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转化的内容构成与实质表现

2021-12-04 12:02
沈阳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1年1期
关键词:供给质量能力

王 志 标

(长江师范学院 财经学院,重庆 408100)

党的十九大报告作出了“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1]11的重要论断,这一论断体现了党和国家领导人对于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精准把脉。为此,需要认真分析该矛盾的内容构成和实质表现,为解决矛盾提供方略。

一、 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转化的内容构成

1. 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是奋斗的目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经过70多年的努力,“中华民族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1]10,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已经成为一个触手可及的目标。在物质和文化需要得到满足的基础上,人民对于美好生活有了更多的向往和憧憬。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具有如下特征:

(1) 层次性。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第一个显而易见的特征是层次性[2]。物质需要是基本需要,处于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第一层次;文化需要是精神层面的需要,人们只有在满足了物质需要之后才会考虑精神需要,因而文化需要处于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第二层次;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与环境的需要处于更高层次上,是人们在满足了自身物质与文化需要之后产生的对于外部制度与环境的需要,可以将其归于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第三层次。

在改革开放之初,人们的奋斗目标主要是满足第一层次的需要,解决温饱问题。到党的十六大召开时,我国“达到的小康还是低水平的、不全面的、发展很不平衡的小康”[3],“提倡多样化”的先进文化[3],“发展文化产业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繁荣社会主义文化、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的重要途径”[3]。而到了党的十九大召开时,“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广泛,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制、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1]11这充分证明了人民美好生活需要论断是逐步发展而来的----由温饱需求到多样化的物质文化需求再到人民美好生活需要。这表明了我国在民生工作方面不断取得新的成就,因而敢于将越来越多的人民群众的需要纳入政策设计之中。40多年的改革实践也表明,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实现不可能一蹴而就,只能通过制度和政策设计逐渐满足,包括对于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与环境的需要。至于先满足哪一方面的需要,取决于哪一方面的问题比较突出。例如,食品安全与环境治理显然是当前社会关注的重中之重,因而处于优先满足的层次。

(2) 差异性。人民由不同民族、不同信仰、不同偏好的人组成,这就决定了不同人对于美好生活的需要并不完全一致。因此,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具有差异性特征。差异性体现在民族差异、地域差异、偏好差异等方面。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当然有共通之处,但是在具体满足时要考虑到这种差异性。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不同民族对于美好生活有着自己的理解和向往。某个民族的需要对于另一个民族而言可能并不需要,某个民族希求的需要对于另一个民族而言可能是被拒绝的。地域差异体现出的人们对于美好生活需要的向往与追求与此类似。而由个体偏好所产生的需要更是千差万别的。

因此,对于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满足必然求大同存小异,要找到各民族、各地区人民普遍的需要,以此为基础提升我国在各方面的建设成就。差异性决定了必然有些需要是无法得到满足的,或者是在短期内难以得到满足的。但是,这种不满足性也为社会全面进步提供了着力点。正因为有种种瑕疵,社会制度才会得以不断优化,从而推动历史向前发展。

(3) 渐进性。人们心中对于美好生活的向往是一点一滴被唤起的。例如,在没有解决温饱问题的时候,人们向往的美好生活是衣食无忧。解决了温饱问题后,人们向往的美好生活是能够更多地享受文化消费。而当这些需要都得到满足后,人们可能又在想:为何我享受到的没有他人的多?他人享受得多是因为必然还是偶然?这样,人们的着眼点就由自己转向了社会,开始关注社会问题。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就这样进入了人们的视野,成为人们构画的美好生活中的场景。这种需要的扩展是渐进的,只有在一种需要得到满足后才会产生下一种需要。换言之,“需要”只有在对的时候才会进入人们的视野。再例如:20世纪后期,环境污染就开始在中国大地上出现了;那时,偶尔也会有环境保护与发展经济之间的争论,但是争论的声音终被发展的声音盖过;所以,虽然环境治理开始进入议题,但是治理进程缓慢;直到雾霾被人们重视,治理环境污染才成为全社会的一项集体行动。这也说明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是渐进的。

2. 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是对实现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挑战

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构成了实现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挑战,必须通过发展来实现人民美好生活需要。

(1) 供给能力的不平衡不充分性。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实现仰赖于社会与私人的供给。这里的供给既包括产品意义上的,也包括制度意义上的。无论私人还是社会都无法全部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只有将私人供给与社会供给结合在一起,才能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所有项目。无论私人供给还是社会供给都有其自身的局限性,其中一个最为重要的局限性便是供给能力。供给能力取决于供给主体的经济实力和创新精神。经过40多年的改革开放,中国取得的成就举世瞩目。但是,区域发展的不平衡性仍是一个有待破解的问题,这种不平衡性决定了不同区域的供给能力。创新精神可以使一些没有条件的地区创造出供给能力,只有敢于创新才会不断提高供给能力。

