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阳县推进林木采伐“放管服”改革工作探讨

2021-12-26 13:04
南方农业 2021年8期
关键词:办证林农赋权

梁 英

(宾阳县黎塘镇农业农村局,广西南宁 530409)

1 宾阳县林业基本概况

广西宾阳县辖宾州镇、黎塘镇、甘棠镇、思陇镇、新桥镇、新圩镇、邹圩镇、大桥镇、武陵镇、中华镇、古辣镇、露圩镇、王灵镇、和吉镇、洋桥镇和陈平镇16个镇,2019 年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成果显示,全县土地总面积229 916.4 hm2,其中林地面积94 730.28 hm2,占41.2%,非林地面积135 186.12 hm2,占58.8%,森林覆盖率46.01%(含农地乔木林)。“十三五”期间,宾阳县年森林采伐限额500 479 m3,自2017 年起,每年林木采伐申请均大大超过年采伐限额,多年的积压,至2019 年申请采伐量是采伐限额的2 倍多,达到110 万立方米。“十三五”期间,宾阳县曾在甘棠镇、陈平镇以委托授权形式进行林木采伐审批权限下放试点工作,取得了一些经验,但其他镇林木采伐审批还集中到县自然资源局(林业局)办理,群众“办证难、办证繁、办证慢”的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林业也面临新的挑战,而林木采伐管理也要根据时代发展要求及人民群众殷切期盼进行改革与创新。宾阳县为做好林木采伐“放管服”改革工作,强化便民服务举措,提高采伐审批效能,2020 年9 月,宾阳县将农村居民在自留山和个人所承包集体林地上种植的林木采伐申请赋权到各镇人民政府,2020 年9 月至2021年2 月10 日各镇共发放林木采伐证限额为161 810 m3,基本按时间、按要求完成限额发放任务。通过总结赋权工作开展情况,发现还需要持续深化林木采伐“放管服”改革,实现更精准放权、更科学监管、更高效服务。

2 宾阳县林木采伐“放管服”改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1 赋权前期准备工作不足

权力下放时间仓促,赋权方案没有详细制定。2020年9 月以来,随着权力下放在全县铺开,各镇林木采伐申请受理即刻进入紧张运作中,市、县上级部门虽有及时培训,但对相关人员特别是各镇非林业工作人员没能进行全面、系统培训,相关人员不能确保熟练掌握新版林木采伐管理系统功能和技术要求;赋权发证的范围、内容等方面宣传力度不够,导致镇领导不重视、审批速度不够快[1]。

2.2 林木采伐“放管服”改革质量需要提升

当前,林木采伐“放管服”改革质量尚有较大提升空间。1)采伐事项没有进驻镇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办事指南中的一次性告知、流程图、限时办结、信息公开及“一窗受理”“一站式办理”等制度落实不到位。2)基层林业站因机构改革合并到国安站,领导设置、人员配备、硬件设施等方面影响承接能力,如大部分镇都不购买扫描仪,台式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均使用旧设备,影响了工作效率;下放的林木采伐事项专业性较强,镇政府从事涉林工作人员或镇林业专业人员数量严重不足,如个别少镇林业站只有1~2 人。3)办公条件、经费严重不足,不能满足日常工作需要,承接落实能力不足,对下放的权力“接不好”。

2.3 林木采伐政务服务工作亟待优化

目前,林木采伐距离林农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1)信息数据互联互通不到位。部门之间信息共享机制不健全,业务系统林立、导致办事效率低、成本高、时间长[3]。比如,林木采伐、林权证信息、林权抵押、法院查封、天然林范围、公益林范围、水源林保护范围、三大纠纷调处案件和林地变更范围等林业主管部门没有建立汇总数据库,造成系统之间不连接、不兼容,即使在同一系统内部,审核需要查询信息要线下来回跑;林木采伐管理系统、政务一体化平台因技术问题目前也没有对接成功,林木采伐手机App 系统没有开通,无法实现林农在家即可网上申请采伐,林农多跑路现象依然存在。2)采伐设计中介机构数量多,从业人员业务水平参差不齐,有时出具伐区调查设计材料时间长且与标准差距大,甚至达不到审批的要求,反复修改,直接影响审批整体办理的效率[2]。

2.4 林木采伐限额分配不够严谨

由于没有完善的森林经营主体的经营方案,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分配给各镇森林采伐限额还不够科学。由于限额严重不足,又兼顾均衡,不是按照各镇林地、林木资源分布、可采伐资源比例、过熟林面积和比例、林分成熟度等等因素来确定限额分配,从而出现平原镇限额使不完,山区镇缺口又想当大,造成反复统计、分析,在系统上对各镇限额进行调整,增加不少工作量。

