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恩格斯描绘了未来的理想社会:“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②《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 卷,人民出版社2009 年版,第53 页。这段话展示的正是马克思恩格斯的“自由人联合体”思想。然而,在当代社会生产力发展仍然不平衡、私有制所导致的贫富分化仍在加剧,尤其是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种社会制度长期共存和竞争的态势下,人类社会如何才能找到通向“自由人联合体”的现实路径? 如何才能促使矛盾冲突不断的现实社会敞开通向“自由人联合体”的现实道路? 正是在对上述一系列问题的思考中,我们发现“人类命运共同体”为我们提供了答案。“人类命运共同体”是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的人类社会发展新理念,是为了积极应对全球性问题而提出的中国方案,更是对马克思“自由人联合体”思想的充实和发展。以马克思“自由人联合体”思想为视域探究“人类命运共同体”,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现实依据和深层意涵,尤其是理解“人类命运共同体”与“自由人联合体”之间的张力关系和紧密联系,从而为人类社会走向“自由人联合体”提供理论上的参考依据。
包括“人类命运共同体”“自由人联合体”在内的所谓“共同体”,不仅仅指人们基于某些主观或客观的共同特征而形成的相对稳定的社会组织形式和协作方式,而且表征着人们之间互相依赖、互相联系而形成的生命表现方式和生活展开方式。按照马克思的观点,无论是何种意义的共同体,在其底线意义上都标志着人的生存方式与动物生存方式的区别,“一当人开始生产自己的生活资料,即迈出由他们的肉体组织所决定的这一步的时候,人本身就开始把自己和动物区别开来。”①《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 卷,人民出版社2009 年版,第519 页。人们从来不是以个体的方式“生产自己的生活资料”,而是以群体,即以“共同体”的方式,并且只有在“共同体”中才能获得生存和发展的力量。“个人怎样表现自己的生命,他们自己就是怎样。”②同上,第520 页。个体的人依赖“共同体”的联合力量和集体行动获得生活资料,因此也就不存在绝对意义上的个体的人,而只有“共同体”意义上的人。人们以“共同体”的生存方式表现自己的生命,这既是人猿揖别的历史结果,也开启了人们生存方式不断否定之否定的历史演进征程,从而展现出人类不断自我超越、自我扬弃的辩证品质。以马克思的视角来看,人类社会共同体从低到高依次表现为“自然形成的共同体”“政治共同体”和“真正的共同体”。只有梳理清楚这三种共同体的存在基础及其演进逻辑,才能为清晰揭示“人类命运共同体”“自由人联合体”在人类社会共同体发展进程中的地位奠定基础。
马克思指出:“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③《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 卷,人民出版社1956 年版,第82 页。追求利益是人类社会一切历史活动的动因,而且这一点不是道德劝诫,而是一种生存论的绝对命令,它已经潜入无数人自觉或不自觉的动机背后,作为所有动机的绝对动机发挥着指令性作用。就此而言,我们可以从利益的角度来透视各个共同体的存在基础。“自然形成的共同体”是基于血缘关系、地缘关系等自然联系而形成的共同体,表现为“家庭和扩大成为部落的家庭,或通过家庭之间互相通婚[而组成的部落],或部落的联合”。④《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8 卷,人民出版社2009 年版,第123 页。“自然形成的共同体”是古代人以集体行动的利益弥补个体利益能力之不足的群体性生存方式,人们借此从自然界和动物界中脱颖而出,由此开创了人类社会发展的基本方式。然而,此时的人们尚处于“人的依赖关系”中,人时刻依附于“自然形成的共同体”,由此人成为“自然形成的共同体”,即狭隘人群的附属物。古代社会“或者以个人尚未成熟,尚未脱掉同其他人的自然血缘联系的脐带为基础,或者以直接的统治和服从的关系为基础。