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堂转型:从学习者走向“研究者”
——“学习性写作”在《项脊轩志》阅读教学中的运用

2021-12-14 10:03童志国熊乐收
课程教学研究 2021年10期
关键词:项脊轩志项脊轩归有光

文∣童志国 熊乐收

“学习性写作”最早由荣维东教授提出,他认为《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2017年版)》中出现的勾画圈点、记笔记、写摘要、写PPT等都是以“以知识的学习探索和技能训练为目的,为完成具体的学习任务而进行的写作”,并名之为“学习性写作”[1]。以此来观照“新课标”,其中许多学习任务群里都涉及“学习性写作”这一内容。比如在“中华传统文化经典研习”任务群里要求学生“选择一部(篇)作品,从一个角度或多个角度讨论分析,撰写评论”,在“学术论著专题研讨”任务群里则明确提出:“整理提炼专著研读或专题研讨的成果,借鉴专业学术论文的形式写成学术性的小论文,相互交流。”

需要指出的是,“学习性写作”与“作文写作”是不同的,前者是将“写作”作为学习的一个工具,是通过写作以加深理解、巩固所学知识、强化能力和展示学习成果的一种学习方式和途径,后者本身就是目的。事实上,我们对“学习性写作”这一概念不应该陌生,古有批注式、点评式等的读书法,就是古人自发性的“学习性写作”;今天一线语文阅读教学课堂流行的“读写结合”中的“写”,其实也就是“学习性写作”。

基于此,最近再一次教学归有光的经典名篇《项脊轩志》,笔者一改以往“翻译加串讲”的模式,相信并充分发挥学生深度学习的能力,鼓励学生细读文本,大胆地提出自己在阅读中的真实疑问,在查阅资料的基础上,将自己对疑问的思考按照“质疑—反驳—论证—结论”的格式,进行“学习性写作”,最终形成一篇学术小论文。

一、真实的阅读疑问

学生在阅读中提出的问题达上百条,内容涉及文言字词的解释、文言的断句、文句多义性的理解等等,笔者通过合并、删除、转述、优化等手段,最终将其整理成五个问题,如表所示。

《项脊轩志》学生之问题汇总序号问题描述问题指向关涉素养难度系数1书斋“项脊轩”极其逼仄,何以能“前辟四窗”?文言字词文化传承与理解☆☆☆2“内外多置小门墙,往往而是”与“内外多置小门,墙往往而是”断句孰优孰劣?文言断句语言建构与运用☆☆☆3“多可喜,亦多可悲”作为过渡句,文本前后的情感就是单纯的“喜”和“悲”吗?情感脉络思维发展与提升☆☆☆☆☆4回忆母亲和祖母时表现是 “泣”与“长号不自禁”,两者为何严重错位?文本矛盾思维发展与提升☆☆☆☆☆5“庭有枇杷树,吾妻死之年所手植也”一句中,枇杷树到底是谁亲手所种?多义解读审美鉴赏与创造☆☆☆☆

毫无疑问,学生提出的问题很有质量,涉及面也很广,并且有一定的难度。这说明真实的学情是语文最可宝贵的教学内容。“以学定教”是任何学科教学的题中应有之义;否则,教之所“供”与学之所“需”无法对接,学习效率之低不言而喻。

二、学生“学术成果”展示

在学生正式写作学术小论文之前,笔者将五大论题呈现出来,按照自愿认领的方式将问题落实到五个小组,同时给学生提供了如下参考书目:《叔祖存默翁六十寿序》《归氏世谱》《归氏世谱后》《先妣事略》《家谱记》《请敕命事略》。

[小组一]问题:书斋“项脊轩”极其逼仄,何以能“前辟四窗”?

