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永春
(东莞市麻涌镇国库支付中心,广东 东莞 523142)
根据《政府会计准则第5号—公共基础设施》的规定,市政基础设施主要包括城市道、桥梁、隧道、公交场站、路灯、广场、公园绿地、室外公共健身器材等,满足以下几点要求:首先是能给大众开放使用的资产,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其次是一个独立核算的会计主体且被政府所控制;再次是一种有形的实物资产,而且一般情况下不可以移动。
结合《全国城市市政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十三五”规划》,本文认为市政基础设施的内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道路建设,作为市政基础设施重要部分,主要内容为建设道路交通系统,提高承载能力;二是轨道交通建设,成为市政基础设施中的骨干,加大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力度,促进居民出行高效便捷;三是综合管廊建设,可以解决城市“马路拉链”的问题;四是供水系统建设,保障居民生活、生产的需要;五是污水处理建设,整治黑臭水体,控制水污染;六是防洪工程建设,解决“城市看海”的问题;七是海绵城市建设,实现城市建设升级转型;八是供气供热系统建设,保障城市安全;九是垃圾治理系统建设,解决垃圾资源循环利用难题。十是园林绿地建设,营造家居空间;十一是生态环境建设,提高城市安全水平;十二是智慧建设,提高城市营运管理水平。因此,市政基础设施关系到城市发展的诸多方面,对于提升城市经营水平,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至关重要。
从市政基础设施的定义和内容来看,加强会计核算与资产管理优化,对优化城市空间布局、提高城市运行效率等具有现实意义,主要表现以下:
一是满足人民生活的基本需求。随着人们对城市人居环境、城市安全要求的不断提高,必须要加强城市生态建设,从改善大气环境、净化水源、优化城市绿地等方面着手,从而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人民居住质量。
二是满足发展绿化智慧城市转型的需要。为了提升城市品质,强化城市管理,完善城市区域地下综合管廊运营,加快海绵城市建设,需要借助高科技的技术,运用智慧城市管理手段,提高城市安全运行水平。
三是满足增强城市承载能力的需要。随着新型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加重了城市承载能力,为了缓解城市压力,保持常态化发展,需要提高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能力,实现经济增长、社会文化繁荣的双目标。
HY湖总用地约2平方公里,由广东东莞市政府与麻涌镇政府共同投资于2015年建设完成,依托第二涌、第三滘水系,对水岸两侧植物景观进行改造,复建具有水乡特色的景点,打造融休闲旅游、农耕体验、科普文化认知和城市生态功能保障的岭南水乡湿地旅游区。为了更好地了解市政基础设施的会计核算与资产管理现状,结合HY湖工程建设案例,可以发现一些与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相关的问题,主要包括:
由于工程前期调研不充分等原因,设计方案不完善,项目缺少可行性研究报告,导致概(预)算编制工作不到位,出现应该建设的项目不在概(预)算内,造成建设过程中新增或减少子项目过多,给总项目建设管理带来一系列问题,如引起增加管理成本、设计成本、施工成本,又有可能出现交叉施工面带来的安全、质量、设计变更等风险,影响项目成本控制。
2018年以前执行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未要求核算市政基础设施,虽然在《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设定了“公共基础设施”会计科目,但会计核算只进行简单的登记和记账,不能对核算主体相关的工程项目施工成本进行深入的分析、统一管理,致使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对政府投资项目形成的市政基础设施不知怎么确认记账主体进行核算,无法全面反映市政基础设施的资产信息,影响政府管理层决策。
