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对立”到“共生”:马克思实践自然观的当代探析

2021-12-11 01:34武娇娇王杰森
关键词:自然界共生马克思

武娇娇,王杰森

(福建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福建 福州 350001)

由生态危机引发的反思,在人与自然应当“和谐共生”的问题上已经形成学界和实践界的普遍共识。在此背景下,党的十九大报告首次提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1]56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再次明确:“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2]21这也表明了我国在“十四五”时期要实现的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其核心要义就是以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基础构建生命共同体,以绿色发展为目的,赋予现代化建设以全新的时代内涵和实践标准。马克思实践的自然观中蕴含着丰富的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思想。因此,基于我国新时代的发展要求,回归马克思的理论视域,并从马克思实践自然观视角出发,重新理解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理念,对于推动美丽中国建设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与现实意义。

一、马克思实践自然观的核心内涵

(一)人与自然是互动共生性关系

人与自然之间在本质上是互为对象的存在。所谓对象性,就是指相互联系的事物之间相互作用,相互确证彼此的存在、生命以及本质力量的客观必然性关系。

自然界具有先在性。马克思提出,“自然界是人为了不致死亡而必须与之处于持续不断地交互作用过程的、人的身体”。[3]5自然界作为人的生存前提,具体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一是维持人的物质生活所需。人依赖自然界中水、光、空气、动植物等等进行基本的物质代谢,这些要素构成人生存的必要条件。二是满足人的精神生活需要。自然界不仅作为人的文化创作灵感来源,同样作为自然科学产生发展的对象,是人的审美认知和理性思维得到发展的重要源泉。三是提供人的生产生活场所。马克思认为,工人只有基于自然界这个感性的外部世界,才能进行生产和创造。这也就是说,工人生产所需的物质生产资料只能从自然界中获取。

人在自然界中具有主体性。马克思在论述人与自然的关系时,强调自然界与人的不可分割性,同时也重视人在自然界中的主体性地位。他指出,“被抽象地理解的、自为的、被确定为与人分割开来的自然界,对人来说也是无”。[3]114在这里,人是指“现实的人”,人不仅作为自然存在物,同时也有意识的类存在物。马克思把是否具有意识、能否进行物质资料生产作为人与动物的根本区别。动物只能根据自身的肉体本能属性进行片面的生产,而人所具有的目的性和计划性使得人能够预见自身的生产行为可能对外部环境造成的一些短期或长期影响。然而,作为类存在物的人是否可以完全支配自然界?或者说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才能占有和支配自然?马克思认为人虽然能够进行物质资料生产,在自然界中具有主体性地位,但是人同动植物一样,在自然属性上受到客观规律的限制。

(二)劳动是人与自然的物质变换过程

劳动就是人再生产整个自然界的过程。人以劳动实践为中介,使人与自然对象性关系不断调整与转化,并将自然生产力转化为社会生产力。劳动使人的独特本质得以展现。首先,人的五官感觉得以发展。人的感性知觉包括精神感觉和实践感觉等,正是基于劳动实践的发展,其丰富性才得以充分展现。其次,工业发展到前所未有的阶段。工业的发展是以感性的自然界为基础,并成为人的本质力量展开的表现形式,为感性自然界赋予了真正人本学的意义。最后,自然科学的发展日益丰富。自然科学的研究是以人的发展为目的,其成果通过工业的发展逐步进入并影响人的生活,结果呈现的就是人化的自然界。

人改造自然界的过程使人的感性活动发生异化。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使得社会生产力得到空前的发展,创造了前所未有的物质财富。但资本追逐利润的逻辑致使人的劳动本身表现为外化,即劳动的外化导致人同劳动产品相异化。此外,由于劳动是以自然界为感性活动的基础,其结果表现为人同自然界相异化,进一步导致人作为自然存在物同类本质相异化。这就是说,马克思所论述的异化现象表现在人的劳动本身、人与劳动产品以及人的类本质和自然界的关系。在这些异化前提下,人与人之间也开始出现异化现象,而造成这些异化现象的社会根源就在于私有制条件下以资本逻辑为主导的生产方式,这就要求对人化自然的理解要放到现实的社会历史关系中考察。

