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日本拥核图谋与无核政策的历史因素

2021-12-04 22:20黄千容
日本研究 2021年1期
关键词:核武器日本

黄 涛 黄千容

在现有拥核国家和一些正在逐步获取核武器的国家中,对核力量的政治态度也常会发生一些逆转,不同程度的弃核现象是国际社会中的一个进步方向。弃核有被动和主动两种主要方式,不仅涉及对研发和获取核力量的动机以及技术层面上的分析,而且要涉及外部压力和内部政权存废的关系问题。美国拥有超强的核力量和反制他国核进程的影响力,对国际核不扩散行动也具有一定的积极的推动作用。美国的防扩散外交对于某些国家的弃核选择产生了重要影响。例如,美国向土耳其和韩国提供的安全保障是促使这些国家弃核的重要原因[1]。很多国家在从事核武器的研发工作后放弃了核诉求。冷战结束后,南非、阿根廷、巴西、白俄罗斯、哈萨克、乌克兰也放弃了核计划[2]。在这些弃核国家中,利比亚弃核后遭遇政权更迭,产生了巨大的负效应。日本的无核状态是美国严控下的一个特例。虽然日本至今没有实质性的核武器体系,但它一直处在核技术威慑的阶段,一旦出现有利的局势,日本就会很快制造出核武器。从人类可持续发展的全球化原则出发,日本理应走向无核化,既是消弭其军国主义的主动弃核之举,也是当前国际核不扩散事业的一项极其重要的政治成果。

一、美国向日本提供核保护伞和日本核“技术威慑”原则

日本是世界上唯一曾遭到核武器攻击的国家,二战后美国极力把日本纳入自己主导的安全体系,既将日本作为美国在亚太地区的同盟基地,又有效控制日本的核能力,将其限制在“技术威慑”层面。这个历史过程是非常复杂的。一方面,日本遭受核打击之后,在和平利用核能的框架下发展起世界领先的核能技术,并不断囤积武器级材料,为有朝一日发展核武器奠定坚实的基础;另一方面,美国在战后军事占领日本,对其进行民主改造,逐渐将日本纳入对苏冷战的资本主义阵营,同时通过对日本提供核保护伞化解日本所面临的安全困境,使日本保持在无现实核武器的状态。然而,在日美矛盾日趋激化的背景下,日本核武诉求的阴影也在增厚,由此引发的世界核危机和亚太局势的变化值得我们高度关注。

1945 年9 月2 日,日本在密苏里号战舰上投降。作为战败国,日本被联合国全面禁止涉足核技术的研究和开发。战后第一届首相吉田茂确定了亲美、非武装和发展经济的治国方略,认为对于战后日本而言,最佳选择是保持低姿态,日本已经一贫如洗,不能再走上军国主义的老路。

战败的日本可以仰仗美国的安全保护,将主要精力投入经济发展中,作为一个“商业国家”收取和平红利。吉田路线为战后日本的经济奇迹奠定了基础。在1952 年日本的防务开支占到GDP 的2.78%,由于经济的高速增长,到1967 年防务开支已经降到1%,1976 年三木武夫内阁指出,防务开支将低于GDP 的1%[3]。1951年,日美签署了《美日安全保障条约》,将日本置于美国的核保护伞之下。1952 年和1960 年的美日安保协议确保日本受到美国军事力量的保护,将日本纳了入美国的安全保护伞[4]。1954 年12 月,第一枚完整的原子弹运到日本的冲绳岛,美国将装备有核武器的美国“中途岛号”航母也驶入台湾附近水域。美国政府的意图在于,一旦爆发大规模的战争,那么日本将作为美国向中国或者苏联发起核攻击的“基地”。这批核武器一直在日本保留到1965 年6 月[5]。正是 “受到美国安全保障的保护,日本的外交几乎等同于对外经济政策”[6]。在战后美国核保护伞之下,日本得以全力发展经济,到20 世纪70 年代成为世界第二经济大国。与此同时,日本对美国的依赖逐渐加强,正如美国前驻日大使埃德温·赖肖尔所指出:日本人倾向于在“日美关系这一思维定势的框架内”思考其在世界事务中的地位[7]。

