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党百年反贫困基本历程和基本经验研究

2021-12-28 19:54:59孙惠娜方凤玲
理论建设 2021年6期
关键词:温饱贫困人口贫困地区

孙惠娜,方凤玲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马克思主义学院,北京102249)

2021年2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庄严宣告:“我国脱贫攻坚战取得了全面胜利,现行标准下9 899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832个贫困县全部摘帽,12.8万个贫困村全部出列,区域性整体贫困得到解决,完成了消除绝对贫困的艰巨任务,创造了又一个彪炳史册的人间奇迹!”[1]对中国共产党反贫困基本历程进行梳理和总结,探索中国共产党在不同阶段的反贫困道路,有助于理解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带领中国人民摆脱贫困、实现共同富裕,有利于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中国反贫困事业向前发展。

一、中国共产党反贫困的研究现状

建党百年来中国共产党一直将改善人民生活、消除贫困作为自己的一项使命。学界对中国共产党反贫困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中国共产党反贫困基本历程的研究、中国共产党反贫困思想的研究以及中国共产党反贫困世界意义的研究。

(一)中国共产党反贫困基本历程的研究

建党百年来,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探索出了一条符合中国国情的反贫困道路。关于中国共产党反贫困基本历程,学界主要观点有“三阶段说”“五阶段说”“六阶段说”。

三阶段说。有学者认为新中国反贫困实践经历了“站起来”(新中国成立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富起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到十八大)、“强起来”(党的十八大至今)三个阶段,形成了以经济增长为前进动力、物质扶贫和精神扶贫两手抓、以满足人民美好生活为奋斗目标的中国特色反贫困经验[2]。也有学者认为,新中国成立70年以来中国减贫实践经历了从新中国成立初期开始的社会主义建设的广义性减贫实践,到改革开放以来的发展性扶贫实践,再到2013年以来精准脱贫攻坚的扶贫新实践[3]。

五阶段说。有学者认为,中国的扶贫治理经历了“救济式扶贫阶段”“发展式扶贫阶段”“开发式扶贫阶段”“综合式扶贫阶段”以及“脱贫攻坚阶段”,在发展的过程中形成了“三江汇流”的中国扶贫治理经验,即共产党革命成功经验、中国传统治理资源和西方国家先进治理方法的汇合[4]。也有学者认为,中国扶贫模式经历了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和基础设施建设阶段(1949—1978年)、通过农村土地制度调整实现大规模扶贫阶段(1979—1985年)、构建和完善扶贫组织体系和有计划扶贫阶段(1986—1993年)、大规模减贫的攻坚阶段(1994—2000年)、中国扶贫开发的转型和深化阶段(2000—2012年)五个阶段[5]。

六阶段说。有学者认为,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反贫困可以划分为六个阶段:恢复生产阶段(1949—1957年)、保障生存阶段(1958—1978年)、体制改革阶段(1979—1985年)、解决温饱阶段(1986—2000年)、巩固温饱阶段(2000—2012年)、全面小康阶段(2013年至今)[6]。有学者认为,新中国70年的扶贫实践经历了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广义扶贫战略、农村经济体制变革推动减贫的战略、区域开发式扶贫战略、综合性扶贫攻坚战略、整村推进与“两轮驱动”扶贫战略、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六个阶段,扶贫战略的实施推动了农村地区贫困面貌的变革,丰富和发展了中国式扶贫道路[7]。也有学者认为,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农村扶贫治理经历了无重点区域的救济式扶贫阶段(1949-1977年)、山区为重点的发展式扶贫阶段(1978-1985年)、贫困县为重点的开发式扶贫阶段(1986-1993年)、贫困县为重点的攻坚式扶贫阶(1994-2000年)、贫困村为重点的综合式扶贫阶段(2001-2012年)、贫困户为重点的精准治贫阶段(2013-2020年)六个阶段[8]。

(二)中国共产党反贫困思想来源研究

学界普遍认为中国共产党反贫困思想来源于马克思、恩格斯反贫困理论。马克思认为,贫困的根源在于资本主义私有制,资本家对生产资料的私人占有造成劳动者权利的缺失,私有制下的劳动分工导致劳动者贫困的加剧,雇佣劳动制度的存在导致资本积累越来越多,劳动者的贫困程度不断加剧,消除贫困的根本办法是消灭资本主义私有制,建立社会主义公有制[9]。恩格斯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贫困现象与造成贫困的根源,归根结底是资本主义社会私有制,并指出无产阶级是消除贫困的可靠力量和唯一出路,只有通过制度变革、推翻资本主义制度,最终消除贫困[10]。马克思、恩格斯是从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上研究贫困问题的,属于制度贫困理论。马克思、恩格斯的结论是,资本主义私有制是社会分配不公、导致贫困的制度根源,要消除贫困就必须消灭私有制。而解决社会主义的贫困问题要从生产力和社会制度两个方面入手[11]。

