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随着时代发展,传统文化早已凸显“边界消融”问题,彝族婚嫁音乐作为中华礼俗传承中的重要载体,不仅体现着一定的艺术审美价值,也在部分民俗活动中发挥着重要的现实功用。彝族婚嫁音乐在当代面临着一些现实问题与发展桎梏,但其也在不断努力寻找活态化的生存传衍方式,并由此呈现出超越传统的礼俗传承机制。
关键词:彝族婚嫁音乐;传承形态;艺术审美;礼俗音乐
中图分类号:J60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 - 2172(2021)03 - 0104 - 05
DOI:10.15929/j.cnki.1004 - 2172.2021.03.009
彝 族是中国第六大少数民族,主要分布在滇、川、黔、 桂四省(区)的高原与沿海丘陵之间。彝族文化中自然原始的崇拜信仰、欢乐的火把节、独特的女子文身、精美的刺绣等历史风貌样态形成了别具一格的文化价值体系,尤其是作为彝族民俗文化中重要组成部分的传统婚嫁仪式,更是当地民众极其重要的仪式活动。在彝族的民间婚嫁仪式中,鲜明的民族特色依附婚嫁音乐而发挥重要作用,并且充分体现出彝族民众的集体审美意识与民族精神。在彝族婚嫁仪式中所表现的音乐元素不仅体现了本地区民间艺术的独特风格、丰富形式和文化内涵,也由此呈现出彝族同胞们较为丰富的民俗生活样貌。基于彝族婚嫁音乐审美与礼俗传承的视野来看,它在当代呈现出了不同的传承形态,并由此在发展中产生了一些现实问题。
一、审美与礼俗:彝族婚嫁音乐的两种传承形态
在传统的文化语境中,彝族婚嫁音乐主要以两种形态进行传承:一种是作为音乐艺术的审美传承,另一种是作为礼俗功能的应用传承。
(一)音乐艺术的审美传承
彝族婚嫁音乐作为音乐艺术的审美传承形式,属于民间原生态音乐,是一种以家庭式和集体式传承方式为主,通过民众口传心授、历代相传的音乐艺术形式。彝族整个嫁娶过程都是以音乐为媒串联,其音乐内容会根据婚嫁的现场情景、真实情绪来实际创作歌曲。从音乐形式上来看,彝族婚嫁歌因为对应的情景、情绪的不同,往往会形成对唱、合唱的形式,由此可以看出婚嫁歌在彝族的文化体系中是一种交流、表达的语言艺术。通常来说,在彝族婚嫁歌3大分类(哭嫁歌、玩耍歌、婚礼歌)里,因为各自表达的内容不同,所以除了在曲调、歌词上存在情绪上的差异以外,还会要求歌唱者带有相应的表情,才能被称为完整的婚嫁歌。完整婚嫁歌需要情绪转变,通过演唱不同的歌曲能直接了解当时的气氛与情景,因此婚嫁歌还是一种具备情绪渲染能力的表演艺术。
彝族婚嫁音乐符合彝族民众的艺术审美需求,是彝族音乐艺术特有的表现形式之一,也是彝族婚嫁活动中不可缺少的部分。它遵循自身发展规律,并随着时代的变迁而变迁,随着社会生活的变化而变化,在传承中不断创新音乐内容和表现形式,对彝族音乐审美的提升与进步起到了极大的促进和传承作用。
(二)礼俗功能的应用传承
彝族婚嫁音乐作为礼俗功能的应用传承形式,它与婚嫁礼俗活动紧密结合在一起,是依附于婚嫁形态和民族风俗的一种音乐载体。彝族婚嫁礼俗活动有一套传统歌唱礼仪程序,即婚前聚耍、迎亲和送亲、婚礼3个程序,分别对应哭嫁歌、玩耍歌、婚礼歌3种音乐形式。它既是风俗类民歌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對彝族传统礼俗功能的应用与传承,因其数量较多,内容丰富,风格淳朴,与人民的经济生活、风俗习惯密切相关,至今在彝族传统的婚俗中依然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在传承中,礼俗艺术不仅仅是一种纯粹审美意识的表达,而且还是当地民众精神在不同历史发展阶段中的集中体现。在传统的文化场域里,彝族婚嫁音乐缘起于日常生活,形成于一些民俗活动中,其审美认知、审美教育、审美娱乐功能在传承中融为一体,当这些音乐进入到礼俗活动中后不仅形成了独特的审美特征与民俗特征,还逐渐成了当地民众礼俗活动中不可缺少的重要表现载体之一。