尽管朝鲜战争爆发后日本成了美国在远东的战略基地,并获得了研制核武器的自主权,但美国控制日本的政治规划并没有改变,它继续限制日本核能开发的军事用途。1955 年,日美签订了《日美关于原子能非军事利用的合作协定》,将日本的核能利用首先界定在发电商,也是对日本开发核能的一种制约[8]。这个核协议延续到2018年。正是借用这种核协议,美国得以在日本展开核试验并研制与核有关的武器设备。美国曾经为开发核动力潜艇,动员美国西屋公司和通用公司开发核反应堆,为赚回成本,通用公司开发的沸水型核反应堆被用于商业发电,推销给日本。2011 年日本福岛第一核电站发生核事故,造成超过了发生在苏联和印度的核事故的灾难性后果。其实福岛第一核电站的第1 和2 号核反应堆是美国强加给日本的。美国华盛顿号核动力航空母舰在地震和核事故发生期间正在东京湾横须贺港实施核动力维护,500 多名核技术人员集中在航母上,但该航母不仅没有参加救灾,相反却率领美国第七舰队立即撤离日本并转移至菲律宾海域。该事实严重动摇了日美的相互信任与合作[9]。

在美国的核保护伞和日美安全同盟之下,日本推行了核不扩散政策。《原子能基本法》、“无核三原则”和《核不扩散条约》是日本核不扩散政策的三大支柱。日本在1955 年12 月19 日颁布的《原子能基本法》中,严格规定和平利用原子能,禁止制造和拥有核武器。

随着和平利用核能的进展,日本的核能开发相当迅速,到1966 年进入核电应用阶段,致使国际社会担心日本会借助发展核技术的有利时机走上拥核道路。此时,日内瓦18 国裁军委员会开始就签署《核不扩散条约》举行谈判。美国和苏联发起核不扩散条约的倡议,构建一个防扩散机制的目的在于避免核技术在全球的扩散,特别是希望通过这一条约避免二战中战败的日本和德国走上核武装的道路[10]。1964 年日本签署了《部分核禁试条约》。同年,佐藤荣作当选日本首相,他就职后将防扩散作为争取扩大日本国际影响力的重要手段,提出了“无核三原则”。正因这个“无核三原则”,佐藤荣作获得了诺贝尔和平奖。“无核三原则”的提出是越南战争和日本国内反战的必然结果,是佐藤荣作“顺势而为”的一个“杰作”而已。1965 年2 月,美国全面介入越南内战,日本成为美国轰炸越南的重要战略基地,美国核潜艇频繁开进日本港口。美国轰炸越南激起了日本民众对美国政策的反对,日本朝日新闻1965 年的民意调查显示,日本国内有75%的民众反对越南战争,仅有4%的民众赞成它,60%的民众担心战争升级会使日本卷入战争[11]。在社会党和共产党等在野党的领导下,日本民众举行大规模反战集会和示威游行。

与此同时,日美在1966 年关于日本是否应该拥有核武器的问题进行谈判,美方的建议是:“日本可以拥有核打击能力,但是日本无论如何都难以与美苏等国抗衡,很明显,从经济上说不划算”,“从安全防卫来说,日本与其把大量资源投入核开发,还不如把资源用于对外援助更有效果”,美国对日本拥有核武器持否定态度[12]。

因此,1967 年4 月,日本政府针对出口武器问题提出了三项基本原则,即不向共产主义国家出售武器,不向联合国禁止的国家出售武器,不向发生国际争端的当事国或者可能要发生国际争端的当事国出售武器。同年12 月,日本首相佐藤荣作在第57 届国会上正式提出了“无核三原则”,即不制造、不拥有、不运进核武器。然而,佐藤荣作并不是无核论的真正信奉者,他在1969年会见美国驻日大使亚历克西斯·约翰逊时称自己提出的无核三原则为“无稽之谈”[13]。

