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光明前景”阶段性研究成果。
作者简介:张婷婷(1987-),女,黑龙江大庆人,南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赵美玲(1957-),女,内蒙古鄂尔多斯人,南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社会矛盾的预防和化解不仅是新中国成立所面临的历史问题,而且是我国当前大力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中必须面对的重要理论与实践问题。社会矛盾并非一成不变,而是随社会历史条件的变化而不断变化,历史考察新中国成立以来社会矛盾与社会治理模式的动态演变及成因,不断总结其发展规律,对社会治理现代化视域下预防化解社会矛盾具有重要启示意义。
一、新中国成立70余年来我国社会矛盾及其治理模式的演变理路
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内容,社会治理现代化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体现。影响和制约社会治理健康有序发展的各类社会矛盾随着我国现代化进程的深入推进,呈现出典型的阶段性特点。全面考察新中国成立70余年来我国社会矛盾在现代化进程中的演变轨迹,可为总结和分析我国社会矛盾发生的成因提供依据。
1.新中国成立到改革开放初期:以政治利益为主的社会矛盾相互交织,社会治理由“革命型”向“管控型”转变。新中国成立初期,一系列带有社会革命性质的政治运动改变了旧有的社会格局,社会治理主要体现在基层社会组织化、政治运动塑造社会秩序等方面,带有明显的“革命型”性质。1956年党的八大对我国社会主要矛盾作出了新判断:“我们国内的主要矛盾,已经是人民对于建立先进的工业国的要求同落后的农业国的现实之间的矛盾,已经是人民对于经济文化迅速发展的需要同当前经济文化不能满足人民需要的状况之间的矛盾。”[1]1957年毛泽东发表著名的《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指出人民内部矛盾是社会主义国家政治生活的主题。遗憾的是中共八大关于当时社会主要矛盾的客观判断没能继续坚持,反右派斗争的扩大化,一系列“左”倾错误愈演愈烈,最终导致了 “文化大革命”的爆发。“文化大革命”时期,国民经济几乎到了崩溃的边缘,以政治利益格局为主的各种社会问题和社会矛盾堆积如山,社会治理难上加难。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党和政府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着手从根本上解决“文化大革命”的错误,特别是“文革”中遗留的冤假错案。至1983年,“‘文化大革命’中30多万件冤假错案、110万件历史遗留案件得到纠正和复查,300多万名干部得到平反昭雪,54万错划的右派得到纠正”[2]。这一时期,我国通过“人民公社”“单位制”“街居制”和“户籍管理”等形式在社会治理上形成了“管控型”模式,以政治利益为主的社会矛盾得以緩解,为改革开放新时期的到来提供了稳定的群众基础和政治条件。
2.改革开放初期到党的十八大前:社会矛盾呈现经济利益凸显的特点,社会矛盾总量急速上升,并进入矛盾“凸显期”,社会治理逐渐从“权威型”向“服务型”转变。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标志着我国工作重心开始转移到经济领域,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党对社会主要矛盾的认识也发生了根本的转变。1979年邓小平指出:“我们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很低, 远远不能满足人民和国家的需要, 这就是我们目前时期的主要矛盾。”[3]1981年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将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表述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这一以大力发展生产力、以经济建设为导向、以满足人民生存和发展需要为主要内涵的表述在中国使用了36年。