[成果展示]《项脊轩志》第一自然段记叙了书斋项脊轩在修葺前后不同的面貌。修葺之前的项脊轩的主要特点有四个方面:一是来历不凡,原本是个小阁楼,相当于藏书阁。关键问题在于普通百姓人家是没有阁的,归家在历史上是当地的名门大族,所以归家有阁楼非但不意外,反而是合情合理的。二是“室仅方丈”,空间逼仄。三是年代久远,破败不堪。四是朝向不好,采光性差。修葺后的项脊轩旧貌换新颜,除了种植兰桂竹木点缀环境、借书满架以充实精神世界之外,针对项脊轩采光性差的缺点,归有光还采取了一个很重要的补救措施——“前辟四窗”。问题就随之而来了:仅“方丈”之室的北墙肯定不会太大,如何能开出四扇窗户呢?

首先,“四窗”不可能是今天理解的“四扇窗户”,更不是“四个窗户”。查阅有关度量单位的资料,虽然一丈在今天相当于3.33米,但在古代可能没有这么长。在这样窄的一面墙上开一扇门后,再开四扇窗,是不可想象的。其次,我们大胆想象,认为“四窗”很可能是“四某某窗”的简称。那么很有可能只是开了一扇窗,但这扇窗是由四部分组成的。最后,我们查阅到了一篇文章[2],文章作者认为在江苏昆山一些比较闭塞的山区,仍然保留着一些古朴的习俗,比如当地方言中有“四窗”“四门”等说法。其中“四窗”也叫“四格窗”“四角窗”,其实就是在墙壁上开挖出来的方形或圆形的洞,中间用“十”字木条或用砖块单独隔成四个空间,所以称之为“四窗”。用图示表示,大致是“田”字形或是“⊕”“⊗”形状。这样就合理地解释了项脊轩虽然极其狭小,却能“前辟四窗”以最大限度地改善采光条件这一疑问。

[小组二]问题:“内外多置小门墙,往往而是”与“内外多置小门,墙往往而是”断句孰优孰劣?

[成果展示]“内外多置小门墙,往往而是”[3]是教材中的标点格式,选自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版《震川文集》。但在苏教版以及粤教版的教材中,这句话断句为“内外多置小门,墙往往而是”。从句意的表达来看,“室外设置了许多小门墙,(小门和墙)到处都是”和“室外设置了许多小门,墙到处都是”都能说得通,哪种断句方式更贴合归有光的本意呢?我们倾向于后一种断句法,并从三个方面来探究:第一,“门墙”是否为一个词?第二,联系上下文来解读;第三,参考名家观点。

首先,《现代汉语词典(第七版)》里没有收录“门墙”一词,但在线《汉语大词典》中其义指“老师之门”。而现代汉语中有一个词语叫“忝列门墙”,意为愧在师门。虽然现代汉语中“门墙”连用的情形几乎不见,但是有没有可能“小门墙”是当时的方言呢?我们存疑。

其次,从上下文语境看,这几句话写的是归家叔伯分家的情形,一个原本和睦的大家庭分崩离析,家人离心离德。大家庭被无情地分割成许多小家庭,而分家的标志就是分割空间。用门和墙来划分大小不一的物理空间,其区别是明显的,门可开启和关闭,但是墙壁不可以。所以,作者在下文痛心地写道:“庭中始为篱,已为墙,凡再变矣。”以篱笆为墙,其特点是具有通透性,现已换成毫无缝隙的土墙或砖墙,意指原本是一家人的兄弟之间隔阂已越来越大、心理距离也越来越远。所以,将句子断成“内外多置小门,墙往往而是”似乎更合理,强调的是分家后的“墙”多,并与上句形成呼应。

最后,我们发现了一个有说服力的观点:“迨诸父异爨,内外多置小门墙,往往而是。东犬西吠,客逾庖而宴,鸡栖于厅”这句话用音韵节奏划分为:5—7—4,4—5—4;如果断句断成“迨诸父异爨,内外多置小门,墙往往而是。东犬西吠,客逾庖而宴,鸡栖于厅”,其音韵节奏划分为:5—6—5,4—5—4。同样的文字及同样的句型重复使用,造成节奏的重复,读起来具有节奏感和韵律美。[4]综上,我们认为“内外多置小门墙往往而是”宜断句成“内外多置小门,墙往往而是”。

[小组三]问题:“多可喜,亦多可悲”作为过渡句,文本前后的情感就是单纯的“喜”和“悲”吗?

