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思毛
(湖南开放大学,湖南长沙 410004)
关于大事记的写作要领,前人早有不少高论,当代论述更是数不胜数。相关论述对编写大事记的原则与要求进行了精辟阐述,为大事记编写提供了基本遵循,已被广大大事记编写者接受。但是,在笔者阅读一些机关、大学的大事记之后,特别是在参与笔者所在单位——原湖南广播电视大学(今湖南开放大学)的大事记编写过程中,深刻感受到尽管人们对大事记编写原则高度认同,同时却又在编写实践中存在相当程度的不一致。因此,笔者拟对大事记写作中如何准确把握大事记的选事标准、科学设计大事记的编写体例、精心打磨大事记的文字表达,在操作层面上谈谈自己的一些想法。
准确把握大事记的选事标准,把真正的大事编入其中,把不属于大事的事项排除在外,这是确保大事记编写质量的关键,是编写大事记必须遵循的首要原则。关于大事记的选事标准,徐无党认为:“大事则书,变古则书,非常则书,意有所示则书,后有所因则书。非此五者,则否。”[1]司马光提出了“专取关国家兴衰,系生民休戚,善可为法,恶可为戒者”[2]的选事标准。吕思勉有“常事不书, 为史家公例, 盖常事而亦书之, 则有书不胜书者矣”[3]的论述。何裕坤提出了“当时影响大、事后影响久远、意义重大”“有资治价值”“有科研价值”“有教育价值”“有查考价值”[4]五条标准。许家康强调大、要、新、特的收录原则[5]。这些论述所提出的大事记选事标准极有见地。受此启发,笔者认为大事记就是记大事,入编的基本标准就是大事。但大事有不同的类型,概括起来可以分为重大性的大事、新生性的大事、特出性的大事。诚然,这个选事标准仍然是原则性的标准,而不是具体的可操作的标准。事实上,对于不同层级、不同类型的组织来说,对大事记的选事标准很难作出统一的规定,需要编写者在遵循原则性的选事标准的基础上,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一个实事求是的具体选事标准,并且在编写过程中准确把握、贯穿始终,把一个单位的三类大事编入大事记,做到大事不漏、常事不书。
所谓重大性的大事,指规模大、影响大、权重大的大事[5],即那些最典型的、公认度最高的大事。具体到广播电视大学或开放大学的大事记编写,以下事件可以看作重大性的大事:学校成立、更名、迁址以及体制、职能和隶属关系调整变化事件;学校内设机构(主要指二级机构)的设置与变化事件;学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任免事件;学校党委、工会、学术委员会、团委等重要组织换届选举事件;学科建立、专业开设与招生办学事件;学校作出改革与发展重大决定事件;上级机关对学校工作的重要决定、批复、评估、检查事件;学校完成重大任务、取得重大科研成果及获得重大表彰与奖励事件;省部级以上重要领导人视察学校事件;知名专家、学者来校讲学等学术活动事件;学校校区建设与重大建设项目开工、竣工事件;重要新闻媒体对学校的报道事件等。这类重大性的大事入编,很容易得到编写者、审阅者、阅读者的一致认可,其选事标准易于把握。
所谓新生性的大事,指新出现的事、第一次发生的事。如全国广播电视大学创办以后,各省级广播电视大学编印的《情况交流》《教学辅导》之类内部小报小刊,是校报、校刊的前身,编印第1期内部小报小刊就是新生性的大事。20世纪80年代初,省人事、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电大系统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评定电大系统的第一批讲师,这对电大来说就是新生性的大事。1999年,广播电视大学启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标志着电大从广播电视教育向基于网络的现代远程教育转型,广大教师投入网络教学的探索与实践,第一堂网络课、第一次网上交互教学就是新生性的大事。编印内部发行的校报校刊、评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网上授课,在现在看来都是可以不入编的常事,但因其当时是第一次发生的事,是新生性的大事,所以应入编大事记。
为什么第一次发生的事要作为新生性的大事入编大事记?理由是它在当时具有全局性影响,事后具有长久性影响。有时单位推出了改革的重大决策,但因为客观条件不成熟等多种原因没有顺利实施,没有产生预期的全局性影响和长久性影响,反而不能作为大事入编。入编新生性的大事要求公认度比较高,虽然在编写者、审阅者、阅读者中也可能存在一定的意见分歧,但总的来说分歧不大,认识比较一致,其选事标准也比较容易把握。
所谓特出性的大事,指同类事件中那些格外突出、特别出众的事,因其对单位的建设与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因而必须入编。
