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白 刘志伟
内容摘要:北魏宋云、惠生西行在文化史上具有重要意义。然二人西行时间、是否同行、由谁派遣等问题,学界至今仍存在較大争议。综合传世文献与历史遗迹,深入考论宋云、惠生身份问题,以纠史籍抵牾,揭示《洛阳伽蓝记》春秋笔法所深蕴的史实,进而厘清西行背后复杂动因,并就相关问题进行讨论。
关键词:北魏;西域;宋云;惠生;文化
中图分类号:K8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4106(2021)05-0026-08
Research on the Western Travels of Song Yun and Hui Sheng
LI Xiaobai LIU Zhiwei
(School of Art, Zhengzhou University, Zhengzhou, He’nan 450001)
Abstract:The journeys taken by Song Yun and Hui Sheng to the West during the Northern Wei dynasty are of great significance in the cultural history of China. Disputesabout some details of their journeys remain among academics, however, including issues pertaining to the date of their departure, the identity of the person that sent them to the West, and whether they traveled together or alone. By combining historical documents and extant historical sites, this paper presents an in depth textual study of the identities of Song Yun and Hui Sheng, in an effort to shed light on certain ambiguities among historical records and clarify the complicated motivation behind their journeys. In addition, the researchers reveal the historical truth contained in the “chunqiubifa” (春秋笔法, using ambiguous words to express multiple meanings) used in the writing of Temples of Luoyang.
Keywords:tNorthern Wei dynasty; Western Regions; Song Yun; Hui Sheng; culture