1964 年中国成功试验了第一枚核武器,刺激了佐藤荣作。在年底会见时任美国驻日大使肖尔时,佐藤荣作明确表示日本可能拥有核武器已经成为一种常识。当佐藤荣作会见美国总统约翰逊并再次表达日本拥核的愿望后,美国政府为避免日本的核武野心进一步膨胀,提出向日本提供核保护伞的方案,并再次确认了对日本的安全承诺。1965 年1 月,日美发表了《日美联合公报》,“重申美国决心按照安保条约所规定的责任来保护日本不受任何来自外部的武力袭击”。“任何袭击”既包括常规武器袭击也包括核战争,而佐藤荣作将之解读为要求美国“运用常规和核力量来保卫日本不受核攻击”[14]。美国提供核保护伞一度解除了日本安全问题的担忧,使其核武器计划处于停滞状态。日本虽取得了美国核保护伞的承诺,由于处在苏联和中国的双重核威胁之下,所以仍在军事战略上制订防止核武器进攻的紧急预案。1965 年2 月,日本军方制订的一份秘密军事计划《三矢作战计划》被公开发表。该计划假想了亚太地区一旦出现紧急事态,日本应该采取的应对措施,即紧急状态下日本可以考虑使用战术核武器。

尽管如此,日本并不具备核武化的前途和发展核战争的潜力。1968 年和1970 年两份题为《有关日本核政策的基础研究》的报告,更加明确了这一点。这份秘密报告指出,日本不是不能而是不敢拥有核武器,因为拥有核武器比没有核武器危险1000 倍;在研制核武器方面,日本所面临的障碍并不来自技术层面,而源于日本的地缘政治特点。

日本国土面积狭小,缺乏战略纵深。由于社会发展程度高,日本人口高度集中,1 亿2 千万人口中的90%都集中在各个城市,而其中约50%的人口都集中在东京、大阪等十个大中城市及周边地区(仅东京城市圈就集中了日本25%的人口),这里不仅人口高度密集,还集中了日本几乎所有重要的政府机构、大学和科研机关、大部分先进的工业生产力和经济金融机构,以及主要的外贸港口,脆弱而密集的国土布局,使日本相对大国而言,更加无法承受核武器的损害[15]。正如参与制定这份报告的蜡山道雄的分析一样:“参加(核武器研究)的人中没有一个是积极鼓吹装备核武器的。日本由于人口过于密集,一旦被投下两三枚核弹就将面临毁灭。而且国土狭小,核试验也无法进行。况且仅仅拥有一两枚核弹毫无核威慑可言,想拥有数百枚又在体制上行不通”[16]。

在否定了拥有核武器的可行性后,外务省的1969 年秘密文件指出,日本应当将“技术威慑”作为在核问题上的基本战略,即日本在奉行不拥有核武器政策的同时,应当非常小心地“总是保持制造核武器的经济和技术潜力,而且不要制约这种力量,以不受外来干涉”[17]。“技术威慑”成为指导日本未来核政策的基本原则。

二、美国严控日本制造核武器与日本国内反核运动

尼克松在1969 年1 月入主白宫后,开始奉行全球收缩战略,主张美国的盟国应该承担自身的防务责任,重视发展同日本的关系。美国在谋求中美关系正常化的过程中,对日政策有所调整。根据1969 年4 月东亚小组关于日本的政策报告,美方认为即使在全球战略收缩的背景下,也不应鼓励日本加强军力并参与地区防务;过分军事化的日本很可能会寻求自主拥有核武器,这不仅不符合美国利益,中国也将对此反应强烈。美国应鼓励日本在政治、经济能力所及和邻国能容忍的范围承担防务责任[18]。美国不应放任日本走上重新武装的道路,成为美国决策层越来越明晰的对日政策。1969 年11 月下旬,日本首相佐藤荣作与尼克松总统签署了一份有关冲绳归还的秘密协议,后日本外务大臣爱知揆一在与美驻日大使约翰逊的会谈中表示:“原则上,在归还冲绳时按本土待遇达成一致意见。但在一段时间内,即到两国政府认为可以真正实行与本土同等待遇为止,可以贮存核武器”[19]。1970 年,日本佐藤荣作政府单方面自行延长《日美安保条约》,这是对美国核保护伞提出的“续约”要求。同年,尼克松总统提出美国承诺用核武器来报复任何对日本的攻击:“我国战略战区核武器的核能力是一种威慑力量,可以阻止苏联对北约或中国对亚洲盟国的袭击”[20]。美国国防部长莱尔德在访问日本期间,重申了向日本提供核保护伞的承诺,美国将会使用所有级别的武器保护日本。1970 年10 月,日本政府发表首份《防卫白皮书》,确定日本以“自主防卫为基本方针”,在应对核武器及进攻性武器方面需要借助美国的军事力量。《白皮书》表明了日本国家安全在很大程度上依赖美国的核保护伞。1971 年11 月24 日,日本国会通过决议将“无核三原则”规定为日本的国策。同年,日本政府签署了《核不扩散条约》,向国际社会承诺“不研发、不使用、不允许日本领土转运核武器”。