中国的改革首先从农村拉开序幕。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广和农村人民公社体制的逐步解体,农村基层因土地流转、集体财产分配不均导致的矛盾和纠纷,以及因计划生育而导致的冲突不断,而城市矛盾多集中在收入差距上。改革开放初期社会矛盾多集中在生存层面,留下明显的计划经济烙印和农业社会的痕迹,单向的“权威型”政府管理面临越来越大的挑战。1992年邓小平南方谈话标志着中国改革进入新阶段,党的十四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目标的确立,加速了改革的进程,但城乡收入差距加大、城乡二元经济结构明显的问题随之而来,社会矛盾也呈现出新的特点。在农村,因强制税收、计划生育刚性执行、基层干部腐败等原因,干群关系日渐紧张,社会矛盾明显升级;在城市,因企业职工下岗分流、社会保障缺失、就业观念难以扭转等原因,社会矛盾迅速升级,且由生存型矛盾向发展型矛盾转变。由此,中国进入社会矛盾“凸显期”,呈现出矛盾类型多样、矛盾主体广泛、矛盾形式多元、矛盾数量增加、矛盾内容复杂、矛盾预防化解难度加大、矛盾易激化和升级等特点。加之社会管理存在种种弊端,公众参与度不够,应急、预防和化解矛盾体制机制不健全等因素,使由利益冲突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突增。“1993年到2003年,中国群体性事件由1万起,增加到6万起,参与人数从73万增加到307万。”[4]特别是进入新世纪后,以科学技术为支撑的新的网络虚拟社会矛盾相继出现,迫切需要调整社会治理应对之策。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首次提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社会管理16字方针,强调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明确政府职能,拓展政府服务领域;增强社会协同,强化与相关部门配合与合作;鼓励公众参与,拓宽社会管理参与主体的范畴,凸显了“服务型”社会管理的新趋向。党的十七大提出要健全社会管理格局,表明我国社会管理思想逐渐步入成熟期。
3.十八大以来:社会矛盾总体数量呈下降趋势,但矛盾“凸显期”的特点还十分明显,社会治理由“管理型”向“治理型”转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有效推进了中国现代化进程,中国特色的新型工业化建设、农业现代化建设、新型城镇化建设和智能信息化建设全面展开,且取得了非凡成就,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不断增强。党的十八大把“法治保障”纳入社会管理体制,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则将“社会管理”改变为“社会治理”,政府的全能型管理开始向服务型管理彻底转变。习近平指出:“治理和管理一字之差,体现的是系统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施策。”[5]224改革开放40多年来,中国人民以“逢山开路、遇水架桥”的恢弘气势取得了举世瞩目的辉煌成就,“落后的社会生产”已经发生新的阶段性变化,人民原来的“物质文化需要”已经发展为范围更广、品质更高、多样化特点不断加剧的对“美好生活需要”,但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成为满足人们美好生活需要的主要制约因素。据此,党的十九大明确指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6],这是我国社会发展阶段的新特点。随着社会治理理念和治理方式的改变,我国社会治理效果明显改善,社会矛盾总体趋势有所放缓,信访总数和群体性事件得到有效控制。但必须看到,由于我国城乡二元经济结构没有彻底改变,城乡收入存在明显差距,生态、民生、科技等方面还存在明显的发展短板,社会矛盾虽呈稳中缓降趋势,但多项社会矛盾交叉叠加的状况仍然不容乐观。例如:因非法集资融资引发的群体性事件频频发生,严重影响了正常经济金融秩序;城镇化进程中失地农民的土地纠纷,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城镇一体化的速度;环境保护集体维权此起彼伏,互联网信息化发酵加速等等,也说明信息化背景下我国社会各领域各层次的格局发生了深刻变化。新时代社会矛盾的新变化,对社会治理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新任务,同时也意味着为达到社会治理目标必须在新的社会治理理念下创新社会治理方法。
概括来说,新中国成立70余年来,我国社会矛盾的阶段性特征和发展趋势的变化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阶段性紧密相连,社会治理类型经历了四个发展阶段,这是中国共产党人把马克思主义基本矛盾原理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结果。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认为:“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中,矛盾贯穿于每一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这是矛盾的普遍性和绝对性。”[7]根据矛盾普遍性原理,矛盾无时不在、无时不有,彻底消除社会矛盾根本不可能,只有深刻剖析社会矛盾形成的根源,把社会矛盾控制在不影响社会发展的可控范围內,才有可能用好当前中国发展面临的“战略机遇期”。
