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夏彪
(大理大学教师教育学院,云南大理 671003)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指出,“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文化建设,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促进满足人民文化需求和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相统一,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新时代背景下乡村治理须走一条和谐之道,充分激发乡村社会成员人性潜能,注重其真善美品性的陶冶;社会成员之间应凝心聚力,有志于乡村社会的建设而团结奋斗,在老中青少代际传承有序中推动乡村优秀传统文化的与时俱进;结合乡村既有资源而创造性地开发出具有良好经济、社会、文化、生态效益的产业品牌,形成“新乡人、新乡情、新乡风、新乡计”为内容目标的乡村社会发展路向,切实推动乡村社会成员过上充满活力的文明健康之新生活。
乡村建设和乡村生活的主体是社会成员,乡村发展的质量最终得由他们的生命体验来加以映证,如今他们不断过上了物质经济丰裕的日子,其住房、电器、通讯手段、交通工具、生产生活设施日益体现出现代化的趋势,丰衣足食已然成为大多数乡村社会成员生活的常态,此方面是值得肯定和令人欣喜的。但乡村社会在物质经济和生活条件不断精进的同时,也相应有着发展的隐忧和困境,比如生活中人们把对于金钱的追求似乎当成了一切,为了经济收入的增加而不顾及其余,于是乡村社会成员“身”的健康和“心”的澄明问题在当下越来越凸显出来,除了遭遇和延续着“三留守”(留守儿童、留守老人、留守妇女)之外,不少人或家庭因疾病而又陷入了生活上的困顿,也有的人因纵身于酒色、赌博、吸毒而坏乱了家庭的美好等,虽然这些在乡村只是个别现象而不是普遍的现实,但作为个别现象的发生在总体上也呈现出一种倾向,其所反映出的是乡村“世道人心”的转向问题,对其不得不加以关注。具体而言,随着乡村社会成员外出打工的增多,很多返乡者把在外打工所挣取到的金钱都投入到房屋建设和实体性的物质购买(尤以轿车一类为主)上,他们这样做的目的有着强烈的“名利”色彩,也即在其看来惟有盖起高楼或好房子,方能证明自己在外面是“混得”好的,其成功须要借助于实实在在的“房子”来体现,这在很大程度上确实起到激励乡村社会成员拼搏奋斗的积极意义,但也在无形中引发了乡村社会成员之间的“攀比之风”,而且呈愈演愈烈没有止息的迹象,从房子“豪华”的比拼蔓延到“名车”的比较,为此乡村社会成员要承受着太多的来自于不良社会风气和价值观念的重重压力,生活变成了一种活在他人“影子”里的状态,为了追逐和“别人一样”或比“别人好”的“影子”而生成了既“自负”又“自卑”的心理和生活方式,使自我远离理性、平淡、健康的生活和工作之中,在与别人攀比竞争中无限放大了自我的经济实力或基础,透支性地将金钱、身体健康用于比较性的房屋、车子等的开销上,不少家庭或社会成员年复一年地陷入支付房屋建设和车子购买的还贷之中(向信用社或亲戚好友借贷),为此他们不得不将外出打工的年限拉长以谋取更多的钱财来应对,这使得留守之“痛”在很多家庭父母和子女生命历程中占据了很长时间,他们努力克服着亲情分离甚至身体病痛的压力来支撑家庭的发展,家庭居住环境和物质经济生活的确越来越好,但同时也滋生和衍生出不少隐患和问题,比如身体疾病、价值观念、留守关怀等。因此,当下乡村治理很重要的一个内容是面对乡村现代化发展进程中出现的这些问题,如何采取相应的纠偏举措,让其负面影响得到有效的消解,以促进乡村社会和谐发展。
