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技术意识形态功能融入当代中国发展的路径探析

2021-12-06 13:59周莉莉
关键词:科学技术马克思科技

张 新, 周莉莉

(华中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9)

世界历史进入新千年,人类社会发生了深刻变革,以互联网、大数据和5G信息技术为代表的高科技产业日益与现实生活勾连在一起。它们在改变人类生活方式的同时,也给学术研究提供了更多课题,迫切要求我们不断深化对科学技术内涵、功能及其与意识形态关系的思考和批判。特别是如何在新形势下发挥科学技术意识形态功能的问题理应成为当代中国学者的理论自觉。

一、 科学技术的双重功能

纵观马克思主义发展史,科学技术愈来愈富有双重功能:一是作为社会发展要素的生产力功能,二是作为国家统治手段的意识形态功能。两种功能的发挥均有其适用限度和双面效应,一旦超出特定范围,科学技术的解放力量就会成为发展的桎梏。因此,有必要以科学技术的双重功能为主线,梳理马克思主义者科学技术思想的逻辑发展脉络。

(一) 科学技术的含义

“科学技术”是一个复杂的组合概念,是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中的核心概念。在马克思主义者的视域中,科学技术究竟以何种意义存在,有何深刻的意蕴呢?为了阐明这个问题,笔者首先对科学和技术两个基本概念予以解读。

“科学”一词最早可追溯至拉丁文“Scio”,原意是“学问”“知识”。在马克思的文本语境中,科学属于意识形态范畴,“是反映客观世界的本质联系及其运动规律的知识体系”[1];是一种以知识形式存在的间接生产力,主要包括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思维科学等门类。“技术”一词来源于希腊文“techne”,原意是“技艺”“技巧”。较之“科学”,其拥有更为悠久的历史和深厚的哲学内涵。自19世纪中叶起,学术界陆续出现了各式各样(甚至相互冲突)的技术理念,因而一种在理论和实践层面上普遍认可的技术概念并不存在。但从哲学维度分析,可以将众多技术概念归结为二元论:一方面,将诸如机械、仪器、装置及工艺等伴随人类发展所创造的产品称为“技术”;另一方面,将数学证明、科学研究等有规则的方法归为“技术”范畴。马克思关于技术内涵的直接阐述并不丰富,但他高度重视技术现象是毋庸置疑的,较之技术本身,马克思更关心对技术的社会功能和历史作用的研究。在人类学层面,马克思将技术视为一种劳动资料,揭示了技术作为人类自我实现媒介的“外化”“异化”特质;在历史学层面,马克思将技术视为一种生产力,肯定了技术作为一种改造自然和现实世界的实践活动在历史进程中的关键作用;在经济学层面,马克思将技术视为资本,阐述了技术用特定的方式使不同的对象发生关系的社会层面的意义。按照马克思的理解,狭义的技术是指“物质技术”,即某种物质方法,根据这种广泛的、不确切的意义,所有与物质方法有关的对象都可归至技术之列。

在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中,马克思、恩格斯都是在交叉意义上使用科学和技术概念的,在多数语境下,两者是联合使用的。从哲学角度讲,科学与技术是辩证统一的关系:为了使技术发挥更大效用,人们要从内容上运用科学研究成果,从形式上引入适当的科学方法,包括运用定量的数学方法和科学的理论方法等。因此,在马克思主义者那里,促进技术发展之路就是促进科学发展之路,“科学技术”(缩略为“科技”)概念也应运而生,用以指代以技术知识和科学知识为基础的、遵照工程科学进行的活动,指综合利用人类知识体系改造客观世界的一种工具和手段,即科学技术一般意义上的用法。我们不禁追问,到底该如何理解马克思视域中“科学技术”的深层意蕴和使用方式呢?