(三)中国共产党反贫困意义研究

学界对中国共产党反贫困的意义也作了归纳,主要观点有: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不断推进扶贫开发,逐步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的扶贫道路,为国际减贫事业作出突出贡献。中国共产党扶贫开发道路取得显著成就,其价值导向、发展理念和减贫方略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认可,中国共产党通过构建减贫交流合作平台同发展中国家共享减贫经验、向发展中国家提供减贫援助[12]。中国作为全球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特色的扶贫开发道路促进了世界减贫实践和理念的创新发展,其世界意义主要体现在政府高度重视贫困问题;将扶贫开发纳入经济发展的整体战略布局;不断完善扶贫开发制度;注重规避发展主义和福利主义的陷阱[13]。

二、中国共产党反贫困基本历程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指出,中国共产党从成立之日起,就坚持把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作为初心使命,团结带领中国人民为创造自己的美好生活进行了长期艰辛奋斗[1]。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华民族进行反贫困斗争,经历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探索阶段、新中国成立初期的救济式扶贫阶段、改革开放后的开发式扶贫阶段以及党的十八大以来的精准扶贫阶段,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反贫困道路。

(一)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探索阶段(1921-1949年)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一方面对外抵御帝国主义的侵略、对内反对国民党政府的反动统治,另一方面不断改善社会积贫积弱状况和人民群众生活,领导人民在土地革命时期、抗日战争时期、解放战争时期开展了一系列反贫困斗争实践。虽然具有战时特征,但是在革命战争年代,将战争需要与经济建设结合,既是夺取战争胜利的必要保证,也是反贫困斗争的基本方式。经济建设是革命战争胜利的物质保障,革命战争胜利是经济建设的政治支撑。

第一,土地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带领农民进行土地革命,逐步形成了一条完整的土地革命路线,即依靠贫雇农,团结中农,限制富农,保护中小工商业者,消灭地主阶级,变封建半封建的土地所有制为农民的土地所有制。农民获得了土地,拥有了生产资料,实现了劳动力与生产资料的结合,促进了农村生产力的发展。第二,抗日战争时期,党中央在革命边区开展“发展生产、保障供给”的大生产运动,在经济上实行自给自足,解决经济困难,奠定反贫困的经济基础;在政治上建立“三三制”政权、精兵简政,保障反贫困的政治环境;文化上,整顿三风,提升教育,提高反贫困的群众素质,带领边区人民走出了一条“自给自足、自力更生”的反贫困道路。第三,解放战争时期,毛泽东同志指出:“必须有计划地发展生产和整理财政,遵照发展经济,保障供给,统一领导,分散经营,军民兼顾,公私兼顾等原则,坚决地实施之。”[14]解放军开展了生产节约运动,支持解放战争。解放区军民的生产活动,既改善了解放区军民的生活水平,又为解放战争的胜利奠定了物质基础;同时,减轻了人民负担,保证了军民关系。

(二)新中国成立初期的救济式扶贫阶段(1949-1978年)

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国社会普遍贫穷,如何解决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成为摆在中国共产党面前的核心任务,围绕这一核心任务,中国共产党开展了一系列救济式扶贫策略。

在农业方面,新中国初期实行土地改革,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从1958年开始人民公社不断发展,中国农业的生产方式从个体化向集体化迈进,提高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全国主要农业产品粮食和棉花产量不断增加。粮食产量从1949年的1.13亿吨增长到1958年的1.98亿吨,到1978年粮食产量增长到3.05亿吨,增长了约1.7倍。棉花产量从1949年的44.4万吨增长到1958年的196.9万吨,到1978年增长到216.7万吨,增长了约3.9倍。人均粮食占有量1949年为200千克,1978年增长到300千克,虽然没有达到联合国粮农组织确定的年人均400千克粮食安全标准,但是粮食产量的增加改善了农村的贫困状况,按照全国营养学会提供的满足人体基本需要的热量为2 400大卡,1978年全国农民人均热量超过2 100大卡,基本缓解了农村的食物性贫困。