正所谓治标须治本,针对当前乡村社会发展中“重物不重人”的现象,乡村治理要以人为本,着重于树立文明和谐的“新乡人”,让其身心健全地投入到乡村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去,虽怀致富的梦想和雄心斗志,但也要注重自我的身体健康和道德品性的修养,形成良好的人生价值观和创业观,积极关注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让自己的心灵和精神变得更为充实,而不是被单纯的物欲所捆绑。正如梁漱溟先生指出的,“推进整个社会向前进步的工作,表面上是经济建设为主,骨子里无在不是社会教育工夫。建设、教育二者,不能分开”“从人一面说,就是教育;从物一面说,就是建设。物待人兴;建设必寓于教育”[1]。《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也对教育发展给予高度关注,并着眼于全体社会成员身心健全发展而提出了要求,诸如“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完善终身学习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健全老年人、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和设施,完善帮扶残疾人、孤儿等社会福利制度。”“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促进全民养成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加快发展健康产业”。为此,乡村治理有必要注重和夯实乡村社会教育力,让乡村社会成员接触、了解和参与积极向上的文化生活,通过图书阅览室、健身和文化娱乐场所的构建,让乡村社会成员劳作之余有公共交往的落脚地,能让他们学习和体验到更加丰富的精神生活。其中,乡村基层行政部门要充分利用和组织好乡村文化娱乐公共空间的组织培育,切实让其变为促进乡村社会成员健康身心发展的重要教育力量,通过文艺汇演、读书活动周、书画手工才艺展示、篮球和乒乓球比赛等,使得乡村社会成员身心智慧得以积极舒展,以取代以往聚众打麻将赌博的不良恶习中。
同时,除了从乡村文体娱乐设施和活动的组织之外,乡村基层行政部门也要从人们生产生活中存在的矛盾困境入手,为其提供积极的教育指导服务。首先,就留守人群来看,乡村基层行政部门要倡导积极关心留守儿童、老人的社会风气,可通过慰问联谊、走访帮扶等形式在乡村培育和发扬尊老爱幼的优良传统,给予他们在参与乡村公共事务和生活上的优先关怀和具体保障,让其充分感受到乡村社会的温馨和友谊;其次,就疾病健康来看,随着人们生活节奏的加快,以及社会心理压力的加剧,再加之生活饮用水、食用等的不洁净等,乡村社会中患上各种恶性疾病的人日益增多,由此也会造成整个家庭生活负担的沉重。
为此,乡村基层政府十分有必要展开人口健康普查工作,给予和制定乡村社会成员定期体检和健康跟踪的资金、政策和制度,确保社会成员身体疾病的早预防和及时治疗,并积极开展疾病防控的相关宣传教育,让社会成员形成良好的健康意识和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再次,就生态环境来看,为了使乡村良好的自然生态环境和民族文化可持续地得以绵延发展,作为基层政府要加强资源利用、开发和保护规划,不宜走纯粹的工业化项目开发方式,仅仅着眼于当前的经济收益而忽略了当地的诸如山体、水体和空气所造成的破坏,通过设立乡村河道清洁、树林防护、垃圾清扫摆运的管理规范,从而在务实当中培育起乡村社会成员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和行为自觉。总之,新时代乡村治理要以人为本,要注重乡村社会成员身心发展的健康和谐,通过乡村多元形式的教育服务供给,让乡村社会成员形成良好的生产生活习惯,乐于学习、喜于运动,有着积极的人生价值观,在奋斗拼搏中过上健康文明的好日子。
乡村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一个现实的系统工程,它不是也不能仅仅停留于应然的理论抽象中。乡村社会要发展得好,离不开社会成员积极参与到乡村政治、经济、文化、自然生态发展变化的推进行动中,只有通过他们相互之间的联合,充分发挥其聪明才智,才能更好地将乡村社会导向和谐,没有全体社会成员的共同努力和携手共进,乡村社会发展是难以实现全面和谐的。不可否认,在党和国家的关怀扶持和社会成员自身的努力奋斗下,当下乡村社会在物质经济上已然取得了巨大的成就,社会成员生活水平和质量较之以往有了大幅提升,人们不再为穿衣吃饭而犯愁,且其安居出行、饮食消费之便利和丰富是今非昔比的。