(二) 生产力功能:科学技术作为重要的生产力要素

科学技术既是人的客体化和自我实现的媒介,又是社会历史发展的根本动力,发挥着卓越的生产力功能。在劳动过程中,人借助本质力量使技术客观化,有条不紊地将每一项科研成果转变为具有重大经济价值的工业品。这关键性的一步帮助人们摆脱了自然界的生物学限制和劳动的压迫,为解放人类自身和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提供了内生力量。正如将机器比人手能更好地工作这个重要创见归功于仪器制造者那样,许多实际工作的开展和社会的快速发展应当被归功于科技的生产力要素。马克思曾在《资本论》中强调了资产阶级创造巨大生产力的卓越能力,肯定了科技在资产阶级庇佑下取得的前所未有的进步,他还敏锐地认识到科技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意义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运行规律。在马克思看来,技术活动必然有其社会性,它不仅作用于个体和组织,还在更大范围内作用于社会。换言之,技术革新必然引起社会变革。早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就系统阐述了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的辩证关系。在他那里,技术作为一种生产力的表现形式,本身具有充满活力、改变社会的革命性质。诚如马克思强调的,“手推磨产生的是封建主为首的社会,蒸汽磨产生的是工业资本家为首的社会”[2]142。他通过在生产工具(生产力最显著的表现形式)与社会形态之间建立某种必然因果关系,一方面说明了科学技术在工业生产领域引发的革新,另一方面阐述了科学技术在社会结构变革和社会形态更替中发挥的积极效用。总之,马克思肯定了机器使用和科技普及的积极作用,也更为重视科学技术的工具属性和应用属性的发挥。在他的视域中,科学技术是创造社会财富的有效手段,是发挥积极效应的革命性力量,是愚昧无知、黑暗背景中的一束纯洁光辉。

法兰克福学派理论家尤尔根·哈贝马斯(Jürgen Habermas)在马克思的研究基础上建构了明显带有20世纪特征的科学技术理论。他将科技地位提升到无与伦比的高度——科技成为第一位的生产力。在他看来,在马克思所处的自由资本主义社会中,科学知识和技术手段并未被真正运用到工业生产和生活领域,而且在晚期资本主义社会中,科技的生产力功能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一是“科学研究与技术之间的相互依赖关系日益密切”[3]58,其对资本积累和经济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由于科学技术内部系统不断优化,技术知识逐渐转化为社会系统中的劳动技能,整个生产过程变成了“科学在生产中的应用”,从而创造出更大的生产力和更多的剩余价值。从这个意义上讲,“科学成了第一位的生产力”[3]58。二是国家干预主义的经济调控功能,尤其是对市场机制失调现象的弥补作用。从科学技术与制度框架关系维度看,国家对市场配置和生产领域调控的高度重视保证了科学技术在制度层面的合理化,加上当时特别注重尖端科学技术的研发和应用,使得科技在国家的庇佑下快速发展。可见,哈贝马斯承袭了马克思科学技术生产力功能的论述,但需要注意的是,科学技术的背后还暗藏着意识形态的影子。

(三) 意识形态功能:科学技术意识形态化

与上述将科学技术技作为人类进步和自我实现的手段等乐观评价不同,本雅明(Walter Bendix Schoenflies Benjamin)、马尔库塞(Herbert Marcuse)等学者则深化了马克思主义理论中技术批判的一面。马尔库塞最负盛名的一部力作——《单向度的人》集中体现了他的文化批判和意识形态批判的一贯思想。在他的文本中,科学技术作为创造性智力和文化活动的结果,本身带有一定的思想观念和意识形态印记。正如阿诺德·格伦(Arnold Gehlon)断言,“技术从一开始就是按照下意识的动机来进行的,人类活动的本质特点是一切技术发展的最终决定因素”[4]。马尔库塞指认,发达工业社会压迫性本质的根源是科学技术,其进步使统治阶级通过对科技的统治逐步为人的统治有效性提供纯概念和工具,发达工业社会的技术成就有效操纵着人们的精神生产和物质生产。科学技术不仅未将人从形而上学的幽灵和无意义的观念中解放出来,反而作为一种统治阶级的意识形态,将人置于彻底的奴役之下。马尔库塞还系统阐述了技术的合理性及其统治逻辑。他指明,“统治不仅通过技术而且作为技术来自我巩固和扩大,而作为技术就为扩展统治权利提供了足够的合法性”[5]。这一合法性不仅同化了所有的文化层面,而且使人的不自由发展得以合理化。可见,技术的合理性不是为了消灭统治,而是为了保护统治的合法化而存在的。马尔库塞从社会功能视角承认了科学技术内在的意识形态性,阐明了科学技术在某种意义上发挥着意识形态功能。

