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15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档案工作重要批示精神暨全省档案局长会议在沈阳召开。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档案工作重要批示、《国家档案局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的通知》和省委常委会会议精神,听取各市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及档案工作情况汇报,部署下一步全省档案重点工作任务。省委办公厅副主任、省档案局局长田富祥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以参观档案展览等方式关心档案工作,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的重大历史时刻,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的重要批示为做好新时代档案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深刻回答了新时代档案工作“怎么看、怎么做”的重大问题,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思想性、指导性、针对性。各级档案部门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吃透精神、深化理解、提高认识,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落实到位。
会议强调,各级档案部门要准确把握档案工作重大机遇,聚焦重点,高质量推动档案工作。要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个好”“两个服务”的目标要求作为当前档案工作的重中之重,要保管好、利用好辽宁红色档案资源,要不折不扣地做好脱贫攻坚和疫情防控两类档案的归集工作,做到应收尽收、应归尽归。各级档案部门要把党管档案的政治责任落实到位,认真研究解决本地区、本单位档案工作的突出问题。要加强工作力量统筹,努力探索建立局馆联席会议机制,推动档案事业发展。
会议就下一步档案工作作出部署。一是根据新修订的《档案法》,进一步明确档案局工作职责。二是按照国家、省十四五档案事业发展规划主要任务,编制本地区档案工作十四五规划。三是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重要批示,结合工作实际,抓好档案治理、档案资源、档案利用和档案安全“四个体系”建设,在档案信息化建设、教育培训、人才队伍建设上持续发力,推动全省档案事业实现创新发展、高质量发展。
各市档案局局长、省档案局有关部门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