然而,乡村社会物质经济与日俱增和人们的生活日益向好的同时,也出现了和遭遇着一些发展的消极现象和困境,比如乡村社会缺乏共同发展的价值理念和行动目标,人们都各自奔忙于自己的生计,乡村社会生活呈现出“原子”化倾向,以往来自于社会成员间、不同家庭间相望守助的乡情难以再续,各自只顾着“自家”而忘了“他家”,在乡村公共事务面前大家都不愿尽心尽力参与,而一旦有一点利益可得却又能争个不休,甚至会大动干戈,所以与乡村“原子化”发展倾向的相伴生的是乡村社会的“暴戾”心态,社会成员往往持有着“谁怕谁”“我要比你强”的观念和心态,乡村传统社会中谦卑相让、宽容仁爱、通情达理的风气不再,如此乡村社会发展是缺失生命温度的。与此同时,在乡村社会还存在着另一种“人心不齐”的状况,人们之所以对乡村村落公共事务鲜有热情,一个重要的原因还在于乡村干群关系不好和乡村基层行政不力,用乡村社会成员的话来说,他们对诸如党和国家的各种政策总体上是“不明就里”,其认为村里的公共事务管理是私底下几个村干部在“私谋”的,对于各种事关村落福祉的发展问题,社会成员仅仅将其当为围拢闲聊时的一种“谈资”或“调侃”来对待。换言之,在这种状况中个体家庭、村落乃至村委会、乡镇等基层组织之间显然没有形成“一条心”,他们之间似乎更多的是平行站位,也可称之为所谓的“各安其位”,正如老百姓常说的“各有各的门道”。于是,乡村社会成员个体和家庭在大好时代环境中努力去拼搏,大家都为了把自己和家庭的生活“过好”而“无所顾忌”或不及其余,忙碌于、沉溺于、迷失于名利的追逐中,都将生活过得只剩孤单的自我个体和自我家庭的存在,这虽难以简单地用“是非或对错”来加以界定,但至少是不健康的,因为个人和个体家庭最终都要生活在“共同体”内部,没有“共同体”的团结凝聚为基础和保障,乡村社会个体和个体家庭发展终究是局促的。
所以,当前乡村治理有必要积极调动全体社会成员的积极性,实现社会民众和基层行政部门及村干部的上下齐心、通力合作,在各自的岗位上兢兢业业,在村落公共事物上“劲往一处使,心往一处想”,促成全社会力量联合共举的乡村建设局面。“深入挖掘乡村熟人社会蕴含的道德规范,结合时代要求进行创新,强化道德教化作用,引导农牧民向上向善、重义守信,实现家庭和睦、邻里和谐、干群融洽”[2]。具体而言,可以在村委会设置社会民意民情服务窗口,聘请熟悉乡村社会生活且具有一定文化水平的村民作为兼职工作人员,积极配合县乡镇负责乡村治理发展工作,并把这一活动在形式、内容、考核上加以组织并形成制度化,从而积极有效地推动乡村社会各项工作的开展。当然,要取得实质性的成效,不是单纯的规范化制度管理所能实现的,更为关键的是乡村基层行政管理服务要深入民心,其工作要取得乡村社会成员的认同,惟有乡村干部一心一意为民谋福利,为了带领村民共同致富而奔走策励,切实为解决乡村社会成员疾苦而费心出力,才能带领乡村社会成员在生产生活中同心同德,大家一道满怀激情而又充满自信地去建设乡村。《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指出,“完善基层民主协商制度,实现政府治理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是故,当下乡村治理要培育和塑造凝心聚力的新乡情,使得乡村社会成员既有着理性的功利考量,不断去拼搏奋斗,也有着浓厚的亲情、友情、乡情的关怀,与他者一同去克艰攻难、体验和分享人生的悲欢离合,在喜怒哀伤中不忘生命的宝贵、尊严和情义。那么,要形成这样的效果,在路径方法的选择上须将集合全体社会成员热情和智慧的规范化管理制度融入在社会成员的日常文化习俗活动之中,实现“信仰与民俗”的统一。所谓的“信仰”是社会成员要转变观念,从纯粹的物质经济追求导向于过美好幸福生活,将身体的健康、社会的有序、精神的志趣等作为生命发展的旨归,积极在生产生活中自觉奉行和践行自由、民主、平等、公正、法治等价值观,实现待人如己和待己如人的自觉自律,从思想认识、情感态度以及意志行为上认同真善美的价值观;所谓的“民俗”是对制度化的治理规范内容的“融化”,社会成员把客观化、对象化的价值形式、内容要求内化为自我的生活形态,将诸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渗透于民俗文化活动之中,使其潜移默化地发生化育民心之功效,从而逐渐培育起诚信友爱、爱岗敬业、德法兼和的新乡情。
