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雪婷
咸丰在位期间,咸丰元年就爆发太平天国起义,使本就破败不堪的清王朝遭受重创,处于日暮途穷的境地,红白事赏银的备放面临着巨大的财政压力,咸丰朝不得不对此制度进行调整。红白事赏银是指“清朝统治者对宗室、官兵、鳏寡等群体遇红白事给予赏赐的制度”[1]343,对旗人生计有着重要的保障作用。学界以往对清代盛京地区赏恤制度做了许多研究,一般是将清代赏恤制度整体的发展与演变作为研究对象,并且在朝代上多集中于康雍乾三朝,其中主要代表作是韦庆远所著《康熙时期对“生息银两”制度的初创和运用》《雍正时期对“生息银两”制度的整顿和政策演变》《乾隆时期对“生息银两”制度的衰败和“收撤”》和张建辉所著的《关于雍正对“生息银两”制的整顿及其在全国军队的推广——清代生息银两制度考论之三》《关于乾隆收撤“恩赏银两”与生息银两制的存废问题》等.这两位学者细致地探讨了清代赏恤制度在康雍乾三朝的发展与演变。在制度上也偏向于研究生息银两制度,如张丽君的《清代生息银两制度初探》、张宪薇的《清代生息银两制度研究》和张建辉的《清代生息银两制度与中朝关系》,极少涉及咸丰时期的红白事赏银。大抵是因为众多研究多以《盛京典制备考》一书和《盛京内务府》全宗档案为主,关于咸丰朝时盛京内务府档案现存量极少,所以导致清后期恩赏银的表现形式缺乏史料佐证,门可罗雀。
《黑图档·咸丰朝》为咸丰元年(1851)至咸丰十一年(1861)各衙门间往来公文的抄件,“涉及了以盛京为主体,整个东北地区的政治、经济、军事、教育、风俗、建筑、司法、民族、外交等内容,许多档案文件具有原始及独一无二的特性,较为详细地记录了盛京地区社会历史发展的情况,为各领域学术研究提供了十分珍贵的第一手史料”[2]30。所以,本文根据《黑图档·咸丰朝》对红白事赏银在咸丰朝的变迁做详细探讨。
咸丰朝前期红白事赏银与嘉道年间的发放和管理较相似,仅做细微改变。红白事赏银的发放作为时间连续性较强的活动,本文根据时间顺序将《黑图档·咸丰朝》咨文加以排序,从而探究红白事赏银制度的运行。
1.红白事赏银的来源。恩赏制是指内库所拨的银两在营运时取得利息,将利息无偿赏给官兵的制度。对于这些拨出的款项如何获取利息,雍正帝曾作原则性的规定,即“令伊等或置房招租,或贸易取利,任其滋息分用,亦得优裕。”[3]19177就韦庆远据《宫中档雍正朝朱批奏折》各卷所编的《各省衙门营运“生息银两”简表》[4]226看,发商生息和开设当铺是最主要的获取来源。乾隆年间,据《盛京典制备考》所载:“嗣于乾隆三十三年,奉旨停止宫铺,奏准由库储余地租银内动用银五六万两,陆续咨领散放,按年造册题销。”[5]84自此以后,红白事恩赏银从余地租银项下支放,一直延续至清末。
2.红白事赏银的恩赏数额。《盛京通鉴》与《盛京典制备考》记载:“现任骁骑校、牧长、恩骑尉,并原品休致食整俸骁骑校,红事各赏银十两,白事各赏银二十两。……原系兵役之子孙,红事各赏银二两,白事各赏银四两。”[5]84可见红白事赏银是按官职高低享受20 两至4 两不同数额的恩赏银两,并且白事赏银高于红事赏银。