它们存在的条件是:劳动生产力处于低级发展阶段,与此相应,人们在物质生活生产过程内部的关系,即他们彼此之间以及他们同自然之间的关系是很狭隘的”。①《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 卷,人民出版社2009 年版,第97 页。“共同体是实体,而个人则只不过是实体的偶然因素,或者是实体的纯粹自然形成的组成部分。”②《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8 卷,人民出版社2009 年版,第126 页。每个人在“自然形成的共同体”中都不是能够意识和追求自我利益的特殊利益主体,每个人的自我利益都在共同体利益中淹没殆尽,并且被共同体利益所替代。正是在这种意义上,个人与共同体的紧密无间并非表明特殊利益与共同利益在主体意识基础上的完全一致,恰恰相反,个体对共同体的依赖正是缺少特殊利益和主体意识的表现。就此而言,“自然形成的共同体”并不是人类社会理想的共同体。
及至近代市民社会发育并且成熟后,人类社会开始向“政治共同体”过渡。“政治共同体”的崛起伴随着“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取代“人的依赖关系”的进程,人对“物的依赖性”关系意味着作为人与人之间联系纽带、人的生存方式之基础的不再是血缘关系和地缘关系,而是直接的物质利益关系,因此这种共同体也可称为货币共同体、资本共同体,马克思有时也称之为“虚幻的共同体”。一旦以政治共同体作为自己的生命表现方式,个体的特殊利益就不再与群体的共同利益完全吻合,而是通过每个人对特殊利益的追求展现出各自的独立性,此时奉行“特殊性原则”的特殊利益主体逐渐形成。政治共同体中个人与共同体的关系呈现出比较复杂的特征:一方面,“政治共同体”在释放出每个人特殊利益的过程中,也逐渐形成了一种既不脱离特殊利益、同时又超越各个特殊利益的共同利益,即特殊利益的一般化,“随着分工的发展也产生了单个人的利益或单个家庭的利益与所有互相交往的个人的共同利益之间的矛盾,而且这种共同利益不是仅仅作为一种‘普遍的东西’存在于观念之中,而首先是作为彼此有了分工的个人之间的相互依存关系存在于现实之中”。③《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 卷,人民出版社2009 年版,第536 页。这种共同利益是真实存在的现实力量,是历史发展的珍贵成果,它作为凝聚着无数人特殊利益之共同方面的结果而确证着“政治共同体”的力量,表征着人的本质力量。另一方面,“政治共同体”之间已经产生了众多的利益区分,在任何“政治共同体”中都有代表这个共同体的少数特殊利益主体和被代表的多数特殊利益主体——前者表现为特定的阶级、阶层和利益集团,后者表现为多数社会成员——前者追求着与普遍利益不完全一致、属于自己的特殊利益,而且往往能够凭借其占据的统治地位来追求特殊利益。因此,“政治共同体”不是众多特殊利益主体之间相互依存关系的真实体现,而是自诩为代表社会共同利益的国家,要求社会成员让渡出部分特殊利益。这种形式上代表社会共同利益、实质上代表少数特殊利益的现象,正是马克思所谓的“虚幻的普遍利益”:“普遍的东西一般说来是一种虚幻的共同体的形式。”①《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 卷,人民出版社2009 年版,第536 页。“由于这种共同体是一个阶级反对另一个阶级的联合,因此对于被统治的阶级来说,它不仅是完全虚幻的共同体,而且是新的桎梏。在真正的共同体的条件下,各个人在自己的联合中并通过这种联合获得自己的自由。”②同上,第571 页。“虚幻的共同体”仍然是人发展的桎梏,只有在“真正的共同体”中,人们才能获得真正的解放和自由。
所谓“真正的共同体”,是指每个人在其中均能获得真实的自由发展的共同体,这种共同体表现为“自由人联合体”。“自由人联合体”与淹没了个人特殊利益的“自然形成的共同体”不同,也与借助于“虚幻的共同体”谋取特殊利益的“政治共同体”相异。“在控制了自己的生存条件和社会全体成员的生存条件的革命无产者的共同体中,情况就完全不同了。在这个共同体中各个人都是作为个人参加的。它是各个人的这样一种联合(自然是以当时发达的生产力为前提的),这种联合把个人的自由发展和运动的条件置于他们的控制之下。而这些条件从前是受偶然性支配的,并且是作为某种独立的东西同单个人对立的。”③同上,第573 页。“自由人联合体”将扬弃式地超越前两个共同体,既保留“自然形成的共同体”的优势,又消除其对个体的完全淹没,既保留“政治共同体”所形成的共同利益和对人的主体意识的自觉,也抛弃其共同体形式的“虚幻性”。“自由人联合体”是未来人们能够找到的融合特殊利益和共同体利益、获得自由发展的最佳形式,用马克思恩格斯的话来说,“自由人联合体”将使“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④《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 卷,人民出版社2009 年版,第53 页。