乡村社会是在动态的历史实践中走向未来的,故乡村治理须得处理好“转化”与“创新”这一对关系。“转化”意味着乡村社会发展要弘扬优秀文化传统,将彰显人性真善美的乡村文化内容加以系统梳理,使之在代际传承中滋养社会成员的身心发展,并结合当下人们的生产生活新风貌而使其焕发活力;“创新”意味着乡村社会发展要立足当下而迎接未来,其不可能复制过往走过的道路,有必要在既有传统的基础上进行突破,创造性地进行新文化的培育,以彰显文化发展的时代精神,而不能仅遵传统而违逆历史发展潮流。那么,乡村社会发展中的“转化”与“创新”关系要怎样得以协调统一呢?乡村社会从过往一直发展至今日,其在绵延中积淀了自我的文化传统,社会成员在与特定自然地理环境的互动调适中创生了一套生存之道,形成了处理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自我关系的文化系统,其价值意识、思维心理、道德规范、生产生活实践能力等都在这个文化系统的濡化中生成,造就了诸如人们常常言及的合作、仁爱、坚忍、勇敢等具有着共通性的传统文化精神,其是任何社会发展都离不开的社会主体应具的品质,它们也是乡村社会代际能够不断绵延久远的重要力量。同时,从文化的个性而言,不同乡村社会的文化是有别的,也即人们常说的文化是多元的,作为一种生活方式的乡村文化是社会成员适应不同环境的反应系统,它是人类人性能力多元性和弹性的显现和象征。所以,众多乡村传统文化的价值和意义不在于其“先进与否”,或者其在现代社会发展中的“实用性”,而是多元复杂的环境刺激与人类发生关系时,社会主体能够有着不同的应对方式,通过不同个性或差异的文化系统能够彰显人性能力的多样性、丰富性。因此,可以说众多乡村传统文化的丧失和抛弃,不仅仅丢掉的是物质性和形式上的文化内容和活动,更重要的是导致人类应对不同环境刺激之人性能力的萎缩。换言之,如果整个社会生产生活或文化系统都是一样的,那么人类在交往中相互学习的可能性降低,这也恰恰是今天现代科学技术日益发展,并不断将人们的生活推向统一的情况下,为何乡村或民族文化旅游会受到人们喜好的重要原因,因为它不仅仅是一种消遣娱乐,也在很大程度上折射出人性心灵对多元个性的渴求。“我国乡村政治、经济都得到了快速发展,但乡村文化却相对落后。无论是乡村综合文化站的数量、古村落文化遗产的保护还是村民的文化素养,都有很大的提升空间。文化生活的贫乏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三农’的发展”[3]。基于此,乡村治理要注重当前依然在民间兴盛的传统文化活动之保护,对其进行积极引导开发,而之所以强调“保护”和“引导开发”,是由于一方面乡村传统文化在内容和形式上处于消逝之中,另一方面是依然在民间运行的文化活动往往又介入了很多经济要素,人们更多关注的是物质经济消费和娱乐体验,而文化本身具有的“化人”意义却比较淡薄或几近于无,而此种状况的形成有着历史与现实的原因。
长期以来乡村社会以农耕为主要生计模式,社会成员在守望相助的农业劳作生产交往中形成了“熟人关系”,他们共同遵循着一套相对稳定的处理人与自然、社会、自我关系的生产生活文化系统,反映在婚丧嫁娶、信仰祭祀、社会组织等方面,作为身处其中的人们包括青少年正是在参与乡村文化系统生活过程中习得相应的知识经验。然而,当下越来越多的乡村社会成员对于乡村文化系统是“陌生者”的,他们无心也无力承担起创新乡村传统文化的重任,其很重要的原因在于越来越多的青少年和青壮年都远离了农业和农村,对于青少年而言他们在学校应试教育背景下几乎较少去真正参与、体验和反思乡村社会的生产生活,其生命时空更多地被学校中书本知识的学习所占去;对于乡村青壮年来说他们中的很多人离开故土去外地打工,长年累月地打工使得其身体和心理不再愿意和适应农业生产实践。此外,如今信息技术和便利发达的交通工具(比如汽车)等在乡村也逐渐得到普及,由于没有相应的规划和组织引导,信息技术在众多乡村村落并未得到很好地应用,尤其是将之与农业生产技术学习、农产品销售以及乡村社会成员生活身心素质能力提升等建立起联系。相反,许多网络世界里的各种丰富多彩“娱乐信息”扰乱了乡村社会成员的心智,尤其是青少年往往会形成一种错误的价值观,对于劳动、节俭、勤劳、平凡等视之为落后,而对所谓的权力、资本、地位、明星、奢华等抱之以赞赏。凡此种种,使得当前乡村传统文化的转化和创新比较艰难,从长远来看最为根本的在于乡村治理要重塑乡村尊师重教的传统,让人们确立起对真善美价值的认同,利用信息技术和联合学校力量让乡村社会成员学习、了解自我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学校、村委会、村落公共活动场所设立传统文化传习馆、农业科技和市场信息服务站等,在乡村基层行政部门的组织下,基于乡村社会成员生产生活发展实际和需求,积极开展文艺、经济、道德、法治等各种主题宣讲、培训活动,让人们形成良好的文化认同,既能认清自我,对本民族传统文化进行积极保护,也能反思自我不足,以一种开放进取的心态学习和接纳包括现代科学技术在内的它文化优点,从而不断提升自我。