立项科研课题是常事,但立项高级别的课题如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就不是常事,而是特出性的大事。获得成果奖励、荣誉表彰和竞赛奖项是常事,但获得高级别的奖励、表彰和奖项如省部级以上科学技术奖、社会科学成果奖、教学成果奖,或获评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优秀教师等,就是特出性的大事。这些事件标志着学校的办学水平与办学成就,是必须入编的大事。但入编特出性的大事容易在编写者、审阅者、阅读者中引发分歧,尤其是很难得到事件当事人的一致认可。产生这一问题的原因之一是入编特出性的大事缺乏客观标准与硬性规定,即便经过大事记编写委员会、审核小组或者学术委员会等机构确定一个标准,也不一定能得到阅读者尤其是事件当事人的一致认同。尽管如此,编写者仍然应当而且也只能从本单位的实际出发,确定一个实事求是的入编标准,以确保大事记的编写质量。如入编表彰与奖励事件,原则上应当以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2015年8月发布的《全国评比达标表彰保留项目目录》所列和此后每年设立、调整或变更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以及国务院办公厅2017年5月发布的《关于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方案》所明确的项目为标准。为尊重历史,也要考虑此前中央各部委、省级党群系统和行政机关颁授的上述两类项目以外的一些权威性比较强的奖项,如教育部颁授的科学技术奖、省委教育工委颁授的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等。此外,从广播电视大学或开放大学的实际情况考虑,在国家开放大学及其前身中央广播电视大学组织的全国电大系统的评优与奖励中,一些规格较高的项目可以适当入编。
领导主持与出席的大多数会议为例会,属于常事,但其中有一些是对单位建设与发展产生重大影响的会议,可视为特出性的大事,这就需要划清常事与特出性的大事之间的界限。一般说来,单位自行组织的会议,要看它是否作出了重大决定,该决定是否对本单位的建设与发展产生了全局性影响和长久性影响。这种影响是可以从实际成效中具体感受到的。如学校召开会议出台一项师资队伍建设举措,但会后并未顺利实施,看不到师资队伍建设的明显成效,这样的会议就不能视为特出性的大事。又如学校领导出席上级机关召开的某些例会,会议没有作出对学校建设与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决策,也没有对学校工作进行肯定、表彰的内容,学校领导也没有在会上交流工作经验,这样的会议可能对一定范围的全局性工作有影响,但与学校工作的关联度不大,对学校而言可以视为常事,不入编大事记。
大事记的编写体例多种多样,多数论述者将其分为编年体、纪事本末体、编年纪事本末结合体三类。编年体以时系事、一事一条,完全按照事件发生的时间顺序逐年逐月逐日记载,简明扼要地记述人物、地点、事件。纪事本末体是时有顺序、事有本末、跨时记事,通常按开始或结束的时间对事件进行叙述或追述,形成系统叙述。编年纪事本末结合体实际上是以编年体为主,以纪事本末体为辅,只对某些事件跨时记事。
在这三种体例中,编年体容易看出同一时期各个事件之间的联系,所述事件发生的次序分明,在时间上给人以完整的历史概念,便于查阅。而且可以同时看出发生在同一时期的事件,便于综合考察当时单位各个方面的情况。缺点是同一事件往往首尾不连贯,难以给人完整印象。纪事本末体一般能按事件的发生、发展、结果进行完整记述,能补编年体之不足,但又淡化了时间概念,影响读者对一定时期内单位总体情况的观察与分析。编年纪事本末结合体则较好地集中了前两种体例的优点,避免了它们的缺点,有利于全面反映单位事业发展状况,又可以系统地记述一些大事,是目前编写大事记常用的体例。为了尽量发挥编年纪事本末结合体的优势,需要科学设计其编写体例,掌握好记述的要领。
编年纪事本末结合体的主体是编年体,事实上一次性事件占绝大部分,按照事件发生的时间顺序逐年逐月逐日记述事件,是大事记写作的重点。其要领是详略得当、因事而异。
单位大事记记载本单位发生的各种重大事件,作为密度高、容量大的信息载体,它必须用较小的篇幅概括丰富的内容,力求用简洁洗练的文字记述时间、地点、人物与事件概要。如:“7月13日 省教育厅发出〔2007〕229号《关于表彰第二届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获得者的决定》,我校人文学院刘永东教授在列。”[6]66又如:“6月8日 省教育厅发出〔2009〕267号《关于公布2009年湖南省高等职业教育省级教学团队名单的通知》,我校网络工程职业学院以张导成为带头人的数控技术专业教学团队在列。”[6]72这样的记述尽管文字不多,但事件的基本信息要素齐备。这类事件在高校发生得比较多,记述时要统一格式、规范表述,以显示史书严谨、朴实的文体风格。