学界普遍认为,宋云、惠生出使西域在东西方交流史上具有里程碑式意义,有关此行记载也为研究古代中亚地理历史及中外文化交流提供极宝贵的史料。遗憾的是,记载这一重大事件的相关文献在流传过程中均出现散佚、篡改情况,脱衍错讹频现,以致一些关键问题难以定论{1}。察其要义,问题根源在于《洛阳伽蓝记》(以下简称《洛记》)与《魏书》《北史》记载矛盾。本文拟借助实证材料,对史籍进行剖判,以期厘清这些问题,进而对北魏西域政策、中西方文化交流、丝绸之路畅达等的研究有所补益。
一 宋云、惠生史迹探佚
有关宋云、惠生的记载,以《洛记》《魏书》较为详赡,但二者内容多有出入。相较来看,《魏书》所记不如《洛记》严谨,仅西行一事,《嚈哒传》《释老志》就有出行时间、出行人物以及“惠生”名字三处不同。且《洛记》或有“信史”之誉,而《魏书》则有“秽史”恶名,今之学者亦多认为杨氏记载更为可靠[1],故本文在具体研究时本《洛记》为主。
关于西行一事,《洛记》卷五载:
闻义里有敦煌人宋云宅,云与惠生俱使西域也。惠生在乌场国二年,西胡风俗,大同小异,不能具录。至正光三年二月,始还天阙。[2]
“夫此书撰著,意备遗逸,非阐象教。”[3]对于西行这件大事和西行主使的介绍,仅50字{2}。这符合杨衒之一贯的写作体例和所用之春秋笔法,学界对此已有专论,其中林晋士观点最中肯綮:“今观一书,在叙事方面,直笔与婉笔交错,实写与虚写相辅,记述之详略密切配合,《洛阳伽蓝记》又善于运用伏笔与补叙笔法,且铺叙之场面浩大而细致,渲染之气氛浓郁,在叙事之间,与寄之情感丰富而浓厚,寓意深远。巧妙结合叙事,暗寓褒贬发议。”[4]理解这一点,就能够寻出这50字中深藏的“遗逸”内容。
首先是宋云居所问题。《洛记》在记载西行一事时,既未说宋云、惠生出行时间,也未交待二者身份,只是说“闻义里有敦煌人宋云宅”。这一句“寓意深远”,实际点明了他的地位。盖居所是身份的重要标志。
北魏洛阳城实行里坊制,景明二年(501)九月丁酉“筑京师三百二十二坊”,每坊四周筑墙,边长三百步,合当时的一里。里坊位置体现着严格的尊卑等级。如寿丘里在内城西,《洛记》卷四“延酤里”条载其为皇宗所居处,“民间号为王子坊”[1]178。而宋云所居“闻义里”位于北魏都城北,具体位置在汉魏故城东北角、内城与外郭城间,即今偃师金村北约1000米与邙山南坡之间的田野中,与西北角的金镛城相对。从地形上看,汉魏故城北边的内城与外郭城一带,处在整座城市和北邙山之间,地势卑凹[5]。金镛城自曹魏以来就多次成为囚禁要犯的场所,闻义里自周初便是安置亡商“顽民”的地方。也就是说,在文化心理上,此二处皆为“贱地”。杨衒之在“闻义里”条子注中特意说到:
洛阳城东北有上商里,殷之顽民所居处也。高祖名闻义里。迁京之始,朝士住其中,迭相讥刺,竟皆去之。唯有造瓦者止其内,京师瓦器出焉。世人歌曰:“洛城東北上商里,殷之顽民昔所止。今日百姓造瓮子,人皆弃去住者耻”。[6]
也就是说,北魏迁都洛阳后,闻义里逐渐成为下层人居住的地方。
《洛记》“闻义里”条,还提及另一人郭文远:“唯冠军将军郭文远游憩其中,堂宇园林,匹于邦君。”[6]168他是唯一一位在此修建“堂宇园林”的朝廷官员。杨衒之既云“朝士”“竟皆去之”,复云“唯冠军将军郭文远游憇其中”,则宋云就算不上“朝士”了。宋云既非朝士,且居住在闻义里,证明其地位不高。
其次是宋云籍贯问题。《洛记》点明他是“敦煌人”,所要表达的意思应就是,朝廷委派宋云出使西域是当时形势所需。盖河西地区是连接中原与西域的重要地带,与西域交往甚密。至孝文帝时,柔然部兴起于西域,河西地区战略位置变得更加重要。根据史书记载,当时西行僧人中,河西人为数众多。张星烺《中西交通史料》所录魏晋南北朝时期西行僧人共11人,其中河西僧人4人。杜斗城《魏晋南北朝时代河西僧人的西行与南下》一文中,统计当时西行河西僧人达13人之多[7]。敦煌比邻西域,所以朝廷交通西域,倚重宋云这个“敦煌人”也在情理之中。然《洛记》特意点明其籍贯之深意还不止于此,因为“敦煌人”宋云与身为“安定临泾人”[8]的胡太后又是陇右同乡,这当暗示着他被委派为西行主使的又一重要原因,这一点在后文详述。