哈贝马斯在重新审视了科学技术在资本主义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后指出,科学技术在左右政治生活中“代替资产阶级意识形态而扮演起意识形态的角色”[3]58。这种科学技术意识形态化趋势是国家干预主义和科技地位提升的必然产物。他通过对三个互为关联的功能因素展开论证,形成了独特的技术意识形态理论。一是统治和辩护功能。哈贝马斯是从一个内化到人们性格结构中的非政治化维度进行分析的。他认为,政治活动普遍采用了技术性操作规则和运行方式,政治被日益技术化,从而统治者就可瞒天过海地将政治问题界定为单纯的技术问题。在他那里,由国家掌管的科技进步本身已经成为统治的合法性基础,科学技术作为意识形态的统治功能及对现存秩序合理性的辩护作用展露无遗。二是操纵和控制功能。技术活动与社会文化领域的同体性使人们误认为思维方式和意识形态是从属于技术条件的,是科学技术的内在属性和隐秘逻辑,而且渗透在技术设备设计中的独特运作方式成功掩盖了其意识形态本质,这种非政治的意识形态力量令人难以摆脱。第三,压抑和制止功能。在晚期资本主义社会中,以语言表达为依据的交往行为日益与行为标准相分离。统治者试图通过技术工具同化人类交往行为,试图通过压制局部解放需求抹杀人们的反抗意识,潜移默化地侵蚀人们的道德框架和反思能力,甚至妄图借助对个人需求的补偿获取群众对制度的忠诚,以达到压抑人性、损害人类本身利益的统治目的。哈贝马斯科学技术意识形态功能的行使主要体现在“广大居民的非政治化”,其关键在于强调处理人与自然关系的技术问题,忽视或贬低处理人与人关系的政治问题,即“被科学的模式代替”。

由上可见,在工业社会中,科学技术在一定范围内发挥着意识形态功能,并在某种意义上展现出技术意识形态化的积极效用。从理论上看,科技成为意识形态揭示了一种新形式和新态势,掀起了学术界对科学技术与意识形态关系深刻反思的浪潮;从现实角度看,科技因素进入意识形态体系,改进了传统意识形态的运行方式和实施效果,促进了意识形态科学化、技术化和民主化,使得国家高度重视科学技术与意识形态的融合应用。

二、 科学技术的“意识形态化”论争

关于科学技术与意识形态关系的争论,学术界主要存在两种观点:一种是以结构主义的马克思主义者阿尔都塞(Louis Pierre Althusser)为代表的“对立论”;一种是以法兰克福学派马尔库塞和哈贝马斯为代表的“统一论”。科学技术的意识形态功能究竟起何种效用,对科学技术技异化现象该持怎样的态度等问题也引发了马克思主义者的深思。

(一) 马克思关于科学技术与意识形态关系的论述

在阿尔都塞的著述中,科学与意识形态是根本对立的,两者间存在不可逾越的天堑。这似乎符合马克思的本意,因为马克思从未将科学技术看作意识形态,而是将其理解为生产力中一种重要的革命性因素。因此,在马克思的视域中,科学技术与意识形态是对立的,且在科学技术意识形态化这一论断被提出之前,科学技术都是作为意识形态的对立面存在的。