人类社会共同体的历史演进表明,共同体是人们基本的生命表现方式和生活展开方式,是每个人获得自由全面发展的必由路径。然而,无论是“自然形成的共同体”对个人独立性的淹没,还是“政治共同体”对共同利益的虚假代表,都没有充分地彰显出共同体对于人们生存和发展的全部意义。很明显,超越种种现存的共同体对人的发展的束缚,不仅是实现“自由人联合体”的必然要求,而且是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正是在这种意义上,“人类命运共同体”呈现于我们的视野中,并且极具针对性地回应了“政治共同体”向“自由人联合体”转变所产生的一系列挑战和问题。
“人类命运共同体”是当代中国共产党人基于人类社会出现的普遍问题和现实困境提出的中国方案,旨在解决世界各国所面临的共同挑战和问题,如生态危机、粮食安全、难民危机、恐怖主义、信息安全等。“人类命运共同体”得以提出和据以构建的深层根据是世界各国的共同利益,当今世界早已超越“自然共同体”的老死不相往来状态,而跃进到各国发展环环相扣、一荣俱荣、一损俱损乃至“一切国家的生产和消费都成为世界性的”全球化状态,在世界各国相互联系、相互交往过程中必然会产生一种既来自各个国家,也超越各个国家,同时又关涉到各个国家的一般性利益,即共同利益。在共同利益的平台上,每个国家、地区乃至于个人都有自己的特殊利益体现于其中,不过并不是这些特殊利益的差异方面,而是众多特殊利益的相同方面构成了各个国家的共同利益,这些共同利益的存在成为“人类命运共同体”得以可能的依据。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就是要以高度的共同利益自觉,以真实的共同利益纽带把中国人民的利益和世界人民的利益紧密联系起来,把中国人民的前途命运和世界人民的前途命运紧密联系起来,朝向“自由人联合体”迈出坚实的步伐,这符合世界各国的共同利益,也符合人类社会发展趋势。
然而我们也要看到,“自由人联合体”是马克思恩格斯所设想的非常理想的共同体状态,实现“自由人联合体”也必将是一个漫长而且艰难的历史过程。历史发展至今,社会主义不仅没有完成对资本主义的取代,而且在当今世界范围内社会主义仍将处于对资本主义的相对弱势的地位,世界仍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种社会制度长期共存、竞争发展的态势,与此同时,世界范围内的生产力发展仍不平衡,私有制所导致的贫富分化仍在加剧,资本逻辑所引发的生态环境灾难和地区冲突问题仍困扰着很多国家。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同时也要保持理性冷静,世界各国并没有因为在某些共同利益的问题上产生出一种休戚与共的现象就自动走向了“亲密无间”,也没有因为面临一些共同挑战和问题而倾尽全力地贡献出本国的资源和力量。归根结底,“人类命运共同体”无法完全克服基于利益的分化、对立而产生的矛盾冲突,与理想意义上的“自由人联合体”相比,“人类命运共同体”无论是在利益基础上,还是在构建理念上,仍然有着比较明显的差异,这些差异表现为两者的张力关系。
首先,两者在利益基础上存在张力关系,表现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特殊利益与共同利益仍然分化、对立的利益基础和自由人联合体的特殊利益与共同利益高度融合的利益基础之间的张力。毋庸置疑,人类命运共同体建立在世界各国共同利益的基础上,而这里的共同利益并没有扬弃国与国之间、一国内部的特殊利益与共同利益的矛盾冲突,仍然在很大程度上承认特殊利益与共同利益的分化,也无法在根本上克服特殊利益与共同利益的对抗。比如世界范围内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长期共存、竞争发展,发达国家垄断资产阶级仍然占据全球生产链的高端和上游,少数利益集团与多数社会成员在利益占有和资源分配中的不平衡格局仍然没有打破,全球范围内的贫富差距、两极分化仍然存在,这些因素都不会因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而自动消失。