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叶 倩
2021年3月1日,《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规则》)首次以部门规章的形式,对教育惩戒做出规定。该《规则》指出,在日常管理、课堂教学中,教师可根据学生的违纪情况,采取适当批评教育、劳动、停课反省等教育方式,对学生进行教育惩戒。
不知从何时起,“熊孩子”在校不学习、闹事,教师变得不敢管、不愿管,全当没看见;有些学生在课堂上扰乱课堂纪律,课下打架、欺负同学,教师过问了,但若处理不当,则会引起家长的举报投诉,引火烧身甚至断送前程。教育过程中的惩戒逐渐分化为两个极端:要么极力回避,对犯错的学生一味地宽容、让步,甚至不敢严厉批评;要么矛盾升级,将教育惩戒变为体罚或变相体罚。教师管还是不管、该如何管、尺度是什么、边界在哪里、怎样衡量效果……这些不仅是教育人关注的问题,也是全社会关注的焦点。《规则》的出台,让教育工作者既有法可依、有规可循,也有了对规范行为边界的要求。
《规则》对教育惩戒的概念进行了定义,明确教师可以根据程度的轻重,对学生实施一般教育惩戒、较重教育惩戒或严重教育惩戒,同时也明确禁止了七种不当教育行为,划定教师行为红线,规定了对越界教师的处罚方式。罗列出了哪些惩戒是可行的,并提出了处罚的具体方式方法:“惩戒”而非“惩罚”,更不能简单地理解为“体罚”,而是使学生改正错误的一种教育行为,目的是约束和矫正学生的错误言行。
我国现行教育法规将教育惩戒界定为教育行为,允许教师在必要的情形下选择合适的教育惩戒方式,教师的教育惩戒行为具有情境性和可变通性,具有一定范围的弹性空间。《规则》的正式实施,标志着我国中小学教师惩戒权已步入规范化与制度化的轨道,使广大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有法可依。但是,教育惩戒对教师和学校来说却是一把“双刃剑”,如何在立德树人的大背景下把握好教育惩戒的尺度和温度?是新时代的教师们需要思考的问题。
《规则》的实施是一场及时雨,是名正言顺地给了老师的一把“戒尺”,有了它,就有了标准和依据。原先模棱两可的说法就变得清晰可循,有了具体的执行标准和参考的条文,情况就会和以前不一样。教育惩戒并非单纯的法律行为,教育惩戒的目的是“教育”,而非“惩戒”。教师行使教育惩戒权既要有章有法,又要有理有据,有一定的专业性和灵活度,教育惩戒权的法理学逻辑是“犯错—惩罚”,教师通过惩戒或抑制学生的不当行为,使学生从思想上深刻认识并认真改正自身的不足和问题。但需要注意的是,我们在行使教育惩戒时,需要根据学生的犯错性质和程度,进行相匹配的惩戒。
教育是一门“爱”的艺术,实施教育惩戒既要把握好尺度,还要体现和提升教育的温度;既不能仅靠苍白无力的说教,也不能升级为扭曲的暴力教育。作为教师,对于学生的缺点或错误该如何进行批评教育,这是一个有难度和技术性的问题。在教育中我有以下几方面感悟。
学生犯错在所难免,关键在于教师如何对待。在教育管理的过程中,教师要不断提高自身的教育艺术,让学生在接受惩戒中感受到爱的存在,同时在处理过程中又能彰显出教育的智慧。鲁迅先生说过:“教育是根植于爱的。”教师心中要充满对教育、对学生的爱,教育惩戒要以“爱”为前提。不同性格的学生,需要不同的“教育惩戒”方式。