科学技术与意识形态的对立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第一,两者的哲学内涵和使用语境不同。大卫·麦克里兰(David Mcclelland)指出,“意识形态在整个社会科学中是最难以把握的概念”[6]。意识形态作为一个涉猎宽泛的总体性概念具有深厚的哲学内涵,它是“系统地、自觉地反映社会经济形态和政治制度的思想体系”[7],包括许多具体的意识形式。但即使是以知识形态存在的自然科学也是意识形态的对立面,是被排除在意识形态体系之外的,而且马克思的“意识形态”概念通常是在否定意义上使用的,但其在肯定意义上使用“科学技术”一词,充分肯定了科学技术在人类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的积极效用。第二,两者所属范畴及问题域不同。从唯物主义历史观看,生产力是客观存在的物质生产力,“在这些生产力中也包括科学”[8]。马克思认为,科学技术创造出来的一切物质产品与水力、人力、马力一样,都是生产力的组成要素,科学技术是生产力领域的概念,是一种属于经济基础范畴的物质力量。因此,科学技术必然更多地涉及技术、机器、财富等现实经济问题以及物质活动和物质关系。与此相反,意识形态作为“社会意识中的一部分”,是一种渗透着价值取向、表现为社会意识形式的观念体系。意识形态属于观念上层建筑的范畴,更多涉及政治、法律、宗教等思想统治层面的问题。虽属于截然不同的范畴,但两者都是推动社会运动和历史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第三,两者所反映的对象及效果不同。马克思提出,科学技术研究的是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问题,是对自然现象及其内在联系、客观规律的反映;而意识形态作为物质活动和物质关系的产物,研究的是人的精神活动和思想关系,是对人类现实生活层面的反映。它多以一种颠倒的、歪曲的方式反映物质世界,在某种意义上来说,是作为一种虚假意识形态存在的。第四,两者的功能属性及侧重点不同。正如阿尔都塞提到的,“科学以不同于意识形态的方式确定自己的对象”[9],两者研究的问题域不同必然会导致其功能发挥各有侧重。科学技术普遍被认为是用来服务于使用者目的的“工具”,其更注重科技的工具属性和实践功能以及对现实社会的利用和改造;意识形态作为一种观念的、精神上的东西,人们更关注其理论功能和思想引导作用。

值得注意的是,马克思始终站在历史唯物主义角度看问题,始终坚持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辩证关系,既肯定科学技术与意识形态之间存在根本区别,又承认两者之间存在不可割裂的内在联系。因此,既不能因联系将其完全等同,亦不能因区别而将其完全对立。

(二) 科学技术异化的马克思主义批判

随着科技发展和时代进步,科学技术一方面发挥着推动生产力的积极作用,另一方面则演变成一种统治人的异己力量,“同机器体系一道构成‘主人′的权力”[10]。科技异化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科技对自然的异化。人们利用高科技手段对自然无休止的索取打破了人与自然之间的平衡,导致“人类愈益控制自然,个人却似乎愈益成为别人的奴隶或自己的卑劣行为的奴隶”[2]775。也就是说,科技在确保人类主导地位的同时,也控制着人类生存的自然基础,进而制约人的生产和生活。二是科技对社会的异化。科技发展不仅使社会结构和各种交错关系发生巨大改变,人们的交往行为和实践活动被迫在社会既有限度中进行,而且也使机器工厂普遍化、社会分工精细化,人们被迫沦为社会劳动和商品的奴隶。三是科技对人的异化。科技进步瓦解着人类的独立思考能力和探索意识,使人们过度依赖科技手段而忽略人文精神。马克思指出,这种异化根源于技术程序本身的性质,伴随着技术进步,工业化国家必然会出现异化。技术合理性的概念也解释了马克思技术批判中所暗含的技术功能和社会功能,诠释了技术作为一种普遍性工具是如何在应用中成为一种意识形态的,因为它们不是通过指令和命令来表达,而是切实地体现在科学技术自身之中。因此,马克思将对技术的哲学批判与工人对民主、经济公平的渴求结合起来,创立了独特的马克思主义劳动理论,藉此对科技意识形态化和工业社会中机器对人类的束缚进行了猛烈批判。

