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彦增 曾云燕
(凯里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贵州 凯里 556000)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简称思修课)是一门对大学生开展思想道德和法治教育,并引导大学生将掌握的思想道德理论以及法律知识转化为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养而设置的思想政治理论课。大学生只有积极投身于道德和法治建设的实践活动中,修身律己、崇德向善,才能确实促进高尚道德品格的形成和法律素养的提升。基于实践在思想政治理论课中的重要意义,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教育部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中指出,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所有课程都要加强实践环节,通过形式多样的实践教学活动,提高学生思想政治素质。习近平总书记2019年3月18日在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也指出,要高度重视思政课的实践性,把思政小课堂同社会大课堂结合起来,在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中,教育引导学生把人生抱负落实到脚踏实地的实际行动中来。所以,在一定意义上说,思修课教学就是教育和引导大学生把正确的道德、法律认知和积极的道德、法律实践紧密结合起来,做到真正将理论知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但是在当前的高校思修课教学中,仍然普遍存在忽视实践教学的现象,已远远不能满足新时代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要求。因此,在思修课中加强实践教学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当前,尽管一些高校思修课教师顺应时代发展,根据中央和教育部的文件精神进行了一些实践教学尝试,但仍然存在不少问题。问题之一就是,高校教师的“知行合一”模范带头作用没有很好地发挥出来,导致在当前高校思修课教学实践中,大学生的理论学习和实践履行并没有很好地结合起来,严重影响了实践教学的效果。当前,国家非常重视高校教师的培养和发展,教师的知识储备和理论素养都得以不断提升,在“知”这方面基本上能够满足课程教学的条件。但一些教师的实际行动往往与理论知识相背离,从而出现“知行不一”的现象。例如,有些教师教育学生要遵循爱岗敬业的职业道德规范,自己却对教学工作得过且过,敷衍了事;教育学生要遵守文明礼貌、遵纪守法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德规范,自己却没有很好地遵守这些社会公德规范,有的教师在课堂上抽烟或者接打电话,有的上课随意迟到或者拖堂,等等。教师是学生身边看得见、摸得着的榜样,其言行对学生的影响非常大。高校教师说一套做一套的言行举止会潜移默化地对大学生造成不良影响,从而让大学生难以养成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养,影响了思修课实践教学的效果。
思修课是一门融理论性和实践性于一体的课程。这门课程的教学目的不仅是要让大学生形成对道德和法律知识的“认知”,而且要提高道德和法律的自觉践行能力,进行“行为”养成,从而形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法律素养。大学生只有积极投身于道德和法治建设的实践活动中,讲道德、守法律,才能确实促进高尚道德品格的形成和法律素养的提升。因此,实践教学在思修课教学中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但是,当前各高校思修课开展实践教学的情况不太理想。据调查,当前高校思修课实践教学的形式主要是课堂讨论、社会调查、听报告这三种,占比分别为 28.21%、24.78%、20.32%。网络调研、参观访问、社团活动、主题演讲、青年志愿活动等其它实践教学活动的开展率很低[1]。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比较多,比如学校实践教学经费困难、经费报销手续麻烦、实践教学的基地有限,等等。同时,与当前高校教师的考核以及职称评聘等制度也有密切的关系。当前,对高校教师的考核或者职称评聘主要是看教师的科研成果,对于教学则一般只要求达到一定的教学工作量。所以,教师重点考虑的是搞科研,而对于需要花费大量时间的实践教学,则是尽量不予安排。即使安排,也尽量安排教师花费时间少又比较方便指导的活动,比如课堂讨论、听报告等。对于参观红色基地、模拟法庭等需要外出或者花费大量时间进行指导的实践教学项目,则很少有思修课教师予以安排。
当前,一些参与实践教学活动的大学生,多数都是为了完成教师布置的实践教学任务,带有较为明显的应付情绪。大学生参与思修课实践教学活动的积极性不足,严重制约了实践教学活动的效果。造成这种现象的非常重要的原因之一,是一些大学生对于实践教学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一些大学生认为思修课学习的目的仅仅是获得学分,而不是提升自身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养,因此对于实践教学的重要性没有正确的认识,甚至认为实践教学是浪费时间。另外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就是当前大学生实践教学成绩的评价机制不合理。当前大学生实践教学成绩的评价往往仅限于查看大学生写的调查报告、参观体会的情况,他们在实践教学过程中的表现却没有纳入实践教学成绩的考核中。这样会导致大学生产生实践教学的过程并不重要的错误认识,严重影响了大学生参与实践教学的积极主动性。比如在学习第六章法律部分的时候,本可以在教师的指导下进行“模拟法庭”实践教学,这样不仅可以让大学生在直观和感性体验法院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巩固学习到的法律知识,而且能够让他们在情景模拟中体会到法律的权威性和神圣性,从而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的法律意识。但是在进行模拟法庭实践教学时,有些学生不愿意参与模拟法庭角色的扮演和排练。有的学生甚至在其他同学正式进行模拟法庭表演和展示时也没有认真观看,而是在玩手机或者做其他事情。模拟法庭实践教学活动完成后,很多没有认真参与的学生往往都是编造或者在网上借鉴一些相关资料写一篇观看体会上交完成任务。这种消极被动的态度对于实践教学活动的开展非常不利,大学生的实践教学参与度不足,严重影响了实践教学的效果。
