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 婧,刘海涵
(吉林工商学院,吉林 长春 130102)
“一带一路”倡议是由我国于2013年发起的国家级顶层合作倡议。秉承共商共建、和谐包容、互惠互利的原则,截至2021年1月30日,中国已与171个国家和国际组织签署了205份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文件,取得丰硕成果。
吉林省是“丝绸之路经济带”上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东北亚区域合作中的窗口省份,应该用好新一轮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政策条件,积极融入“一带一路”的建设,先行先试,打破固有壁垒、让省内企业“走出去”,给新常态下东北区域经济发展带来新动力。
国内学者针对“一带一路”背景下吉林省企业的发展战略问题进行了相关探讨。孙绪等认为“一带一路”构想将我国经济版图划分为六大经济走廊,吉林省在东北地区中经济地位极其重要,是东北经济发展的桥头堡,东北亚地区的经济走廊。通过对吉林省经济竞争力进行分析,得出吉林省企业应加强科技创新、政策引领、对外合作,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李俊朋选取进出口贸易依存度等指标,通过因子分析法构建出评价吉林省对外开放度的综合评价体系,利用VAR模型,对吉林省对外开放度对经济增长的影响做了实证分析,得出吉林省贸易逆差现象比较严重,对外开放还有很大上升空间的结论。可以看到吉林省企业“走出去”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它既可以让企业学习新技术,利用最短时间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推动企业产业战略、技术路径的改革;也可以让国家开展国际产能合作与转移,参与全球化生产体系的搭建,力争在国际分工体系中占据有利地位,在更广阔的空间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和资源优化配置;还可以让企业在世界贸易争端加剧的情况下,实现商品产地多元化,以境外公司作为交易和结算主体替代境内企业的出口贸易,绕过目标国的贸易壁垒,扩大产品的销售市场,获得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乘着“一带一路”的政策东风,吉林省不断深化国际合作,成立了产业投资基金、打造了国际物流通道、建立了海外投资项目库,搭建了企业服务平台,对外贸易平稳发展。近五年来,全省进出口总额基本稳定在1300亿元左右(图1)。各类型企业在政府引领下先后与“一带一路”沿线各国的商会和经贸组织开展磋商交流,建立了多元化的合作渠道,打造了中欧班列(长春—满洲里—欧洲)、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珲春综合保税区、长春兴隆综保区等合作平台。部分项目已成熟运营,中欧班列(长满欧)已联通俄罗斯境内大大小小近百个货运站点,欧洲境内覆盖波兰、德国、意大利、捷克等十余个国家,截至2020年底,累计为“一带一路”沿线近3000家企业提供了货物的转运或联运服务,共计承运货物57998标箱,货值达135亿元,为吉林省企业“走出去”贡献了不小力量,构建起“丝路吉林”大通道。
图1 吉林省货物进出口总额
深入推进企业“走出去”的战略,吉林省制定了不少帮扶措施,支持国资及各类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例如:对企业外出参与国际展销会的展位费、展品运输费、人员费用给予一定比例补贴;对有境外投资项目的企业开展业务的各类服务咨询,对包括土地租赁、厂房建设、生产线购置等基础设施建设费用给予一定比例的补助;对从事境外投资合作用于项目经营的1年以上的贷款给予贴息。越来越多的吉林企业走出国门,寻求跨国经营之路,境外投资活跃。2019年,全省对外直接投资7059万美元,增长125.5%,增幅在全国排第一位。对外劳务人员实际收入总额2.2亿美元,增长25.9%;对外承包工程完成营业额2.8亿美元;2020年对外直接投资增长11.2%,达到7849.6万美元,对外就业人员累计派出33万多人次。截至2021年6月,吉林省累计备案设立境外企业和机构已达860多家,非金融投资累计存量30多亿美元。从投资地域上看,主要分布在欧盟、俄罗斯、北美、韩国、日本等国家和地区,基本为发达国家,与东南亚、非洲、中亚地区的联系较少。从涉及的产业看,包括轨道交通、汽车及零配件、医药研发、冶金、通用机械设备、木材深加工、水泥等吉林省传统优势产业和石化、电力、水利、公路建设等工程承包领域。
企业走出去,加大境外投资力度,一般都希望掌握一定发展优势,获取更多的经济效益。然而在实际中,由于实践经验并不丰富,很多企业在对国际市场不调查或者调查不深入的情况下就盲目追逐市场热点进行投资。海外投资项目与企业的整体规划布局与统筹协调不到位,存在边规划边投资建设的情况,造成部分项目超预算甚至在建设中资金链断裂投资失败。一些落地的投资项目盲目追求短期经济效益,肆意无序开采矿产资源,缺乏环保措施和社会反馈,也会造成境外投资企业遭当地居民抵制的问题。此外,国企和头部民企因为资金充足,经常采用分散投资的方式,希望减少系统性风险发生的概率。但是,这样的投资模式也更容易发生随意性、不合理性及监管不到位的问题,使得对外投资风险加大,造成经济损失。
企业的“走出去”战略,最终是要通过各个方面的人才来落实和实施,因此人才因素是“走出去”战略成功与否的关键。相比于南方沿海地区具有大量国际贸易高端人才的情况而言,东北地区受制于港口建设及经济发展现状,目前并没有很多具备丰富海外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技能的国际化高质量人才供企业选择,这些问题使吉林省的企业不能在“走出去”的过程中大展拳脚,约束着吉林省对外开放水平的提高。另外,吉林省内服务于“一带一路”的海外投资中介服务体系也不成熟,国际化的专业咨询公司、有国际影响力的会计师事务所和商会协会很少,缺乏国际产业信息交流平台、法律援助及配套风险评估,导致企业难以进行投资项目的高效筛选与制定合适的经营策略。
