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兰
摘 要:对重庆市涪陵区科研骨干教师的调查显示:校本课程建设整体上比较滞后,且存在不平衡的现象;学校校本课程的组织比较松散,校本课程开发程序不规范,课程要素不全、不规范;校本课程实施存在无序等失范情况。要解决这些问题,相关部门可采取如下对策:一是区县教育行政部门通过营造氛围、研训一体、评价导向等措施自上而下地进行驱动和引领;二是学校要通过唤醒自觉意识、强化规划设计、优化校本研训、实施督导评估等措施推进校本课程建设的落实。
关键词:校本课程建设;课程开发;课程管理
校本课程建设是新一轮课程改革的一个聚焦点。近十年来,重庆市涪陵区中小学在校本课程建设之路上,无论是主动探索抑或被动前行,还是持续努力的整体推进抑或偶尔为之的星点尝试,都彰显了校本課程建设的必要性,同时也为后续的校本课程建设积累了经验,奠定了基础。为全面了解全区校本课程建设的真实情况,促进全区后期校本课程建设的优化发展,我们对全区不同层次的中小学校展开了相关调查。
一、调查基本情况
(一)调查时间
2020年6月—7月(截至发稿时,区调查对象的基本数据没有变化)。
(二)调查方式
调查安排在一次涪陵区科研骨干教师培训会结束后,采用的是问卷星平台的电子问卷。被调查者是全区各类型、各层次中小学选派的一名科研骨干。在调查前,我们对所有被调查者统一进行了指导——明确调查的匿名原则,不会对被调查者及其所在的单位造成任何影响,所以调查得到了被调查者的理解与支持。
(三)调查对象
调查对象包括涪陵区中小学科研骨干教师94人,基本覆盖了该区各类型各层次的中小学,其中小学占61.3%、初中21.5%、高中17.2%,城区学校占31%、乡镇学校占58%、村完校占11%。这一调查结果与全区学校的分布情况是一致的。虽然调查人数不是很多,但基本确保了全区各中小学有1名调查对象,且问卷回收率达到100%。
调查对象中有约58%的教师在学校承担了校本课程的实施任务。被调查者中有53%的普通教师、40%的中层领导、7%的校级领导。虽然在三类调查对象中,校级领导所占比例较低,但是普通教师和中层领导对校本课程的真实运行情况更了解,在问卷填答过程中的顾虑更少,因此他们反映的情况更真实、客观。
(四)调查内容
调查内容主要涉及四个维度,包括学校的校本课程建设整体情况、校本课程领导力、校本课程开发情况、校本课程实施状况。
二、调查结果分析
(一)校本课程建设整体情况
1.整体上比较滞后
从学校是否开发了校本课程,校本课程开发的数量、类型,校本教材的配备情况,校本课程是否成体系等方面进行调查,结果显示,全区中小学校本课程的建设整体上还比较滞后:涪陵区近31%的学校没有开发任何校本课程;近50%的学校的校本课程建设还停留在起步阶段,虽开发有少量零星的校本课程,但零散不成体系。校本课程开发的数量偏少、类型比较单一,远不能满足学生多样化发展的需求。
2.校本课程建设不平衡
涪陵区校本课程的建设主要存在三大不平衡现象。一是城乡校本课程建设不平衡。以校本课程开发为例,城区学校在校本课程开发的数量、类型、质量等方面都优于乡镇学校,乡镇学校则优于村校。二是不同类型学校的校本课程建设不平衡。从校本课程的开发来看,小学做得较好,课程类别比较丰富,既有学科拓展类课程,也有探究活动类课程,而高中的校本课程更多是为应对高考的需要而开发的“学科拓展类”校本课程。从校本课程的实施来看,小学、初中校本课程的实施相对较好,而高中校本课程实施要差一些。三是校本课程建设各环节不平衡。整体来看,主要是在开发环节做得较好,接着是实施环节,而评价对于各类型学校来说都是最为薄弱的环节。四是同一学校的各校本课程间不平衡。一些校本课程建设起步早,课程资源比较丰富,课程发展基础与条件比较好,发展已逐步走向成熟,而有的校本课程建设才刚刚起步。