马尔库塞在《单向度的人》中也讨论了这种被歪曲的意识形态功能。他同马克思一样,把“对自然的控制和对人的控制始终联系在一起”[3]43,看到了统治者用科学来把握自然以控制整个人类的目的,看到了人类世界正变成由技术手段决定的“技术世界”的现状。因此,他一针见血地指明了技术异化的核心是泯灭人的本性、奴役人的精神和肉体,使人成为没有反抗能力的温顺的单向度的人,使社会成为没有否定性、没有批判性的单向度的社会。马尔库塞进一步提出了科技批判公式,即科学技术的发展=日益激增的社会财富=不断扩大的奴役,并提出了“技术理性的概念,也许本身就是意识形态”[3]39。换句话说,他指认了科学技术具有某种意识形态属性。从政治层面看,科学技术本身具有维护政治统治的功能,而且统治这种目的不是强加于技术的,而是“属于技术理性的形式本身”[3]40;从文化层面看,一切作为否定向度存在的东西都受到了现实的挤压而趋于庸俗,世界范围的技术异化越来越成为一种超历史现象,科学技术在此过程中逐渐确立了统摄、操控的统治地位。此外,哈贝马斯也揭示了人与技术创造物之间的一种矛盾关系:人既是一切技术活动和复杂技术系统的发起者和最终决策者,又是被平稳运行的技术过程排除在外的无关紧要的因素,世界的主人在一定程度上正变成机器的奴隶。

由上可见,马克思主义理论家关于科学技术与意识形态关系的阐述中存在一个清晰的内在逻辑,那就是批判逻辑。在马克思看来,“利用机器的方式和机器本身完全是两回事”[11]。科技本身是中性的,取何种性质、发挥何种效应主要是由社会存在即具体语境和社会主体所决定的。那么,在科技功效被看作是技术进步指示器的当下,该如何发挥科技意识形态功能的积极效用呢?

三、 中国语境下科学技术意识形态功能的实现路径

在当代中国,科学技术意识形态功能正重新建构基于互联网和舆论生态的经济社会发展新格局,这给人类的生态环境及其对自身生存意义的认知带来巨大挑战。当前,学术界多从科学技术与意识形态的对立方面阐述其破解方案,但此举并未真正考虑到中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实际。因此,笔者认为问题的关键是寻求中国语境下科学技术意识形态功能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的有效路径,即探求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科技与人文之间的平衡点和契合点。这既是克服其负面效应的指导原则,亦是西方技术批判理论带给我们的现实启示。具体而言,一是让科技回归人文,用人文精神规范科技理性;二是让科技与文化深度融合,以科技创新推动中国发展。

(一) 重视科技的主体因素和价值属性,实现科技理性与人文精神高度统一

随着科技迅猛发展,西方唯科学主义的弊端愈发凸显。西方主客体二元对立的思维方式和工业资本主义的逐利本性最终导致与之内在共生的科学与人文完全分裂,造成了一系列的生态危机、科技危机和人文危机。以此为鉴,必须深刻反思现代科学观,积极寻求科技理性与人文精神的高度契合点,以期促进科学技术与意识形态协同发展。