吉林省企业缺乏有效的组织引导,还存在各自为王、单兵作战的问题。企业之间没有信息共享、技术共享、优势互补、抱团发展,甚至发生打价格战、互相攻击诋毁等恶性竞争,同行业的内耗性竞争激烈。热门投资地区与热门产业一哄而上,导致重复投资、产品过剩等问题。因缺少行业约束协调机制,部分企业存在经营不规范、为抢夺项目无视法律和行业标准、制假售假等行为,造成“劣币驱逐良币”的不正常现象。
“一带一路”沿线64个国家在社会制度、宗教信仰、经济基础、历史传统、对外政策以及政治局势等方面千差万别,国家之间的矛盾与冲突多发,地区间热点问题不断,地缘政治关系时而紧张。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国家风险参保评级》显示风险较高的国家有16个。世界银行调查统计的营商环境指数则显示,“一带一路”沿线的印度、缅甸等21个国家营商环境较差,在知识产权保护、融资环境、监管与税收等方面存在较多问题。企业到这些国家投资,面临诸多风险,特别是中小企业,一旦投资不顺利,甚至可能会直接影响企业的生存。即使是赴北美、日韩、欧盟等相对稳定的市场进行投资,也可能因民族宗教问题、大国利益博弈以及突发事件的溢出效应对投资产生重大影响。
1.建设“中蒙俄经济走廊”,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北线建设
“一带一路”为企业开展与周边国家的合作创造了难得的历史机遇,期待通过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搭建面向东北亚区域跨境商务和物流信息平台,实现与周边国家更多的产业投资合作。比如:吉林省可以在农业上寻找战略契合点,借助与俄蒙的地缘优势,积极寻求与其农业、畜牧业高水平合作,在有机农业、特色农业上下功夫,实现农产品贸易的专业化发展。再如:通过“长春—满洲里—欧洲”中欧班列更快速高效地将各种产品和货物发往国外。
2.深度参与东北亚经济一体化,注重加强与周边国家的跨境次区域合作
长久以来,欧盟一直是吉林省对外贸易最大的合作伙伴。日本、韩国、朝鲜等国与吉林省的贸易量虽有发展,但占比长期不高,吉林省对外经济存在“舍近求远”的现象。2020年中日韩在内的15个亚太国家正式签署了《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吉林省政府和企业应该认真研究RCEP相关合作项目,争取国家相关优惠政策,方便企业“走出去”,提升对外开放水平,通过加强与日韩的经济往来和联系,梳理长吉图区域合作网,推进东北亚经济一体化进程。部分产业可以先行先试,比如日韩在渔业上有广阔的消费市场、成熟的捕捞及养殖技术,吉林水产养殖与加工企业可以走出国门,深度合作。
1.总体规划,合理布局境外投资
总体规划的主要内容包括建厂指导思想,总平面布置,生产与生活区的规划位置,道路、铁路专用线、河渠、电讯、电网的分布,厂内生产过程流向,与邻近厂矿的协作关系,工艺流程和技术装备水平,工程进度与总概算等。企业落实“走出去”战略,需要有完整的总体规划,这个规划既要包括项目的近期建设计划,也要考虑项目远景发展设想。前期从企业的实际情况出发,借鉴其他企业或者自身以往对外投资经验,加强市场调查,科学评估投资风险,做好国外投资环境的详细论证,合理制定投资方案。中期,在对外投资中,以总体规划为蓝本进行实时评估和监管,适当调整改进投资方案,让其满足实际发展要求。后期充分尊重当地的法律法规,主动承担企业社会责任,保护生态环境,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2.破解人才瓶颈,构建企业出海的中介服务组织
大力培养“走出去”战略的复合型人才,一方面可以充分利用吉林省高校、科研机构等优质教育资源,从市场需求出发,制定人才培养规划和方案,构建多层次人才培养体系,从根本上建立人才储备库;另一方面也可以通过各种人才交流平台,积极参与人才市场的竞争。招揽一批具有全球视野和前瞻性思维的高端管理人才、有海外学习与工作背景的知识精英、有专业技能的职业化工匠“为我所用”。新时期,政府要为企业“走出去”保驾护航,通过引入更多的国际化咨询公司与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服务机构,做好相关国家或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等调研工作,帮助企业高效快捷地完成国际商业贷款、直接绿地投资、境外发债、跨国并购、境外上市、设立境外研究机构等投融资行为。
3.成立海外投资行业协会,形成管理协调机制
吉林省要及时建立海外投资行业协会,发挥商会协会在市场引领、信息采集与交流、风险预警与维权、行业监管与协调的职能;利用商会协会推广国际化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引导企业牢固树立品牌意识;通过商会协会建立企业间对话机制,引导龙头企业与后来企业协同发展,推动有序竞争。推动商会协会企业间的桥梁与纽带作用,鼓励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集群式“走出去”,增强产业上下游的协同,抵御海外风险。
4.建立海外投资风险保护机制
从政府层面,吉林省要由政府牵头,搭建汇集保险、银行、法律服务及其他相关行政部门为主体的重大国际风险防范体系。通过这一系列行之有效的运作,加大对高风险国家的境外投资监管,通过大数据的收集与分析,及时进行风险预警,提升企业对境外投资风险的防范能力。当发生突发事件时,政府需及时与驻外使领馆取得联系,保护我国企业与工作人员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做企业的坚强后盾。从企业层面,对外投资时,要做好市场调研,充分考虑投资目的地的各种有利和不利因素,国际贸易形势等因素,审慎决策。也要制定企业内部切实可行的风险评估方案,便于在问题出现的第一时间可以启动方案,及时处理,将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企业内部各个部门应相互协调、信息共享、统一认识,定期开展安全教育,主动防范各类风险事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