人民公社制度下的五保制度和合作医疗制度在农村是比较成功的社会保障制度,在农村极度贫困的情况下,为农村贫困人口提供了最低生存保障。农村的五保包括:保吃、保住、保医、保衣、保葬(孤儿为保教)。合作医疗制度使得农村85%的人口得到了基本的医疗保障,由社员自筹资金支持“赤脚医生”和“保健员”的工作。1978年,中国实行合作医疗的生产大队占生产大队总数的82%,农村地区专业卫生技术人员占全国专业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53%~70%[15]。五保和合作医疗制度是属于农村的社会保障制度,以公社和生产队为主要依靠对象筹措资金,很大程度上缓解了农村贫困人口的医疗卫生情况,为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的推进奠定了人力资本的基础。

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的文盲率接近80%,在没有接受过教育的人中约90%是农民。毛泽东同志指出:“中国历来只是地主有文化,农民没有文化。”[14]人民公社化时期在发展农业的同时注意加强教育方面的工作,在农村开办小学、中学,在学校办工厂、在工厂办学校,把教育和劳动生产结合起来。1949年全国普通小学和普通中学数分别为35万所和0.4万所,到1977年普通小学和普通中学数增长到90万所和20万所,增长了1.5倍和50倍。1952年小学学龄儿童净入学率为49.2%,1978年上升为95.5%,1962年初中毕业生升学率为30%,1975年为60.4%。这表明,改革开放前中国的农村教育在提升贫困人口的教育水平和教育能力方面作出了很大贡献,在基础教育方面保证了较高的入学水平。

(三)改革开放后的开发式扶贫阶段(1979-2012年)

1.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带来的减贫实践(1979-1985年)

人民公社时期,农村贫困户长期“吃粮靠返销、生产靠贷款、生活靠救济”,农民生产积极性不高。改革开放以后,1982年国家在“三西”地区开展区域性扶贫试验,每年投资2亿元对“三西”地区实行开发式扶贫。1984年,国家实施了以工代赈专项扶贫计划,对于缓解当地农村剩余劳动力以及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1984年,中共中央发布《关于帮助贫困地区尽快改变面貌的通知》,改变了传统单纯依靠救济的观点,提倡因地制宜发展农业,发展商品生产,激发农村经济活力。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三级所有,队为基础,包产到户,农民获得了土地经营权,激发了农民生产积极性,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的发展,提高了农业生产力,推动了农业的高速增长。粮食产量由1978年的3亿吨增长到1984年的4亿吨,农林牧渔总产值由1978年的1 397亿元增长到1985年的3 619亿元,增长了1.6倍,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由1978年的133.6元增长到1985年的397.6元,增长了近2倍。这说明了农村经济体制的变革不仅使粮食产量持续增加,而且因地制宜发展农业,促进了农业经营方式的多元化和多样性。这一时期贫困人口由1978年的2.5亿人降至1985年的1.25亿人,贫困发生率由30.7%降至14.8%,7年之内贫困人口减少了一半,极大地改变了农村贫困情况。

2.有组织、有计划的扶贫阶段(1986-2000年)

1986年国务院贫困地区经济开发领导小组成立,主要负责开发性扶贫,主要扶贫对象是贫困县,从此拉开了专业扶贫的序幕,扶贫更加专业化和专门化。这一阶段的扶贫由“输血”式扶贫向“造血”式扶贫转变,由救济式扶贫向开发性扶贫转变。1987年《国务院关于加强贫困地区经济开发工作的通知》中指出,我国已经完成从单纯的救济式扶贫向经济开发的根本转变,主要目标是完成“七五”计划提出的解决温饱问题,增加贫困地区的收入,为解决贫困地区的落后面貌创造条件。到1993年,中国农村贫困人口减少到8 000万人,贫困发生率为8.8%。随着扶贫工作的不断深入,1994年制定了《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规定用7年的时间,到20世纪末集中全国人力、物力和财力,基本解决8 000万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以592个贫困县为主要瞄准对象,重点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等,积极发展资源型和劳动密集型的乡镇企业,有序合理的转移劳动力,增加10亿元的以工代赈资金和10亿元的扶贫专项贴息贷款,对贫困地区的经济发展给予信贷优惠政策、财税优惠政策和经济开发优惠政策。加强了党政领导干部负责制,由国务院扶贫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动员各个部门以及企事业单位、国际组织参与到扶贫工作中来。这一时期的扶贫策略主要是通过区域经济开发的溢出效应,提高农民收入,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到城市和乡镇企业,缓解农村贫困状况。这一时期,农村的贫困状况尤其是东部地区的贫困程度得到了缓解,贫困地区也主要集中到“老、少、边、穷”地区。到2000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由1985年的397.6元增加到2 253.4元,增长了近4倍,我国的农村贫困人口减少到3 209万,贫困发生率为3.4%。

