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 洁,杨 刚
(贵州民族大学民族学与历史学学院 贵州 贵阳 550000)
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出要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随着农业和农村经济不断发展,出现了农业生产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农业龙头企业为代表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这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动了农村经济发展。
贵州民族地区区位、生产条件、自然资源等较其他地区相对落后,但近几年同样出现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贵州民族地区的发展带来了发展动力,推动贵州民族地区乡村特色产业转型升级,是贵州民族地区实现农业现代化发展的重要力量。
现阶段,关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农户收入水平影响方面的研究较多。“三农”工作中,激发农村发展活力和提高农村发展内生动能备受研究者关注。
汪发元(2014)[1]在对比中外农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后提出,我国应该实行培育政策和行业准入机制,提高经营者的素质,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成长,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动力。
黄祖辉和俞宁(2010)[2]以浙江省为例,分析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现状、面临的困难及发展思路,指出农村农户收入低的情况长期不能得到改善的根本性原因之一就是农村产业发展传统。据此提出,必须走农村产业革命的道路,以农户为主体,提高农户收入,实现农村经济高质量发展。
提高农户收入水平关键看农村是否有特色产业、农户是否参与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农户是否享有发展之后的福利。农村发展关键在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必须依靠群众,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
目前在贵州民族地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过程中,每个经营主体都有自己的发展模式。这些发展模式是经营主体实现经济收益的方法,随着消费升级以及市场竞争,一些发展模式已经不能适应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需要。
农业专业大户是指在农村地区具有一定生产规模、生产技术、市场渠道的生产大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带领周边村一起发展。农业专业大户的发展模式主要是“土地+农户+专业大户”的发展模式,小农户将土地入股于专业大户,通过专业大户统一管理。其发展过程中,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较低,规模化程度不高,专业大户与小农户之间的利益管理机制不完善,导致小农户积极性不高,加之缺乏专业的管理人才和生产技术人才,致使这种发展模式缺乏动力[3]。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具有一定的技术、生产资料和市场渠道,具有公司性质但又区别于公司的一种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农户或社员提供专业的技术服务和市场信息,对接有关农业发展的资源。
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在助推贵州民族地区乡村特色产业发展、激发乡村发展活力、高效利用乡村资源等方面作出了突出贡献。在贵州民族地区农民专业合作社主要的发展模式有“农户+合作社”“农户+合作社+党支部”“农户+合作社+农业企业”3 种发展模式。
第1 种模式“农户+合作社”抵御市场的风险较低,生产的农产品缺乏市场竞争力,农户与合作社之间的利益机制不完善,导致之间积极性不高[4]。第2 种模式由当地党支部带领,模式运营效果较好,但是政府干预过多,导致发展速度缓慢,缺乏活力。第3 种模式中,企业追求经济效益,忽视了农户的主体地位,导致发展后劲不足、缺乏动力。
3 种发展模式都存在一些共性问题,包括各主体之间的利益机制不清、盲目扩大生产规模导致经营风险增加、缺乏专业经营管理人才、发展动力不足、缺乏先进理念、融资困难等。
农业龙头企业获取市场信息的速度快且精准,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较高,市场开发能力高,生产管理和其他方面的人才多,这些优势一定程度上有助于农村产业经济发展,带动了乡村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农业龙头企业这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主要发展模式是“农户+合作社+龙头企业”“龙头企业+农业企业”。这种发展模式没有以农户为主体,一味追求利益最大化,发展模式过于单一,产品缺乏市场竞争力,品牌效应不强,产业链短,急需进行转型升级。
在探索新型农业发展模式时,要根据自身优势,充分利用当地资源,利用现代农业旅游等新业态,促进农村资源高效利用。田园综合体作为农村产业发展的新模式,在2017 年被写进中央一号文件。田园综合体是集现代农业、休闲旅游、田园社区为一体的乡村综合发展模式,利用乡村旅游助力农业发展,可以使农村新型经营主体实现产业转型升级,促使一二三产深度融合发展。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田园综合体”发展模式,注重田园综合体规划,充分根据当地农业生产特征及文化,利用现代科技农业手段对传统农业生产进行合理改造,打造成为独具特色的产业。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过程中要及时关注自己所处领域的市场消费者动态,根据市场消费者喜好生产对口的农产品。通过引进技术设备,提高生产效率,在现有产品的基础之上进行改造,提升产品质量。及时研发、生产符合市场需求的产品,不断延长产业链,创新系列衍生产品,积极开发市场中的新客户,壮大客户群体以及产品库。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发展中还要注意其他市场动态,如旅游消费市场等。民族地区旅游业是重要的产业支柱,可以助推农业发展。旅游市场往往需要大量特色农产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以提供特色旅游产品,满足游客的需求。
产业融合是具有关联度的产业之间进行交叉发展的模式。贵州民族地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发展过程中,涉及旅游业、服务业、农业等产业,因此要走产业融合发展之路。产业融合发展可以高效利用民族地区农村资源,转变贵州民族地区现有发展方式,助推产业升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发展农村特色产业的过程中,要走“农业+”之路,例如“农业+科技”可以为农业发展注入发展活力。将现代科学技术融合到农业的发展当中,发展科技农业,有利于实现农业现代化发展。民族地区民族文化资源丰富,旅游业发展潜力巨大。农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要充分利用民族地区旅游资源,发展观光农业、休闲农业、康养农业等。
专业人才是助推贵州民族地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模式高效运营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根据现有模式发展状况来看,大多数发展模式由于缺乏专业人才,导致缺乏动力。多举措吸引人才,是破解发展模式瓶颈的措施之一。农民专业合作社要发展电商,那就需要专业的电商人才;要多渠道传播品牌,就要有专业的自媒体运营团队。在人才引进中,不管是在资金还是在政策上,都要加大扶持力度。应建立完善人才培养机制,将相关扶持政策向民族地区倾斜。做好返乡创业政策方面的宣传,鼓励有经验的青年返乡创业。留住人才是关键。要给人才增加福利,定期组织人才培训工作,真正留住一批爱农村、懂技术、会营销、懂经营管理的人才。
乡村振兴进程需要多方力量参与。应不断完善培育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适度规模化生产经营,找准发展路子,创新发展模式。贵州民族地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促进民族地区经济发展、产业兴旺、高效配置乡村资源等方面作出了突出贡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模式的好坏,直接影响农户、经营主体的利益。现有发展模式存在模式单一、发展动力不足、产业链短等问题,应从产业融合发展、顺应市场需要、培育专业人才3 方面采取对策,对贵州民族地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现有发展模式进行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