其三是惠生身份问题。与宋云相比,惠生身份更加模糊。《洛记》子注云“崇立寺比丘惠生”[1]209,《魏书》记载为“沙门”,此外别无更多信息。
关于“崇立寺”,周祖谟释云:“崇立,御览引作崇灵。案本书所记佛寺无崇立崇灵之名。卷二有崇真寺,卷三有崇虚寺,此或为崇虚之误。”[6]168《太平御览》两处提到“崇灵寺”[9],其中“移道坛于桑乾之阴,改曰崇灵寺”一句,与《魏书·帝纪第七》记载相同[8]168,只不过将《魏书》中的“崇虚寺”变成了“崇灵寺”。由此说来,“崇立寺”“崇灵寺”“崇虚寺”就可能指同一寺院。然在没有充分考古发掘材料作为佐证的前提下,目前仅靠零散的典籍记载,无法考证三者是否为同一寺。退一步讲,即便证明为同一寺,也不能确论惠生出身于大寺。因杨衒之在《洛阳伽蓝记·序》中说明:“然寺数最多,不可遍写,今之所录,上大伽蓝。其中小者,取其详世谛事,因而出之。”[1]2“崇立寺”未得详录,可见并非“大寺”。再对比胡太后于京城所亲建的永宁寺、景明寺、秦太公东寺、秦太君寺等,分别位于皇宫南、东方向御道附近这样的重要位置,而“崇立寺”仅因惠生得一见,“崇虚寺”建于“人皆去之”的濯龙园废墟上,故可以断定,在“京城表里,凡有一千余寺”[1]2中,“崇立寺”可能只是一座不甚出名的“中小”寺院。再考虑杨衒之在“闻义里”的寓意,“崇立寺”则也应暗示着惠生的身份。
关于“沙门”,《魏书·释老志》云:“熙平元年,诏遣沙门惠生使西域,采诸经律”[8]3042,又于《西域传》复云:“熙平中,肃宗遣王伏子统宋云、沙门法力等使西域,访求佛经。时有沙门慧生者亦与俱行”[8]2279,复将惠生变为一个随行者。《洛记》同样没有说明惠生是否是僧官或大寺高僧。须知孝文帝以后,北魏建立起完善的僧官体系,中央设昭玄寺沙门统,统管全国佛教事务;地方州、郡、县分别设州统与州维那、郡统与郡维那、县统与县维那,管理各地僧尼;各寺院设立上座、寺主和维那,管理内部事务。然在《洛记》以前,惠生踪迹全无。后世《高僧传》等佛教典籍中,惠生情况同样不明。由此可推知惠生应非僧官,也非名僧。
综上,《洛记》有关宋云、惠生记载寓意很深,要与现存史料及实证材料相互结合详勘,才能正确理解。
二 宋云、惠生西行诸问题发覆
从上可见,宋云、惠生二人身份并不显贵,在重视门第的北魏朝,二人却能够脱颖而出担任西行主使,其背后原因值得深思,有关记载之出入亦值得讨论。
其一,宋云、惠生为何能担任西行使节,史书没有明确交代,让人疑窦丛生。因北魏此前奉诏西行的使臣尽皆门第显赫的高官,如王恩生、董琬、高明、高香等均为“右从第三品下”[8]2982的散骑侍郎。汉魏六朝“散骑侍郎多贵子弟或以高才英儒充其选”[10]。由此观之,选用宋云、惠生便有些令人费解,但这恰恰深藏了他们能成为西行使节的真正原因——二人皆是胡太后亲信。
