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洁周 黄泽斌
自2015年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揭阳市人大常委会牢固树立以民为本的立法理念,主动适应揭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准确把握地方立法功能定位,在保证人大立法工作与党委决策部署相衔接、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民生福祉改善相匹配的过程中,用一个个具体生动的地方立法实践与成果,逐步构建起揭阳“天蓝、地净、水清、城美”的特色制度体系,切实以地方立法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全力助推揭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地方立法工作的首要原则和根本保障,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在市委的领导下,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努力推动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把握正确方向推进立法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紧扣贯彻落实省委“1+1+9”工作部署和市委决策要求,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和发展大局,着力加强立法谋划、突出立法重点、提高立法实效,努力通过法定程序使市委的主张上升为地方法规、转化为全民意志。同时,严格执行立法重大事项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确保地方立法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
围绕发展大局提供法治保障。为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市人大常委会2017年出台了省内首部关于管控和治理扬尘污染的地方性法规——《揭阳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随后,针对练江流域水污染治理被国家和省列为重点挂牌督办项目的实际,于2018年至2019年接连出台《揭阳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揭阳市重点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三个条例的先后出台,为揭阳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强化了制度刚性约束。
紧扣重点工作精准选题。今年是建党100周年,党中央决定在全党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作为一项贯穿全年的重大政治任务和核心重点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及时将《揭阳市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提上立法日程,并牵头政府、高校和立法咨询顾问等组成立法工作专班开展条例的调研起草等工作,切实以法治力量发扬好红色传统、传承好红色基因、赓续好红色血脉。条例已于今年7月份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实施,使揭阳成为省内较早制定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法规的地级市。
坚持立法为民是做好地方立法工作的基本理念和价值归宿,市人大常委会积极践行“立法为民”理念,主动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新要求,扎实推进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领域立法,切实“用法律呵护百姓的幸福生活”,让地方立法更具民生温度。
开门立法问民需。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和践行全过程民主,注重在立法程序上做好开门立法、问法于民,制定出台了立法公开、立法论证、立法评估、立法听证、基层立法联系点等一系列配套制度,有效拓宽和畅通公民参与地方立法的途径渠道,确保制定出台的每一部地方性法规,都能够真正反映人民意愿、得到群众拥护,更好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揭阳古城地标之揭阳学宫
环保立法顺民意。针对人民群众对生态产品的需求越来越迫切、对生态环境的保护越来越关注的现实情况,市人大常委会着眼有效改善自然生态和人居环境,先后对扬尘污染防治、生活垃圾管理、水污染治理等进行地方立法,全力助推筑牢揭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生态文明之基,努力做到民有所呼法有所应、民之所想法之所向。
古城立法暖民心。针对揭阳古城在近年来城镇化加快推进的过程中出现年久失修、毁损破坏、乱修乱建等问题,社会各界强烈呼吁加强立法保护,对此市人大常委会于2019年制定出台了《揭阳古城保护条例》,成为本市历史文化保护领域首部地方性法规,并创设了“历史风貌区”这一保护措施,有力回应了揭阳人民“延续城市文脉、守住城市根魂”的强烈愿望。
坚持问题导向是做好地方立法工作的内在要求和基本遵循, 市人大常委会秉持“针对问题立法、立法解决问题”的工作思路,进一步找准选好地方立法的“切入点”“着力点”,不断增强地方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努力以“小切口”推动解决“大问题”。
聚焦市容管理专项立法。立足环境卫生方面本市已经出台生活垃圾管理等地方法规的客观实际,市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小切口”立法,突出问题导向、注重务实管用,灵活跳出将市容和环境卫生进行合并立法的传统思维,另辟蹊径将市容管理作为单一调整对象进行专项立法,于2020年制定出台了《揭阳市市容管理条例》,该条例的施行,为提升揭阳城市形象提供了法治保障,也使揭阳成为全省首个单独聚焦市容管理进行“小快灵”立法的地级市。
聚焦燃放环节精细立法。市人大常委会不断加强“一事一法”,于今年制定出台了《揭阳市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条例》,条例充分考虑揭阳境内已无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且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上位法已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和销售等环节的安全监管作出具体规范等诸多实际因素,在厘清哪些问题属于执法层面的基础上,专门聚焦烟花爆竹的燃放环节做好地方立法文章,条例遵循“需要几条就立几条”的地方立法理念,内容不分章节只有21条,切实做到“小而精、发力准、有特色”。
聚焦民生热点靶向立法。针对中心城区扩容提质步伐逐步加快,物业管理混乱、停车难停车乱等民生问题日益突出的实际,市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法治作为市域治理基本方式的功能作用,于今年开始制定《揭阳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并将《揭阳市停车场管理条例》作为预备项目扎实推进。这些立法项目的确定,也是围绕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瞄准民生热点难点精准靶向发力,通过民生立法“小切口”解民忧、惠民生,助力提升城市综合管理能力和群众宜居生活水平的生动实践。
坚持立执并重是做好地方立法工作的必然要求和初衷,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做好条例施行前的宣传普法和实施过程中的贯彻执行,着力在营造学习条例、维护条例、遵守条例、执行条例的良好氛围上出实招、见实效。
多措并举,全方位宣传。每一部地方性法规出台后,都在揭阳日报、揭阳人大网以及揭阳人大公众号等媒介上发布公告,将条例全文向社会公开;精心编写条例知识问答,为公众重点解读条例的主要条文;印发条例单行本,供市直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学习宣传使用;召开条例宣讲会或者新闻发布会,向社会简介条例的立法背景意义和主要内容,并采取多种措施全面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要求,努力让条例被人民群众看得到、读得懂、用得上。
积极创新,全维度普法。在做好常规宣传普法措施的基础上,积极创新宣传方式方法,注重提高宣传实效,如《揭阳市市容管理条例》利用新媒体手段制作动漫小视频、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开展现场普法释法活动,着力推动条例宣传普及更近群众、更接地气、更加走心,更好促进人民群众对条例的认识和理解,通过讲好新时代人大地方立法故事,不断增强社会各界对地方立法的认同感和参与度,切实使地方立法的过程成为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增强法治观念的过程。
执法检查,全覆盖监督。为着力推动条例立法与执法的充分衔接,确保良善之法所建立起来的制度优势,能够真正转化为治理效能并释放出法治红利,更好实现“立良法、促善治、惠民生”的立法初衷,市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人大监督“法律巡视利剑”作用,坚持对所有施行满一年的地方性法规进行执法检查,从中发现和直击各个条例在贯彻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督促和推动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更好履行主体责任,及时进行查漏补缺和整改落实,有效打通条例落地执行的“最后一公里”,进一步提高法规施行实效。近年来,经过各方的共同努力,揭阳空气环境质量稳中向好,三江流域特别是练江流域水质持续改善,市容环境卫生明显改观,城乡宜居水平显著提升。
接下来,揭阳市人大常委会将始终坚持市委的领导,在省人大常委会的指导下,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社会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不断加强立法能力建设、提高立法工作质效,用心用情用力谱写揭阳地方立法的崭新篇章,更好以良法善治助推揭阳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宜游活力古城、滨海新城,努力打造沿海经济带上的产业强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