譬如,峨边县彝族婚礼中常用的“里日尔”(哭嫁歌,主要由新娘及女方家人在接亲时候演唱,情感略带悲凉与不舍,代表有《妈妈的女儿》等)、“欧佐初”(嫁女歌,主要由女方家人在接亲时对男方演唱,充满祝福与热情,代表有《出嫁》等)与“佐 ”(娶亲歌,主要由新郎与男方家人演唱,必须要在嫁女歌之后演唱,代表有《酒礼歌》等)。受体裁、旋律、歌词等音乐与表演形式的影响,这些婚嫁音乐不仅在审美特征上有所不同,也在不同礼俗阶段承载着不同的功能。由此可见,“礼俗”与“审美”的传承形态在彝族婚嫁音乐的传统文化场域中是同时存在且发挥着重要作用的。
(三)两种传承形态的共生性
从传统文化语境中的传承主体/传承人来看,这两种传承形态在彝族婚嫁音乐中也是共生的。这类音乐的表演者在口头中所表现出来的音乐形态、情感思维、价值观念、认知体系均涉及了“审美”与“礼俗”两种传承形态,而其中所代表的仪式等应用价值行为在彝族婚嫁音乐中逐步成为整体。从中不仅可以窥见当地民众的艺术表达形式、审美特征,亦可看到其中所表露出来的民众交往方式,以及他们进行多维度文化互动实践的痕迹。在对马边县进行田野工作时笔者发现,尽管当地彝族婚礼仪式中所用的曲目、礼俗程式都大同小异,但演唱技法与表演形式等方面都存在着很多不同之处。比如有的婚礼主办方家庭较为富裕,活动比较隆重,则会使用比较复杂的多套礼俗程式,采用独唱、合唱、表演唱等形式,并体现出了一定的叙事情节;相对而言,一般的家庭若举办的婚礼较为简朴,那么礼俗程式则会相对简单,演唱的歌曲数量、表演形式较少。这些不同之处除取决于演唱者的社会地位、家庭环境之外,也关乎于自身的艺术技能高低(如演唱条件较好的歌者会演唱更多难度较大的歌曲)、实时情绪(情绪高昂时多选择音域宽广、音色高亢、抒情性较强的歌曲,不舍、忧伤时则会选择叙事性较强、旋律平实的歌曲),甚至时间、听众等因素都会对其表演产生影响。由此可见,每个人的艺术/礼俗表达在不同的社会交流语境下,其传承形态与知识表达也会由此产生差异,而这恰好顺应着彝族婚嫁音乐的流变趋势与多元化发展趋向,亦是在传承过程中其文化多样性的体现。
民俗艺术源于本地民众与自然、社会互动而产生的人地关系、人人关系,其传承的审美形态主要包括社会美、艺术美、自然美等,其传承礼俗形态则主要包括祭祀礼仪、岁时节庆、红事白事、其他日常仪式等。这些不同的传承形态在传统的地域环境中都以文化生态圈的形式存在着,并在“审美”与“礼俗”两种传承形态中实现着不同的价值。基于这样复杂多元的传承形态,在对彝族婚嫁音乐做传承机制研究的时候需主要以“艺术与审美” “礼俗与应用”两个角度切入。一方面从“艺术与审美” 角度来看,其传承的空间较为广阔,除了在民众婚俗中偶有出现之外,在当代也逐渐抽离于传统的文化场域而成为单纯展示的歌曲作品;从“礼俗与应用”角度来看,囿于当代传承中民俗应用场域的缩小,那些婚嫁音乐所能够实现的现实功能也越来越少,并逐渐向艺术作品、民俗文化展示品等领域发展,如许多婚俗歌曲会在当地旅游景点作为民俗艺术进行演出,但在婚礼这一原生文化场域中的应用却日趋减少,甚至有的年轻人在举行婚礼时更倾向于选择流行歌曲、西方音乐。质言之,要在审美与礼俗的双重传承形态视阈下介入田野之中并寻找到彝族婚嫁音乐不同的传承形态及内在发展规律,但不能只是作为单纯的记录,而是需要进行整体性、活态性的深入研究,才能真正对其传承形态形成较为全面的把握。
二、桎梏与活态:彝族婚嫁音乐的当代生存与发展
“民俗艺术真正生命力就在于作品本身在特定的时空、特定的人文环境、特定的民俗文化中所迸发出来独特魅力”①,但若这样的时空、人文环境、特定的民俗文化发生了变化,那么势必会对其生存及发展产生较大影响。彝族婚嫁音乐在当代的生存发展既存在着一些问题和桎梏,也依然保留了一定的活态性与原真性特征。面对着社会文化环境与大众文化审美的嬗变,彝族婚嫁音乐的传承、保护与发展还需革新现有思路,在保证不过度干涉文化本身的前提下适当加大学界、政界、商界、民众等多个层面的介入,用科学合理的传承方式将以婚嫁音乐为代表彝族音乐及传统文化发展起来,由此才能为这一宝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可持续发展奠定重要基础。