随着印度在1974 年5 月11 日成功完成第一次地下核试验,日本政府在国内和国际政策方面均公开违反“无核三原则”。6 月17 日,日本首相田中角荣公开向记者表示:“日本一定有能力拥有核武器,只是至今并未制造而已”[21]。驻冲绳美军于是年7 月在伊江岛进行投掷核炸弹模型演习,随后日本政府被迫同意美载核武军舰停泊日港口,破坏了“不运进核武器”的承诺。1975 年后,美国曾在日本部署多达1200 枚核武器[22]。事实上,美国部署在日本的核武器客观上起到了保障日本安全的作用,以至1976 年制定的《防卫计划大纲》体现了冷战时期日本的基本防卫政策,“针对核威胁要依靠美国的核遏制力量”[23]。毋庸置疑,在战后二十多年美国核保护伞下的经济腾飞,刺激了日本追求政治大国的野心,走上发展核武器道路的危险性时刻存在,“日本这般实力雄厚的国家怎么可能对现实政治完全无动于衷呢?……除非地区实现了和平,一旦日本完全卷入了亚洲的竞争性权力政治,核武器以及常规武器力量的扩充是不可避免的”[24]。卡特就任总统后,美国注重在全球范围内推进核不扩散政策,并试图约束日本的核能政策,从制度上确保日本不要走上拥核道路。为了有效地通过双边协议制约日本核能力的发展,美国决定限制日本核电站的规模和能力;努力限制日本和西欧盟国使用核武器的重要原料——钚。但到里根政府时期,美国放宽了对日本核计划的限制,为日本完善核技术奠定了基础。从1981 年起,同意盟友从来自美国的核材料中提取钚。在1987 年日美正式就这一问题签署协议,将日本使用钚的权力延长了30 年[25]。1988年生效的《日美原子能协定》赋予日本合法拥有提取钚和浓缩铀的权利,规定只要日本保证将核裂变材料严格用于民用,日本可以合法地从核反应堆中提取钚和浓缩铀。正是在里根政府的默许下,日本成为了世界上唯一被允许可以进行核燃料后处理的非核武器国家。日本核设施在全盛时期,规模与美国及其他盟国相当。一位直接负责日本核能项目的日本政府资深官员指出,自从30年前日本启动了钚增值反应堆和钚浓缩反应堆开始,日本拥有了在一夜之间越过核门槛的能力:“日本拥有核武器的技术能力,它从20 世纪80 年代开始就拥有这种能力了”,他说,自从日本拥有足以用于制造一枚核武器的5-10 千克钚的时候,日本就“已经越过核门槛了”,并拥有了核威慑能力[26]。然而,日本这种核能力在美国高压下并没有变成现实核武器,更重要的是美苏冷战的结束和美国在海湾战争中的胜利,抵消了日本追求核大国地位的积极性。