二、当前引发我国社会矛盾的成因及多元表现
随着现代化进程的稳步推进和改革的全面深化,处在社会转型期的中国将会出现多类社会矛盾和冲突交叉叠加的状况。综合分析、全面汇总、概括归纳、深刻剖析各类社会矛盾形成的原因,对探寻科学有效的社会治理路径,进而将社会治理实践中的成功经验上升为社会治理理论以指导新的实践,具有重要意义。这既是“良治”的循环,也是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选择。
1.社会结构复杂化。社会治理的现代化和社会结构的合理化程度密切相关。新中国成立初期,传统农耕文明下平面式社会结构相对单一。改革开放以来,转型中的社会结构日趋复杂化、多样化,中国利益格局悄然发生深层次变化。从人口结构看,中国人口政策经历了鼓励、节制、限制和再鼓励的四次重大调整后,由人口红利转向风险叠加:老龄化与少子化并存、适婚年龄段性别比例失衡、劳动年龄人口多年连续下降和农村“空心化”问题越来越突出等等。从城乡结构来看,城乡一体化建设正在随着工业化建设和城镇化建设的推进稳步进行,但城乡二元结构并没有彻底根除,城乡在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相关配套设施方面发展不均衡,城乡关系事实上处于失衡状态,“农村病”与“城市病”遥相呼应。城市在迅速发展过程中出现了诸如交通堵塞、住房供需不均、环境污染严重、城中村和郊区失地农民矛盾升级等“城市病”;农村在发展中也出现了农民收入偏低、农业生产技术相对落后、农民工大量涌入城市但又难以融入城市生活、大量农村成为“空心村”等“农村病”。从家庭结构看,随着社会转型,传统家庭结构迎来新的挑战。家庭规模日趋小型化,家庭成员日渐老龄化,老年人口赡养比例逐渐增大,家庭稳定性渐渐变差,许多家庭不堪重负致使离婚率升高,单亲、丁克、少子、老龄、空巢等特征明显增强,家庭矛盾增多,负担向国家和社会转移。从社会阶层结构看,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发展,不同阶层的利益诉求差异化明显。社会利益诉求的多样化和价值观念的多元化相互作用,产生社会阶层的分化和重组,已有的社会阶层界限被打破,新的社会阶层不断涌现。社会阶层分化不仅是社会结构功能性的重组,更是不同阶层利益上的重组,加剧了利益格局的复杂化,进一步加深了阶层矛盾,影响社会公平正义。在现代化进程中,社会结构越来越复杂化、多样化,构成社会结构的各种因素——人口、城乡区域、家庭、社会阶层等相互渗透,相互依存,使社会治理面临的挑战更加艰巨和复杂。
2.社会需求扩大化。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背景下,社会需求进一步扩大和拓展。在物资短缺时期,人们的需求多集中在“量”上,注重的是温饱;新时代,人们的需求更注重在“质”上,追求的是质量,人们的需求层次性更高,集中在舒适度、享受型等“软需求”方面。“美好生活需要”关键在“美好”,需求范围更广,层次更高。不仅要满足生存意义上的衣、食、住、行等方面的物质性需要,而且要满足社会安全、社会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等意义上的涉及生命、财产、食品、药品、空气质量、就业、保险、教育、健康、福利等方面的社会性需要,还有层次更高的精神性需要。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延伸了人们在需求上横纵两方面的广度和深度,民众的权利意识、参与意识、民主意识越来越强,需要更高层次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然而,现实却存在着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区域、城乡、收入分配、生态发展等方面发展不平衡,市场竞争、生产力发展、社会供给、制度创新等方面发展不充分。发展的不平衡和不充分制约了人民的满意度,这是发展中国家在现代化进程中由“生存之需”向“发展之需”递进的必经阶段,也是新时代社会治理解决新矛盾面临的新挑战。