这一点可从宋云官职中找到证据。《魏书》云其“王伏子统”[8]2279,《北史》称其“賸伏子统”[11]3231,二者有一字之出入。由于这两个官职正史皆未记载,故前人只关注到这一点,却未深入研究。如《魏书》校勘记云:“《北史》卷九七《嚈哒传》‘王’作‘賸’。按王或賸伏子统均不可解,当有讹脱。”[8]2286日本学者内田风吟指出,这个官职应是北齐职官“主衣子统”之误[12],此推测已十分接近真相。既然“王或賸伏子统均不可解”,不妨先从两条记载中相同的“子统”一词入手。据《唐六典》“尚衣局”条下注:“后魏有掌服郎从六品上,北齐门下省统主衣局都统、子统各二人。”[13]又《隋书·百官志》载:“后齐(即北齐)制官,多循后魏(即北魏)”[14]。可见北魏朝也应有“子统”一职,为门下省所属尚衣局官员,主掌皇帝衣服及玩物。
至于“賸伏”一词为史籍所仅见,意不可解。故当从字义分析。《康熙字典》释“賸”云:“《说文》物相增加也。一曰送也,副也。《注》徐曰:今俗谓物余为賸。古者一国嫁女,二国往媵之,媵之言送也,副贰也,义出于此。”[15]又,《汉字源流字典》称“賸”与“媵”同为“剩”(陪送财礼)的异体字[16]。而《康熙字典》释“媵”云:“《说文》送也。《释文》古者同姓娶夫人,则同姓二国媵之。”[15]268《仪礼·士昏礼》亦云:“媵,送也,谓女从者也。”[17]则“賸”与“媵”义同,也表送嫁之义。周飞《金文中的“媵”字及其异体》一文对此解释十分清楚:“媵”的异体字按照形旁的不同,分为“从‘女’、从‘贝’、从‘士’、从‘子’四类”,“这四类异体字分别对应了古代媵婚制下以女子、财货、男子等作为陪嫁的事实。”[18]又说:“‘賸’作‘媵’解在金文中出现的频率最高,其例不胜枚举,且年代跨度大,西周、春秋金文都可见到。盖诸侯之女出嫁,不仅有男女陪嫁,更有财货,出土的大量媵器便是陪嫁之物。”[18]由于后人多将“賸伏子统”写作“剩伏子统”,因此忽视了“賸”的本义。“字之变体,莫甚于六朝”[19],彼时“异体字大量流行”[20],“賸”与“媵”可能存在混用,因此“賸伏子统”或为“媵伏子统”。但无论是“賸”或“媵”,都表陪嫁之义,应无疑。“賸”义既明。“伏”,《说文》释云:“司也。从人犬,犬司人也。”段注云:“司者,臣司事于外者也。司今之伺字,凡有所司者必专守之。伏伺即服事也。”[21]385可见“賸伏”指陪嫁侍奉之人,当属无疑。至于《魏书》中“賸伏子统”作“王伏子统”,则与魏收编写《魏书》所面临的时代背景有莫大联系。
由此证明了宋云的两重身份:一是胡太后陪嫁侍从;二是掌管御用服饰玩物的内廷官员。王珊《北魏僧芝墓志考释》说:“安定胡氏长居关西,在北魏中央并没有什么地位……在胡后进宫之前,胡国珍从未出仕过。胡氏家族的地位,显然是凭借胡后进人掖庭这一事件,得到了显著的提高”[22]。因胡太后初入掖庭时仅被封为地位较低的“承华世妇”[8]337,故宋云作为“世妇”陪嫁侍从,便只能居住在京城“闻义里”。这也是杨衒之在正文点明“闻义里有敦煌人宋云宅”的笔意所在。
“云与惠生俱使西域”句和子注“太后遣崇立寺比丘惠生向西域取经”句,实际也深藏惠生身份的答案。根据杨衒之对宋云出身叙述笔法,可以推知,惠生当时只是一个不甚出名的僧人,但被委任为西行使节,完成取经任务,正与其深受胡太后宠信有关。
据《魏书·太后列传》云:“太后自以行不修,惧宗室所嫌,于是内为朋党,防蔽耳目,肃宗所亲幸者,太后多以事害焉。”[8]339-340从侧面说明,宋云、惠生不可能是肃宗(孝明帝元诩)亲信。另,《洛记》“昭仪尼寺”条云:“太后临朝,阍寺专宠,宦者之家,积金满堂。”[1]53因此,能为太后所重用,则必是其亲信。宋云、惠生身份相较“散骑侍郎”,级别不高、地位低微,无论品第抑或声望都远远不及。之所以能脱颖而出成为西行主使,正因是太后亲信方可说通。
其二,为何宋云官职有“王伏子统”和“賸伏子统”的出入?