言简意赅是大事记记事的基本要求,但因事件的性质、特点而有所区别,对有的事件需要适当展开叙事,让阅读者了解事件的整体情况。如:“1月 理工科教学处张学孚副教授获国务院颁发的享受政府特殊津贴证书。3月8日,我校举行颁证仪式。张学孚1960年毕业于北京航空学院,长期从事教学与科研工作,曾获全国科学大会奖,其专著《磁通门技术》被评为国防科技优秀著作。”[6]33对有的事件需要作出一定的评述以显示事件的意义。又如:“12月21日 教育部发出〔2018〕21号《关于批准2018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获奖项目的决定》,我校陈建民教授主持项目‘基于网络学习空间精准培养农民大学生的创新实践’获2018年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这是迄今为止我校在该类奖项评选中获得的最高奖项。”[6]99这种依据事实开展的评述并不违背大事记的实录原则,并有助于实现实录与微言大义的融合与统一。
记述高校发生的重大教学改革项目实施、重大项目建设、重大活动组织等延续多时的大事,需要集中一处记其始末,就必须采用纪事本末体。其要领是把握好选点定位:如选择起点,则须交代结果;如选择终点,则须追述事件;如时间跨度较大,则要多点定位记述,其关键在于选准代表性时间。
从记述选点定位的角度看,延续多时的大事大体上可以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宜于起点记述的事件,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等党建活动、大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等大型学生活动、较大规模的教师培训活动等。对这类事件一般以活动启动日期记事,记述活动开展的过程,直至交代活动的结果。第二类是宜于终点记述的事件,如基本建设、重大实验室建设等重大项目,技能、征文、演讲、书画等竞赛活动的开展等。对这类事件一般以活动结束日期记事,记述活动的结果,再追述活动开展的过程,交代有关情况。第三类是宜于多点记述的事件,如学校办学史上新的教育类型开办、新专业开设、新的专项评优活动开展等。对这类事件一般以事件发生日期记事,在活动结束日期再记述事件的结果,如果有需要也可以追述事件发展的过程,交代有关情况。如广播电视大学办学史上曾招收自学视听生、电大普通班、注册视听生等,这些教育类型的开办时间短则六七年,长则十几年。对这类事件一般在开办该类教育首批招生时记事,在停办该类教育前最后一批招生时再记事,并对开办该类教育的情况进行总结。如:20世纪80年代初,广播电视大学开办党政管理干部基础专修科,连续招生多年;21世纪初,原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今国家开放大学)组织开展教学创新奖等评优活动,这些活动连续举办多届。记述这类事件同样宜采用多点记述的方式。
无论是一个区域、一个系统,还是一个单位,在其发展史上常常会在不同时间发生同类型的事件。在高校办学史上同样存在这种情况,它实际上是一系列一次性事件的组合,我们暂且把它称之为同类事件。如2009年以来,原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今国家开放大学)相继成立全国广播电视大学专业与课程教学研究中心组,在全国省级电大聘用中心组成员和副组长,有的年度向一所省级电大发出几个文件聘用几十名教师,如果采用编年逐月逐日记事的方式记事,显然是不适宜的。记述这类事件可采用一种有别于一般编年体和纪事本末体的方式,我们姑且称之为同类事件综合记事。采用这种方式记事要做到点面结合,其要领是找准点、照顾面。有两种处理方式:一是具体记述第一个事件,概述整体情况;二是具体记述一个典型事件(不一定是第一个事件),概述整体情况。属于同类事件性质的事在学校有很多,如几乎每年都发生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事件、科研成果评审事件、评优事件等,一般都可以采用同类事件综合记事。
编写大事记,记述重要的历史事件,旨在真实反映一个区域、一个系统或者一个单位的发展历程,让阅读者从中领悟其发展规律。为了实现这一目的,需要精心打磨其文字表达。作为资料性文献,大事记的文体性质决定了对其文字表达的特殊要求。
