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火灾事故调查工作中火灾证据的收集

2021-12-21 07:57都都
今日消防 2021年11期
关键词:火灾事故注意事项

都都

摘要:本文结合工作实际,针对火灾证据的分类和特征、火灾证据的保护措施及火灾证据收集方法进行深入分析探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如何做好火灾事故调查工作的几点看法。

关键词:火灾事故;证据收集;调查流程;注意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明确规定火灾事故调查情况,消防部门根据火灾现场的实际情况:着火点、着火原因、着火过程、着火损失、引起火灾的人等对事件识别证书进行充分调查,并将责任人移交给检方和其他有关部门。收集证据是进行火灾调查的基础,只有收集合理而全面的证据,才能支持和支撑发生火灾事故的决定。因此,消防调查人员需要有效理解,并通过合理的步骤做好收集证据的工作。

1  火灾事故证据收集的特点

1.1  客观性

火灾事故证据具有客观性。在火灾事故发生后,火灾事故调查人员通过提取、观察、走访询问、拍照录像等手段在火灾现场收集证据,所收集到的证据必须是火灾事故事实的客观遗留,是不以人们的主观意识为转移的客观存在。火灾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过火范围以及火灾现场内部的各项物品残留状态,都能够充分体现出火灾事故证据的客觀性,通过对这些因素进行调查分析,能够使火灾原因认定更加的准确。

1.2  关联性

火灾事故证据的关联性是指证据与火灾事故事实之间存在客观联系。调查人员收集到的证据必须与火灾事故存在客观联系,否则这些证据就是无效的。而这种联系可以是多种多样的,有因果关系、时间关系、空间关系、必然关系、偶然关系、相互作用关系等等。比如,单一因素不能够引发火灾事故,在一起火灾事故中必须要有引火源及可燃物等要素,那么引火源与可燃物之间的空间关系、时间关系以及相互作用就必须具有关联性,才能导致火灾的发生。因此火灾事故证据具有较强的关联性,同时,火灾事故调查人员在火灾现场进行证据调查取证时,需要对现场进行较为全面的搜查,也一定会调查与火灾事故证据相关的内容,从而提升火灾事故证据的客观性。对在火灾现场发现的证据的进行分析,对相关或者相似的证据进行整理和归纳,找出其中的关联性,从而排除其中所搜集出的不相关元素,这样也能够降低火灾原因认定的难度。

1.3  合法性

合法性是指调查人员收集到的火灾事故证据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这样才能够将其充分的运用到火灾原因认定当中。在火灾证据收集过程中,一是要保证收集证据的程序和方法符合法律规定,二是要保证证据来源合法,三是要保证证据的形式合法。只有做到以上三点,才能够保证证据内容能够在后期的原因认定中发挥重要作用,同时也能够更好的开展火灾事故防控工作。

2  火灾事故调查中证据收集与应用

2.1  走访询问

火灾事故调查人员应走访并要求发生火灾的人员在火灾后获取相关证据和信息。在开始进行查询之前,调查人员必须首先确定需要联系的人。一般而言,火灾事故调查的对象是首次发现火灾的人,报告火灾的人,最后离开火灾现场的人或火灾发生时在场的人。以及熟悉某场火灾的人和与火灾事故现场关联较紧密的人。调查对象的包容性不仅可以确保所获得证据的公正性,而且还可以通过比较和审查多名证人的证词以发现异同来提高调查的准确性。在进行调查和问询时,有必要为被访者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以免在过程中受到外界的干扰。访谈调查和调查工作完成后,调查员需要比较和检查不同员工之间的调查记录,并提相同的言论和符合客观事实的回答。

2.2  现场勘验

2.2.1  环境勘验

消防现场的环境检查是指对消防现场周围的建筑物、道路、外墙、门、窗户和围墙的检查,以及对燃烧终点线和实际烟迹的检查。火灾现场包括确定火灾现场外部电线布置的状态及其与火灾现场的关系。它可以有效地提高通过火灾现场的相应环境检查收集的证据信息的综合性。通过对火灾事故现场周围的检查和观察,可以获得更全面的物质证据信息,调查人员可以确定火灾现场的范围。在进行此类观察时,还必须执行调查计划,确定火灾事故调查的范围和顺序,并根据适用的法规进行现场调查,以提高整体调查工作的科学性。

完成环境检查工作后,需要进行其他初步检查工作,以检查火灾的总体蔓延和火灾现场的状况。初步检查通过观察判断火势蔓延的路径,确定火灾的地点和下一次检查的重点,首先是火灾各个方向、高度和位置的烧伤程度。其次是火场上残留物的加热表面、燃烧方式和燃烧痕迹。其三是场地上物品倒塌的迹象,第四是留在场地上的点火源及其位置和状况;第五是留在火场上的金属物体的变形,变色甚至熔化痕迹。或其他不燃物品熔化,掉落或褪色的痕迹,第六,内部电气设备的状态和接线,第七,检查现场是否有纵火迹象。初步检查工作需要了解火灾事故中整体燃烧状态和各个项目的燃烧程度,以便了解整个事故过程。通过检查事故现场的各种痕迹,可以有效地识别火灾的位置。