由“賸伏子统”可推知,“王伏子统”即皇帝的服侍官员。故“王伏”、“賸伏”实际是区分皇帝侍从还是太后的侍从。
正统与否,历来关乎政权的合法性及王朝是否能够国祚永隆。拓跋魏作为世居朔方的少数民族,在入主中原过程中也逐渐认识到正统的重要性。自太武帝始,他们便迈向了汉化进程,从文化和政权建设两个方面采取积极主动的方式进行改革:一是努力摆脱夷胡身份,宣称拓跋部乃黄帝苗裔、中华正脉;二是以魏晋法统继承者自居,将北方柔然、高丽、南朝视为僭伪政权;三是继承“以中原为正统,神州为帝宅”的传统观念[8]2744,仿照周汉故事,迁都洛阳,欲实现“令魏朝齐美于殷周”的政治目的[8]535。
其二,在北魏积极塑造“正统”身份的过程中,自然不能容许损坏北魏形象和质疑其政权合法性事件发生。世祖时奉诏修史的崔浩,因“尽述国事,备而不典”[8]826,触及了华夷身份矛盾的根本问题,而被指“暴扬国恶”,身陷“国史之狱”,后被诛杀夷族。这一事件对当时史官触动极大。故魏收在编《魏书》时,对正统问题有着超乎常人的敏感。《魏书·礼志》强调:“夫皇统崇极,承运至重,必当推协天绪,考审王次,不可杂以僭窃,参之强狡。”[8]2746而胡太后临朝称制,不仅打破了原本的皇权正宗,且成为北魏朝的污点。后世史官对她多予贬斥,魏收更将北魏灭亡归结于胡太后之过[8]249。在这种情况下,魏收自然不可能将遣使西行这样的国家要务与胡太后联系起来。《魏书》变“賸伏子统”为“王伏子统”,其用意不言而喻。
由此我们也就明白《洛记》只提宋云“敦煌人”而不提其“賸伏子统”官职的缘由。盖朝廷遣使西行这样的大事,事关国家体统尊严,他的笔触比魏收更谨慎。且《洛记》成书时,“正当高氏家族大权在握,可谓幕后天子。衒之书中涉及高氏夺权篡魏之事迹,如仍直笔书之,触犯忌讳,不但身家性命堪虞,而苦心孤诣撰成之《洛记》也将付之一炬,更遑论藏之名山,俟后世之大业。”[4]182
其三,西行派遣者是“胡太后”还是“孝明帝”。
按《魏书》《北史》所载,西行为明帝派遣。而《洛记》却说是胡太后所遣。学者多认为杨氏说法较为可信。
从派遣时间看,虽然记载西行出发时间有熙平中、熙平初、神龟元年等不同,学界对此问题亦争论颇多[2],但无论是熙平初还是神龟元年,皆是胡太后掌权时期。由她遣使,顺理成章。且从孝明帝登基的延昌四年(515)七月开始,“群臣奏请皇太后临朝称制”[8]222,“犹称殿下,下令行事。后改令称诏,群臣上书曰陛下,自称曰朕。”[8]338(太后)“亲览万机,手笔断决。”[8]338可见当时胡太后把持一切朝政要务,这种情况一度持续至正光年间。如此,《魏书·释老志》中“熙平元年,诏遣沙门惠生使西域,采诸经律”的记载[8]3042,下诏者就应是胡太后。她派遣僧人出使西域,就是朝廷的“诏遣”。
再者,“云与惠生俱使西域”一句,已经言明二人一同奉诏行动。《洛记》子注复曰“神龟元年十一月冬,太后遣崇立寺比丘惠生向西域取经”,又言明惠生出使的具体时间,应无异议。
综合上述资料,其中宋云为主使节的记载是相同的,由此可推断西行当由胡太后所遣。至于出现派遣者记载的差异,应该是魏收出于正统观念尊崇皇帝所云,而杨衒之则为避免触犯忌讳以直笔与婉笔交错,据实而录,《北史》只是沿袭了《魏书》的说法而已。
三 宋云、惠生西行动因榷论
西行的动因,学界一般认可《魏书》“采诸经律”说。然宋云、惠生,一官一僧的组合意义非同寻常。日本学者长泽和俊早已认识到这点,他指出宋云的身份是外交官,而惠生只是取经的僧侣[23]。他们于神龟元年出使西域,实际上还有国家层面的现实原因。具体来说:
一是出于“羁縻”西域的需要。自太延始,北魏与西域交往日渐恢复,西域诸国向北魏朝贡业成定制。北魏迁都中原后,西域诸国对北魏的进贡通好不断,西域的重要性更加凸显。通过青海向西域地区发展,可加强对西域的控制,维系与固结同西域的经济文化联系,对抗控制北方草原和天山以北地区柔然的侵扰,同时也可压缩南朝的战略空间。今洪扎河畔岩石上还存留正平元年(451)前后“大魏使谷巍龙今向迷密使去”的石刻,可说明当时北魏与域外关系之密切[24]。此外,北魏在与西域往来的过程中,获得了重大的物质利益,因此交通西域作为北魏的一项基本国策从未改变。宋云、惠生西行,就是这种战略的进一步具体实施。
二是出于巩固自身权力需要。神龟前后,北魏朝内部矛盾日益尖锐。胡太后迫切需要寻找一种方法来巩固地位,提高声望。而利用佛教影响力无疑是最直接、有效的方式。当时出现的“二佛并立”造像及特殊式样弥勒造像应可佐证这一观点。洛阳水泉石窟存有成于胡太后执政時期的“二佛并立”造像,该石窟规模虽不大,但所处京城“大谷关”口,在当时有相当的影响。无独有偶,紧邻胡太后老家甘肃平凉庄浪县良邑乡李咀村宝泉寺出土的卜氏石塔上,“也有‘二佛并立’浮雕,造像时间约在公元五世纪末至六世纪中叶。”[25]“二佛并立”,不见于佛典,联系“昙曜五窟”造像“令如帝身”来看,“二佛并立”极可能象征胡太后与孝明帝“二圣并立”。此外,龙门石窟皇甫公洞南壁弥勒像及魏字洞左右两壁特殊坐式弥勒像,已有学者论证其代表胡太后及其从姑,目的是“利用佛教维护其政治统治”[26],“为其执政宣造声势,寻找宗教上的支持”[27]。所以说,胡太后派自己亲信到西域求法,既是一桩博取佛教徒拥戴的盛事,更是确立自己在佛教界正宗地位进而巩固统治的重要举措。《洛记》中也有具体记述,如宋云到达乌场国,“国王见宋云云:‘大魏使来,膜拜受诏书。’闻太后崇奉佛法,即面东合掌,遥心顶礼。”[1]212既宣“诏书”,复云“太后”,实际是向方国宣扬大魏“二圣并立”之事实。
三是宋云、惠生西行还有着重要的宗教文化原因。一是受中原佛教积极向外拓展的内力驱动,大批内地僧人走向西域进行宗教活动已经成为常态,宋云、惠生西行之举与中原文化影响力扩展是相适应的;二是胡太后为亡父荐福的私心使然。神龟元年四月十二日,胡父薨[8]1834,胡太后利用佛教大肆为父荐福,惠生等于“神龟元年十一月冬”西行求法的行为许是这一荐福活动的继续。这一点《洛记》“惠生初发京师之日,皇太后敕付五色百尺幡千口,锦香袋五百枚,王公卿士幡二千口”的记载可作证明。“五色幡”又称“五色续命神幡”[28]24,造此幡,“可得过度危厄之难,不为诸横恶鬼所持”[28]25、“愿生十方佛刹土”[29]。杨衒之言明胡太后的“千口幡”为“五色百尺幡”,而对王公卿士幡的“二千口幡”却只曰“幡”。且子注清楚写到“惠生从于阗至乾陀,所有佛事处,悉皆流布,至此顿尽,惟留太后百尺幡一口,拟奉尸毗王塔”。可见胡太后敕付给惠生的“五色百尺幡”,其用意在于为亡父荐福,使其往生极乐。杨衒之用笔之深如此。
综上,朝廷派遣宋云、惠生于神龟元年(518)出行,绝非一时心血来潮,也并非简单的“采诸经律”,实际是一场夹杂私心的政治行为。对此杨衒之和魏收心知肚明,才有熙平、神龟两说。
余 论
“賸伏子统”宋云和“崇立寺比丘”惠生,一官一僧担任主使,这在历史上还是第一次。二人西行的成功,也为他们获得较大声誉。今洛阳新安县西沃石窟一号窟门壁右侧存有两则题记:“比丘昙远,比丘惠生”(图1);“檀越主韩走光,都邑主王进达,檀越主王荣贵,都邑主杜显宗”[30]。
西沃石窟虽为义邑造像,但其地处黄河要津,影响较大。一号窟建于孝昌年间[31],从时间上看,恰在惠生西行归来,题记中“惠生”名字置于石窟组织者和“都邑主”前,突出他地位的意思十分明显。因此说窟主借他的名望来扩大石窟影响符合情理,部分学者已注意到这一点。[31]