[成果展示]“然余居于此,多可喜,亦多可悲”在第二自然段中属于过渡句,承上启下。就本句中的“喜”“悲”情感而言,如果简单地一一对应,很显然是对作者情感的误读。在第一自然段中,作者确实抒发了自己“多可喜”的情感。狭小、昏暗、破败的项脊轩经过归有光一番打理后,焕然一新,理想终于有了一个安放之所。归有光置身其中,或“偃仰啸歌”,抒发情怀;或“冥然兀坐”,静听“万籁有声”,神游八极,悠然自得,非常惬意。尤其是“三五之夜,明月半墙,桂影斑驳,风移影动,珊珊可爱”,这几句描写出作者置身项脊轩那静谧的环境之中时,有一种自得其乐的悠然情怀。然而这“喜”的背后,无疑有着作者深深的伤痛。试想,归家作为豪门大族,“昔我归氏,自工部尚书而下,累叶荣贵,迄于唐亡。吴中相传谓之著姓。”[5]传到归有光这一辈,连一个像样的书房都没有,还要将以前的藏书阁改造成书斋,尤其是要将一个乳母曾经住过的陈旧破败的阁楼改造成书斋,其内心的伤痛不言自明。

在第二自然段中,作者描述的“多可悲”之事主要有三:一是叔伯分家而导致家族分崩离析的乱象;二是老妪的回忆,引发了作者对母亲的思念;三是作者深情回顾了祖母对自己的关心和赠予象笏时寄寓的厚望。这里作者抒发“多可悲”的情感是有层次的,主要表现在对叔伯分家造成的家族败落是客观记述,对先母的追思是有泪无声的节制描写,回忆祖母时感情的闸门再也关不住了,一任情感的潮水汪洋恣肆。而在第四自然段中,作者写道:“余扃牖而居,久之,能以足音辨人。轩凡四遭火,得不焚,殆有神护者。”“能以足音辨人”一方面说明作者闭轩苦读的时间长久,另一方面也表达了作者满满的自信——不鸣则已,一鸣惊人。

我们还查到了教材中删去的一段文字:“项脊生曰:‘蜀清守丹穴,利甲天下,其后秦皇帝筑女怀清台;刘玄德与曹操争天下,诸葛孔明起陇中。方二人之昧昧于一隅也,世何足以知之,余区区处败屋中,方扬眉瞬目,谓有奇景。人知之者,其谓与坎井之蛙何异?’”在这段文字中,归有光以蜀清和诸葛亮成名之前不为人知与自己目前的寂寂无闻作比,表达了自己目前虽然处一陋室,但终会出人头地,自嘲的字里行间表达的是对未来的信心以及振兴家族的雄心壮志。最后对亡妻的怀念虽然情感悲伤,但其中也充满了对往日“夫唱妇随”的琴瑟相和的温馨甜蜜的生活追忆。

所以,我们小组认为,对“然余居于此,多可喜,亦多可悲”一句不能作简单线性思维的解读。就文章作者情感发展的脉络来看,“喜”与“悲”不是彼此对立的两条线索,而是有着丰富的内容,甚至互相交织。“喜”中有伤悲,有自信,有期待;“悲”中有自信自尊,有自励自许,还有些许的愧疚和自责!

[小组四]问题:回忆母亲和祖母时表现是 “泣”与“长号不自禁”,两者为何严重错位?

