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梓淇
荷兰豆,属蝶形花科豌豆属,又名雪豆、小寒豆等。荷兰豆并非原名,而因其豆种由荷兰人传入,故冠以荷兰为名。对荷兰豆传入中国的研究并不多见,此前仅有其传入“非仅一时,也非仅一地”[1](P327)的结论,而究为何时何地,未有详细论述。此外,更多学者只将荷兰豆作为明清时期中荷交往的实例进行阐述,而无人探究其具体传入时间以及途径①。本文根据清人笔记以及地方志的记载,拟考证清代荷兰豆传入中国之史实。
荷兰豆为豌豆属植物之一种,而豌豆在我国有着悠久的种植历史,素为农书所记载。《本草纲目》中就有着大量豌豆种植记录与药用价值的记载,并称其为“胡豆”,种自西域传来[2](卷二,P327)。《中国植物志》中则指出,豌豆属在中国的种植十分广泛,其名称也因地而异。其中,广东地区称其为“麦豆”或是“雪豆”,而台湾以及福建地区则多称其为“荷兰豆”。豌豆属作物的花冠颜色多样,随品种而异[3](卷42,P287)。事实上,通过梳爬诸史料中的记载,即可明显看出豌豆属荷兰豆与豌豆二者之区别。《钦定授时通考》中有历代豌豆的种植记载,言其“色黄,味如粟”[4](卷二十八《谷种》),与荷兰豆“色绿味甜”不甚符合。《广群芳谱》中则列举历代豌豆的名称,诸如“胡豆”“戎菽”“毕豆”“回纥豆”等,都与西域有关。且此豆“北土甚多”,在唐代京兆府(治今西安市)一带甚至能够取替大豆作为税收之物[5](卷十《谷谱》),说明种植豌豆在北方地区甚为流行。《民国广东通志》云:“豌豆及粤所谓荷兰豆及面豆也”[6](P1911),而面豆“种植时期及方法与荷兰豆同,其树之生长形状亦同一样,所不同者,荷兰豆开白色之花,此则开红色或紫色之花。”[6](P1929)可见,此处提及的面豆应为北方地区自古就有种植的豌豆,而荷兰豆与此并不是完全相同的一种作物。
事实上,荷兰豆原产自东南亚缅甸泰国一带,后阿拉伯人将豆种带入地中海沿岸,其后便广泛分布于地中海以及西亚一带[7](卷一,P102)。16世纪末荷兰进行一系列社会改革,迅速崛起成为继葡萄牙、西班牙的海上贸易霸主,每年都有数艘甚至数十艘荷兰东印度公司商船由欧洲出发,途经中南半岛以及爪哇群岛,到达中国进行贸易。此时的荷兰人占据着富庶的东南亚,让他们能够获得更多的自然资源,这其中便包括了许多热带作物。尔后,在荷兰商人扩张其贸易版图的同时,也将原产于东南亚的作物带到了其他地方。
1624年,荷兰人入侵中国台湾岛。经历了一系列的摩擦与协商,同年12月荷兰殖民者获得了台湾岛居住权。此后荷兰人在岛上兴建热兰遮城,并将其经营为荷兰东印度公司在东亚海洋贸易上的一个重要据点,直至1662年郑成功收复台湾。虽然在荷占期间荷兰人与当地原住民冲突不断,但客观上荷兰人的到来在当地起到了一定的教化作用。《巴达维亚城日记》中有名为《荷兰对台湾住民之教化》的插图,里面便是荷兰人在占领台湾之后,教化台湾原住民耕种的内容,其中一图还有类似竹栏之物立于田中,似为蔓生的豆类作物[8](P3)。乾隆初年巡视台湾监察御史六十七在其著作《台海采风图考》中也有提到,台湾当地的番檨、波罗蜜、番姜、番柑、荷兰薯等作物皆“种自荷兰”[9](卷三)。可见,荷兰人占领台湾后,大量的农作物被有意无意地传进台湾,而台湾土著民众在称呼这些外来作物时,往往会冠以“番”或是外国国名,以此来区分本地物种与外来物种。
