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政体(政权组织形式),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中人教版教材《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历年高考的重要考点。由于该专题知识涉及的相似概念较多,容易混淆,很多考生会无从下手,顾此失彼,在考试中遗憾丢分。因此,全面、系统地理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进而深刻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特点和优势,在2021年高考备考中极为重要。
本文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的关键词为线索,分为四大板块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相关知识进行系统梳理,并结合习题演练,以便帮助广大考生在二轮复习中全面、准确、完整地把握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重要专题。
【基础梳理】
1.人民的地位: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我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2.人民与人大代表的关系:在我国,人民并非直接行使国家权力,而是通过民主选举选出人大代表代表人民参加行使国家权力,人大代表由人民产生,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接受人民的监督。
3.人民与人民代表大会的关系: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
【易混区分】
1.区分人民与公民
从概念上看,公民是一个法律概念,是指具有一国国籍的自然人。通常指个人,一般对应外国人。人民是一个政治概念,通常指整体,它是以阶级内容划分的。人民与敌对分子相对应。
从范围来看,人民属于公民,但公民不一定是人民。在我国现阶段,人民包括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干部、解放军指战员和其他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爱国者。
2.区分权力归属、直接行使、间接行使、统一行使、具体行使、参加行使
在我国,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但人民不能直接行使国家权力,由人民通过直接或间接选举的方式选出的人大代表,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参加行使国家权力,因此人大代表才是国家权力的直接行使者;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决定全国和地方的一切重大事务;行政、监察、审判、检察机关具有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的权力。
【基础梳理】
1.人大代表的产生及任期:人大代表由民主选举产生。我国各级人大代表都是由差额选举产生。县及县以下的人大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县以上的人大代表由间接选举产生。全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每届任期五年。(人大代表的产生是我国公民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体现)
2.人大代表的地位: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代表人民在国家权力机关(人民代表大会)中参加行使国家权力。
3.人大代表的权利:审议权、表决权、提案权、质询权。
4.人大代表的义务: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与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认真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努力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接受人民的监督等。
【易混区分】
1.区分人大代表与政协委员的权利和职责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由民主选举产生,参加行使国家权力,可以依法行使提案权、审议权、表决权、质询权;政协委员由民主协商推荐产生,主要职责是参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建言献策。
2.区分“提案”与“议案”
在全国人大,一个代表团或者三十名以上的代表联名,可以向全国人大提出属于全国人大职权范围内的议案;在地方人大,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大代表十人以上联名,乡镇人大代表五人以上联名,可以向本级人大提出属于本级人大职权范围内的议案,由主席团审议决定是否列入人大会议议程,或者先交由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是否列入人大会议议程。政协提案是参加政协的民主党派、团体和政协委员向政协全体会议或常务委员会提出的,经提案委员会审查立案后交付有关单位办理的书面意见和建议。因此,一般来说,“提案”专用于人民政协,而“议案”多用于人大。
【基础梳理】
1.人民代表大会的产生:人民选举产生人大代表,人大代表组成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的权力来源于人民。
2.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和地位: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权力机关,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石。
3.人民代表大会的组成:人民代表大会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二者共同构成我国的的权力机关体系,其他国家机关都是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全国人大是我国的最高权力机关,在我国国家机构中居最高地位,其他中央国家机关都由它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4.常设机关:人大常委会。在人大闭会期间,人大常委会行使人大的部分职权。全国人大常委会是全国人大的常设机关。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其部分职权。(注意:只有县级以上人大才设人大常委会)
5.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立法权:制定法律的权力。关键词为“法律”。
决定权:决定国家和社会或本行政区域内重大事项的权力,关键词为“重大事项”
任免权:对相关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及其他组成人员进行选举、任命和罢免的权力。关键词为“人事”
监督权:监督宪法和法律的实施,监督“一府一委两院”工作的权力。(注意:乡镇一级并不设“一委两院”,对“一委两院”的监督,仅仅是县及县以上的各级人大拥有的职权)
【易混区分】
1.区分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四项职权
区分四项职权的关键是看内容,而不能仅看文字表述中有没有“决定”二字:①关于法律的立、改、废、释的决定,则是立法权;②对相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选举任命或罢免的决定,则是任免权;③对“一府两院”的工作报告进行审议的决定,则是监督权;④关于国家大政方针、规划通过的决定,则是决定权;⑤审议通过上一年度已执行完毕的工作报告、审议上一年度对财政预算的执行情况,是监督权;⑥批准本年度将要执行的工作报告、批准本年度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通过本年度财政预算,是决定权。
2.区分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与人大代表的权利、公民的政治权利
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
人大代表的权利:审议权、表决权、提案权、质询权。
公民的政治权利: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政治自由、监督权等。
注:人大的职权必须集体行使,人大代表的权利可以单独行使。人大不能行使人大代表的权利,人大代表不能行使人大的职权。
3.区分我国的权力机关、立法机关、具有立法权的机关
权力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立法机关: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不包括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
具有立法权的机关:按照《宪法》和《立法法》的规定,我国的立法权分为国家立法权、地方立法权和行政立法权等。其中国家立法权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地方立法权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行政立法权由国务院、国务院各部委,省级政府、设区的市、自治州的政府行使。
由此可见,具有立法权的机关包括但不限于立法机关,并非只有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才具有立法权,也并非所有层级的人大及其常委会都具有立法权。
4.区分中国共产党、全国人大、国务院、人民政协
中国共产党:我国的执政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国家的一切工作都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国共产党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全国人大:在党的领导下,代表全国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将中国共产党的意志通过法定程序上升为国家意志。
国务院:是我国的中央政府,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执行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的法律和实施有关行政方面的工作,是我国的最高行政机关。