[成果展示]从血缘关系和情感亲疏的角度看,祖母和母亲在一个孩子心目中,一般情况下祖孙之情往往难以与母子之情相提并论。但在本文中,归有光回忆母亲时,是“余泣”,回忆祖母时的表现是“令人长号不自禁”,这两者在情感表现的强烈程度上明显轻重失衡。

我们发现有一个观点:“悲叹祖母的遗愿未酬。祖母望孙成才,情深意切,用象笏来勉励孙儿发奋苦读。而自己一再科场失利,既觉得辜负了祖母的期望而感到内疚,又难免对科场失利有一肚子怨气,‘瞻顾遗迹’,百感交集,格外悲痛。”[6]这个观点乍看没有问题,但其中有一个重要的时间错误。在认真阅读《先妣事略》和《请敕命事略》的基础上,我们整理出一个简单的归有光年谱。

归有光年谱序号时 间年 龄主要事迹11506年1岁出生21513年8岁母亲周孺人去世31517年12岁祖母夏氏去世41523年18岁作《项脊轩志》前四段51525年20岁童子试第一名中秀才61528年23岁娶妻魏氏71533年28岁妻子魏氏去世81536—1540年31^35岁补写《项脊轩志》后两段91540年35岁考中举人

(续表)

从年谱来看,《项脊轩志》前四段作于归有光18岁,后面两段是补记,具体时间不详,但至少是13年以后,因为文中有这样的时间词:“余既为此志,后五年,……其后六年……其后二年……”。作为一个18岁的青年,归有光尚未涉足科场,何来“科场失利”之说?“一再科场失利”之说更是无法成立。所以,上述观点无法解释我们这一组的问题。

我们分析的起点仍然是年龄,但不是归有光创作本文时的年龄。查阅《先妣事略》,我们知道归有光的母亲“年十六年来归。逾年生女淑静,淑静者大姊也;期而生有光”,大姐归淑静比归有光大一岁。文中在回忆母亲时,作者借老妪之口说:“汝姊在吾怀,呱呱而泣;娘以指叩门扉曰:‘儿寒乎?欲食乎?’吾从板外相为应答。”其中的“汝姊”即指大姐归淑静。大姐当时尚在乳母怀中“呱呱而泣”,可见归有光当时还没有出世。正是作者还没有出世,所以在回忆母亲对儿女衣食方面无微不至的关心时,归有光只能通过老妪之口来转述。虽然老妪转述的场景归有光自己没有亲历,但一想到母亲一生苦于多子、年轻而逝的事实,自然潸然泪下。与回忆母亲事迹不同的是,回忆祖母对自己的关爱和寄予振兴家族厚望的往事时,归有光是亲历者、当事人。故而对祖母当时的动作和语言都有详细的描述,毕竟那时他至少已有15岁(“余自束发读书轩中”),对发生在自己身上的重要的事情有深刻的记忆。归有光之所以有“瞻顾遗迹”“长号不自禁”的强烈情绪,我们认为一直以振兴家族为己任、对自己的前途充满自信的归有光觉得愧对祖母,目前(18岁)还不能将祖母当年的殷切期望变为现实,更为痛心的是,有朝一日自己肯定能如愿以偿地完成光耀门楣的家族使命,但那一切荣光祖母再也看不见了,正所谓“子欲养而亲不待”!所以,看着身边祖母赠送的象笏,脑海里浮现的是祖母慈祥的音容笑貌,而现实是还没有机会去科场一试身手,这一切如何不叫人痛哭流涕?

换言之,归有光在老妪转述母亲的往事时,有泪无声的“泣”更多体现的是亲情,对母亲养育众多儿女且早逝的苦难一生的伤心,因为没有亲历现场,所以感情含蓄,情绪节制;而对祖母两个细节的回忆,虽有亲情的因素,但更多指向的是家族的使命和荣耀。当年祖母赠送象笏时说“他日汝当用之”,而不说“他日汝可用之”,其言下之意不言自明——你就是重振家门的不二人选!归有光何尝不是以振兴家族的不二人选自居呢?“余区区处败屋中,方扬眉瞬目,谓有奇景。人知之者,其谓与坎井之蛙何异?”这就是归有光的人生宣言:振兴家族,舍我其谁!所以他回忆祖母言行时,使命在身且尚未完成,情绪激动。

[小组五]问题:“庭有枇杷树,吾妻死之年所手植也”一句中,枇杷树到底是谁亲手所种?