3.社会风险叠加化。转型期的中国既面临着由传统农耕文明向现代文明转型、由熟人社会向法治社会转型、由封闭社会向开放社会转型、由单一社会向多元社会转型的小环境,又面临着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文化多样化、社会信息化的大背景。各种错综复杂因素的助推,加之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在短期内无法根本解决,极易诱发和加剧社会矛盾的叠加、发酵、放大、凸显、激化。从世界格局看,受金融危机的影响,世界经济恢复乏力,持续走低,以国家利益为核心的国际矛盾时有发生,贸易保护、单边霸权、民粹主义、恐怖势力等形形色色威胁我国安全的因素大量存在,和平演变者也会通过各种形式利用民众为发展的中国制造社会矛盾和冲突,阻碍中国的发展,这就使社会治理的甄别工作难上加难。从国内社会矛盾分类看,社会矛盾可以分为主要矛盾、基本矛盾、现实性矛盾和非现实性矛盾等等,但都和利益有关。首先,“直接利益冲突”的比重较大。矛盾的双方或多方因利益差异、利益失衡而形成的社会矛盾,如果不能及时解决,小范围的小矛盾容易演化为群体性事件。例如:旧城改造、房屋拆迁、城镇化进程中农村征地、城管执法方式粗暴等使一些相关主体利益受损,如果应急预防化解预案准备充分,处理方式得当,小摩擦就会很容易解决,否则在互联网+时代下,相关利益受损个体就会利用网络联合相同利益和价值观的人,以群体的方式表达诉求,小摩擦就会演变成群体性事件。其次,“无直接利益冲突”比重相对较小。“无直接利益冲突”指为数众多的参与者在整个事件中扮演“泄愤”角色,参与者与矛盾双方都无直接利益冲突也无直接利益诉求,以偶发事件为导火索,趁机声援弱者、发泄积怨,随着事关双方的矛盾升级,众多的围观者演变为参与者的一种特殊类型的群体性事件。马克思认为:“人们为之奋斗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8]众多参与者看似裹挟式地参与事件,其实质依然是利益冲突。围观者转变为参与者经历了心里同情到心理认同的过程,通过目睹偶发事件情不自禁联系自身,同情弱者,预测未来自己利益也有可能遇到类似不公正待遇,此时此刻须为弱者发声,义愤填膺抱团取暖,偶发事件迅速升级演变为“无直接利益冲突”的群体性事件。从社会变迁看,城镇化进程加速了城乡、地域间的往来,在促进社会释放活力的同时,也加快了不同群体、不同阶层的碰撞与摩擦,精英阶层的聚富速度远远超出了弱势群体获益的增幅,拥有丰富社会资源和强势话语权的精英阶层与社会资源较少、缺少话语权的弱势群体之间,对立情绪高涨,无言的伤害积累到一定程度,一旦遇到偶然事件,就会一触即发,引发带有“仇官”“仇富”心理的群体性事件,使社会风险大大增加。有效预防化解此类社会矛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的应有之义。
4.互联网技术的普及化。根据第47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截至2020年12月,中国网民规模达9.89亿,互联网普及率为70.4%。5G时代的到来,更是无限拓展了人们在虚拟世界交流的空间。除去老人和孩子,网上交流的人群数字会更加可观,网络与现实互动更加频繁,信息传播更加高效、快速、方便。互联网的普及加速了我国现代化的进程,但同时也加大了网络失真的风险。由于现存的法律法规和监督机制跟不上网络的快节奏发展,导致网络信息真假难辨,由网络谣言、网络侵权、网络欺诈、网络暴力等引发的各种社会矛盾与冲突纠纷不断,甚至会引发网络群体性事件及国际网络恐怖主义等。
概括起来,形成我国社会矛盾的原因是多元的、复杂的。现实的社会矛盾并不能如理性分析一样逐条出现,而是交织在一起相互叠加、相互渗透,这是发展中国家现代化进程中不可回避的问题,是国家转型过程中无法逾越的阶段,也是实现社会治理现代化面临的困境和挑战。我们应该聚焦社会矛盾的原因和特点,积极探寻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的多维路径,以实现社会治理现代化。
三、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的多维路径
中国的现代化过程同矛盾的不断凸显相伴相随。正如亨廷顿所说:“现代性孕育着稳定;而现代化过程却滋生着动乱。”[9]社会矛盾和现代化进程紧密相连,预防化解社会矛盾,实现社会治理的现代化,必须紧跟时代发展的步伐创新理念。“理念是行动的先导,创新社会治理首先要创新理念。”[10]我们要以先进社会治理理念为指导,在传承传统治理文化的基础上,将以人民为中心作为切入点,以互联网+下的区块链技术为技术支撑,以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机制为重点,在多元社会主体协作共治作用下,构建出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的多维路径,以实现社会治理的现代化。