3.经济高速增长的带动式扶贫阶段(2001-2012年)

2001年,国务院颁布实施了《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肯定了自《国家八七扶贫计划》实施以来我国扶贫工作取得的成就,并对后十年扶贫攻坚计划做出了部署。2000年我国基本解决了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如何解决贫困山区以及社会保障对象的贫困问题成为摆在全党面前的重要任务,虽然需要解决温饱问题的人数少,但是困难程度更高,这些贫困人口主要集中在自然条件恶劣的贫困山区,贫困人口大多数是丧失劳动能力的农民和残疾人,巩固温饱依然任务艰巨。为了更好地巩固温饱,实现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这一时期的贫困实践主要采取了带动式的扶贫模式。

第一,以发展带扶贫。即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发展商品经济,优化产业结构,开发当地优势资源,以发展带动扶贫。这种开发式扶贫能够以经济发展带动产业扶贫,充分发挥贫困地区的地方特色优势,促进农产品进入市场。一方面带动贫困地区经济发展,发展商品经济,实现农产品市场化,以市场带发展。另一方面可以提高贫困地区人口素质和生产能力,为本地区的人力资本注入新鲜血液,实现造血式扶贫。

第二,完善了瞄准方式和瞄准对象。国家建立贫困对象识别机制,对贫困对象建档立卡,实时监测,动态监督。国家在确定了中西部592个贫困县之后,对扶贫重点对象深入瞄准到贫困村,确定了15万个贫困村作为重点扶贫对象。划定了14个连片特困区为重点扶贫攻坚主场地,从根本上改变贫困地区的生产生活条件。2012年,中央用于农村扶贫财政资金为2 996亿元,比上年增长31.9%,主要用于贫困农村发展生产、改善贫困地区生产和生活条件、为农村贫困地区提供社会保障等。

第三,社会保障与开发式扶贫双轮驱动。2007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在农村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这为农村贫困人口提供了基本的生存保障。自此,国家开始了社会保障与开发式扶贫的双轮驱动扶贫模式,整村推进和产业化扶贫稳步实施,中央财政和地方政府不断加大扶贫投入,2010年中央投入扶贫资金222亿元,地方投入130亿元,积极发展地方特色产业,推出地方产业品牌走出贫困地区,通过产业扶贫增加贫困地区收入。

(四)十八大以来的精准扶贫阶段(2012-2021年)

2011年国务院颁布实施了《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指出我国已经从解决温饱阶段转向巩固温饱的新阶段,接下来10年扶贫的主要目标是到2020年实现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增加贫困地区农民的收入以及缩小贫富差距。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实施了《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总体目标与2011—2020年《纲要》基本一致,并提出到2020年确保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由“两不愁、三保障”到“全部脱贫、全部摘帽”,由“整村推进”到“精准脱贫、精准扶贫”,由“两轮驱动”到“大扶贫格局”,贫困目标不断深入,贫困人口持续精准,扶贫路径日趋多元。

第一,反贫困理念由区域扶贫、开发扶贫转向精准扶贫。2011年以来,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经济发展速度由原来的9.5%,下降到2015年的6.9%,经济发展速度放缓,经济增长带动减贫效果下降。面对“全部脱贫、全部摘帽”以及消除绝对贫困的减贫目标,由于贫困标准线的调整,使消除贫困的任务越来越艰巨,剩余贫困人口脱贫难度越来越大。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精准脱贫”,从扶贫对象、项目安排、资金使用、措施到户、因村派人、脱贫成效的“六个精准”,到发展生产、易地搬迁、生态补偿、发展教育、社会保障兜底的“五个一批”,做到了扶真贫、真扶贫、真脱贫。

第二,反贫困对象由贫困县、贫困村精准到贫困户。我国实施“两不愁、三保障”的反贫困目标之后,对贫困人口的识别除了以收入为主要标准外,增加了衣、食、住房、医疗、教育等非收入性多维贫困标准,对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实行具有针对性的产业扶持、教育扶持、易地搬迁、最低生活保障和社会保障兜底等反贫困措施,对贫困人口全面核查、实行动态管理,决不落下一个贫困地区、一个贫困群众。

第三,反贫困路径由“两轮驱动”到全社会参与扶贫。由政府主导的自上而下的单一路径向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多元化反贫困路径转化,健全东西部协作机制、定点扶贫机制,鼓励支持民营企业、社会组织参与定点扶贫,促进扶贫资源下沉、扶贫重心下移。