与此同时,清朝颁布了严厉的禁海令,中国与西洋国家的交流几乎切断。虽然在康熙二十二年(1683)成功收复台湾后短暂开海,但到了康熙五十六年(1717),康熙皇帝因对与西洋人控制吕宋等地进行贸易不满,又下令:“凡商船照旧东洋贸易外,其南洋吕宋、噶啰吧等处,不许商船前往贸易”[10](P808)。这使得康熙末年广东一带的来往贸易的商船几乎绝迹,中外交流也陷入停滞,这种情况直至雍正年间才有所改观。而到了乾隆二十五年(1760),清廷又关闭了闽、浙、江三处海关,仅留下位于广州的粤海关,使其形成“一口通商”的局面,包括荷兰在内的欧洲各国商船只能通过广州与中国进行贸易。在这种情况下,广州成了中外经济文化交流的一个重要窗口,许多蔬菜作物随着外国商船的到来而传播。诸如荷兰薯、洋葱、椰菜、菠萝、洋桃、西洋莲、番荔枝等一大批作物均是通过广州一带传入中国内地[11](P4-11)。
荷兰豆在清代中期之前的诸多书籍中并无记载,直至乾隆年间,荷兰豆一名才开始出现于清人的笔记中。
六十七在其另一本著作《番社采风图考》中有提到:“湾豆,种出荷兰国,台人窃种而植,实于春、夏,亦实于冬,味甘,俗呼荷兰豆。”并将此物与番薯、番柿等外来作物列在一起[9](卷二,P48)。六十七于乾隆九年(1744)就任巡视台湾监察御史,在任内其走访了台湾岛大部分地区,并与范咸一同修撰了《重修台湾府志》,对台湾的物产情况颇为了解。此文中提及荷兰豆在台湾地区又被称作“湾豆”,盖是取自“豌豆”的谐音,亦或源于荷兰豆弯曲的身形。对于荷兰豆种的来源,六十七也肯定其来自荷兰,同时认为是台湾原住民盗窃而来的种子。此书于乾隆十二年(1747)写成,大概是有关荷兰豆最早的记载之一,但是有关窃种一说却仅此一家,从没有出现在后人的记述中,因此窃种这一说法且存疑。
此外,同在乾隆年间任台湾海防同知的朱景英著有《海东札记》一书,其中有提到:“又,荷兰豆如豌豆,角粒脆嫩,色绿味香”[12](卷四,P32)。此书成书于乾隆三十七年(1772),稍晚于六十七的《番社采风图考》。相较于《采风图》中的记载,此文虽无关于荷兰豆来源的考证,却有对其形状、颜色、味道的描述,说明此时荷兰豆在台湾已经成为一种颇为常见的作物。且云“荷兰豆如豌豆”,则说明当地人已经意识到荷兰豆与豌豆的区别,并从形态上加以区分。
而在广东一带,关于荷兰豆的传入主要有两种说法。其一以道光年间的刘世馨为代表,他将自己在广东一带所见的奇闻轶事编写成《粤屑》一书。此书卷一中有《嗬囒豆》一文,其中提到:
荷兰豆,本外洋种,粤中向无有也。乾隆五十年,番船携其豆仁至十三行,分与土人种之,九月重阳前后播种,苗高二三尺,叶翠,花白,正月时结豆,甘脆异常。初惟西关一老圃能得莳植之法,每年八月杪,以小提篮携豆种上街,人争买之。初出甚贵,今则遍岭海皆有之。余前乞养居家,辟园种半亩以资供养。豆种自荷兰国来,故因以为名云。[13](卷一《嗬囒豆》)
刘世馨为广东阳江人,据《新安县志》中记载:
刘世馨,阳春人,优贡,乾隆五十五年任新安县教谕。[14](卷五《职官》)
《龙川县志》中则载其在乾隆六十年(1795)上任为训导[15](卷三十一),而在《番禺县志》中,也有刘世馨任职的记载,其在道光十年(1830)任番禺县教谕[16](卷八)。由此可见,刘世馨在乾隆四十五年(1780)中优贡生后,一直在广东省内各地担任教谕等职,他对广东各地的风土人情可谓十分熟悉。在他看来,荷兰豆此物“粤中向无有也”,并且懂得种植的人少之又少,因此在乾隆五十年(1790)之前的广东,确实没有荷兰豆的传入。《粤屑》中有诗载:
新种荷兰豆,传来自外洋。时当重阳节,买自十三行。采杂中原菽,燃添外国香。晨葩鲜莫匹,馨膳此初尝。[13](卷一《嗬囒豆》)
荷兰豆经过荷兰人之手,在与广州十三行行商贸易期间在广州一带首次传入,而刘世馨在品尝之后,认为它“晨葩鲜莫匹”,便又将其带往广东各地进行传播。荷兰豆在他的推广之下,传播速度很快,在20年左右就已经传遍“岭海”[1](P314)。