教师是学生学习的榜样。教师在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和法治教育时,其自身的言行举止也往往会被学生所效仿。对学生的这种潜移默化的缄默教育过程彰显了教师“学为人师、行为世范”的示范性功能[2]。为了增强实践教学的效果,让大学生真正做到理论和实践相结合,需要进一步发挥高校教师的“知行合一”模范带头作用。这不仅是高校思修课教师的责任,也是其他专业教师(包括校领导)的责任。2020年5月28日教育部印发的《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指出,要让所有高校、所有教师、所有课程都承担好育人责任,使各类课程与思政课程同向同行,构建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大格局。因此,高校教师一是要在“知”方面继续提升自己,不仅要丰富自己的专业知识,而且要不断提升自己的思想道德和法律理论水平,真正做到“学为人师”。二是高校教师在“行”方面要符合思想道德和法律理论知识的要求,做到“知行合一”,彰显教师的“行为世范”功能。这就要求高校教师在意识上要树立“知行合一”理念,不断提升自己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养,在日常教学和生活中带头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道德规范,遵纪守法,积极投身道德和法治建设实践,成为大学生“知行合一”的榜样,为提升大学生的道德素质和法律素养以及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贡献自己的力量。
高校应该采取多种措施,调动思修课教师进行实践教学的积极性,从而开展多样化的实践教学活动,让学生的道德和法律知识得到巩固,并最终变成自觉、高尚的道德行为和遵宪守法的法律行为。一是要保障实践教学的经费投入,并尽可能地简化实践教学经费的审批程序,以确保思修课实践教学的顺利开展。对于一些资金比较短缺的高校,可以通过校企合作、社会赞助等方式,多渠道筹措实践教学经费。二是高校要与当地政府、企事业单位、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建立起长期的合作关系,尽可能建立多种形式的实践教学基地,方便思修课开展各种形式的实践教学活动。同时,各高校还可以进行实践教学基地的共建共享,这样不仅可以节省成本,而且可以让实践教学基地发挥最大的利用效率。三是建立科学、合理的实践教学激励机制,激发思修课教师开展实践教学的热情,提高对实践教学的时间和精力投入[2]。教学与科研,是现代大学的两大基本职能。只有让二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才能办好现代大学教育。但是近年来,在高校的考核评价、职称评聘等工作中存在着“重科研、轻教学”的倾向,导致一些教师不愿意在教学上投入时间和精力,上课敷衍了事。因此,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建立健全教学激励机制,提高教学业绩在绩效分配、职称评聘、岗位晋级考核中的比重,充分调动教师的教学积极性[3]。也可以在绩效分配的时候,将教师在课外指导学生实践教学的时间计入教学工作量。甚至可以考虑在职称评聘和岗位晋级考核中,专门为教学业绩比较突出的教师单独设立一定的名额。
在学习中,学生的亲身经历可以增强学习效果。为了推动和促进大学生积极参与实践教学工作,在思修课教学中,首先需要让大学生明白思修课的教学目的是提升大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养。大学生不仅是要学习思想道德和法律方面的知识,更重要的是要将这些知识转化成自身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养。而实践教学是大学生将理论学习和实践履行结合起来的非常重要的教学方式,对于大学生的成长成才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其次,为了推动和促进大学生积极参与实践教学工作,还需要构建一个科学、合理的大学生学业成绩评价机制。在评估大学生的学业成绩时,不仅要对大学生的教学结果进行评价,也要对大学生参与教学的过程予以关注。例如,不管是在课堂教学还是在实践教学中,思修课教师不仅要进行知识传授和指导,而且对大学生是否遵纪守法、文明礼貌、乐于助人等实际行动予以关注;对于做得好的予以表扬,对于做得不好的予以批评指正,并在核算平时成绩时给予相应的加分或者减分;并且教师应该将平时表现成绩及时反馈给学生,以调动学生认真参与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的积极性。总之,就是要运用多种评价方式,更加全面、客观地评价大学生的学习,促使大学生不仅重视理论学习,也积极地参与实践教学活动,注重将知识转化为自身的素质。通过实践教学活动,不仅增长和巩固思想道德和法律知识,而且将这些知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从而切实提高大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养。
在进行思修课教学时,教师要充分认识到实践的重要作用,不仅要带头进行实践,成为“知行合一”的模范,而且要积极支持和引导大学生进行实践。让大学生在具体的道德和法律实践中获得直接的体验,从而真正领悟和掌握理论知识,并切实提高自身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养。只有通过“知行合一”的实践教学才能切实提高思修课的教学效果,才能真正把大学生培养成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