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自由人联合体”建立在特殊利益与共同利益高度融合的基础上。在那样一个时代,基于生产力高度发达和集体财富充分涌流的人类社会将会进入“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的状态。这一时代虽然同样存在特殊利益与共同利益的矛盾,但不再是特殊利益的实现以其他特殊利益和社会共同利益的牺牲为条件,而是特殊利益的实现成为其他特殊利益和人类共同利益的实现的条件,这将根本性地摒弃特殊利益之间以及特殊利益与共同利益之间的对抗性关系,代之以特殊利益与共同利益的高度融合关系,这种条件自然会使人们成为自己的社会结合的主人,而不再需要形式上代表共同利益、实质上代表特殊利益的“虚幻的共同体”来进行管理。
其次,两者在构建理念上存在张力关系,表现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求同存异构建理念与“自由人联合体”的同异融合构建理念。“人类命运共同体”是在世界历史的环境下,在愈益突出的全球性问题的倒逼之下催生的共同体,它秉承求同存异、寻求各个国家最大公约数的构建理念,促使各个国家和地区在共同利益的基础上对共同面临的问题进行通力协作、交流合作,这种协作和合作仍然承认各个国家和民族的差异性发展和特殊性诉求,并不过多地涉及各个国家和民族内部的各种利益,也不过多地涉及那些无关于共同利益的各类事务。也就是说,“人类命运共同体”主要指向各个国家和地区的共同性、普遍性利益的保障和发展。而“自由人联合体”是在生产力高度发达、集体财富充分涌流、社会成员精神境界极大提高的基础上实现的,它的构建已经超越了特殊利益与共同利益矛盾对抗的阶段,而是以特殊利益与共同利益的高度融合为自然基础。由此来看,“自由人联合体”的构建秉承同异融合、每一个人的特殊性高度融合于联合体普遍性的理念,促使每一个人的自由发展都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它无须承认每一个人的特殊利益,因为每一个人的特殊利益都能转化为社会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它也无须调节特殊利益与共同利益之间的矛盾冲突,因为特殊利益与共同利益之间的矛盾冲突已经消解。在此情况下,“自由人联合体”不仅指向每一个人与每一个人之间的共同利益,而且指向每一个人的特殊利益以及建立在特殊利益真实联合基础上的共同利益。
由上述可知,共同利益是“人类命运共同体”构建的基础,但是在共同利益之外尚存在无以计数的特殊利益,尚存在特殊利益之间、特殊利益与共同利益之间的对抗性关系。尽管世界各国均能认识到共同利益的存在以及“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意义,但是一旦涉及各国的特殊利益,实践领域的各种保护主义、地方主义就会层出不穷地凸显出来,这些成为“人类命运共同体”构建的巨大挑战。在这种情况下,我们需要追问的是:难道“人类命运共同体”不能在矛盾重重的当今世界积极地有所作为吗? 难道“人类命运共同体”不能为人类走向“自由人联合体”贡献自己的力量和路径吗? 答案是肯定的。“人类命运共同体”不仅可以在当今世界大有作为,而且可以成为人类社会实现“自由人联合体”的当代路径,其根据就是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共同利益的不断壮大和人们精神品质的不断提升。
在某种程度上,人类历史就是一个不断认识利益、追求利益和实现利益的过程,此一过程又始终伴随着特殊利益与共同利益的此消彼长、分化对立或高度融合的关系。特殊利益与共同利益的分化肇始于市民社会商品经济的发展,相互交换性使商品经济成为一种相互性的自利经济,即每个人只有满足他人的需要,才能满足自己的需要,由此商品经济的相互性结构在造就特殊利益主体的同时,使得每个特殊利益主体必须首先成为其他特殊利益主体实现自利目的的手段,然后才能实现他自己的自利目的,这样在众多特殊利益相互交换的过程中就产生了一种既不脱离特殊利益、同时又超越各个特殊利益的共同利益。“我必须配合着别人而行动,普遍性的形式就是由此而来的。我既从别人那里取得满足的手段,我就得接受别人的意见,而同时我也不得不生产满足别人的手段。于是彼此配合,相互联系,一切各别的东西就这样地成为社会的。”①《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 卷,人民出版社2009 年版,第207 页。