大事记要求用尽可能精简的文字记述一个区域、一个系统或者一个单位发展历程中的丰富内容。如果任意展开记述,则书不胜书,动辄数十万字、数百万字的篇幅,既不便于编写,也不便于阅读。因此,对于这种史料性文体,自古以来就把文字简明作为一个基本要求。所谓简明,即在确保事件基本信息完整的前提下,删除一切可有可无的文字。但文字精简却不可苟简,如果文字精简到缺失事件发生发展的时间、地点、人物、原因与结果等重要信息和实质性内容,无疑会弱化大事记反映历史的功能。某省级电大大事记有这样一则记载:“1978年11月26日—12月3日,教育部和中央广播事业局在北京联合召开第一次全国广播电视大学工作会议,我省教育局、广播事业局领导和学校筹备组成员与会。”第一次全国广播电视大学工作会议无疑是一次极其重要的会议,省里派出的与会人员一般是筹建省级电大的重要成员,因而其与会人员名单属于该事件的重要信息,不可苟简,省略了就会影响其史料价值。在一些大学大事记里常常读到这样的记述:“某届全省大学生运动会落幕,我校获金牌若干枚、银牌若干枚、铜牌若干枚。”这类记述显然过于简单,获奖学生名单、获奖项目都是重要的事件要素,不能省略。
大事记要求精准记述历史事件,真实反映历史面貌,因而文字质朴是对大事记文字表达的一个基本要求。大事记要对事件作简洁性记载,表现在材料选择上要求以事实材料为主,表现在语言表述上要求用语准确、平实,反对夸大其词,杜绝空话套话。人们常常在一些大学大事记里读到这样的记述:“某年某月某日,教育部公布某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奖名单,我院获一等奖若干项、二等奖若干项、三等奖若干项。它标志我院进入全省职业院校先进行列。”“某年某月某日,省教育厅公布某年全省科学研究项目立项结果,我校获准立项重点课题若干项、一般课题若干项。它开创了我校科研工作的崭新局面。”其中“标志我院进入全省职业院校先进行列”“开创了我校科研工作的崭新局面”之类表述,显然有夸张、溢美之嫌。即使在某一年的学生竞赛中取得好成绩,也不能把它作为一所学校“进入全省职业院校先进行列”的标志,因为一所学校要“进入全省职业院校先进行列”,应当在多个方面名列前茅。同样,某一次立项课题比较多,也不足以说明“它开创了我校科研工作的崭新局面”。我们反对记述历史事件时夸大其词的空话套话,支持对业绩与成就的客观表述。如《上海年鉴2017》记载:“(1月)8日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在北京召开,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颁奖。上海共有42项牵头及合作完成的重大成果获奖,占全国获奖总数的14%,连续14年保持两位数占比水平。”[7]此则记述完全用数据说话,无一溢美之词,却有力地表明了上海的科技实力与成就。
大事记编写必须严格遵守实录的原则,让事实说话,但它绝不是简单地记流水账。实录的本质是客观记述历史事件,而历史事件的时间、地点、人物、原因、过程与结果等要素都是一种客观存在。既然如此,只要有利于全面深刻地反映历史,就应当予以实录。大事记编写实践中常有一些事件的实录容易引起人们的关注与争议,但关注与争议的焦点往往不是时间、地点、人物等表层要素,而是事件的内容、性质、意义等深层要素。为了让实录成为定论,大事记务求文字精当,而不是呆板的、一般化的表述。
首先,可以对事件内容作出精当的概括。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大事记(1949年10月—2019年9月)》记载:“8月7日—19日 第一届全国卫生会议召开。会议确定‘面向工农兵’‘预防为主’‘团结中西医’为新中国卫生工作三大原则。”[8]6它记述一次会议,精当概括了会议内容与成果。
其次,可以对事件性质作出精当的表述。如关于八年抗战和十四年抗战的表述问题,《中国共产党历史大事记(1921年7月—2011年6月)》表述为:“九一八事变标志日本帝国主义侵华战争的开始,也是中国抗日战争的起点。中国人民的局部抗战揭开了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的序幕。”[9]21-22“卢沟桥事变标志日本帝国主义发动了全面侵华战争,也标志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的全面爆发,即全国抗战的开始。中国的全民族抗战在世界东方开辟了第一个大规模反法西斯战场。”[9]33这一精当表述阐明了八年抗战和十四年抗战的关系,同时,关于“世界东方第一个大规模反法西斯战场”的说法也更准确。
再次,可以对事件意义作出精当的揭示。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大事记(1949年10月—2019年9月)》记载:“12月29日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58年6月3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自2006年1月1日起废止。在中国延续两千多年的农业税正式成为历史。”[8]106最后一句精当的评述,深刻地揭示了事件的重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