无论是从一个区域还是从一所学校的层面来说,校本课程建设的不平衡是必然的,校本课程的优化发展应是一个不断追求校本课程建设的动态平衡以及整体提升校本课程品质的过程。
(二)校本课程领导力
学校领导对于校本课程建设的领导力是推进校本课程建设、影响校本课程质量的重要因素。校本课程建设的领导力主要体现在校本课程建设的整体规划设计、校本课程实施中的管理评价、校本课程建设中的师资培养等方面。
1.学校校本课程规划设计较薄弱
校本课程规划是对学校校本课程整体发展目标的定位,是对学校校本课程发展蓝图的描绘。调查显示,仅有15%的被调查者认为学校制订的校本课程规划比较详细且系统。这表明该区中小学的校本课程规划意识和能力还比较薄弱,学校在校本课程建设过程中缺乏理性思考,忽视从结构的高度对校本课程进行科学而系统的规划统整,导致开发的校本课程呈碎片化状态。由此可见,该区中小学还需要从整体设计上提升校本课程的品质。
根据调查反馈,学校在校本课程建设中有较为明确的特色办学意识。前几年特色学校的创建启示我们,学校要把校本课程建设与学校的办学理念、育人目标保持内在逻辑的一致性,促进学生特色素质的形成。大多数学校能自觉结合学校办学理念、办学特色等进行校本课程规划。据调查,有98%已开发校本课程的学校确立了自身独特的办学思想,有75%已开发校本课程的学校能够以自身的办学思想指导学校的校本课程建设。
2.校本课程实施的管理评价不到位
这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学校管理层的管理意识不强。被调查者认为学校管理层对校本课程的实施比较重视的有54%,不重视的有13%。二是校本课程实施的管理制度不完善。被调查者认为学校校本课程的实施管理制度比较完善的有近49%。三是学校对校本课程实施的评价没有跟上。被调查者认为学校虽有评价但没有评价标准的有60%。
3.校本课程建设中的师资培养没跟上
校本课程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尤其是校本课程开发环节对学校教师的挑战比较大。这需要学校搭建多样的平台,尽可能地争取相关培训资源,对学校教师开展系统的专题培训。调查显示,全区近30%的学校从未对教师开展有关校本课程开发方面的培训,近50%的学校只是偶尔开展相关培训,有17%的学校虽然经常培训但不系统,也就是说这些学校虽然加强了校本课程专题的培训力度,但培训方案、培训课程的设计还不系统,实效性还不够强,不能满足教师在校本课程建设中的需要。
(三)校本课程开发
1.校本课程开发的主导力量是学校管理层
在校本课程建设的不同发展阶段,其主导力量是不同的。一般来说,在启动初期,校本课程开发需要靠學校强有力的主导力量来推进,而在后期相对成熟的时期,教师个人或团队会逐渐成为校本课程开发的主导力量。调查显示,有近70%的被调查者认为学校校本课程开发的主导力量是学校管理层,这也说明校本课程建设整体上还停留在比较粗糙的启动期。
2.校本课程开发程序不规范
校本课程开发程序的不规范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忽视对学生发展需求的评估。学校更多的是从学校及社区具有的资源出发,比较忽视对相关人员需求的评估。
(2)忽视课程目标的制订。调查显示,有43%的学校重视课程目标的制订和课程目标对课程实施的指导作用,但还有33%的学校课程目标流于形式,忽视课程目标对校本课程实施的指导作用。
(3)缺失“课程纲要”。很多中小学在开发校本课程中,没有意识到“课程纲要”的内涵、意义,更没有关注和思考如何撰写一门校本课程的“课程纲要”。
(4)课程资源形式不丰富。一门比较成熟的校本课程,必然形成了相应的大体稳定的课程资源体系。该区比较重视课程资源体系的建构,但课程资源的呈现形式比较单一,学生读物、校本教材形式居多。根据需要适当地编写一些校本教材也是可以的,但校本课程并不一定要求拥有配套的校本教材。