朝鲜核危机在1994 年发生,引起了日本又一轮拥核的争论。1995 年,日本防卫厅主持了相关研究,秘密调查在新的战略环境下日本是否可以拥有核武器。研究表明,日本秘密拥有核武器将会削弱美日同盟关系,必须放弃越过核门槛的努力。1996 年,日本成为第一个签署《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的无核国家。日本政府在1997 年向国际原子能机构作出书面承诺,承诺遵守“无过剩钚”的原则,即回收分离出的钚都用于反应堆,保证没有过量的分离钚累积。在2006 年10 月9日朝鲜首次核试验后,美国与日本开展了密切的磋商,试图通过强调美国对日本的核保护伞以及美日同盟来束缚日本的核诉求。不久,日本首相安倍晋三重申日本将坚持“无核三原则”,不会考虑发展自身的核威慑能力。小布什总统表示:“美国既有能力也有意愿来向日本履行其全面的威慑和安全承诺”,美国国务卿赖斯在10 月19 日访问东京的时候重申了小布什总统的承诺,承诺美国将运用任何必要的手段来保卫日本[27]。可见,日本继续奉行“技术威慑”的核政策,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日美关系未来的走向,日美同盟的强大是至关重要的。美国战略学家罗伯特·阿特指出,日美同盟和日本的非核地位紧密相关。由于现在日本仍处于美国核保护伞的保护之下,如果日本获得核武器,则意味着日本不再信任日美同盟。保持强大的日美同盟和保持日本的非核地位很重要。失去美国的日本最终会变成一个有核武器的日本[28]。2014 年3 月24 日,日美两国首脑在海牙核安全峰会上就日本向美国归还331 公斤武器级钚达成协议。这个协议是在历时4 年谈判后签订的。美国反复向日本施压,也是向日本明确发出信号,警告其不要越过核门槛。美国核保护伞是日本奉行技术威慑政策的必要前提。日本如果选择拥核,将会撼动日美同盟的基础,并使其丧失美国提供的安全保障[29]。

日本战后以来不敢公开核武器研制计划,而停滞在“技术遏制”状态,与国内的反核运动密不可分。美国于1954 年3 月1 日在位于太平洋的比基尼环礁上进行氢弹核试验。在比基尼环礁附近捕鱼的日本渔船“第五福龙丸”受到了核辐射。由于收网耗时过久,船员在数小时内暴露在放射性尘埃之下。当时受到放射性污染的渔船多达数百艘。“第五福龙丸”事件导致一人死亡,引发了日本国内激烈的反核运动。由于担心反核运动转变为反美运动,美国方面紧急与日本政府进行辐射被害者的补偿交涉,提出总计200 万美元的补偿金额。附带条款是“日本政府不要再追究美方责任”的担保书,以解决此事。“第五福龙丸”事件发生一个月后,日本众议院和参议院“全体一致通过了决议,呼吁禁止核武器,并在国际上控制核能”[30]。1955 年8 月,在广岛召开了第一届反对核武器大会。广岛和长崎至今仍然在举行原子弹爆炸和平纪念仪式。针对日本军方和保守派集团的拥核论,曾经参与过佐藤荣作政府讨论日本研发核武器可能性的核心成员、上智大学名誉教授蜡山道雄的一番话很有反核的代表性。蜡山道雄指出,20 世纪50 年代日本关于拥核可能性的大辩论全面探究了拥有核武器的技术挑战、国内基础和国际影响,此后日本国内的相关辩论从未如此全面地权衡核选择的各方面影响,但日本的核武装论是一种幼稚的民族主义。因为那些鼓吹日本核武装论的政客根本不了解核武器的相关知识,也从未在战略上全面衡量过核武器对日本安全的意义,这一论调是完全站不住脚的。在蜡山道雄看来,日本的核武装论“与其说是一种战略,不如说是出于幼稚的民族主义。我感觉归根结底在于对朝鲜民族的蔑视。还没听说有人针对中国这一更大的核力量提出过核武装论,这就是一个很好的证明。或许是认为根本无力与历史悠久、国土辽阔的中国抗衡吧。现在日本经济陷入停滞,他们就将不满发泄到本地区最弱的朝鲜身上。日本一直没有很好地担负起战争的责任。而是用情感论蒙混过关。但这在理亏、情感论、民族主义这些方面同现在的核武器论如出一辙。正因为一直逃避战争问题,日本人才在不会考虑外交、不制定能够站得住脚的强有力理论的情况下,轻率第炮制出幼稚而拙劣的核武装论”[31]。20 世纪60年代,越南战争成为国际社会的焦点,日本成为美国的战略基地,也促使日本高层在拥核问题上蠢蠢欲动。首相佐藤荣作指示内阁调查室委托日本各领域专家对日本进行“核武装”的可行性进行评估。内阁调查室在1968 年和1970 年完成了两份题为《有关日本核政策的基础研究》的报告,全面审视了“日本核武化的成本和收益”。两份报告都认为:日本制造少量钚弹(原子弹)“是可能且容易实现的”[32]。但最终结论是日本不适合发展核武器。报告认为到20 世纪70 年代中国将拥有用洲际弹道导弹打击美国的能力,而美国对日本及韩国的拓展威慑可以阻止中国在东亚的军事干预。即使日本获得小型核武器,也极可能遭到核武器的攻击。核武化非但不能增加日本的安全,也会让美国感到警惕,导致日本的外交孤立。因此,日本作为无核国家的地位对其安全是一个积极因素,建议日本“通过多层面的方式来促进安全,包括政治和经济努力,而不要通过传统的军国主义、基于权力的方式来改善安全处境”[33]。