(一)彝族婚嫁音乐所面临的问题与桎梏
当前,彝族婚嫁音乐所面临最大问题与桎梏来自多个方面。一是村落空间的文化构成及人际关系正在发生着较大改变,传统文化场域的变迁使得民俗艺术失去了原生文化环境,如在笔者调查的峨边县,传统的彝族婚礼已不像多年以前随处可见了,彝族新人举办的传统婚礼越来越少,表演婚嫁音乐的场合逐渐消失。二是多元文化的介入及审美认知的嬗变让传承主体/传承人的思维有所改变,许传统的传承机制难以为继,笔者在对马边县部分彝族年轻人进行采访时,他们表示更喜欢流行化、多元化的婚礼形式,而在这类现代化的婚俗之中已经少有传统彝族婚嫁音乐的出现。三是当地民众对婚嫁音乐的审美理解及阐释已然与传统社会出现偏差,逐渐淡忘了原有文化中的深层意蕴,只是机械、浅层、刻板地复制表面形式,在部分彝族景点只是作为民俗文化展示的艺术作品,而没有体现其在婚俗中的应用价值。四是非遗保护的介入力度不够,婚嫁音乐缺少了相应活态的保护机制,逐渐成为博物馆式束之高阁的“文化躯壳”。五是传统婚嫁音乐流传程度愈发不足,有部分彝族青年对于传统婚嫁音乐的了解、认知、掌握不够,甚至有极少部分的青年只知道有婚嫁音乐本身,完全不了解它的形式和目的,而部分彝族年轻人受到各种外在社会因素的影响,逐渐对传统文化失去兴趣,更愿意接受现代的音乐元素。这些原因都导致彝族传统婚嫁音乐出现较大的流失现象。简而言之,当前彝族婚嫁音樂的传承机制已经逐渐向单纯的艺术审美性倾斜,其中更多的礼俗功能、文化内涵正在逐渐散佚,需要引起重视。
(二)彝族婚嫁音乐的文化保护措施与传承
在当前社会文化环境中, 传统的民俗艺术就没有立锥之地了吗?其实不然。在中国当前社会主义文艺事业的繁荣发展趋势下,国家、各级政府、民众对于传统文化的传衍复兴都给予了极高的关注,许多曾被认为“老”“旧”“土”的文化在当代被更多人当作文化自我认知的重要载体。“历经波澜起伏的近现代社会变迁,礼俗传统的精髓仍在当今社会生活中潜在传承。”①在田野调查中笔者发现,尽管当前彝族许多地区传统文化在婚俗活动中的应用概率有所减小,但仍有相当数量的彝族年轻人在婚礼中使用传统婚嫁音乐作为礼俗中的重要程式,这种活态的文化传承机制正是当地民众从文化自省、文化自信到文化自救、文化自觉的转化,这对于传统婚嫁音乐中的礼俗传承大有裨益,也能够使其艺术审美价值得到更为深入、多维度的实现。与此同时,许多艺术家积极走进田野进行艺术采风与研究工作,在“了解社会历史因素,理解它的历史构成,理解它在当下的价值观念下的表现”②的前提下进行了大量原生民歌的整理与保护,让这些彝族婚嫁音乐实现了传衍与创新并行不悖的传承机制,逐渐在“活态”的情境下寻找到打破桎梏、合理经营的当代发展模式。如在邛海泸山风景区、楚雄彝族文化园、白龙洞风景区等地,政府开始打造文化旅游项目,引导和协助当地彝族人民在景点开展表演活动,同时也在帮助他们恢复原生文化场域及传统婚俗仪式,形成活态传承。彝族婚嫁音乐的当代生存与发展是地区政治模式的礼俗互动(与当地礼仪制度、教化实践与民众日常生活之间的交互关系),也是一种独特的文化阐释与审美表现形式(主要是表演者与观众之间的交互关系);这既是当地社会内部调和与制衡的一种实践机制,又是彝族传统文化核心要素的表征。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作为地方传统礼俗载体的彝族婚嫁音乐在不同的时空中不断发生着多元表达与多义衍生,无论是传统还是当代,它们在活态性的演绎过程里共同呈现出民间礼俗的传承机制构建、传承与变迁的完整过程。③由此可见,无论是在原生文化环境还是当代多元文化语境之中的彝族婚嫁音乐,都应当在活态传衍的过程中寻找到到更深层次的文化内涵与礼俗价值,并由此寻找到“美美与共”的阐释及表现方式,寻找到当前发展的困境,成为突破桎梏、解决问题的关键。