《黑图档·咸丰朝》中存有大量官员兵丁遇有红白事呈文请领恩赏银的咨文。“兵吉庆之子金裕……搬娶,红事,应领恩赏银三两、制钱三串。”[6]129“故兵朴文秀之孙朴升……搬娶,红事,应领恩赏银一两、制钱一串。”[6]129“甲丁高俊之妻李氏……病故,照例应领恩赏银六两、制钱六串。”[6]133“故甲丁恒祥之子……病故,白事,应领恩赏银二两、制钱二串。”[6]154可见红白事赏银数额较乾隆年间削减了一倍,侧面反映出咸丰朝财政支绌。
《甲丁张宏亮之女伏姐出聘等事领恩赏银钱清单》记载:“娶得汉军……照例应领恩赏银一两、制钱一串。”[6]133若旗人娶汉军之女,领赏银减半,可见清政府在赏恤政策上更偏袒旗人。
《黑图档》作为盛京内务府与其他衙门间来往公文的抄存稿簿,有记载错误情况,使用时要注意分辨。如《甲丁高俊之妻李氏病故等事领恩赏银钱清单》所载:“故甲刘自毅之妻孀妇……病故。照例应领恩赏银六两、制钱六串。”[6]133翻阅相关文献,咸丰朝不存在已故兵丁遇白事领恩赏银六两、制钱六串情况。再如《甲丁张宏亮之女伏姐出聘等事领恩赏银钱清单》记载:“甲丁王柏林之父……病故,照例应领恩赏银六两、制钱七串。”[6]133亦不存在恩赏银两与制钱数额不一致的规定。
3.红白事赏银的关领与发放。红白事赏银的发放和管理作为红白事赏银运作的主要内容,其规范性和有序性影响着制度的执行程度。探究咸丰朝时红白事赏银运作,可以更直观地分析此制度的优缺点。
(1)红白事赏银的关领。盛京地区每年都会预领红白事赏银。首先,盛京将军衙门在支领赏银前,会先统计分析以往年份所关领银两数额,从而来估测未来一年内所需的银两数额。如《掌图记佐领岫云等为关领备放恩赏银钱事咨盛京将军衙门》记载:“查得乾隆四十七年十二月初十日,……拟定暂领银一千两,等语。道光三十年四月十七日起,……拟定暂领银一千两。”[7]418可见,地区每年所关领的银两数额差距不大,说明盛京将军衙门按照以往清册来预估数额具有合理性。
其次,佐领关领赏银时,须先经过盛京将军衙门同意。如《掌图记佐领岫云等为关领备放恩赏银钱事咨盛京将军衙门》记载:“今届关领备放三旗红白事件恩赏银两之期,照依来咨本衙门,……盛京将军衙门转饬该库查照,本衙门印领,将平准银两并制钱数目发给,出派副司库诚善关领可也。”[7]418盛京将军衙门派员前往恩赏银库关领后,再交由佐领,可见其关领过程很严谨。
经散放后,若有剩余银两,必须于次月归还盛京将军衙门。如《掌图记佐领岫云等为关领备放恩赏银钱事咨盛京将军衙门》记载:“下剩仅存银七十九两、制钱七十九串。统俟五月……”[7]356若已领赏银不敷此年散放,佐领亦可再次请领恩赏银两:“……不敷散放。相应再行请领恩赏银三百两,制钱三百串。”[8]356但在请领补领时,需盛京内务府核验是否属实,如“验领如数发给副司库萨哈布,领去之咨覆盛京内务府查照可也。”[8]356
(2)红白事赏银的发放。《盛京通鉴》记载:“内城官员兵丁等红白事件应得赏银两,由各该旗呈递赏稿,由库核对明确,另立总稿,呈堂发给。”[9]110通过对《黑图档·咸丰朝》相关咨文的整理,关于核查红白事件是否属实的咨文很多。如“将壮丁苏太昌之女有无聘给觉罗多武为原配妻,婚娶日期虚实之处,作速查明。”“随查得旗存户口册档,本旗兵李连举之胞弟李连卿实系闲散,伊祖祖父均于早年物故属实。”[10]62可见,确定红白事的真实性是发放恩赏银的重要前提。
