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管理五境界

2021-12-28 19:37纪骅道纪元昕
南方论刊 2021年11期
关键词:人治德治法治

纪骅道 纪元昕

(广东省企业战略管理研究会 广东广州 510610)

管理实际上就是一种治理方式,是在一定范围内使用特定影响力领导、调控人与处理事的诸多方式的总和。管理的形式有多样,管理的层次有高低。管理伴随着人类的存在而存在,也随着人类的发展而发展,管理的模式必然由低向高不断演进。具体来说,管理可分为下列五个阶段或五种境界。

一、逆治

根据《汉语大词典》释义,逆治:悖于治道。逆治,实际上就是违背规则、规律和道义,倒行逆施。逆治,实质就是一种“恶治”,也是“愚治”。美国前总统特朗普的管理就是典型的逆治。违背国际贸易公平原则,违反国际分工原理,推行“逆全球化”趋势,对华为进行断供,对中兴等中国企业进行打压。不搞合作搞对抗,不断退群,特朗普在任期间,美国政府退出世界性组织到十个之多。疫情期间,不采取有效防疫措施,反而鼓动人们集会。即使美国医疗水平最高、医疗条件最好,在整个疫情期间也有十五万人因感染新冠而丧命。特朗普的逆治和倒行逆施,把美国民主自由、公平正义的标签撕得粉碎。在中国也存在逆治的局部案例。古代秦始皇实行“焚书坑儒”暴政,近代蒋介石实行所谓“攘外必先安内”政策,当代台湾地区领导人蔡英文违背历史潮流不放弃“台独”主张等,都是逆治。

二、人治

人治,主要指依靠领导者个人的权威和主张来治理社会或组织,也就是所谓的“贤人政治”或“精英政治”。西方柏拉图提出“哲学王”的统治,就是典型的“人治论”。在中国,儒家奉行的“贤人政治”,对社会产生深刻的影响,在古代长期成为国家的治理范式。人治是奴隶社会、封建社会最为通行的治理模式。当然,近、现代国家中同样也存在着一定程度的人治,特别是家长式领导管理方式。人治,不是没有法,而是“法从权出”,以权为本。人治,其实质是以言代法,以言废法,法律沦为统治者的工具。因此,人治具有权威性、随意性和狭隘性。人治虽然不等于专制,但人治容易形成专制,人治与专制,往往相生相伴。人治社会,领导者的个人权力至上,处理国家事务和管理社会生活,完全凭个人的意志和能力,这是不可靠甚至是很危险的。对企业来说,就是老板文化,一切老板说了算。人治,不仅容易偏私,难以做到公平公正;而且人治容易朝令夕改和反复无常,容易发生“人在政存,人亡政息”的悲剧,难保社会或国家的长治久安。

三、法治

法治,是人类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民主社会的治理方式。法治,就是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来规范人的行为、治理社会的管理形式。法治社会,法律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任何个人或组织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法治与人治是彼此对立的,要法治就不要人治,要人治就没有法治。人治,个人权力大于法律;法治,以律为本,“权从法出”,任何个人权力都必须受到法律的约束。当然,再好的法律与制度,也需要人来执行,国家法治离不开人的力量和作用,但这与“人治”完全是两回事。西方大哲学家亚里士多德强调“法治应当优于一人之治”。中国古代法家代表人物韩非子认为,有了法治,“中人之资”的统治者,也可以“抱法处势则治”。对企业管理来说,法治,就是实行规范化、标准化和制度化。法治是民主社会的产物,是由多数人安排的管理制度,它具有强制性、公正性和稳定性。“法者,治之正也”,是治理天下的公平公正之道。当然,法治也有其不足,如缺少灵活性,具有滞后性,同时还存在形式上的繁琐等。

四、德治

德治,是指统治者通过伦理道德、风俗习惯等规范来引导人们自愿接受和奉行其政策主张的治理方式。德治,是实行自我约束、自我控制的一种社会治理方式,也是一种主动式、宽松化的社会治理模式。在我国,德治一贯被推崇。孔子提出“为政以德”,主张“导之以德,齐之以礼”。现代我国在实行“依法治国”的同时,也提出了“依德治国”方略,重视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在社会管理中的作用。德治,是以人为本,推行的是个人自治。德治具有人本性、自律性和模糊性。因此,德治,是以自律代替他律,以感化代替惩戒,使人们尊崇道德规范和内心从善理念而自我约束,从而达到治理的目的。古代刘备的管理方式就是德治的典例。刘备临终时对诸葛亮说:“若嗣子可辅,则辅之,若其无才,君可取而代之。”刘备并没有通过遗诏或制度来确保其皇位继承,而是以德感化。刘备这样做,反而促使诸葛亮更加死心塌地地辅助刘禅。德治,对于企业来说,主要靠企业文化和价值理念管理,员工有较大的自由性和自主性。德治,不排斥法治或人治,只是德治占主导地位,“德主法辅”,伦理道德和善恶标准成为广泛的约束力,法律只是道德的最后防线。因此,德治,只有在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人们普遍具有较高的道德水准时才能成为主流的治理模式。

五、无为而治

“无为而治”,源自《道德经》,起初是道家的治国和管理理念。其思想精髓是,人类只要道法自然,顺应万物规律,就能达到天人合一、一体和谐。“道”,是万物的生存法则和运行规律。循“道”,则不治而治,无为而无不为,“万物将自化”。无为而治,不是完全不作为,而是无需外力的作为和他治,本质上是自觉、自化。每个人遵循内在规律,也就是循“道”,则一切井然有序。无为而治,是治理的最高境界,也必然是社会发展到最高阶段才能实现,也就是马克思所描绘的共产主义阶段,是“大同社会”,这样的社会阶段,没有国家、阶层和党派,没有科层结构和等级差别,整个社会是平面型的自组织体系,统治与被统治、管理与被管理已不复存在。未来更多类似于区块链、量子纠缠等去中心化技术也为将这种平面型的自组织社会提供支撑,使无为而治成为可能。大同社会,不是没有矛盾,而是没有对抗性矛盾;不是没有规则,而是没有强制性的规则。那时,社会物质极大丰富,人们认知能力和道德素质极大提高,摆脱了世俗的功利性,达到一种至善的境界,“道并行而不相悖”人人平等而自由,人们充分认识规律、掌握规律、顺应规律,以道为本,实现自我完善、自身更进,从而从必然王国进入自由王国。

逆治、人治、法治、德治以及无为而治,并非截然分开,而是辩证统一的关系。逆治,具有破坏性;人治,具有权威性;法治,具有强制性;德治具有自主性;无为而治,具有自由性。专制社会是人治,以权为本;民主社会是法治,以律为本;和谐社会是德治,以人为本;大同社会,无为而治,以道为本,人人各尽所能、各得其所、各享其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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