此外,当前乡村治理要注重民间组织的理性化引导,因为乡村社会生产生活和文化实践活动中这些民间组织扮演着重要的功能,其是人们对活动的内容、形式、方法、过程等进行商讨、交流、议论的重要媒介。《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指出,“发挥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畅通和规范市场主体、新社会阶层、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等参与社会治理的途径”。总体而言,乡村民间组织根据性别年龄而有着比较明确的区分,这是由于乡村社会文化生活有很多内容由不同年龄和性别的社会群体承担,年长者可能更多地承担着祭祖、丧葬、生育、婚嫁等与传统人生信仰习俗相关的文化活动,中青年人可能更多承担着与农业生产及生活消费相关的文化活动,比如大理白族的“班辈组织”、丽江纳西族的“化崈”组织等,它们既组织朋辈好友间的娱乐消费活动,同时也承担着关于乡村社会生活发展的议事和规则制定的功能;而青少年也有着基于志同道合基础上的朋辈组织,比如大理、丽江一带的“打老友”等,当然也有着专门的中老年妇女参加的如白族的“莲池会”,专事乡间重大文化事项活动中的“祈福求善”等。对于这些民间组织,乡村基层行政部门要积极加以引导,除去其铺张浪费、拉帮结派的恶习弊病,将其变为参与乡村治理的理性化民间组织,并结成由老中青成员参与的基层文化传承与创新机构,积极组织实施乡村传统文化收集整理、认定筛选及学习创新等活动,不断促使乡村传统文化在新时代与时俱进,从而孕育出认同自觉的文明新乡风。
乡村社会成员对于自我家庭经济收入增加有着十分强烈和迫切的愿望,舍此或不以此为基础则是违背他们的价值诉求的,毕竟好日子好生活要以物质条件为保障,所以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乡村社会发展长期所要坚持的根本,只有打牢经济这个“轴心”,才能围绕其“画出”美丽和谐的乡村发展“圆图”,让社会成员心有余力和安心投身于自我实现及乡村社会的文明构建之中。然而,时至今日不少乡村是通过大量的外流打工方式来改善乡村家庭物质经济生活条件的,其成效也是显著的,这从当下乡村人们衣食住行等方面的改善中略见一斑,但其中也引发了诸如留守人口、农地荒芜、社会秩序混乱、疾病健康等等连锁问题,而这些问题无疑是当下和未来构建文明和谐乡村社会所必须要正视和解决的。为此,当前乡村治理须要有效拓展和推进乡村社会物质经济发展的渠道和质量,让社会成员能够获得更加稳定和有效益的经济创收来源,而这最终须得走内源内生的致富新路方能实现,结合乡村农业和其自然地理环境资源来开发绿色、特色产业品牌,为乡村社会成员提供当地致富的产业平台,根据其自我意愿和发展需求而理性地作出留乡创业或外出打工的选择。《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指出,“强化绿色导向、标准引领和质量安全监管,建设农业现代化示范区。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农业生产结构和区域布局,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发展县域经济,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丰富乡村经济业态,拓展农民增收空间”“加快培育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全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那么,要如何才能开发、组织和培育具有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的乡村产业品牌呢?比如可以依靠政府扶持、企业合作来打造集自然风光、餐饮住宿、手工艺、歌舞娱乐为一体的生态旅游产业链,实现农业和服务之间的有机融合;或是基于乡村特殊的地理气候物产,政府、企业、村落之间形成合作关系创建标识性农特产品系列,乡村社会成员通过原材料提供、制作加工环节参与、土地参股等各种方式来获得收益。