嘉庆二十二年(1817),刘世馨调任陆丰儒学教导后,将荷兰豆带往陆丰等地进行传播。在同治年间的《海丰县志续编》中有这样的记载:“扁豆,俗名雪豆,白露后实更繁,田畔池边无不夹竹以植。”[17](卷四《物产》)“扁豆”与“雪豆”即为荷兰豆的别称,这说明同治年间的海陆丰一带荷兰豆的种植已经形成习惯,而且其产量颇为丰富,民众也十分喜爱这种作物,以至于在续写县志的时候,将其列为新的豆类品种记载。由此可见,《粤屑》的记载强调了荷兰豆种是在乾隆五十年(1785),通过与十三行商人交易的荷兰商人之手传入广州,再由刘世馨传播到广东各地。
第二种说法见于道光年间黄芝《粤小记》中的记载:
嗬兰豆,向未有此种。乾隆丁未,红毛夷始携其种至粤艺之。今数十年间,生产既蕃,价亦甚贱,而其味亦不如初种之为美,地气使然也。[18](卷一,P401)
红毛夷即荷兰人,黄芝也肯定了荷兰豆是由荷兰人带至广东一带种植的说法。但是此处记载荷兰豆传入的时间为乾隆丁未年,即乾隆五十二年(1787),与刘世馨记载乾隆五十年传入时间上相差2年。据记载,乾隆五十年有4艘荷兰商船进入广州港,而到了乾隆五十二年则有5艘[19](P232-233),可见两人的说法虽时间上有所差异,但大体上并无太大的冲突。因此在广东一带,荷兰豆的传入确实经过了在广州进行贸易的荷兰商人之手,但是具体的时间是乾隆五十年抑或乾隆五十二年,并无足够的史料加以确定。
荷兰豆的“身影”在清中后期的各类地方志中均有出现,其中记载最多的是广东、福建、台湾一带的方志。乾隆年间由范咸重修的《台湾府志》中就有这样的记载:
荷兰豆,种出荷兰,可充蔬品熬食,其色新绿,其味香嫩……荷兰豆如豌豆,然角粒脆嫩,清香可餐……悉同内地,而收获较早。[20](卷十七)
乾隆十二年(1747)以前,我国台湾地区已经存在种植荷兰豆的习惯,并对其培植之法有一定的了解,与前文刘世馨在《粤屑》中所言整个西关只有一个老农懂得“莳植之法”相去甚远。而上述《台湾府志》在《附考》中将内地与台湾岛荷兰豆收获的时间进行比较,说明此时内地的荷兰豆种植也有一定的规模。但是考虑到乾隆年间广东的方志以及文人的笔记中尚未出现关于荷兰豆记载,因此“内地”应指福建沿海一带。
同在台湾的各个府县中也有大量荷兰豆的种植记载,如《乾隆重修凤山县志》中记载“荷兰豆,种出荷兰,可充蔬品熬食,其色新绿,其味香嫩”[21](卷十一)。《咸丰续修台湾府噶玛兰厅志》中有云:“荷兰豆,色新而味香嫩,种出荷兰,土音讹为和兰豆,盖《明史》以荷兰为和兰也”[22](卷六);《同治淡水厅志》云:“荷兰豆,种出荷兰,有红白花二种,角粒脆嫩,淸香可餐”[23](卷十二);《乾隆马巷厅志》则说:“荷兰豆,似扁豆而小,色绿甘脆,近始有之”[24](卷十二)。此外,诸如《道光彰化县志》《光绪苗栗县志》《光绪台湾通志》《光绪澎湖厅志稿》等台湾地方方志中均有荷兰豆的记载,多摘录自前人所作方志,此不逐条列出。但由此可见,自乾隆朝以来,荷兰豆种植在台湾已经相当普及。
在福建方面,最早的记载见于乾隆二十二年(1757)所修的《安溪县志》:“荷兰豆,种来自荷兰国,雍正初始得种,荚极甘脆,嫩老俱妙。”[25](卷四)此处言明荷兰豆是在雍正初年通过荷兰人传入当地,与《乾隆台湾府志》所言相符,进一步验证了早在荷兰殖民时代,荷兰豆就已经跟随荷兰殖民者的脚步进入了台湾地区。而位于安溪县附近的晋江县,其在乾隆三十年(1765)所修的县志中也出现了荷兰豆的记述:“荷兰豆,似扁豆而小,色绿甘脆,近始有之,尚少。”[26](卷一)这段描述同样出现在《乾隆泉州府志》中[27](卷十九)。对比福建方志与台湾方志对荷兰豆的记载,两者区别甚微,其中“荷兰豆种出荷兰”一话更是自范咸重修《台湾府志》出现之后,一直在台湾、福建诸多方志中流传,极有可能是两岸人民口口相传所致。因此,在福建、台湾两地传播的荷兰豆应为同源。