(三)人类历史是自然史与人类史的统一

人的本质中包含着自然和社会两种属性。人的自然属性只有通过社会属性才能得以展现。人类社会是“现实的人”在自然环境中通过物质生产活动形成的人与人之间的现实生活共同体。人类社会中存在着“人与自然”和“人与人”两类关系。这两类关系之间相互交织,其中,以劳动生产为中介形成“人与自然”的关系,以生产关系为纽带形成“人与人”的关系。自然史与人类史的区分,正是马克思基于以上两类关系对人类历史进行考察的结果。[4]而人类历史的发展就是在劳动实践中不断调节人、自然和社会三者之间的互动共生性关系发展的进程,自然界只有在社会范畴中,才能作为人物质生产生活的来源、生存的基础。

人类在社会历史发展中表现为主动与受动的统一。受社会历史发展规律的影响,人类改造自然界的手段和方式以及结果都是不同的。在以人的依赖关系为主导的社会,人在自然面前相对弱小且缺乏一定的独立性,对自然界是一种盲目的顺从和敬畏,受狭小的活动范围的影响,人的生产能力发展同样具有局限性。进入以物的依赖关系为主导的社会,人的独立性逐步展现,人在利用和改造自然的基础上使物质生产得到空前发展,但资本的逐利本质却成为人与自然关系日趋紧张的根本原因。马克思认为人类只有到了共产主义社会,资本主义私有制被消灭,才能达到真正意义上的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使社会成为一个真正的共同体,最终实现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的双重和解。而在当前社会主义社会发展阶段,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已经成为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最高理想境界。

二、马克思实践自然观的时代体现

习近平提出:“我们要建设的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既要创造更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生活需要,也要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1]56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与马克思实践的自然观具有内在的一致性,同时体现了我国的发展方式从过去片面追求生产导致人与自然“对立”到实现人与自然“共生”状态的重要转变。

(一)以辩证的视角审视人与自然的共生性

生命共同体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时代内涵的集中体现,也是“共同体”这一概念在新时代条件下生态意义上的体现。“人的命脉在田,田的命脉在水,水的命脉在山,山的命脉在土,土的命脉在林和草”是习近平对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的关系辨析。[5]47这是对人与自然及其各要素之间形成良性循环系统的生动描述,而后在此基础上提出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强调了人与自然的辩证统一关系。人作为自然界的有机组成部分,自然就是人的生命来源,审视人与自然之间的共生性,就是要将自己的生命与生态环境看作同等重要的存在。

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体现为新时代我国绿色发展的理念和实践。绿色发展是生产力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两者之间的辩证统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得到快速增长,由于缺乏对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性的深刻认识,导致了生态系统修复功能减弱,造成严重的大气、淡水以及海洋等污染问题,已经威胁到人们正常的生产生活,形成了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两难局面。习近平提出的“两山”统一论、新生产力理论等生态思想是在新时代破解两难局面的重要方法。[5]4习近平在2005年在浙江安吉首次提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论断,16年来当地已经形成了生态与产业共荣的绿色发展道路。这表明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重要性,同时为各地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二)以系统的思维明确生态治理的整体性

生态治理的整体性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建设的内在要求。马克思系统的观点在新时代不仅表现在统筹生态系统内部各要素的治理,也表现为在社会总体布局层面进行生态治理。

生态环境内部各要素构成整体的良性循环系统。在传统的空间内涵上,山水林田湖草中的单个要素是一个微观生态系统,其指标均单独统计。在生命共同体的范畴中,单个要素却是构成宏观生态系统的充分必要条件,是有机的自然生态系统。如果治山的仅治山、治水的仅治水,护田的仅护田,忽视彼此联动的有机整体性,将对山水林田湖草的发展造成不利后果。[6]系统治理思维是山水林田湖草利用和保护的核心思想,是从过去单一体系治理到综合系统治理、从区域治理到全地域治理、从多头管理到协调联动的深刻转变。其核心要义是在整体性的视野下通过综合治理,多措并施,以期达到生态系统内部良性循环。以黄河流域治理为例,基于各流域生态环境差异进行综合治理,在黄河上游源头注重水源涵养,在黄河中游注重污染防治与水土保持,在下游注重生态湿地保护,全河段共同构成完整的生态治理系统。