三、余论
彝族音乐源于生活、发展于生活,是本地民众满足精神需要的重要形式。彝族婚嫁仪式音乐由于音乐形式多样丰富,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喜欢,既起到了烘托喜庆气氛的作用,又丰富了婚嫁仪式的内容。 从其不同的传承形态与当前的发展趋向来看,无论是面对其“审美”或是“礼俗”,都需要将其放置于传承、保护、发展的三重视阈中予以深思,并在当前文化环境中保持活态、整体、真实、创新。
基于这样的研究需求,深入田野,为彝族婚嫁音乐构建出一个完整的研究体系就显得尤为重要了。这样的研究应当是多维度的,而且需要考虑不同地域、时空、族群的特征,在考察过程中还分个体、群体、参与者和策划者进行深度访谈和集体交谈,力求在调查中不断地融入研究对象所属的文化圈子,尽量能较为完整地为其呈现出一个“传承”与“发展”研究脉络。譬如,可以采用这样的田野研究体系:第一步,查阅关于彝族婚嫁的各类文史资料,了解当地的传统文化生态、历史人文风情、生产生活习俗、地理环境、族群构成、民族信仰等文化背景情况;第二步,选取具有民族特色的彝族聚居地为研究核心进行长期的音乐民族志考察,重点关注相关婚嫁仪式的程序、音乐 风格和特点,以期获得大量鲜活的图片、视频、音频、文本等一手资料;第三步,考察不同地区的彝族婚嫁现场,为比较分析积累充足的素材资料。这样的研究体系能够较为完整地把握彝族婚嫁音乐的传承机制与发展趋向,也能够实现多维度的研究价值。
在发展民族音乐的过程中,在保持原来精华的同时也要做到在传承中予以创新式发展。分析彝族婚嫁音乐的保护、传承与发展创新的措施需要建立在“原汁原味、互不干涉、并行不悖、共同发展”的基础上。在分析其创新开发机制中一定要保留文化的本真性与完整性,再从中寻找和融入一些被人们认同的新形态,并将其中的艺术审美特征与礼俗精神传衍下来。如成立彝族音乐的保护工作室,保护、传承并 发扬创新彝族民族音乐;以合唱的形式推广彝族婚嫁仪式中仪式歌的旋律和曲调、在伴奏中融入现代音乐元素;在当代婚礼之中保留传统礼俗仪式;形成文化传习所,进行宣传与保护;建立起合理的人才培养 机制,形成较为健全的保护机制等。
经济的发展和网络媒介的进步,给中国传统文化尤其是少数民族音乐文化的发展 带来了重大影响,这种影响既包含着许多挑战,更蕴藏着无限机遇。与此同时,需要继承彝族婚嫁音乐中那些传统优秀艺术元素、礼俗元素,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合理的创新发展,这有助于彝族音乐与礼俗的继承与发展,实现其艺术价值、文化价值、社会价值、市场价值的统一与提升。
◎本篇责任编辑 何莲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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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稿日期:2020-11-06
基金项目:2019年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西南音乐研究中心项目“西南地区仪式音乐文化研究——以彝族婚嫁仪式为例”(xnyy2019005)。
作者简介:张宇(1987— ),女,硕士,四川音乐学院民族声乐系讲师(四川成都 610021)。
① 陶思炎:《民俗艺术学》,南京出版社,2013,第75页。
① 张士闪:《中国礼俗传统的田野考察与文化阐释》,《民族艺术》2020年第6期,第50页。
② 陶思炎:《民俗艺术学》,第68页。
③ 张士闪:《中国礼俗传统的田野考察与文化阐释》,第50~5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