1.创新社会治理理念。社会矛盾产生的原因和根源是多重的,从社会治理方面看,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排他性社会治理方式时至今日仍具有惯性思维的生命力。治理主体的单一、治理过程的垄断、治理成果的非共享等特征,是排他性社会治理的综合特点,政府扮演全能型的角色,垄断性地掌握着海量的权力和有效资源,拒绝和排斥其他相关利益主体参与社会治理,影响了社会公平,社会矛盾凸显。为了彻底转变排他性治理思维,必須创新社会治理理念。党的十九大提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6],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针对这一目标提出具体的实施方案:“必须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11]多种重要元素被纳入社会治理体系之中,社会治理主体多元、民众参与度增加,彰显了社会治理理念和治理方式的重大转变,建设更加亲民、为民服务的服务型政府将会贯穿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的全过程。
2.健全社会矛盾预防机制,变事后处置为事前预防。传统社会治理习惯了矛盾发生后再处理,往往导致处理成本增加,甚至使局势失控,后果严重。变事后处置为事前预防,就要完善社会矛盾预防制度,明确社会矛盾预防机构的责任和义务,壮大社会矛盾预防队伍,构建完善的社会矛盾应急机制、风险预警和危机处理机制,对即将发生的社会矛盾进行事先预测和精准分析,未雨绸缪,把社会矛盾消灭在萌芽之中,抑制社会矛盾从量的积累发生质的飞跃。社会矛盾预防是一个动态的发展过程,要针对社会矛盾在萌芽阶段、发展阶段、激化阶段的不同特点,选择不同的预防方案:萌芽阶段——排查矛盾点,集中干预;发展阶段——找到矛盾根源,避免矛盾升级和扩大;激化阶段——采用“一案三制”(应急预案和应急体制、应急机制、应急法制),有效控制社会矛盾激化,降低负面影响。事先预防社会矛盾的发生,其效果远远优于事后处置,是抑制社会矛盾发展激化的首选。
3.政府主导下多元社会主体合作共治。根据社会矛盾发生的原因可以看出,随着现代化进程的有序推进,社会结构、社会需求等发生了巨大变化,社会群体和阶层分化越来越明显,社会主要矛盾也发生了转变,传统的政府单向型的由上而下的社会治理方式已经不能解决日益凸显的社会问题。为了有效预防化解各类社会矛盾,必须在各级党委领导下,强化政府的主导职责,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社会团体和公众参与的作用,建立政府主导下的多元社会主体合作共治体制。正如习近平所指出的:“坚持系统治理,加强党委领导,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5]225这不仅是社会治理理念的更新,更能推动预防化解社会矛盾体制机制的建设。多元社会主体合作共治,打破了过去政府“保姆式”监督和管理的方式。多方社会主体参与进来,不僅增强了各个社会阶层的话语权,体现了不同群体和阶层的利益诉求,同时又能充分发挥各方优势,为社会治理献言献策,形成社会治理合力,实现政府与公众的对话,预防化解社会矛盾上通下达,事半功倍。
4.由刚转柔,实行包容性治理。随着全面深化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触发的社会矛盾越来越多,政府排他性刚性治理日益暴露其弊端,社会治理由刚转柔,增加协调、协商、启发、激励、引导,变“堵截”为“疏导”,实行包容性治理成为社会治理的必然趋势,是实现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共同体的理性选择。包容性治理兴起于后工业时代,其治理理念包括三个重要“转变”:一是治理主体由政府一元向多元转变。全社会各类社会主体都承担了社会治理的部分职能,弱势群体也可以合理、合法地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二是治理过程由政府垄断向多元合作转变。社会治理主体的多元决定了社会治理过程的多元,不同社会群体在共同治理的过程中通力合作,优势互补,最大程度地弥补政府和市场的不足,实现“两只手的亲切握手”,充分发挥各类社会组织在预防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提供公共服务、推动社会组织合作共赢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三是治理成果由个体受益向共享转变。社会主体的多元、社会治理过程的合作,彰显了社会治理成果形成过程的透明性,能够最大限度地实现改革发展成果社会全体成员共享,最大程度地缩小不同群体、不同阶层、不同社会组织在收入分配、教育、就业、医疗卫生、住房、养老等方面的不公平、不公正,对预防化解社会矛盾,满足人民群众各个层次的需求具有重要作用。以“无直接利益冲突”为例,包容性治理疏通了普通民众特别是弱势群体上通下达的渠道,广泛的公众参与扩大了社会治理主体的广度,增加了社会治理过程的透明性与信任度,为弱势群体的不满和埋怨找到了利益诉求的渠道,且发展成果共享的社会治理决策又缓解了普通群众“仇官”“仇富”的负面情绪,对预防化解诸如此类社会矛盾是一种新的创新与突破。