进入20 世纪90 年代,特别是苏联解体后,东西两极对抗局面消失,世界范围内的反战运动方兴未艾,而在日本则更加蓬勃发展。日本国内的反核的呼声对政治家们的拥核野心构成了制约。在广岛、长崎核爆炸40 周年之际,广岛和长崎于1985 年发起了呼吁《全面禁止并销毁核武器倡议》,强调使用核武器是“非法、不道德的,并犯下了反人类罪”。1995 年,广岛和长崎市市长在国际法庭上提出使用核武器是非法的,也违反了国际法。截至2000 年秋,倡议已经有1 亿人签名,其中6 千万是日本人[34]。统而言之,日美同盟以及日本的民意将共同制构成约日本拥核的因素,影响未来日本的无核武器政策的发展。

三、日本核技术研究进程与迄今无核武器事实

诚然,日本核武装的危险因素仍不同程度上存在着。日本是最早从事核科学研究的国家之一,而且从未明确放弃过核诉求。早在20 世纪30 年代日本科学家就成功完成了人工撞击原子核的实验,并曾经与纳粹德国展开核物理方面的合作。在太平洋战争爆发前,日本帝国空军参谋长安田武雄最先想到将核裂变原理运用于军事领域。1941 年,日本核物理学家仁科芳雄受官方委托,负责研究制造核武器的可能性,其主持的核物理研究项目史称“仁计划”。仁科芳雄担任理化研究所所长,领导一个由上百名技术精英组成的研究小组潜心从事核武相关的研究,研究所尝试运用铀化合物提取铀235 的试验以失败告终,未能得到可用于制造核武器的高浓缩铀。1943 年春,日本前首相兼陆军大臣东条英机直接向陆军航空本部发出独自秘密制造原子弹的命令[35]。同年秋天,在认识到战争形势对日本越发不利后,日本海军开始与京都大学联合实施“F 计划”,由日本核物理学家荒胜文策领导实施[36]。1945 年春,理化研究所的原子弹研究室被美国B29 轰炸机的空袭所炸毁,研究设备全部被毁。当时该研究室的核研究工作刚刚起步,参加核武器开发研究的有约50名科学家,在理论上已经知道1 克铀235 经核裂变后可产生相当于1.8 万吨TNT 当量的能量。在前期实验中成功地进行了二氧化铀等的分离,但是提取高浓缩铀的实验没有取得成功[37]。事实上,在二战期间,日本核计划难以突破技术难关,也缺乏可用于研究的原材料,因而到二战结束时都没有取得研制核武器的成功。日本投降后,第二次世界大战宣告结束,日本也被全面禁止核武器的研发计划。