核查人员身份、红白事件是否属实,一般是依据本衙门所存有的户口册档。若没有相关册档记载,须先上报盛京内务府等事件确认属实后,再行发放赏银。如《正黄旗佐领承安等为关领兵李连举之弟李连卿娶妻恩赏银事呈请咨盛京将军衙门》记载:“虽与例载相符,但李连卿是否闲散,祖父有无物故,本衙门并无存有户口册档,无凭查核,相应咨复盛京内务府转饬该管官查明,加具切实印结,到日再行核办可也。”[10]62若出现多重等级身份,不知如何发放赏银的情况,切莫轻举妄动,交由盛京将军衙门决定。如“查德琳现系捐纳候补笔帖式人员,伊娶妻之处应否关领赏银。本衙门向未办过似此成案,事关赏项,未敢擅界……据此相应呈堂咨行盛京将军衙门,转咨恩赏库是否应领之处,统俟指示。”[11]114
除对受赏人群的身份有限制,对受赏人的领取资格等也有相关要求。“兵丁人等红事,年至十六岁,才可以赏给恩赏银两。”[12]3027所娶妻子为原配妻才有资格关领红事赏银,如“吴殿普为原配妻”[6]133,“娶得汉军正白旗恩庆佐领下闲散张珠之女为原配妻”[6]133。整理《黑图档·咸丰朝》中涉及白事请领恩赏银咨文可见,无论何种身份,死因均写“病故”。如“故执事人……病故……;故甲……病故……;甲丁……病故……”[6]133通过翻阅相关古籍,并未找到请领白事赏银的明确限制条件。但乾隆年间一件盛京内务府档案或许能佐证,如《盛京将军衙门咨嗣后兵丁闲散等出有红白事件须先派员到出事人家查明属实另出保结再行请领赏银由》记载:“刘仓之妻金氏自缢身亡,骗领恩赏银四两。”[13]13302仅正常死亡,即病故,能请领白事恩赏银。
4.造具清册。关领、发放红白事赏银后必须要造具相关清册,留存以备查核。首先,清册内容为红白事件受赏人所属地、身份等级、年龄、受赏时间以及受赏金额。如《掌图记佐领岫云等为造送散放红白事恩赏银钱清册事呈请咨盛京将军衙门》记载:“将伊等旗佐花名所出事件并年月日期,逐一分晰造具彚总数目清册各一本。”[7]422“一年内官兵闲散等红白事件,核给银钱数目。核销册结之际,相应咨行盛京内务府查照……核给银钱数目,造具满汉清册各二本。”[7]422可见,赏银清册是交由盛京将军衙门,而在核对相关数目时,则是交予盛京内务府,并明确呈报清册期限,如“务于四月二十日以前,差派经手承办人径行持送本衙门”[7]422。
对于补领备放恩赏银,当地佐领要造具“补领备放恩赏银清册”,详细记载补领恩赏银数额以及补领时间。如《掌图记佐领岫云等为补领备放恩赏银两利事呈请咨盛京将军衙门》记载:“嗣于五月初八日领银五百两、制钱五百串,共计银五百七十九两、制钱五百七十九串。陆续放至十一月二十八日,除放现存银二十八两制钱二十八串,不敷散放。相应再行请领恩赏银三百两、制钱三百串,以备陆续散放。”[11]313
综上,咸丰朝时红白事赏银制度具有很强的连续性,体现在时间和程序两方面。首先,从时间上看,造送发放红白事恩赏银钱清册具有连续性,当地佐领要于本月底造送红白事恩赏银钱清册,此清册要详细记载上月十七日起至本月十六日止所出的红白事件以及散放的恩赏银钱。其次,红白事赏银的发放与管理程序也具有极强的连续性,并且红白事赏银的关领和发放在时间和机构上都有具体的要求,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赏银折合制钱在道光二十三年就已成定例,道光年间为制钱一串抵银一两,各五成搭放。