2.2.2  细项勘验

详细的调查是在火灾现场收集火点、着火物体、着火源和其他事实证据的工作重点,这是收集证据的关键。详细检查的目的有以下两点。一种是收集证据以确定着火点,着火物体和着火源,第二种是确定下一次特别检查的内容。详细检查应检查在燃烧场所范围内的燃烧痕迹、烟雾痕迹、倒塌的物体的水平、人员的伤亡情况并收集相应的证据。

2.2.3  专项勘验

无论是人为点燃还是自燃,调查人员都必须进行专门调查以确定起火原因,并且必须收集证据以证明起火原因。首先,必须寻找各种设备和线路的故障迹象,管道和容器泄漏的迹象、爆炸的迹象、天然燃烧材料和条件的迹象、火焰的迹象以及其他技术评估。它主要包括切片、分层、修复和清洁等研究方法。

3  火灾调查工作现状及存在问题

3.1  火灾调查法律法规、制度机制不够健全

在现阶段,我国的火灾调查工作仍处于探索阶段,法律和制度机制对火灾调查的支持不强,需要完善基本制度设置。火灾调查分类系统的调查范围,职责分工和实施程序尚未完成。因此,在消防协调工作的筹备阶段没有机构参考,其中大部分是由内在经验以及缺乏科学性、稳定性和协调性决定的。因此,有必要完善相关法律,为火灾调查提供有力的支持和参考,并更加有效地进行搜索,从而确定起火原因和责任。

3.2  调查人员缺少专业能力和专业素养

我国的消防系统在不断完善,消防员的灭火能力已大大提高。但是,由于在火灾事故调查过程中没有专业人员来检查火灾现场,因此调查结果的准确性受到影响。调查人员没有专业工作能力,无法根据火灾现场的实际情况获取证据,并且缺乏使用某些先进工具的知识,因此获取证据的方法相对落后。

3.3  证据审查判断不严谨

一是由于个别火调人员业务水平不高经验不足,不能正确理解立法精神,证据意识不强,对收集的证据材料既没有逐一进行审查,以鉴别真伪,去伪存真,也没有判断其是否具有证明力及证明力大小。二是没有认真细致地对火灾现场取得的痕迹物证的时间、地点、条件和收集的证据的合法性以及痕迹物证与火灾发生事实的关联性进行审查。三是个别火调人员未能正确理解证据的“三性”(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在火灾事故调查和火灾原因认定中的作用,未对火灾现场提取痕迹证据的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即使审查了也是“蜻蜓点水”式的流于程序的审查,未能真正核查证据的相互印证。

3.4  勘查笔录记载的内容不客观准确

一是勘验人员对火灾现场的记录不客观,个别勘验人员将个人对现场主观意识活动、甚至对案件的分析、推断和判断也记录在勘验笔录;二是对现场提取的火灾证据、痕迹等物证未在火灾现场勘验笔录作详细记载;或者表述不明确和对证据提取的方位描述不详细,导致证据来源存疑。勘验不完整,未完全按照环境勘验、初步勘验、细项勘验、专项勘验的步骤实施,造成证据提取记载缺项。缺少现场照片或者现场照片不能反映火灾现场全貌,尤其是缺少关键证据细目照。勘验现场不及时,导致勘验笔录证明价值降低甚至丧失;三是勘验笔录的用语不准确,使用“也许”“大概”“差不多”“可能”“估计”等模棱两可的字眼,个别调查人员未使用火灾现场勘查的专业术语或通用语言,对于痕迹物品的大小的描述,未使用国家统一规定的计量单位而是使用日常生活中的市制单位,对于客体位置的记述,使用“接近”“较近”“不远”等让人无法准确判定位置的词语。

3.5  证据保管不妥善不完备

收集证据的目的是使用这些证据证明火灾事故事实,从收集证据到最后使用证据,无论是时间上或是空间上,都有一个过程,所以调查人员应该妥善保管好已经提取的证据,但是很多基层调查人员在保管证据方面随意性大。一是有些调查人员在火灾现场提取证据后随手拿个塑料袋等装好后随意放置,导致一些关键的实物证据丢失;二是未能采取妥当措施对一些易损坏的证据进行保存,导致个别证据被损坏,失去其证明火灾事故的证据价值;三是提取手续保管不善而失去法律效力,基层执法大队未办理证据移交手续,导致现场提取证据的证据标签丢失而失去法律效力。