[成果展示]我们小组开始主要有三种观点:一是,枇杷树是妻子去世那年妻子亲手种植的;二是,枇杷树是妻子去世那年归有光亲手种植的;三是,枇杷树是妻子去世那年妻子和归有光两人亲手种植的。第一、第二两种观点源于句子节奏上停顿的不同:“吾妻/死之年所手植也”和“吾/妻死之年所手植也”;第三种观点则意合前两种观点。

这三种观点在表意上虽然能说得通,但其中却有高下之别,我们最终认为庭中的枇杷树是妻子去世那年妻子亲手种植的。理由如下:第一,将句子停顿成“吾/妻死之年/所手植也”是不合理的。因为“吾妻”一词在上文中一共出现三次,都是一个整体,不能断开的,其意为“我的妻子”,在句子中做主语。另外,文章在叙述第一人称时用“余”而没有用“吾”,此处用“吾”代替“余”显得突兀不协调。如果是归有光“手植”的话,应该表述成“吾妻死之年余所手植也”,无故省略“余”影响了本义的表达。只有在“吾妻死之年吾妻所手植也”的表达中,省略“吾妻”是成立的。

第二,从归有光与妻子的感情来看,上文写道:“时至轩中,从余问古事,或凭几学书。吾妻归宁,述诸小妹语曰:‘闻姊家有阁子,且何谓阁子也?’”由此可见作者夫妻琴瑟相和,两情相悦,感情深挚。妻子在回娘家时不止一次地提及“项脊轩”,以至于妹妹们每次都向她打听发生在“阁子”里的故事,她们对归有光夫妻之间甜蜜的生活充满了羡慕。妻子去世之后,从妻子当年亲手种植的一棵枇杷树入手,表达对自己的追思以及物是人非的悲叹,就显得极其自然。在归有光看来,这棵枇杷树哪里还是枇杷树,分明就是以另一种生命形态存在并凝视自己的亡妻魏氏啊!睹物思人,大概说的就是这种情形吧。

第三,从所种的对象——枇杷树的角度来看,种者的选择是很讲究的。如果单纯地种植一棵果树,桃树、梨树、杏树等皆可,为何偏偏种植枇杷树?原来枇杷多籽,在传统文化中预示着多子多福。除此之外,还有更深的寓意:“宋祁在《草木杂咏五首·枇杷》中写道:‘树繁碧玉叶,柯叠黄金丸。’枇杷还有‘黄金丸’之美誉,是财富和家庭殷实富足的象征。归有光青少年时期,家道中落,叔伯异爨,一个大家族四分五裂。魏氏种植枇杷树,很可能是寄希望于自己的丈夫,通过刻苦攻读走科举仕途之路,重塑归家往昔的富贵荣耀与辉煌。”[7]在《请敕命事略》中,归有光记载道:“(魏氏)尝谓有光曰:‘吾日观君,殆非今世人。丈夫当自立,何忧目前贫困乎。’”这样看来,一棵枇杷树就不是简简单单的枇杷树了,而是魏氏为丈夫亲手种下的重振家族的希望和期许;魏氏也不仅仅是归有光的妻子,更是其生命中的知音和知己。

另外,既然枇杷树是妻子所种,为何不表达成“吾妻死之年所植也”?我们认为,加上一个“手”字正是要突出和强调枇杷树是魏氏亲手所种,而非请别人代劳,其中寄寓了她对作者深深的爱意、期望,以及对归家子孙兴旺发达的美好祝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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