在师生日常互动中,只有当学生感受到教师的人格魅力,惩戒才会让人觉得有人情味,才更利于学生的健康成长。与此同时,这样的“仁性惩戒”对教师惩罚的方法和手段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保护和利用好学生的好奇心,投其所好,因势利导,因材施罚;惩罚要及时, 但要有度;惩罚更要注意维护学生的自尊,教师要认识到,既是对待犯错误的学生,也是在处理如何待人的问题,若处理得不当,使学生产生心理问题,就适得其反了。我们要尊重每一位学生,要做好“善后”工作,及时与受罚的学生进行心理沟通和反馈,加强教育的正向功能。
前段时间,我们在了解和学习了湖北省武汉市、浙江省台州市的某些中小学采用的惩戒艺术形式后,并加以借鉴和改良,经过学生、班主任、家长三方共同协商、集体讨论,最终签订了一套具体明确的惩戒措施,其中包括了对班主任的惩戒协议。惩戒措施要求班主任和学生都共同遵守规则,没有任何凌驾于规则之上的特殊成员。经过几个月的实践,初见成效,在班级方面的管理上也比之前容易了许多。协议的制订过程有家长的全程参与,也得到了家长们的理解和支持。实施后,家长们也纷纷表示支持和理解,有的家长表示:为了能让学生吸取教训,当口头说教没有效果时,支持教师采用罚抄、罚站、罚做清洁等手段对孩子进行教育。也有的家长认为,只要能教育好孩子,即使罚跑、打手板也没有意见。
作为教师,倡导共建平等民主的班级氛围,而非“强权”“专制”,这样更能赢得集体的尊重和认可。当然,学生的情况是复杂的,不同年龄段的学生特点也不相同,同所学校的学生也不尽相同。再完美的“协议”也很难囊括所有的现象,解决所有的问题。“教育惩戒”至今为止不是目的,只是教育的手段,最终是要教育好学生,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才是根本。
惩戒不能孤立地使用,必须与其他的教育方法,如说理、沟通、感化等方式结合起来,从而做到既严厉又包容,既有刚性又具有柔性。我们班上有个叫“冠霖”的孩子,上课容易走神,有时候还会拉着同桌一起开小差。有一次上物理课,我在教室的后门看到他和同桌一起聚精会神地下五子棋,全然不知我已经走到他们旁边了。当突然感到身后有人在盯着他们时,他们已经来不及收拾残局了。于是他俩被我叫到办公室,因为害怕已经非常心虚了,内心充满了尴尬和愧疚地站在我面前,考虑到孩子青春期的性格特点,我并没有大发雷霆,反而跟他们聊起了我当年还是学生时,也发生过类似的事情,不过经过深刻反思,有了明显的改变。在和他们进行了深刻的思想交流后,我给他们分析了课堂上做无关的事情的害处, 他们也深刻地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本来以为,我会狠狠地批评并惩罚他们的,但没想到我选择了温和的方式处理了此事。通过教育感化的力量,他们对自己的错误行为有了深刻认识。他俩表示,会尽快补上落下的功课,并保证今后不再犯这样的错误。之后, 他俩课上再没有下过五子棋,而且成绩进步明显。每每回想起这件事,都让我倍感欣慰。
作为教育者的我们,应尽可能地站在学生的角度去思考问题,以教育为目的,而不是去挖苦、讥讽学生。爱是教育的灵魂,没有爱就没有教育。因此,实施惩戒教育要考虑学生的可接受性。如果学生接受不了,有时不仅达不到惩戒的目的,还会适得其反。与其他教育方法相结合,科学地实施惩戒教育,以人为本,会全面促进学生的身心发展。这样,学生才更容易接受惩戒教育。
我坚信严师出高徒,也相信学生能真心感受到老师对他们的良苦用心。教师的严厉是对学生一生的负责,在学生生涯中,那些曾经被严厉批评的、惩罚过的孩子,在经过爱的洗礼和“仁性”惩戒后,应该更是心怀感激的。也希望《规则》的出台能帮助越来越多的学校,科学地培养学生的规则意识、责任意识,让教师会用、敢用、慎用教育惩戒,家校共同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