随着1947 年美苏冷战开始,美国在远东战略发生了转变。美国驻苏代办的战略家乔治·凯南建议美国政府放弃援助中国国民党政府,转而扶植日本作为对抗苏联,维护亚太安全的重要力量[38]。1953 年4 月,随着《旧金山合约》的生效,日本在核技术研究方面的禁令被解除了。1954 年3 月,隶属日本改进党的中曾根康弘、斋藤宪三、川崎秀和稻叶修等国会议员,根据“铀235”这一元素名,向日本国会提交2.35 亿日元的核能研究开发预算案,启动了战后的核电事业。1955 年12月19 日,《原子能基本法》出台,提出了“民主、自主、公开”的“原子能三原则”。日本的佐藤荣作政府自此考虑拥有核武器的必要性,即为了自卫而不排除拥有核武器。当时,内阁情报调查室、外务省以及与防卫厅关系密切的保守派集团对是否进行核武器的开发分别展开了细致的调查研究。日本军方力主拥有核武器,美国等其他国家也就日本拥有核武器的可能性展开了讨论[39]。1957 年7 月16 日,日本成为第一批加入国际原子能机构的成员国,在表明认可国际核不扩散规范并做出了良好的遵约举动的同时,日本并没有放弃拥核诉求。日本首相岸信介明确表示,日本若要成为世界事务中有影响力的大国,就必须拥有核武器;而且日本拥有防御用的小型核武器并不违反宪法,因此努力推进先进核技术的研究,为有朝一日越过核门槛积蓄力量,应成为日本的核目标。更重要的是,日本借口需要“防御性”的核能力来保护国家不受苏联的进攻。1958 年,日本政府将内部讨论拥有“防御性”核武器的可行性报告美国,指出(日本)宪法“并不禁止日本拥有任何类型的武器”[40]。

但是,迫于民意的压力,日本未能迈出拥有核武器的实质性步伐。不过,日本政界自此开始大造国际舆论,在对外声明中不断强调日本是核武器唯一的受害国,并在防扩散问题上采取了积极立场,但日本却没有现代的防御性武器,包括核武器,这是不合情理的。1961 年7 月18 日,日本国防会议通过“第二次防卫整备计划”,自卫队开始装备导弹,“这些导弹中有的可以安装核弹头”[41]。这是一个相当危险的信号,为日本拥有核弹头准备了条件。事实上,自艾森豪威尔政府提出“原子能为了和平计划”的1953 年以来,日本的核能研究就有了很大发展,到1966 年进入核电应用阶段。1965 年2 月,日本军方公布了《三矢作战计划》,强调在紧急状态下日本可以考虑使用战术核武器,这明显违反了日本的和平宪法,甚至还带有军国主义的色彩,在国内引起了激烈反对。日本首相佐藤荣作则表示并不了解这一计划的制定过程:“非常遗憾,这样的计划竟然在政府一无所知的情况下展开”[42]。然而,在《三矢作战计划》的基础上,日本军方开始考虑将核武器用于实战,并开始从事核武的研发工作,将研发重点锁定在可以装载于导弹上的小型、轻型核弹头。1967 年3 月,日本公布“第三次防卫力量整备计划”,包括采用核与无核两用的奈基型地对空导弹[43]。

冷战结束后,日本国内的拥核和反核的斗争相当激烈,天平有偏离和平之嫌。随着日本的世代更迭以及政治家不断通过言论来突破核禁忌,国内因素对日本拥核的制约在逐渐减退:“尽管在日本普遍的反核情绪长期以来被视为对日本追求核选择的重要约束,这在可预见的未来仍然是一个重要制约因素。然而近些年间,日本安全政策专家指出,这一‘核过敏’正在逐渐消退,政策制定者越来越愿意公开辩论日本作为核国家的未来。世代更迭也是导致日本长期的核禁忌削弱的重要因素,年轻一代不像老一代那样有广岛和长崎的记忆”[44]。尽管在1996 年签署《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但日本政府并未兑现其不储存钚的承诺。20世纪90 年代中期的数据显示日本的钚材料除维持核反应堆的正常消耗外,尚有60 吨剩余[45]。如今,日本是无核国家中唯一拥有浓缩铀和后处理钚的近乎完整的大规模核燃料生产能力和设施的国家,同时日本从未将“无核三原则”法制化,为越过核门槛预留了空间。一旦日本作出了越过核门槛的决定,决不会满足拥有一个小型核武器库,而将建立规模庞大的先进核武库[46]。像日本这样的国家,对一枚核弹是不感兴趣的,“他们需要100或1000 枚核弹”[47]。