《中国药典》中规定正品钩藤药材为钩藤、大叶钩藤、毛钩藤、华钩藤或无柄果钩藤的干燥带钩茎枝,秋冬季节采收,因此要选择以上品种栽培为宜。一般10月中旬至11月下旬,选择优良、健壮的钩藤植株上成熟、个大、饱满种球用枝剪将果枝剪下,摊开在干燥通风处阴干或在太阳光下晒干,用塑料袋密封放置在通风干燥的地方。

在“五位一体”总体布局视域下进行生态治理。将“生态化”融入经济、政治、文化与社会建设中,在整体性的高度进行综合系统治理。在经济建设层面,表现为从传统的高碳式发展向新时代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深度转化,经济的发展逐步依靠内外循环高质量增长;在政治建设层面,将生态治理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使生态治理制度体系日益创新和完善;在文化建设层面,将生态文明要素深度融入文化建设中,正确处理好生态与文明的关系;在社会建设层面,通过正确价值观的弘扬和价值体系的构建,营造环境保护的良好社会氛围,引领生态治理的现代化。总之,总体布局视域下的生态治理就是通过总体目标的系统集成,形成全方位、多角度、系统性的治理格局。

(三)以全面性的目标实现人民优美生态需要的多样性

习近平提出“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5]3。进入新时代,人民不仅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日益增长,对优美生态的需要也呈现出多样性的特点。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建设是以人民为中心,致力于满足种际、代际以及国际间的生态民生需要。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是对种际间生存需要的满足。人与自然界是互为对象的种际平等关系。生命共同体不仅体现了人对自然界中的动物、植物、微生物等生命有机体生存权益的尊重,同时也体现了对人民优美生态需要的满足。具体而言,良好的生态环境是人民的物质与精神来源的特殊公共产品。在物质需要层面,清新的空气、干净的淡水、有机的食品等生态产品是当前人民群众的强烈诉求;在精神需要层面,优美的田园风光、花鸟鱼虫等对人的审美认知和艺术创造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无论在物质还是精神层面,能否提供优质多样的生态产品已经成了影响到人民群众的幸福感的重要指标。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是对代际以及国际间优美生态需要的满足。生态环境这一民生问题不仅影响着子孙后代的良好发展,更关乎千秋万代的生存境遇。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体现的不仅是对当代人优美生态需要多样性的满足,更是具有子孙几代人的生存发展视野,是生态文明发展延续的保证。此外,生态环境问题同样关系着不同国家人民的生存权益。生态文明建设是事关全人类发展的伟大事业,全球化的不断深入使得国际社会早已形成了俱荣俱损的命运共同体,对于生态环境问题,任何一个国家都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推动形成全球性的生态治理格局也是生命共同体构建的重要方面。而如何推动生命共同体的构建,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建设目标,满足多样性的民生需要,已成为新时代我国绿色发展的重要问题。

三、马克思实践自然观的当代建构

马克思实践的自然观不仅为重新理解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提供了理论视角,在实践层面为新时代生命共同体的构建以及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建设提供了路径启示。

(一)树立生态价值理念引领绿色发展

正确的生态价值理念作为行动的先导具有深刻、长远的意义。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念对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具有引导作用,通过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以及保护自然的生产生活理念,推动我国经济社会的绿色发展。