《掌图记佐领岫云等为造送发放恩赏银钱清册事呈请盛京将军衙门》记载:“照依前任将军禧奏定,以制钱一串抵银一两散放,核计按年所收制钱,足敷应放之需,有盈无绌,如此变通,核实办理。于种地业户可免交银折耗之累,于世仆旗丁仍不失优恤之意,每年且可节省正款银三万余两。……就近收存各城旗库,以备抵充各项赏恤。”[11]390可见,赏银折合制钱有诸多优点,既可缓解百姓交银压力,抚恤旗人,还充裕了国库。但是,咸丰朝实在财政支绌,制钱积存过多,除了五成制钱搭放外,每年仍然需要银三万一千余两,并且清代后期通货膨胀,制钱大大贬值,购买一两银子需要花费两串多制钱,加上“运脚加平增色等项”,民众需要花费更多的制钱。基于以上原因,清政府必须对红白事恩赏银制度作以调整。
1.赏银折合制钱。咸丰三年(1853)五月二十四日《盛京将军衙门为嗣后恩赏银改赏制钱事咨盛京内务府》记载:“拟请嗣后应征余地升科租银二万七千余两,俱改为每两征收制钱二串,速原征制钱通共核计每年可得制钱三万余串,所有应放红白赏项及建坊银两,五成搭放之数,全行改放。……酌拟改征制钱,撙节帑银,各缘由是否有当……伏祈皇上圣鉴训示,遵行谨奏,等因。于咸丰三年五月初七日,奉到鍊批,该部速议具奏,钦此。旋于五月初九日,准户部咨开。……盛京将军等奏,余地升科租银改征制钱,抵充赏项一折。”[14]282“八旗兵丁红白事赏银,全行改放制钱。”[11]409可见于咸丰三年五月初七日,赏银全行折合制钱成为定例,并由盛京将军衙门将此项规定抄单,札饬宗人府、盛京户部及各旗佐领。
《盛京将军衙门为嗣后恩赏银改赏制钱事咨盛京内务府》记载:“再由本年四月十七日起,各城应领一年备放制钱数目,分为二次关领,并将该城旗库现存制钱数目随时声明,以便咨部酌拨外,札饬本城满蒙汉协领等。转饬各所属一体遵照,暨知照盛京户部可也。”[14]282还规定地方官分两次来关领一年的制钱,并要每月呈报本地所分发和剩存的制钱数目。
对于上年已领的备放银两,存在剩存或不足的状况要怎么办呢?咨文中也对这种情况给出解答。《盛京将军衙门为嗣后恩赏银改赏制钱事咨盛京内务府》记载:“各该城旗库收存其内城八界所征制钱,备交户司,转送恩赏库收存,均备抵放八旗红白赏恤及节妇建坊之用。如所放制钱计有盈余,随时解交部库。倘有不足,具文由部库补领。统听盛京户部综计分拨指示。”[14]282并且,各旗佐领要将一年内所出的红白事时间以及所备放的银两数目,造入本年核销总册,以供查核。已经在咸丰三年四月间备文请领红白事恩赏银的佐领,如《盛京将军衙门为如数发给备放恩赏制钱事咨盛京内务府》记载:“请将前关领银钱印领一纸呈请交回,并咨行盛京将军衙门转饬该库查照,将制钱如数发给,出派副司库隆哈布关领可也。须至咨者。等因前来。相应将盛京内务府应领备放恩赏制钱一千串。”[14]335并且对于在此期间关领恩赏银两的兵丁,要即刻追回,再补发应领制钱,如《盛京将军衙门为核销发放恩赏银两制钱事咨盛京内务府》记载:“其刘贵领去银六两,应即追出送交归款,仍补发制钱六串可也。”[14]329
2. 停放红白事恩赏银。在赏银全行折合制钱不久后,红白事赏银制度再做变动,即停放宗室觉罗红白事赏恤银和内外城各旗官员兵丁红事赏恤银。