在广东一带方志中,荷兰豆的记载均出现于乾隆以后修的方志。最早见于嘉庆年间所修的《嘉庆大埔县志》中,其云:“荷兰豆,嫩緑可口,惟三河有之,又名雪豆。”[28](卷十二)在《光绪嘉应州志》中也有记载:“贺囒豆自荷兰来,今土语呼为‘雪豆’,亦曰‘荷兰豆’。按《粤东笔记》:‘海丰有雪豆,一名寒豆,熟于大小雪时。’”[29](卷六)二者同为梅州地区的方志,都说荷兰豆有“雪豆”的别名,又注其出处为海丰地区的笔记,说明梅州地区与海丰地区的荷兰豆一脉相连,都源自前文所提刘世馨在海丰地区的传播。
广东其他地区的方志中也有大量关于荷兰豆的记载。《同治番禺县志》载:“荷兰豆,本外洋种,初出甚贵,今各处皆莳之也。”[30](卷七)《光绪海阳县志》云:“荷兰豆,种自外洋来,外又有长荚豆、观音豆、鸟子豆,各种俱采访册。”[31](卷八)《光绪吴川县志》载:“荷兰豆,亦名‘牙兰豆’,近数十年得种于澳夷,今处处种之,蔓生花白,荚比藊豆小而狭长,子如珠,靑脆软薄,味甘。”[32](卷一)此外还有《光绪高州府志》《光绪石城县志》《光绪海阳县志》《光绪镇平县志》《光绪揭阳县续志》等记载,与前文所言无差,后世方志的描述亦与此相差甚小,故不一一详列。广东各个县志的记载明显与台湾、福建所载不同,且多附有荷兰豆之别名,时称“雪豆”,时称“寒豆”,抑或“牙兰豆”,其称呼大体上一脉相承,而福建、台湾的记载却并无此名称。同时,广东不少方志中均言明该地的荷兰豆种来自于广州的夷商。在当时信息交流不甚发达的前提下,各地之间对新物种的描述、记载多为口耳相传。由此可见,广东一带的荷兰豆传播与福建台湾应不是同源,其源头应为刘世馨记载的乾隆五十年荷兰商船。
而在道光年间,荷兰豆已经越过琼州海峡进入了海南岛。《道光琼州府志》里已经将荷兰豆列为当地常见的豆种[33](卷五)。与此同时,荷兰豆也逐渐向北传播。
此外,《民国电白县新志稿》中有这样的记载:
丑豌豆,又名荷兰豆、胡豆、戎菽,为一年生,原产于地中海沿岸,我国则始于元代。其品种有紫花、白花之别,本地培植之品种,多属白花。县属各地,谨于冬季甘薯畦旁间作,取实以供蔬用。[34](卷五)
按其对外观的描述,应指前文所述的荷兰豆,但这种说法将荷兰豆的传入时间提前至元朝时期,与其他地方志中所载相去甚远,亦无其他佐证,且作存疑。国内其他地区地方志中虽偶有类似记载,但其对于传入时间、植物性状等描述大不相同,亦难以查证。
17到18世纪中荷贸易的增长促进了中荷双方作物的传播,而荷兰占领中国台湾以及广州一口通商给予了荷兰豆在两地传播的条件。通过对比广东、福建、台湾方志对荷兰豆记载的异同,可以看出,荷兰豆传入中国大致可以分为两个源头,一是17世纪荷兰占领台湾时期荷兰豆开始在台湾被种植,并在雍乾时期传入福建一带;二是乾隆五十年或五十二年荷兰商船来粤贸易时带来了荷兰豆豆种,粤人刘世馨得豆种后将其传遍广东各地。其后荷兰豆向海南与广东、福建以北地区传播,最终成为中国家常蔬菜的一种。荷兰豆是清末中荷交往的重要见证者。
注释:
①详见蔡鸿生:《荷兰馆与中西文化交流》,载《广州海事录》,商务印书馆2018年版,第177页;叶静渊:《明清时期引种的豆类蔬菜考》,载《中国农史》1994,13(3),第100-101页;汤开建:《明清时期外来植物引入澳门考》,载《中国农史》2016(5),第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