HY湖建设以《关于印发〈麻涌镇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的通知》(麻府【2013】28号第三十六条“承包单位必须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向建设单位提交完整的工程结算报告及相关资料,业主单位或建设主管部门应及时进行初审”为结算依据。但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由于施工方的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期内完成项目竣工结算资料的编制工作,影响结算进程,或因部分施工方未能及时向建设单位提供结算报告或结算资料不完整,出现多个子项目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结算,严重影响资产价值计算的准确性。
建设过程存在多个建设单位的情况,如规划设计部分的建设单位为甲单位,建筑安装工程的建设单位为乙单位,景观绿化的建设单位为丙单位,存在多头建设,容易造成侧重于建设而后续无人管理,在会计账上没有统一的市政基础设施资产卡片,没办法在账上体现市政基础设施资产的存在,不能真实地反映资产价值,市政基础设施的价值量难以溯源,导致影响资产价值管理效率。
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仍处于原始的手工管理,没有一个信息化系统能随时反映项目概算批复、建设进度、完工移交阶段的信息数据,不能提供财政、纪检等部门在线查询监督,无法及时向除建设单位之外的单位反映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进程,不知资产最终归属到哪个单位。
对于规范市政基础设施资产的管理,需要设计一套更加符合资产管理的系统,从项目概算到资产移交都能在一个平台反映,保证资产价值在统一监管信息系统得到全面监管。笔者认为,利用这个信息系统,能够贯穿市政基础设施从概算、预算、竣工验收结算、会计核算、资产移交等多个环节,方便设计单位、项目承包单位、建设单位、管养单位有序衔接,使得项目的预决算事项最终都能在会计处理上体现,保证政府财政投资项目从立项、建设、资产形成、资产使用、资产处置全过程真实的反映。具体建议包括:
对于概(预)算编制不严谨的问题,建议加强工程项目预算编制的科学管理,有助于提高项目成本控制。首先得从工程设计图着手,对设施方案进行反复论证,判断其合理性。其次把预算管理实行分级管理,按精、细、实进行科学管理,逐步实现预算编制、调整、执行、控制、分析、考核等各个环节进行有效控制,以免预算管理体系执行流于形式。
按照市政基础设施“谁承担管理维护职责,由谁入账”的原则,单个政府会计主体管理维护的市政基础设施,直接确定管理维护单位为市政基础设施记账主体;多个政府会计主体共同管理维护的市政基础设施,应该由负有管理维护市政基础设施主要职责的单位确定为政府会计记账主体。确定了记账主体,为后续维护管理落实责任,提升市政基础设施资产管理水平。
工程竣工验收结算涉及多个部门,沟通协调是关键,建设单位应加强对施工方的管理,做到及时了解、提前督促、提早协调,明确竣工验收结算资料提交时间,督促指导施工方及时递交高质量的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同时制定切实可行的结算审查工作计划,加快结算审查进度,保证项目及时办理竣工结算,提高资产价值计提的准确性。
对于多个建设单位的市政基础设施,明确了记账主体,应像重视实物资产管理一样重视管理维护,首先得做好会计账的管理,如建立统一的市政基础设施资产卡片资料,登记项目名称、建设面积(里程)、开工日期、竣工验收日期、决算金额,同时附上实物照片,保证账实相符,并为后续市政基础设施的价值量溯源提供原始依据,保证资产价值管理的延续性。
建议借助平台,以信息化手段管理概算批复、建设进度、完工移交阶段的相关信息数据,使市政基础设施资金拨付与资产形成的过程公开透明。还应建立内部控制机制,明确建设方与使用方的权责,确保及时录入的系统数据真实准确,并为财政、纪检等相关部门全程监控财政资金使用、市政基础设施预决算和资产形成等情况,实时提供在线数据查询监督。
综上所述,市政基础设施资产是一个城市的窗口和名片,能有效改善当地的经济和社会环境,提升当地城市的形象,作为提升当地人文环境、带动产业转型升级、提高人民生活满意度的重要工程,必将在未来的城市建设中发挥重要的作用。因此,相关部门与单位应该加强市政基础设施资产的规范管理,通过强化预算编制管理、提升资产管理水平、提高资产价值计量的准确性、保证账物同步登记、提高市政基础设施管理水平等方面,切实发挥其对优化城市空间布局、提高城市运行效率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