宗室觉罗红白事赏银的停放在咸丰三年经历了三次变化。首先,在咸丰三年四月十六日起,暂停发放其红白事赏银。如《掌图记佐领岫云等为造送发放恩赏银钱清册事呈请盛京将军衙门》记载:“其宗室觉罗红白事件应领赏项,均于本年四月十六日为始,概行暂停。”[11]389其次,在咸丰三年九月初二日,恢复宗室觉罗白事赏银的发放,但其数额照以往减少一半,仍暂停发放红事赏银。如《三陵总理衙门为暂停发放官兵所出红事赏恤事札永陵关防衙门》记载:“于咸丰九月初二日,……其闲散宗室觉罗白事赏恤暂停一半,至八旗兵丁白事赏恤银仍著赏。一俟库款稍充,再行查照旧章办理。”[15]189最后,在咸丰三年十一月初一日,再次暂停其红白赏银的发放。如《三陵总理衙门为暂停发放官兵所出红事赏恤事札永陵关防衙门》记载:“咸丰三年十一月初一日……暂停宗室觉罗红白赏恤……请自奉旨之日为始,即行停止。”[15]189直至同治六年(1867),宗室觉罗红事赏银才得以恢复发放,白事赏银是否得以恢复发放不详。
八旗官员兵丁红白事赏银停放在咸丰三年只经历一次,即在咸丰三年十二月十二日,暂停发放红事赏银。如《掌图记佐领岫云等为造送发放恩赏银钱清册事呈请盛京将军衙门》记载:“除将八旗官员兵丁应停赏恤,飞行咨札内外各城旗将官员红事及兵丁红事,免其发放,相应咨行。”[11]389“至八旗兵丁白事赏恤银仍著赏”[15]189。
根据咨文《盛京将军衙门为查明宗室觉罗红白事延搁未报之缘由事咨盛京内务府》,可知虽然暂停发放宗室觉罗恩赏银,但宗室觉罗婚丧嫁娶事件仍须由总族长详报给本衙门。对于此咨文中三年未报之事,盛京将军衙门规定:“限文到十日内刻将单开宗室觉罗红白事件迅速查明,满汉兼文加结呈报,仍将因何延搁未报之处,随文声叙,立待核办,勿得再延。干咎未便外,并抄单咨行盛京工部内务府,希为转饬所属一体查明,满汉兼文加结咨覆可也。”[7]6但十日之内,当地旗佐并未咨报。盛京将军衙门再行严催:“照文到五日内,刻将前劄单开宗室觉罗红白事件迅速查明,满汉兼文加结呈报,仍将因何延搁未报之处,随文声叙立待核办,勿得再延。”[7]28盛京将军衙门十分重视对赏银发放的后续追踪。
在这一时期,红白事赏银制度的变迁主要体现为赏银的发放形式与恩赏人群受到了限制。首先,“八旗兵丁红白事赏银,全行改放制钱”[7]409,赏银的发放形式由银两和制钱各五成搭放改为仅发放制钱。其次,咸丰朝时的恩赏人群相较于乾嘉道等朝代受到了限制。乾隆时期的恩赏对象为“宗室觉罗、官员兵丁、旗下闲散和孀妇孤子” ,在咸丰三年的红白事赏银调整中,“其宗室觉罗红白事件应领赏项,均于本年四月十六日为始,概行暂停听候”[11]389取消了宗室觉罗红白事赏银。并且,从以上分析可知,即便对此制度进行调整,但发放的白事赏银均高于红事赏银,在咸丰三年“各城旗将官员红事及兵丁红事,免其发放”[15]189,“至八旗兵丁白事赏恤银仍著赏”[15]189,可见相较于红事恩赏,清政府更重视白事赏银的发放。
咸丰朝中后期,制钱由于通货膨胀大为贬值,粮价急剧上涨,旗人生计问题愈加恶化,红白事赏银制度作为保障旗人生活的重要制度,可有效地缓解旗人生计压力。而清政府财政入不敷出,已没有能力对旗人提供充足的抚恤金,但在调整赏银数额的基础上,仍努力维持对旗人的优待。看清政府在财政压力如此巨大的阶段,如何继续进行恩赏,可在一定程度上为现代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提供思路。