黑格尔所说的“各别的东西就这样地成为社会的”,正是指特殊转化为共同或普遍的过程,人类社会由此进入特殊利益与共同利益发生关系的阶段。这一阶段特殊利益与共同利益的关系具有一个突出特征,即保障共同利益原则与特殊利益至上原则同时并存,这意味着特殊利益与共同利益的矛盾冲突关系始终存在。直至未来理想社会时代的到来,经过漫长的痛苦发展历程才能迎来真正扬弃特殊利益至上的实质的共同利益阶段,这一阶段的核心特征是将实现他人特殊利益作为实现自我特殊利益的条件,而且“他人特殊利益”对于自我来说是目的而非手段。就此而言,未来理想社会的社会成员之间不再互相视为手段,而是互相视为目的,这是一种不仅在手段意义上,而且在目的意义上关注其他特殊利益的新型共同体,即“自由人联合体”。
以上述宏观历史进程为背景,便可看出“人类命运共同体”在特殊利益与共同利益的辩证关系中的位置及其对“自由人联合体”的意义。“人类命运共同体”无法根本上解决特殊利益和共同利益的矛盾冲突——这一矛盾冲突的根本解决途径是物质生产力的高度发达和集体财富的充分涌流——不过问题不在这里,问题在于:“人类命运共同体”所确认和实现的共同利益为什么以及如何能够对“自由人联合体”阶段的特殊利益与共同利益高度融合奠定基础? 我们知道,“自由人联合体”时代的关键内容是每一个人不再把其他人看作是手段,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成为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而要实现这一点何其艰难! 从某种意义上来看,自从“自然形成的共同体”解体以来的整个历史就是一部把他人看作是虚无,从而引致无数纷争的历史,这其中的功利、算计、血泪、悔恨、快感、征服、无奈等诸多因素已经成为人类历史进程中最刻骨铭心、最值得反思的部分。为什么一代一代的人们总是反复地把他人看作是手段,表现得像是不吸取前人的教训? 答案是:尚处于“政治共同体”中的人们总是作为“特殊利益主体”而存在,只要是特殊利益主体,就必然会奉行“特殊利益至上原则”,人们无法从根本上超越自己的历史阶段和存在论身份,无论是采用道德、法律抑或制度的方式。
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提醒人们,作为未来理想社会的共产主义“对我们来说不是应当确立的状况”,①《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 卷,人民出版社2009 年版,第539 页。这表明,“自由人联合体”尽管表现出一种道德上的理想状况、完美状况——这种状况的理想和完美程度超出了现代人对道德的想象限度,以致有太多的人认为其是乌托邦、不可能实现——但是它恰恰不是依靠道德来实现的,而是依靠连续不断的物质生产力的发展,依靠特殊利益的相互交换所催生的共同利益的强大和稳固。“生产力的这种发展之所以是绝对必需的实际前提,还因为如果没有这种发展,那就只会有贫穷、极端贫困的普遍化;而在极端贫困的情况下,必须重新开始争取必需品的斗争,全部陈腐污浊的东西又要死灰复燃。”②同上,第538 页。质言之,人们相互之间不再把对方看作是手段,不是一个道德劝诫的命题,而是一个在生产力高度发达条件下才能发生的结果。而要促进生产力从较低水平发展到高度发达水平,除了依靠特殊利益主体的相互性活动所造就的“满足他人以实现自己”的普遍交换体系之外,除了依靠特殊利益的相互交换所导致的共同利益的逐步壮大之外,别无其他途径。正是在这一过程中,“人类命运共同体”能够找到自己的位置并且发挥应有的作用:它不仅能够确认各个国家和地区之间的共同利益的存在,而且能够发现和创造各个国家和地区之间的共同利益;他不仅能够减少各个国家和地区之间基于利益分离而产生的不必要的利益内耗,从而减少特殊利益与共同利益的矛盾冲突,而且能够构建各个国家和地区的维护共同利益的平台,从而增加特殊利益与共同利益的融合。就此而言,“人类命运共同体”历史地处于减少特殊利益与共同利益对抗、增强特殊利益与共同利益融合的位置上,发挥着促进特殊利益至上阶段向着特殊利益与共同利益高度融合阶段转化的独特功能。一言以蔽之,“人类命运共同体”始终壮大着“自由人联合体”所必需的生产力基础和“集体财富”,始终推动着“集体财富的一切源泉都充分涌流”的过程。