3.校本课程的构成要素不全、不规范
大多数学校关注到了课程内容和课程实施,但缺少对校本课程目标和课程评价的思考。在课程要素建设方面还存在一些错误倾向:在课程目标方面,一些校本课程是分年段实施的,但只有一个粗略的总课程目标,没有设计年段课程目标,或虽有年段目标,但忽视年段目标之间的序列性、延续性;在课程内容方面,有的课程内容与学生经验的匹配性不足,对学生经验、认知思维水平的把握有较大偏差;在课程实施方面,有的校本课程没有纳入课时计划,有的虽然纳入课时计划,但是常常会因为其他事务而搁浅;在校本课程评价方面,75%的学校虽有评价,却没有或只有粗略的评价标准。
4.学校校本课程“体系性”缺失
部分学校能自觉地研讨、确定学校校本课程的整体目标,从整体上思考学校校本课程的整体架构,初步形成了具有学校自身特色的校本课程体系。但能对学校校本课程建设进行比较全面且深入的规划设计,并制订出《学校校本课程规划方案》的学校是微乎其微。
从调查情况看,有些学校过多地关注校本课程开发数量的多与少、开发类型的丰与简,忽视了从结构的高度对校本课程进行科学而系统的规划统整。具体表现在:一是开发的校本课程之间缺少关联,呈现碎片状态;二是开发的课程之间表面似有关联,但缺乏内在的实质性关联。还有一些学校甚至把校本课程的建设作为不得不应付的“差事”。由此可见,从整体设计上提升校本课程的品质还有待深入思考与付出行动。
(四)校本课程实施
从调查情况来看,有不少学校的校本课程实施工作还处于无序和不规范的状态,缺乏有效的监控,导致总体效果不佳。具体表现为以下四个方面:一是校本课程实施的时间得不到保障,仅有30%的学校将校本课程排入了课程表,且执行得很好;二是从整体上看,参加校本课程学习的学生数所占的比例在全体学生数中偏低,近33%的学校的学生参与比例在25%以下,17%的学校的学生参与比例在25%~50%;三是校本课程实施中任课教师的积极性比较低,只有近19%的学校认为校本课程任课教师的态度是积极的;四是校本课程的评价体系缺失,在开发了校本课程的学校中,有60%的学校对学生校本课程的课业从不考核或偶尔考核。
校本课程实施的无序、失范,也说明学校领导层的校本课程领导力还很薄弱,对校本课程建设意义的认识还不到位,对建设校本课程管理制度的思考还不够。
三、对策建议
调查分析表明,全区校本课程建设还存在着诸多问题,需要我们从多方面入手,不断提升校本课程建设的质量。
(一)教育行政层面
1.营造氛围,明晰推进思路
鉴于学校普遍存在校本课程建设领导意识淡薄、课程指导乏力等问题,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努力营造并推进校本课程建设的良好氛围,唤醒学校管理层的校本课程领导意识,提升他们的校本课程建设的领导力。鉴于涪陵区校本课程建设的前期推进情况,建议后期实行“强设计、多形态、多层次、城乡二元发展”的校本课程建设纵深推进思路。
2.研训一体,提升课程领导力
学校管理层的校本课程领导力直接影响学校校本课程建设的路径和质量。因此,如何提升管理层的校本课程领导力,就成为了纵深推进校本课程建设亟待解决的头等大事。一是要组织多形式的培训活动,如集中培训、外出考察、挂职锻炼等,提高学校管理者的课程管理意识,为学校管理者提供学习先进理念和积累优秀经验的机会。二是要立足实践,开展校本研修。因为课程领导力具有强烈的校本色彩,别人的成功经验都根植于其传统和实践,没法简单照搬。三是要给学校管理层压担子,按照学校校本课程建设规律,规划阶段目标任务,有序地引导学校加强校本化研究,逐步有重点地推进学校的校本课程建设。
3.评价导向,建立保障机制