1.红白事赏银的关领与发放。在咸丰三年五月对红白事赏银的调整中规定:“将余地升科租银照依市价改征制钱抵充恩赏”[14]282,且在后续的咨文中,清政府未对恩赏来源做相关规定,可见咸丰朝后期仍是以“余地升科租银”作为赏银来源。通过对咸丰朝中后期咨文的整理,咸丰朝严格执行咸丰三年对红白事赏银的调整,恩赏对象的主体为八旗兵丁,恩赏银两形式为制钱,恩赏事件仅限于旗人白事。如咸丰五年《正白旗佐领兆麟等为关领已故甲丁恩得等白事恩赏制钱事》、咸丰七年《掌图记佐领岫云等为关领甲丁会吉等名下白事恩赏制钱事(附清单汉)》、咸丰十一年十二月《盛京内务府为造送发放白事赏项制钱清册事咨盛京将军衙门》。通过咨文标题便可看出此阶段的赏银制度内容,不做过多引述。红白事赏银制度在此阶段还有一显著特点,就是咸丰朝中后期出现大量旗人闲散等无力承办红白事的事例,对于这样的窘境,清政府还是尽力扶持,允许支借银两,但要做好详细记载。如“现今兵金堂之女文姐出聘,实系无力承办。照例支借库银十两,但此银两俟由本年八月、明年二月两季钱粮内,按季扣,交纳内库。理合出具押结一纸,加具印结一纸,相应由内库关领可也。”[15]37而对于调整后不在恩赏范围内的八旗官员也允许支借银两,且不需要利息,只要分两季归还支借银两即可。如“该处所属骁骑校库使催长领催执事人兵等,有不应得恩赏者,遇有红白事件实无力措办,准借给五个月钱粮;遇有进京、送差、打围等项,准借给三个月钱粮,不要利息,俱按两季钱粮如数坐扣等因前来。”[8]16
2.造具清册。清政府对佐领造具清册的内容真实性加强了监管,在递交盛京将军衙门前,要先对其内容加以审核,关领人要与旗存名册相符。如“核与旗存户口册载,均属相符。”[15]26“除将该骁骑校所具押结一纸,附奏备查外,相应加具印结一纸,呈堂内库关领可也。”[7]229“并无侵蚀虚缺等弊,印结一纸。”[7]229可见,递交清册程序相较于前期更加规范、严谨。并且强制规定了清册的递交时间,如“务于四月二十日以前,差派经手承办人等,径行持送本衙门,以便核对明确汇总册报部可也”[7]229。由此可见,在咸丰中后期阶段,清政府加强了白事赏银在关领和发放环节的监管,并且十分重视制度执行的效率以及赏银信息的真实性。
从以上分析可知,虽然咸丰朝财政支绌,被迫对恩赏银两和人群加以限制,总体上呈现恩赏银两由多到少和恩赏范围由大到小的趋势,但清政府仍没有放弃对旗人的抚恤。这样可以一定程度上安抚人心,缓解旗人生存和社会压力,也能调动旗兵积极性,进而维护清政府统治。但红白事赏银制度还是有封建体制下固有的弊病,即赏银的数额按职位等级来划分。咸丰朝作为一个特殊的朝代,探究此阶段红白事赏银如何运作,不仅有利于我们更全面地认识清代社会保障体系,利于清史研究,也对坚决夺取脱贫攻坚战全面胜利后,如何在新阶段完善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带来一定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