虽然迄今为止日本的核能力被限制在“技术威慑”层面,但日本最有可能而且能够迅速地制造出核武器。军控专家乔纳森·谢尔在2000 年发布探讨《核不扩散条约》未来的文章中对核门槛国家的能力和意图做出区分,指出瑞典具备生产此类武器的能力,然而没有这么做的意图;利比亚有意图,却缺乏能力;日本是唯一既有能力也有意图,但未按照意图行事的国家。它开创了一种核威慑类型,其所依赖的不是任何明显的威胁,而是纯粹的潜在可能性[48]。

日本经济强国的国际地位和不对称的政治大国和军事大国地位,是日本在国际舞台上影响力的严重失衡,一旦失去美日同盟的掣肘和国内对核武装的容忍,一个可怕的军国主义将会复活。这种担忧决非空穴来风。美国现实主义理论家肯尼思·沃尔兹认为,日本将成为下一个军事上的超级大国,并将不可避免地拥有核武器和力量投射能力。由于后冷战时代国际体系带来的压力,日本最终将成为军事上的超级大国[49]。站在世界和平与人性美的文明高度,全世界人民都热切希望这个距离核门槛最近的无核国家尽早地放弃核武装,广岛长崎的悲剧不再重演。

2011 年2 月15 日,日本广岛和长崎两市在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全球反核和平运动人士以及众多国际知名人士的支持下,正式发起了“呼吁全面禁止核武器”的签名运动。该签名运动旨在动员国际舆论,支持谈判达成《核武器公约》,实现全面禁止核武器。日本和平人士组织了“和平行走”活动,在一个月内收集到20 万个签名,包括1100 多个市长和议会领导人的签名。国际和平运动要求扩大“呼吁全面禁止核武器”的签名活动,推动全球公众支持谈判,达成《核武器公约》,并力推日本成为启动《核武器公约》谈判的领导者。“市长和平会议”和日本原氢协表示,将首先选择在联合国框架内启动谈判《核武器公约》,要求日本政府向联合国大会提出开始谈判《核武器公约》的建议。

作为原子弹爆炸的唯一受害国,日本政府在2010 年《不扩散核武器条约》审议会议上无所作为,没有就《核武器公约》采取任何行动。2010年联合国大会召开期间,马来西亚提出开始谈判《核武器公约》的决议,但日本政府投了弃权票。日本民主党政府颁布的新防卫白皮书称,美国向日本提供核保护伞是必不可少的,日本政府没有要求废除日美之间签订的将核武器带入日本的秘密协议。在当今世界,日本政府正在失去日本人民的信任。日本人民作为核武器的受害者,要求日本政府履行宪法承诺和联合国宪章的精神,废除美日秘密核协议,坚持“无核三原则”,拒绝接收载有核武器的舰只访问日本港口,要求外国撤出在日本的军事基地[50]。

可见,日本在核技术威慑层面走向无核状态,也是日本和平利用核能的理性之路。虽然这是一段任重道远的政治进程,却会有助于让战争远离日本,对无核世界建设和人类可持续发展具有积极的国际政治影响。更重要的是,日本不必、不能也不会拥有核武器的无核状态,直接对亚太的地区安全和经济协作发展产生极具深远的文明共存意义。

总之,日本是迄今唯一受到核武器重创的国家,在余悸多多的日本国民反核心理的巨大推动下,日本走向完全弃核具有坚实的群众基础。而美国是迄今唯一投掷原子弹的国家,在巨大灾难的人伦道德面前,美国最需要进行正义而善意的自我核克制,带头实践无核世界的伟大蓝图。多数国家弃核的原因各不相同,但都不外乎内外压力所致,是主动和被动的差别。日本的无核不同于其他弃核国家,它的核技术威慑具有正向的和平核能利用的国际榜样作用,也有助于国际核不扩散事业的顺利推进,有助于构建一个真实的无核世界。从迄今尚未出现类似日本核灾难的国际现实而论,日本最有资格和义务向全世界人说明核武器的一无是处,而和平的核能开发作为造福人类的正当路径,则是全人类可持续发展必要的能源之道。在后冷战时代的全球治理过程中,包括美国和日本在内的所有国家,必须要以公正和良知来理性地处理相互关系,遏制核战争,保证世界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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