5.传统与现代并济,德治与法治并用。实现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过程也是中国优秀治理理念和治理思想的传承和创新过程。传统与现代并济,才能在传承中华文明的基础上实现创新与发展,曾经的治理良方如同历史画卷上的神来之笔使历史图景有了灵魂,为今天走在现代化建设康庄大道的中国社会治理增添了力量。例如,“圣人之治,不贵其独治,贵其能与众共治”[12],寥寥数言,道出了战国时期圣人治理国家的真谛。习近平指出:“要治理好今天的中国,需要对我国历史和传统文化有深入了解,也需要对我国古代治国理政的探索和智慧进行积极总结。”[13]向中国优秀传统治理思想汲取营养是实现中国特色现代化治理的应有之义,是中国社会治理实践活动的文化基础。中国悠久历史文化不能割断,在继承的基础上实现创造性转化,才能将优秀传统治理精华运用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治理的伟大实践,与现代社会治理有机融合,在优秀治理文化的浸润下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创新社会治理理念、探索社会治理规律提供重要的理论资源。例如,在发扬传统美德的基础上不断完善社会信用制度。道德使人为善,而法律使人不为恶,道德角度距离法律的边缘还有巨大张力,在传统与现代并济的基础上,还要推行德治与法治并用。习近平指出:“治理国家、治理社会必须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发挥好法律的规范作用……发挥好道德的教化作用。”[5]90加强德治与法治有机融合,可实现优势互补,共同致力于实现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目标。德治能对多层次社会治理主体起到教化作用,成为自我约束的“自律”,而法治则能有效提高社会治理的规范化效能,成为强制性规范的“他律”。以近年来日益增多的网络犯罪为例,追本溯源,道德的自律已经抵不住网络犯罪后收益的诱惑,道德自律意识的淡薄、网络领域高科技犯罪立法不健全等因素,导致网络犯罪增多。而加强网络立法,健全法律体系,让犯罪的成本远远大于收益,加上道德自律,二者有机结合,必将取得善治的治理效果。
6.援用区块链技术,创新社会治理科技载体。随着5G时代的到来,互联网技术已经融入渗透到我国各个领域与行业,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都离不开互联网的支持。习近平指出:“加快用网络技术推进社会治理。”[14]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6]。区块链技术的运用,为社会治理带来新的技术支撑。区块链技术源于一种虚拟货币——比特币的底层基础技术,拥有不同存储单元的区块,完整、详细、如实地记录了每个区块的交流信息,通过计算机中的散列算法实现链接,形成区块链,每一次验证信息,都具有防伪作用。区块链拥有自己一套完整的数据库,被业内称为分布式账本系统,具有去中心化、不可篡改、全程留痕、公开透明等特点。把区块链技术应用于社会治理领域的关键,是基于区块链技术建立一系列公共服务平台,如社会征信平台、公开城乡教育资源配置平台、公开政府预算平台等等,同时实现信息同步、共享。社会各个治理主体之间通过即时链接,能够减少摩擦和矛盾,增加团结和信任,为社会治理带来全面革新。例如,网络的普及助推了社会矛盾复杂化,但区块链的“去中心化”能更好地满足个性化公共服务,“不可篡改”“全程留痕”保证了原始数据的真实性,为社会征信打开新思路。传统行业、部门间的数据基本处于保密状态,增加了其神秘性,很大程度上因信息不对称导致消费成本过大,影响相关群体的满意度与幸福感,而区块链的“分布式”则可以实现资源和数据共享,最大程度实现透明化和社会资源利用最大化,“公开透明”更显示出其公平性,等等。当然,区块链技术也有自己的不足和缺陷,需要对之不断进行技术更新,以更好地促进社会治理现代化。
总之,我国各类社会矛盾的发展特点与社会发展程度息息相关。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社会治理类型经历了革命型社会治理、管控型社会治理、管理型社会治理和治理型社会治理四个阶段。社会治理类型的转变是在深刻分析社会矛盾产生原因的基础上进行的理性选择,面对当前社会结构复杂、社会需求扩大、社会风险叠加和互联网普及等产生社会矛盾和冲突的根源,应采用六维并进的矛盾预防和化解方法,为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建成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添砖加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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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编辑:张亚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