宋云、惠生所行路线,先入青海,翻日月山至新疆鄯善(今若羌),再至左末(今且末)、末城(今策勒)、于阗(今和田),过流沙,越葱岭,抵中亚,然后返回[32]。这条道路即丝绸之路南线“青海道”[33]。宋云、惠生有意避开柔然控制地区,而行经“青海道”,这为当时东西方商旅交通起到了很好的导引作用,客观上促进了丝绸之路的进一步繁荣。这一点在《洛记》卷三“龙华寺”条可得到印证,“正光元年”之后,“自葱岭已西,至于大秦,百国千城,莫不欢附。商胡贩客,日奔塞下,所谓尽天地之区已。乐中国土风,因而宅者,不可胜数。是以附化之民,万有馀家。门巷修整,阊阖填列,青槐荫陌,绿树垂庭,天下难得之货,咸悉在焉”[1]145。这是自曹魏以后从未有过的胜景。
综上所述,宋云、惠生身份、西行时间等问题并未因史籍的错乱而湮没,基本信息仍深寓于《洛记》这部“信史”当中。杨衒之怀着复杂的情感,用“春秋笔法”表明了宋云、惠生身份,西行时间,西行主旨等重要内容。将之与《魏书》《北史》一起详勘,可使长期困扰学界的“賸伏子统”“王伏子统”等问题迎刃而解,并对诸文本间关系有清晰的认识。二人西行,是继永平求法后的又一次朝廷求法行动,实现了中原文化、中原佛教对西域地区的反向辐射,并促进了丝绸之路的进一步繁荣。他们的努力在当时产生了重要影响,并深深烙印于文化记忆当中,《传灯录》《高僧传》所载“达摩履”故事,《大藏经·史传部》所收《北魏僧惠生使西域记》,西沃石窟惠生题记,以及登封少林寺的《达摩只履西归圆碑》{1}等皆是明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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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内田风吟认为宋云、惠生身份不同,出使任务和目的也不相同,受诏时间有先后之别,惠生于熙平元年首次受诏,神龟元年再次与宋云、法力等一同受诏出行。长泽和俊、余太山等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指出宋云、惠生出使路线、归国时间不同。杜斗城《关于敦煌人宋云西行的几个问题》也对宋云出行时间、途径路线等问题予以关注。
{2} 中华书局本《洛阳伽蓝记校笺》清楚地表明了杨衒之所撰原文和子注的区别。然在范祥雍《洛阳伽蓝记校释》中,原本子注内容和正文混于一谈,这使得一些学者进行研究时常将子注内容当作杨衒之语进行分析。
{1} 《宋高僧传》载:“(达摩)乃之魏,隐于嵩丘少林寺,寻卒,其年,魏使宋云于葱岭见之,门徒发其冢,但有衣履而已。”(四库全书本《宋高僧传》,卷八,第212页。)《传灯录》载:“(达摩)葬熊耳山。起塔于定林寺。后三岁,魏宋云奉使西域回,遇师于葱岭,见手携只履,翩翩独逝。云问:‘师何往?’师曰:‘西天去。’……云具奏其事,帝令启圹,唯恐棺,一只革履存焉。”(道原,著.顾宏义,译注.景德传灯录译注[M]. 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09:129.)在少林寺碑廊,一块名为《达摩只履西归圆碑》刻有:“达摩入灭太和年,熊耳山中塔庙全。不是宋云葱岭见,谁知只履去西天。”的七言律诗。
收稿日期:2020-10-28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元代文士活动编年史”(19BZW082)
作者简介:李小白(1991- ),女,河南省洛阳市人,河南大学黄河文明与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讲师,主要研究汉魏六朝文学文献学。
刘志伟(1962- ),男,甘肃省通渭县人,郑州大学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先唐文学与中古文献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