积极倡导绿色健康的生活消费理念。绿色消费是以真实需要为出发的消费方式,是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环节。绿色的消费方式将带动整个消费过程的良性循环。首先,绿色、环保、节约的消费偏好可以刺激市场对绿色生态产品的供给,同时避免过度包装。其次,公众根据自己的真实需求并携带可重复使用的购物袋进入市场消费绿色产品,可以减少塑料制品的使用。再次,公众可以将其使用过的产品进行重复多次利用后进行分类处理。最后,对其进行自然降解或无污染处理,以垃圾资源化的方式加快对垃圾处理技术的研发。在整个过程中形成的生态价值理念将引领绿色生态产业的发展。

(二)发展生态友好型经济推动现代化建设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建设关键在于平衡发展和保护之间的关系。发展生态友好型经济是对资本发展逻辑的扬弃,在于促进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之间形成双向推动的关系。

加快形成绿色化的发展方式。首先,构建绿色发展模式。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念融入“新四化”建设之中,以绿色发展理念推动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其次,构建循环发展经济体系。通过自然资源生产—流通—消费—再生资源过程之间的闭路循环,来实现生活、生产和生态三个系统之间循环发展,实现资源利用最大化。最后,促进能源资源利用更加高效。推动能源结构的持续优化、能源资源的节约利用、落后产能的淘汰升级,通过发展生态旅游、新能源等生态产业化方式进行发展,同时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尽早完成碳达峰、碳中和的发展目标,以低碳发展积极参与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进程。

以科技创新驱动产业绿色化转型。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指出,在我国现代化发展的进程中,要始终坚持创新所处的核心地位。[2]15要让绿色科技成为发展生态友好型经济发展的助推器。尤其是在数智化时代下,利用数字技术的高度渗透性与社会化为我国不同产业发展的深度转化提供技术支持。[8]首先,利用绿色科技发展现代农业。利用信息化、自动化和智能化等现代科技对传统农业生产进行数字化管理。其次,推动传统的高能耗、高污染、粗放型的工业发展向绿色化、数智化转型。推动传统产业链与供应链向现代化的转化,必须依靠现代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的结合来共同推进。最后,推动传统的服务业向数智化转型。促使数字化在基础设施、行政服务、公共服务到生活服务等多个领域的普及和应用,使人们的生产生活更加简约、绿色、低碳。

(三)完善法律制度保障生态安全

完善的生态文明制度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重要保障。只有通过法律制度的强制规定,才能有效守住生态安全的边界。

创新和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法制体系。一是按照系统的思维对现有的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等方面的法律制度进行整合和修订。以法律的强制性保障山水林田湖综合治理,并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建设的要求在法制层面进行“生态化”的融合与改造,以使生命共同体思想等绿色发展观在宏观法律体系中得到贯彻和保障。二是改革落后的环保行政管理体制。确保对环保制度的综合执行,对各层级的行政机构进行垂直化管理,完善“河、湖、林长制”等责任追究制度强化生态环境保护。三是完善执法监督体系。通过完善执法公示制度,更好的接受社会的监督,确保生态环境保护执法过程更加透明与规范。

加快推动全球生态治理体制的建立。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的实现仅靠我国的法律制度的制定和实施,远远达不到预期的生态治理效果,必须加强国际合作。当今的各国之间已然形成了命运共同体,只有加强对话合作,才能共同应对生态环境变化带来的挑战,共谋全球生态文明建设。一是始终遵循国际气候合作中的重要原则。针对全球性的气候变化问题,不同国家根据自身发展程度承担相应的责任。我国要提高碳排放的自主贡献力度,尽早实现低碳发展目标。二是要共同维护全球生物多样性。生物多样性的保护离不开各国之间的交流对话,以合作共促万物和谐。三是要与各国携手应对世界生态安全挑战。后疫情时代,亟需通过国际合作进行有效的联防联控,共同保障各国人民的生命健康,早日实现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的良性互动。

综上所述,马克思实践自然观深刻批判了私有制条件下资本逻辑的生产方式所造成的人与自然关系的对立,以劳动实践为中介,强调了人与自然的互动共生关系。在马克思实践自然观中探寻我国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构建的理论基础和实践路径,对于新时代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有助于满足我国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态需要,推动美丽中国建设,同时为世界各国的生态治理提供重要参考,进而推动全球生态治理格局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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