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菲菲 文敏
摘要:目前不同的空中交通管制单位间对航班的管制权限移交有以下两种方式:一种是电话移交,这也是长春进近和沈阳区域管制中心之前所采用的移交方式,协调席通过打电话告知下一个飞行管制服务区即将进入某航班的航班号、二次代码、高度、速度等信息。另一种就是目前国际上比较流行的管制移交协议AIDC(ATS Interfacility Data Communications)协议,AIDC是国际民航组织为亚太地区相邻的飞行管制服务区间制定的数据通信和管制电子移交的标准协议,长春和沈阳两套空管自动化系统也都具备AIDC简模式功能,但由于在两个管制区中航班流量密集主要处于高空和低空之间垂直移交,标准空中交通服务设施间数据通信(AIDC)进行高空-低空协调和移交的效率不够高。因此,需要实现施一种新型的飞行数据交互模式,基于MH/T 4029.3标准的C类移交,来实现长春进近和沈阳区域管制中心之间的快速移交,以减少AIDC报文繁琐以及电话移交效率低的问题。
关键字:C类移交 电话移交 AIDC移交
(一)C类移交在相邻管制单位间的应用
长春自动化主用系统为NM2000+,实现C类移交的模块是CETC-FDE(简称飞行数据交换模块),主要实现长春进近管制区和沈阳区域管制中心自动化系统间的C类数据同步阶段,协调阶段,人工移交、移交取消、移交接收、移交拒绝等过程。
移交阶段是移交出管制单位第一次发起C类移交报文(CHRQ)传输和从移交接收单位接收管制之间的时间,具体的移交流程如下图:
系统根据离线配置,移交出管制单位在出界航班到达移交点前 VSP时间并且与协调点的距离小于VSP参数,自动拍发CFPL(SYN)报进行通知。移交入管制单位根据收到的同步报文进行同步。如果移交方修改了二次代码,机载设备,目的地机场和航线等计划信息,则再次发送CFPL(SYN)到接收方,以进行同步。系统根据离线配置,移交出管制单位在出界航班到达移交点前 VSP时间并且与协调点的距离小于VSP参数,自动拍发CFPL(COOR)报进行协调。收到协调CFPL(COOR)报文,匹配系统计划。
若移交入管制单位无对应计划或多个对应计划或对应计划为管制状态以及其它逻辑错误情况,返回包含错误信息的CLAM(NOK)报文,本系统收到报文后响应为协调失败,管制权限退回上一状态,无法再次向该管制区发送协调CFPL(COOR)报文。移交出管制单位以及移交入管制单位都会在航迹标牌显示“U”标,表示移交失败。如过匹配到的计划状态可接受移交,移交入管制單位根据收到的协调报文进行同步,并且发送CLAN(OK)报文,本系统响应为协调成功,航迹标牌上显示“C”标。移交入管制单位航迹标牌上显示“O”标。对于协调成功的航班,由于航路等计划信息更改导致计划出的下一管制单位改变,需要向之前协调成功的管制单位发送取消协调CFPL(CNL)报文,航迹标牌不再显示”C”标。移交入管制单位已经协调成功的计划收到CFPL(CNL)报文,航迹标牌便不再显示“O”标。
当航班满足管制移交时,移交出管制单位可人工发起FDE移交请求,通过鼠标右键点击航班号,在弹出的菜单列表中点击“HAND”按钮,弹出移交窗口(协调管制单位地址和移交管制单位扇区参数离线配置)。
移交接收阶段:处于FDE移交入状态的航班可以接收移交,通过鼠标右键点击航班号弹出菜单列表,点击菜单列表中“ACC”,自动拍发移交接收类CHRP报文。移交接收后,航迹标牌显示为管制状态。
移交出管制单位收到接收类CHRP(ACP)报文,移交出席位该航迹标牌先橙色显示40秒(VSP),然后灰白显示15秒(VSP),最变为非管制状态(黑色)。处于FDE移交入状态的航班也可以人工拒绝移交,通过鼠标右键点击航班号弹出菜单列表,点击菜单列表中“REJ”,自动拍发移交拒绝类CHRP(REJ)报文,拒绝原因为“移交拒绝”。移交拒绝后,航迹标牌显示退回到上一状态。
移交被拒绝后,移交出管制单位还可以再次发起FDE移交。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行业标准MH4029.3-2020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自动化系统第三部分:飞行数据交换》
[2]王鑫 C类移交技术在空管分局管制单位间的应用 电子世界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