4  火灾事故调查工作改革措施

4.1  完善火灾事故调查法规体系建设

要迅速总结近年来的火灾事故调查工作经验,建立起具有完整制度、科学规范、有效运行的火灾巡查制度。加快修订《火灾事故调查规定》《火灾现场勘验规则》《火灾原因认定规则》等法律法规,支持消防执法改革,同时,发布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对火灾事故调查中未解决的问题提出明确的要求,例如制定和发布工作法规。扩大火灾事故调查,对于火灾事故调查的组织、程序、内容和方法等等检验是否合理。

4.2  加强火灾事故调查组织

完善消防侦查工作机制,树立消防监察员“全面消防”的观念,在监察官与中队指挥官之间实施内部协调和快速反应工作机制,并结合基本的消防侦查知识和技能,并能够熟练地掌握和应用,所有指挥员都必须掌握在其管辖范围内开水阀的基本技能,并且所有指挥者都可以对现场进行标准化的勘察,并在抵达后进行初步调查。此外,有必要建立和完善火灾调查工作的补偿、处罚和激励机制,对成功完成火灾事故调查工作的人员或队伍,应当给予必要的激励,以增加火灾事故调查的积极性。

4.3  加快建设火灾事故调查队伍

目前可以通过区域联系解决消防调查员短缺的问题。例如,在城市和郊区,发生火灾事故的频率更高且消防调查员的数量严重短缺,在消防员短缺的地区与少数几个邻县和城市进行借调火灾事故消防员和消防调查员。经验不足的区域可以联系其他火灾事故调查合作区域,可以通过在每个区域培训一名或两名火灾事故调查人员来确保火灾调查工作的水平,确保调查人员有效地工作。另一方面,要着眼于招收火灾调查相关专业的毕业生,對火灾调查专家的规划和强化专业培训,并通过与相关大学的循环教育或专项研究,系统地开展火灾事故调查知识,提高火灾调查教育的理论水平。

4.4  加快更新完善火灾事故调查设备

火灾调查资金应包括在地方财政预算中,并应努力确保应用到必要的物证提取、储存设施、个人防护设备和其他设备(例如视频分析,电子物证提取等等)。保证调查人员到位及时、现场快速测绘、快速检测和融化标记筛选设备,并定期配置火灾事故调查人员,以学习和掌握各种设备的使用情况,为火灾现场检查和火迹的技术鉴定提供物质保证。同时,为了解决火灾事故调查产生的各种技术问题,有必要在火灾调查领域采用先进的技术和现代化的方法,特别是从火灾现场提取的所有痕迹都将提交给消防部门,调查是否符合确认火灾事故的检查条件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4.5  加强火灾档案建设与管理

火災档案是记录火灾事故的原始数据,能够客观地记录识别火灾原因、火灾损失、人员伤亡和汲取教训的基础。在火灾事故调查过程中,依法法规是管理和处理火灾事故的重要依据。消防机构应当建立消防档案,对火灾案件进行调查,以便对每起火灾事故进行分析和研究,并确定消防工作。

要不断加强和改进防火工作,提高防火和灭火能力,同时加快火灾事故调查和信息化进程。通过加快应用软件的开发,提高火灾事故和调查信息的收集、处理、传输和共享的能力,提高信息的整体利用率,为火灾事故的科学调查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

5  结语

简而言之,消防救援机构应重视火灾事故调查的重要性,认识其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火灾调查员必须通过长期积累经验来提高自身能力。没有人可以脱离现场谈论火灾调查,必须在实践中检验真理,获取经验。此外,有必要加强和规范消防部门的主管人员,以顺利执行消防现场工作,利用现场的信息对事故现场进行分析和验证,并进一步加深对此的理解和应用。通过反复验证和比较获得的理论知识将提高火灾调查工作水平,促进火灾调查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参考文献:

[1]裴华.浅谈涉及多方当事人的火灾事故调查现状与对策[J].化工安全与环境,2018(20):10-11.

[2]张智.论火灾痕迹在火灾事故调查中的应用[J].绿色环保建材,2018(01):229-230.

[3]帅豪.浅议火灾事故调查中证据链的收集和应用[J].科研,2015(03):230-230+232.

[4]肖博.火灾调查中痕迹的运用[J].科学技术创新,2017(25):38-39.

[5]王茗汉.对火灾事故调查中证据资料收集工作的探讨[J].今日消防,2020,5(03):122-123.

[6]张文祥,陈炳基.浅谈火灾事故证据的收集与火灾事故调查工作[J].低碳世界,2017(23):278-279.

Discussion on the evidence

collection in fire causes investigation

Du Du

(Pudong New Area District Fire Rescue Brigade,Shanghai,Shanghai 200232)

Abstract:Combined with the features of fire evidence collection, this paper makes an analysis to the problems existed in the fire accident investigation, and makes relevant solutions correspondingly, thus to improve the investigating efficiency of fire accidents.

Keywords:fire accidents;evidence collection; investigating process; cau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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