总之,乡村经济发展要走一条协同化产业品牌振兴之路,通过政府、社会、村落及社会成员共同的沟通、协商、研究来确定产业项目内容,议定和形成三方在产业项目的资本投入、收益分配、管理运行等的权责利关系,以便把乡村产业经济发展建立在“政府、社会、村落”共同体利益维护之上,共同为产业发展贡献智慧力量,如此方能使得产业项目的开发、运营有着坚实的政策、市场和资源的支撑,从而形成原材料供给、产品深加工、销售一体化的乡村产业经济联动效应,更多的乡村社会成员可持续地能从中受益。概言之,当前乡村治理要着手乡村产业经济的规划、设计,注重产业结构的合理化,充分利用好乡村自然地理、物产、人文资源等,形成多元合理的产业结构,拓展乡村社会成员致富和就业渠道,让他们有着相对自由的选择余地,根据自我的基础、兴趣能够最大程度地发挥自我的聪明才智,并通过自我的勤奋努力来创造美好的生活。
不过,要能够真正在乡村培育起协同化产业品牌经济发展,很重要的前提在于要转变乡村社会成员的观念意识,让他们积极关注和学习了解党和政府的诸如产业扶持政策,而不是将其视为直接的物质或金钱的补给,也正因如此才使得一部分乡村干部把扶贫政策进行“信息封锁”,在他们看来村民是没有意识、意愿和权利来了解这些政策的,因而不向全体村民进行公开宣传讲解,以致或挪为己用或将之变相地进行“利益寻租”,进而使得政府扶持政策没有真正发挥好利于乡村发展的作用效果。在乡村干部、社会成员缺乏自觉主动的产业发展认同和实践行动下,乡村经济产业化发展之路是比较难产的。“乡村基层政府和公共组织只有把本不属自己控制的资源和权力放还社会,让市场在中国乡村资源配置中真正发挥决定性作用,才能真正启动治理体系的现代化建设”[4]。于此,十分有必要推行诸如“教育下移计划”思路和取向,亦即“将农村基础教育与职业教育的知识技能培训有机结合,指导农户家庭成员接受相关的教育活动”“解决农户家庭发展的日常卫生保健、种植养殖等紧迫且重要的知识与技能需求,为其提供具体的就业或开展经济发展活动指导服务,提高教育与生产劳动效益,促进家庭经济发展”“能够将教育发展成果的邻近影响效益惠及农村的各层面,带动农村发展理念和发展方式的变革”[5]。当然,欲使其成为可能,离不开乡村社会及全体乡村社会成员的共同努力,具体可以从三个层面来进行思考和落实。其一,党和国家各级政府的扶持政策与每个乡村社会成员息息相关,乡村基层行政部门理应以广播、宣传栏、村民大会等等方式将政策公之于众并对其进行讲解说明,让社会成员真正了解政策的具体内容,只有他们有了积极的认同,方能主动争取和认真贯彻落实各种帮扶政策,放弃“等靠要”的惰习;其二,乡村经济发展立足本土,并不意味着不走向市场,乡村基层行政部门要充分利用和激活村落公共资源价值,让其成为社会成员融入市场经济的重要平台,比如村落中的集体土地通过租赁获取租金,或是以投资入股的方式与企业合作,既使得每个家庭和社会成员能获得良好的利益回报,也有益于其市场意识的培养;其三,乡村社会是一个整体,其发展离不开村干部的垂范引领,故有必要优化村委会干部选拔机制,发挥好乡村基层党组织示范引领作用,让党员和村干部尽心尽力地为民谋福利,在乡村产业经济发展中积极做好引进、宣传和组织工作,在其实际行动中促发诚意齐心、团结奋进的干群关系生成。总之,乡村治理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在党和国家扶农惠农政策的支持下,乡村基层行政部门要与乡村社会成员一道,有效地利用、开发当地自然、人文资源,构建具有地方特色和竞争力的产业品牌,为乡村社会成员生计渠道拓展和效益提升营造良好的市场和人文环境。
综上所述,新时代乡村治理要走一条和谐之道,实践中注重“四新”路向的落地生根,夯实乡村社会文教体卫等综合社会教育力量水平,以社会成员身心素质能力提升为本,培养新型的现代化建设者[6],在乡村设立规范化管理队伍和营建理性化民间组织,通过全体社会成员的合力协作,积极推动乡村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创新,打造具有活力特色的乡村产业品牌,从而形成文明和谐的“新乡人”、凝心聚力的“新乡情”、认同自觉的“新乡风”和活力特色的“新乡计”,切实推动乡村社会发展的欣欣向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