三、中国共产党反贫困基本经验

中国共产党建党百年来反贫困事业取得了全面胜利,完成了消除绝对贫困的艰巨任务。从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进行土地革命,实行“耕者有其田”,到新中国成立后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实行农业合作化和人民公社管理体制,以及改革开放后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发展农村生产力,进行有计划有组织的开发式扶贫,再到新时代打赢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脱贫攻坚战,中国共产党建党百年的反贫困历程积累了丰富的反贫困经验,形成了有中国特色的反贫困道路,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了理论自觉和道路自信。

(一)反贫困的根本保证:坚持党的领导

“消除贫困、改善民生、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我们党的重要使命。”[16]中国共产党在成立之初,深处内忧外患的国际国内环境,带领中国人民进行艰苦卓绝的土地革命,“打土豪、分田地”,实行“耕者有其田”,使农民获得了土地,提高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改善了农民的生活。新中国的成立,确立了无产阶级政权,中国人民当家作主,成为国家的主人。人民公社时期实行的五保制度,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对农民实行最低生活保障兜底的成功制度。兴办小学,扫除文盲,使中国人民摆脱了目不识丁的命运。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审时度势,在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促进了农村生产力的发展。进入新时代,扶贫任务已经从解决温饱问题转为巩固温饱,加快贫困地区脱贫致富,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党在新时代面临的新任务和新挑战。精准扶贫政策的精准投放,“五个一批”“六个精准”等扶贫政策的精准实施,确保了贫困地区实现“两不愁、三保障”,最终实现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区域性贫困整体解决。历史证明,只有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国反贫困事业才能不断稳步推进,取得全面脱贫攻坚胜利。

(二)反贫困的制度优势:社会主义制度集中力量办大事

新中国成立,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贫穷落后的广大农村展现出新的面貌,从农业互助组到初级合作社再到高级合作社,农业生产规模不断扩大,人民公社时期,将农民农村组织起来,集中全部人力、物力、财力,改善了农村生产条件,聚集农村资源,激发了农民生产积极性,改变了旧中国农村一盘散沙的状态。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就业制度以及市场制度的建立,缓解了农村贫困状况,农民温饱问题不断得到解决。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建立使反贫困事业进入组织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一个国家实行什么样的主义,关键要看这个主义能否解决这个国家面临的历史性课题。历史和现实都告诉我们,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只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才能发展中国,这是历史的结论、人民的选择。”[17]党的十八大以来的精准扶贫方略、扶贫扶志的帮扶战略、“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扶贫管理体制,形成了多层次、多领域相互协同的扶贫机制,是中国特色反贫困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反贫困的根本遵循: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中国共产党自成立起就把满足人民基本需要作为基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作为初心和使命。新中国成立之初,为了缓解国家整体贫困,毛泽东同志提出:“要使几亿人口的中国人生活得好,要把我们这个经济落后、文化落后的国家,建设成为富裕的、强盛的、具有高度文化的国家。”[18]农村是贫困的主要区域和反贫困的主要阵地,这一时期以满足人民的温饱作为反贫困的主要目标。改革开放以后,邓小平同志提出:“社会主义的目标就是要全国人民共同富裕,不是两极分化。如果我们的政策导致两极分化,我们就失败了。”[19]“贫穷不是社会主义,社会主义要消灭贫穷。”[19]将共同富裕与反贫困结合起来,彰显了我们党通过改革开放消除贫困的基本目标,进一步深化了对共同富裕思想的认识。《关于帮助贫困地区尽快改变面貌的通知》中,指出群众的温饱问题尚未解决,《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提出用七年时间解决8 000万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将尽快解决少数贫困地区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作为反贫困目标,《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提出“两不愁、三保障”的扶贫任务,从这些文件对反贫困目标的规划可以看出国家一直把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一以贯之的奋斗目标。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20]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国共产党人以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自己的任务和使命,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解决了贫困人口的绝对贫困问题,推进了我国反贫困事业向纵深发展。

(四)反贫困的精神引领:脱贫攻坚精神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脱贫攻坚伟大斗争,锻造形成了“上下同心、尽锐出战、精准务实、开拓创新、攻坚克难、不负人民”的脱贫攻坚精神[1]。脱贫攻坚精神来源于中国共产党反贫困的奋斗实践,彰显了中国共产党反贫困的中国智慧和中国经验。脱贫攻坚精神是中国共产党反贫困实践的客观写照,是对中国共产党反贫困经验的精神凝练。脱贫攻坚精神既是中国反贫困实践的精神引领,也彰显了中国反贫困的智慧,为广大发展中国家反贫困事业提供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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