首先,从制度层面看,应明确科技道德“红线”,规范科技发展路径和人类科技行为。一方面,建立科学、规范的科技组织和引导机制,既要积极鼓励科技创新,又要有效调节科技与道德的关系,必要时通过法律手段将科技活动引向正确的发展道路;另一方面,建立严密的实时监察机制和道德约束体系,既要密切关注每个科技成果的发展动向,又要禁止科技成果被非道德使用;还要加强对科技人员的伦理道德教育,不断提升科技人员的道德素养。其次,从理论层面看,要健全科技意识形态理论体系,真正发挥科学理论的价值引领作用。目前,我国意识形态安全工作面临前所未有的严峻挑战,各种反马克思主义社会思潮日益侵蚀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指导地位,西方国家凭借技术优势,利用网络媒介向我国肆意传输异质意识形态和价值观念。当下,基于新媒体的社会发展新格局亟待重构,科学、深切的人文理解和人文关怀的给予迫在眉睫。正如恩格斯强调的,“一个民族要想站在科学的最高峰,就一刻也不能没有理论思维”[12]。一方面,必须以科技行为和科技活动为着力点,以新时代人们美好生活需要为导向,构建科技发展体系和意识形态体系,以文化激发科技创新活力;另一方面,既要时刻提防西方科学主义入侵我国意识形态领域,又要防止科技理论体系发生异化。最后,从个人层面看,必须积极培养科技主体意识,坚决反对机器主义的人格观。在资本主义社会中,“现实的个人”是作为机器上可供更换的零件而存在的。在信息技术高速发展的今天,机器也在逐渐吞噬着我们的精神和意志,一步步瓦解我们的独立思考能力。究其根本,当下人们过分依赖便捷的智能设备,过分迷恋网络科技编织的虚拟世界,以致于逐渐沦为数字技术的“奴隶”。因此,为了实现科技理性在中国语境下的人文重建,一要积极倡导“自然主义”与“人道主义”完成了的统一的共产主义社会,倡导人的本质力量在现实历史发展进程中的积极作用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从意识形态层面赢得人民群众的支持;二要将人文精神和主体因素深深嵌入到科技发展过程和实践活动中,通过开展一系列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科技活动,普及科学知识,理性评价科技成果,促进新时代科技与生活的良性互动,助推中国社会健康发展。

(二) 推进文化与科技深度融合,实现文化强国和科技兴国一体化战略

我国在推进文化与科技融合发展进程中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够,二是融合发展机制有待创新,三是人们的文化、科技意识不强。因此,必须聚力攻关,以优秀文化为内核,以先进科技为载体和动力,以科技意识形态功能促进中国发展。

首先,重视知识产权保护,优化外部环境。科技创新为天马行空的文化创意提供了良好的技术支持,但也迫切要求人们对当下数字文化产品的知识产权问题作出及时回应。一方面,应依托法律手段建立多层次、精细化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增加网络环境下数字文化产品的适用性,实现文化产品集中统一管理。另一方面,提高网络加密、高科技防伪以及数字认证等技术水平,通过技术手段有效规避信息失窃和盗用问题;增强人们的保护意识,树立高度自觉的创新理念,促进中国语境下文化、科技日新月异。

其次,创新融合发展机制,实施科技驱动战略。当下,我国特别重视文化与科技融合发展的外部机制,即政策推动机制、市场需求拉动机制和企业自觉机制,但忽视了文化与科技相互作用的内在融合机制,轻视了内在动力和外部推动共同作用的综合机制。因此,必须创新内在机制与外部机制融合发展的综合机制。一方面,建立健全资源要素、生产方式及市场平台融合新机制,通过资源整合,为文化与科技深层融合提供强大动力;通过平台搭建为其提供坚实载体。另一方面,创新统筹融合发展机制,统筹政府和市场的作用,统筹文化消费需求和应用技术研发,统筹研究示范和成果推广,用科技创新引擎带动文化产业发展。

最后,加强核心技术攻关,打造科技文化融合载体。我们拥有博大精深的传统文化,却未将其转化为新的文化业态,究其根本是未能掌握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未能及时完成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因此,必须坚持问题导向,找准文化与科技的交融点,以一体化思维攻克共性技术难关;必须加快培养复合型专业技术人才和研发团队,将5G、H5、AR和VR技术真正融入到文化生产中,用先进技术催生一批文化与科技高度融合的创新型文化产品。

自20世纪以来,科学技术意识形态功能及其实现路径一直深受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因此,笔者通过对马克思、恩格斯和哈贝马斯等思想家关于科学技术与意识形态思想的深刻探析,凝练出新时代科学技术意识形态功能融入中国经济社会发展进程的两条现实路径:既要“让文化走进科技”,以文化价值引导科技发展方向;又要“让科技融入文化”,以科技创新带动文化发展。立足于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现实,探寻一个中国式“科技+文化”的社会发展模式,才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积极探索科学技术意识形态功能的根本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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