人民政协:是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组织,它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
由此可见,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协都不是国家机关,因而也就不能履行国家职能。
5.区分人大、政府、监察委员会、法院、检察院
从性质上来看,人大是权力机关,政府是行政机关,监察委员会是监察机关,法院是审判机关,检察院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机关),法院和检察院均属于司法机关。
从职权来看,人大行使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和监督权;政府行使行政权;监察委员会行使监察权;法院行使审判权,检察院行使检察权,法院和检察院的职权均属于司法权。
6.区分领导关系和监督关系
“领导”内包含着“监督”,所以“领导关系”也是“监督关系”,但是“监督关系”不一定是“领导关系”。
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属于领导关系同时也是监督关系的有:上下级政府之间的关系;上下级监察委员会之间的关系;上下级检察院之间的关系;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中共与一切国家机关之间的关系。
属于监督关系但不是领导关系的有:人大与“一府一委两院”之间的关系;上下级法院之间的关系。
【基础梳理】
1.含义: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由人民选举代表组成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统一管理国家事务的政治制度。
2.地位:以人民代表大会为基石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3.基本内容: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通过民主选举选出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其他国家机关,依法行使各自的职权;实行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和活动原则。
4.组织和活动原则: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是指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的制度。
5.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原因:由国家性质决定,适合我国的国情,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无比的优越性。
6.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措施: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必须保证和发展人民当家作主;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易混区分】
区分根本制度、根本政治制度和基本政治制度
我国的根本制度是社会主义制度,根本政治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基本政治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近五年的高考试题中都有所涉及,并且考查的题型中选择题和非选择题兼有,所考查的知识点主要集中在人大、人大代表、一府一委两院、政协、政协委员等主体的性质、地位、职权,并且紧密联系年度相关重大时政热点材料。因此,我们在复习过程中,要强化“主体”意识,准确区分人大、人大代表、一府一委两院、政协、政协委员等主体的性质、地位、职权等,并关注本年度相关重大时政热点与教材知识的结合点。
1.2020 年8月11日,国家主席习近平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三号令:为了隆重表彰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斗争中做出杰出贡献的功勋模范人物,弘扬他们忠诚、担当、奉献的崇高品质。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授予钟南山“共和国勋章”,授予张伯礼、张定宇、陈薇(女)“人民英雄国家荣誉称号”。
由此可知 ( )
①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决定授予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
②国家主席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授予国家荣誉称号
③国家主席执行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的相关规定和决定
④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的授予是强化国家意识的需求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解题分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才能授予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①错误;国家主席是国家代表,不是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执行机构,③错误;②④符合题意。
2.2014 年10月,《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实现公民权利保障的法治化,并提出编纂民法典的立法任务。2020年“两会”期间,代表委员们对民法典草案展开认真审议和热烈讨论。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告中国“民法典时代”正式到来。这表明了 ( )
①全国人大行使立法权和决定权
②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独特优势
③中共中央和全国人大之间是指导和被指导的关系
④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解题分析】材料中体现的是全国人大行使最高立法权,而不是决定权,①错误;中共中央和全国人大是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③错误;②④正确且符合题意。
3.2020 年5月22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作《政府工作报告》时强调:“各位代表:现在,我代表国务院,向大会报告政府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全国政协委员提出意见。”据此判断 ( )
①审议权是人大代表具有的职权
②全国人大作为最高权力机关能够决定国家的一切重大事务
③我国政府的工作受人民代表大会监督和领导
④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
A.①② B.②④
C.①③ D.③④
【答案】A
【解题分析】政府的工作受人民代表大会监督,而不是接受领导,③错误;政协委员不是国家机关组成人员,不能行使国家权力,④错误;①②正确且符合题意。
4.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14年10月,《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实现公民权利保障的法治化,并提出编纂民法典的立法任务。
2016年6月至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3次审议民法总则草案,并将草案审议稿公布,征求社会公众意见,还到基层进行实地调研。2017年3月1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2018年8月民法典分则编纂工作全面展开。2019年12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将民法典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在民法典编纂过程中,全国人大常委会多次召开论证会、听证会和研讨会等,邀请了不同领域的法学家、全国人大代表、司法实务部门参加,并将草案在网上公布,征求社会意见。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45号主席令予以公布。该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结合材料,运用《政治生活》相关知识,分析说明为什么全国人大在广泛征求社会意见的基础上审议通过民法典。
【解题思路】通过设问可知,该题属于原因类试题,可从必要性和意义的角度来思考。考查主体为全国人大。主体的行为对象包括行为结果和前提条件。该题设问包含三个要素:全国人大、社会意见、民法典。据此,可将设问分解为:①为什么要审议通过民法典?②为什么必须由全国人大审议通过民法典?③为什么全国人大必须在广泛征求社会意见的基础上通过民法典?对于问题①的回答可以从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以及推进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角度来回答。对于问题②,需要运用全国人大的地位和职权的知识。对于问题③则需要从国家性质、科学民主立法以及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角度来回答。
【参考答案】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最高权力机关,行使最高立法权。审议通过民法典,是全国人大通过行使立法权,将党的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必然要求。
②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审议通过民法典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③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广泛征求社会意见,是人民当家作主在立法实践中的生动体现,有利于坚持科学、民主立法,提高立法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