进而言之,“人类命运共同体”为“自由人联合体”奠定基础仅仅依靠共同利益的壮大是不充分的,共同利益的壮大只是实现了人们进入“自由人联合体”的一个条件,要产生每个人以他人为目的的结果,还需要人们在精神品质上经受长期的教化。用黑格尔的话来说,就是“市民社会”阶段向“国家”阶段的扬弃,必须通过“教养”和“教育”来实现;用马克思的话来说,就是社会成员精神境界的极大提高。黑格尔意义上的“教养”和“教育”主要不是指家庭或学校中发生的教育,而是指市民社会中特殊利益主体逐渐体会到特殊利益是受到共同利益制约的,认识到自己不是孤零零的特殊利益主体,而是结合到社会共同利益体系中的特殊利益主体,而且只有实现某种程度的特殊利益与共同利益的一致性,个人私利才能得到满足。“个别的人,作为这种国家的市民来说,就是私人,他们都把本身利益作为自己的目的。由于这个目的是以普遍物为中介的,从而在他们看来普遍物是一种手段,所以,如果他们要达到这个目的,就只能按普遍方式来规定他们的知识、意志和活动,并使自己成为社会联系的锁链中的一个环节。在这种情况下,理念的利益——这是市民社会的这些成员本身所意识不到的——就存在于把他们的单一性和自然性通过自然必然性和需要的任性提高到知识和意志的形式的自由和形式的普遍性的这一过程中,存在于把特殊性教养成为主观性的这一过程中。”①黑格尔:《法哲学原理》,商务印书馆1961 年版,第201 页。“特殊性通过锻炼自己和提高自己所达到的这普遍性的形式,即理智性,又使特殊性成为真实的自为存在的单一性。……教育是绝对的东西的内在环节,并具有无限的意义。”②同上,第203 页。以当代历史所展示的实际进程来看,尽管黑格尔的阐述忽视了物质生产力这一重要基础,但是它紧紧抓住了特殊利益主体在共同利益体系中经受的重重历练和精神提升,认识到共同利益带给人们精神境界的重大转变,这无疑道出了历史发展的实情。像“人类命运共同体”所倡导的共同理念、责任意识、共享意识、全球意识、合作意识、使命意识等精神品质,无不直接或间接地源自将“特殊利益原则”契入“共同利益原则”的过程中,无不是来自共同利益原则对于特殊性意志的教化和培养。这些精神品质已经远远超越了“自然共同体”的那种狭隘朴素的精神丰富性,也在实质层面上超越了“政治共同体”中那种过分关注个人私利的“特殊性原则”,从而表现出面向共同性、实现共同性的精神品质,这些都将为最终超越每个人把他人看作是手段的精神状况积累精神质素。
作为人类社会发展的理想目标,“自由人联合体”的实现必将是一个漫长而曲折的前进征程。在当今世界矛盾频仍、冲突多发的情境下,直接按照马克思恩格斯的设想去构建“自由人联合体”,将会面临难以跨越的重大障碍,留下不切实际的尖锐指责。“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提出不但有力地回应了认为“自由人联合体”是“乌托邦”的观点,而且找到了“自由人联合体”得以实现的当代路径,从而真正坚持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成为“自由人联合体”思想的当代充实和发展。正如马克思所言:“无论哪一个社会形态,在它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以前,是决不会灭亡的;而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在它的物质存在条件在旧社会的胎胞里成熟以前,是决不会出现的。所以人类始终只提出自己能够解决的任务。”①《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 卷,人民出版社2009 年版,第592 页。“人类命运共同体”正是以习近平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为当代世界“提出自己能够解决的任务”,这一任务既反映着广大国家的深切价值诉求,也是对人类命运的历史性解答;既联系着当今世界日益全球化、前途命运越来越关联的现实基础,也贯通着马克思主义“自由人联合体”的价值目标。
“人类命运共同体”给予我们的最大启示是:推进世界各国在共同利益平台上的利益一致感和命运相连感,可以而且应当成为我们重要的战略着力点。促进“人类命运共同体”向“自由人联合体”转化,应当在远大理想和当前愿景的统一中渐进式地积累共同利益因素,不断推进共同利益和集体财富的充分涌流,进而加快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由此我们可以站在全球性价值和道义的制高点上引领人类社会进步方向,这正是“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大时代价值和历史价值之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