建立以任务驱动为导向的研、训、评一体化的保障机制;搭建校本课程建设成果交流平台,既树立区域范围内的典型,又为学校提供展示成果的机会;建立相应的评价制度,以此来规范和保障校本课程开发的品质;把校本课程建设情况纳入学校工作的评价体系,作为考察、检查的重要内容;定期组织优秀校本课程评选活动,使校本课程的管理真正走向规范、成熟、科学;建立专项经费保障机制,根据校本课程建设进度和质量,结合学校经费运行情况,给予经费支持。
(二)学校层面
1.唤醒校本课程建设的自觉意识
从某种意义上讲,校本课程建设是一个学校自我革命的历程。很多学校在课改前都没有涉足这一领域。有的学校,受“应试教育”导向束缚,不敢放手大力推进;有的学校缺乏资源、资金等保障;有的教师认为没有受到课程设计、开发等方面素养的培养,因此缺乏相应的能力,且认为教学任务重,没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这种种困难都是客观存在的,不容回避。但改革就是调动大家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去战胜困难的过程。学校要深刻认识校本课程建设的重要意义,增强校本课程建设的自觉性。现代教育制度也赋予学校更多的办学自主权,鼓励学校办出各自的特色。校本课程是学校特色教育的重要载体,学校通过校本课程建设可以积淀和彰显自己的教育特色。因此,校本课程建设要有成效,既需要自上而下的驱动和引领,又需要学校发自内部的呼唤与践行。
2.强化校本课程建设的规划设计
校本课程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包含了诸多环节,涉及诸多方面。做好“规划设计”是校本课程建设的第一步。学校要站在学校课程体系建设的高度上,从全局的视角对相关要素进行统筹安排,设计框架,才能引导校本课程建设步入健康发展的轨道。规划内容应包括确定学校课程设计的核心理念和育人目标、明晰校本课程的结构类型及其课程形态、建立完善的相关机制等。这些内容应在学校的校本课程规划方案中有集中体现。刚开始可能比较粗糙,但可以根据实践不断进行调整完善。
3.优化校本课程建设中的校本研训
(1)学习是前提。一方面,学习校本课程建设理论成果,如校本课程建设的意义、内涵、基本要素、开发程序等,更自觉、更理性地规划、推动校本课程建设。另一方面,学习成功的实践案例。学校虽不能模仿、移植别人的经验,但可以从中得到启示,拓宽视野,打开思路。
(2)研究是基础。这个基础的夯实与否,将会决定校本课程建设的质量和品位。校本课程的建设既要立足“校本”,又要顺应教育改革发展的要求,这样才能建构起适合本校的校本课程体系。校本课程建设中的具体研究点很多,如:学校教育哲学的确定、学校校本课程建设目标的明确、学生发展需求评估和学校可利用的资源评估;学校校本课程规划方案的出台;校本课程实施的规范、完善等。
(3)培训是抓手。学校要建立相应的校本课程开发的培训机制,制订培训计划,实施培训,开展培训评估等,努力使校本课程建设培训制度化、规范化,通过培训真正提升教师的课程意识和课程开发的技能。
(4)实践是关键。校本课程建设中的学习、研究、培训的最终目的还是要指向实践,实实在在地推动学校校本课程建设工作。缺乏经验的学校可以选择有条件的课程群或单项课程进行校本开发,取得一定的经验后再扩大范围。学校可以通过个案研究积累经验,推出典型,再逐步扩大校本课程建设的数量。
4.落实校本课程实施的督导评估
学校要增强对督导评估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发挥督导评估的导向和激励功能。为此,学校首先要把校本课程的实施纳入学校的课程计划,保障校本课程实施的教学时间、教学场地、教师素养、课程资源等。其次,学校要通过多渠道加强校本课程實施的督导评估。最后,学校要采取适当方式公示评价结果,形成相应的激励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