2.5 采伐限额不足导致“办证难、办证慢”

“十三五”期间,宾阳县自然资源局(林业局)共申请追加采伐限额9.4 万立方米,虽然缓解一点燃眉之急,但基本上是杯水车薪。“十四五”期间,宾阳县年森林采伐限额为78 万立方米,与实际申请采伐量有较大的差距,预计每年有10 万立方米的缺口。

3 推进林木采伐“放管服”改革工作的对策

3.1 加强组织领导

林木采伐“放管服”改革是完善采伐管理机制、管理方式的重大举措[2],各镇要高度重视,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做好经费预算,坚持问题导向,通过完善林木采伐管理的措施和办法,条件允许的一律进驻镇政务服务中心的集中办理,规范编制林木采伐许可办事指南、落实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各镇要加强与县自然资源局(林业局)沟通、争取得到县局指导、支持及实地实操培训,县局加强对各镇林木采伐审批结果的检查、督导及业务培训,确保林木采伐“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顺利推进[3]。

3.2 强化赋权事项承接条件

1)人员配备。林木采伐许可业务量较大,各镇政府应根据本镇的森林实际情况,配备相应数量的专兼职工作人员从事林木采伐工作,其中至少应有1 名熟悉林木采伐管理知识或接受过林业专业知识培训并熟悉计算机操作人员。2)办公设备。使用全国林木采伐管理系统需要连接互联网,管理用户、办证点计算机必须接互联网(接通自治区统一电子政务外网),并保持网络的连续性,保证采伐数据实时上传,办证点配备每人1台台式计算机,1 台激光打印机、1 台针式打印机、1 台扫描仪或高拍仪,复印机可共用。3)经费。林木采伐许可涉及千家万户日常业务量较大、办公耗材较多,一个作业小班一张证,使用采伐证多,各镇政府要保障充足的办公耗材和办公设备维修经费、采伐证工本费、承办、审核、审批人员定期、不定期培训经费、必要的法律、法规、政策宣传经费。

3.3 探索创建森林资源监管系统

建立县、镇两级森林资源管理ArcMap 系统,将林木采伐、林权证、林权抵押、法院查封、天然林、公益林、水源林、三大纠纷调处案件和林地变更信息集中录入ArcMap系统,用保密制度管理数据库,方便审查、审核、审批及事中事后监管;实现全国林木采伐管理系统数据与广西政务一体化平台实时无缝对接,加快林木采伐审批数据和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的及时互联互通,开通采伐手机App 系统,方便林农和企业申请采伐。推进林木采伐审批“落地上图”,满足审批快捷高效、监管实时有效的管理要求[4]。

3.4 建立林木采伐信用监管机制

调查设计单位对伐区设计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林木采伐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采伐行为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诚信和法律责任。建立县、镇两级林木采伐失信名单档案,对诚实守信者实行优先办理、限额保障、简化程序等政策激励措施,对于采伐申请材料弄虚作假、未按采伐许可要求进行采伐、记入林木采伐失信名单。

3.5 进一步加强林木采伐公示公开制度

通过各镇政府、村委会、社区、自然村的政务公开、告示栏、宾阳县融媒体、广播、宾阳印象等新闻媒介、宾阳县政府、各镇政府门户网站,以及手机客户端、公众号等,加大林木采伐法规、政策的宣传力度,及时将采伐限额分配、申请审批情况进行公示,让社会公众知晓并监督,保证采伐管理的公正公开。

3.6 全力争取上级部门追加采伐限额

“十四五”期间,宾阳县年森林采伐限额为78 万立方米,与实际申请采伐量有较大的差距,预计每年有10万立方米的缺口,只有尽可能追加采伐限额,才能缓解限额“紧缺”,解决“办证难、办证慢”的问题。

3.7 将林木采伐管理纳入年度绩效考核

县政府要将林木采伐管理纳入各镇年度绩效考评内容,对按时完成任务、无违法违规情况发生的镇给予考评加分和奖励,对不按时完成任务、发生违法违规情况的镇给予考评扣分和处罚[5]。

4 结语

林木采伐许可证办理涉及千家万户,是一项与广大林农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工作,赋权各镇人民政府审批发放林木采伐证,是宾阳县人民政府及宾阳县自然资源局(林业局)对自治区行政审批改革及推进林木采伐“放管服”改革工作高度重视的具体体现,下一步将深入落实林木采伐“放管服”改革服务精神,不断为林农提供更优更快更好的服务,真正方便广大林农办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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