解决供给能力不平衡不充分性可以采取的措施包括复制、转移与分享。复制供给能力可以解决一个短期的不平衡不充分性问题,因为复制的供给能力可能无法实现自我更新,从而不能为层次性和渐进性的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提供“菜谱”。转移供给能力是一个更好的选择;但是,它取决于转出地与转入地能否达成契约;即便达成了契约,转入地能否消化转出地的供给能力也需要经过时间的考验。分享供给能力依赖于供给主体单方面的慷慨。目前,分享供给能力已经成为一个可以讨论的模式,有助于为无供给能力或供给能力较弱的主体快速搭建起供给能力。就中国而言,要想破解地方供给能力的不平衡性,分享模式应该成为可以考虑的一个主要模式。

(2) 供给质量的不平衡不充分性。供给能力不等同于供给质量。即使有同样的供给能力,两个供给主体依然可能提供质量不同的供给项目。就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而言,供给质量比供给能力对于受体更为重要。供给质量是人们可以切身感受到的,而人们对于供给能力的认知是模糊的,供给能力只能被间接感知。相对于供给能力而言,供给质量的差异性更为明显,具有更大的不平衡不充分性。

供给质量问题是新时代需要解决的一个“疑难杂症”。过去,供给的增长主要是数量型增长,而在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驱动下,增长方式必须转变为质量型增长。这就将供给质量的提高提上日程。中国已经建成了相对比较完善的经济体系,且拥有绝大多数产品的生产能力。但是,如何使这个体系运转得更好,使产品能够更合乎人们的心意,成为新时代提高质量的关键。在供给能力不平衡的前提下,供给质量自然也是不平衡的。所以,合理地调整和分配供给质量便成为解决供给质量不平衡性的一把钥匙。应出台政策推动拥有高质量产品的供给主体更加合理地在全国布局,以促进供给质量的平衡性。一方面,中央政府应加大“推力”,为拥有高质量产品的供给主体在均衡化区域分布方面提供有力的支持政策;另一方面,地方政府要增强“吸力”,为引入拥有高质量产品的供给主体和实现其后续发展提供后勤保障和环境保障。

(3) 供给结果的不平衡不充分性。相比供给能力和供给质量,人民群众最感同身受的当属供给结果。供给能力是人们间接感知的,供给质量是人们可以直接感知却非必然能够接受的,供给结果则既是人们可以直接感知又不得不接受的。供给结果的呈现是人们感同身受的,因而人们对此就有着更为敏锐的感觉。由于供给能力和供给质量的不平衡不充分性,供给结果也表现为不平衡不充分性。供给结果的不平衡不充分性直接影响了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实现。

供给结果在数量、质量和效用3个层面具有不平衡不充分性。数量结果取决于供给能力和供给意愿,供给能力与供给意愿的结合决定了一个地区产品与制度的供给数量。供给能力是不平衡的,供给意愿具有差异性,两者错综复杂地交互作用导致数量结果的不平衡性更大。供给结果的质量差异既有可选择性的,也有非选择性的。非选择性的质量差异主要取决于社会生产力与生产关系所处的阶段;选择性的质量差异主要取决于分配制度及偏好。因此,在某种意义上,选择性的质量结果是可控的。效用结果借数量和质量供给而产生。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实现的程度如何取决于效用结果。效用是产品或制度对于人们的有用性。因为个体差异,同一产品或制度对于不同人而言效用也是不同的。改善供给结果的不平衡不充分性,依赖于在供给能力和供给质量均衡化方面的努力。如果无法改进供给能力和供给质量,则只有依靠中央政府的转移支付或对弱供给能力、弱供给质量地区的人口进行迁移。

二、 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转化的实质表现

1. 宏观表现

(1) 经济增长动力由外需驱动转向内需驱动。在改革开放40余年的时间里,我国经济增长长期依赖于外贸顺差的带动。高度依赖于外需拉动会带来两个后果:一是容易引发贸易摩擦;二是一旦出现外部困境,容易导致经济增长受挫。自2008年由次级债务引发的金融危机暴发以来,外需对中国经济的拉动作用就在持续下降。中国政府意识到了这些变化对于中国经济的长期持续影响,开始调整增长动力。调整的方向就是转向内需驱动,尤其是消费驱动。内需源自人民对于美好生活需要的追求,美好生活需要产生于教育认知和萨伊法则。教育认知拓展了人们对于美好生活需要的想象力,萨伊法则意味着可以由供给引导美好生活需要。

驱动消费的关键在于明确人民群众需要什么及如何使人民群众提升消费能力。所以,2016年1月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二次会议后,我国政策的重心开始着眼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供给侧改革主要解决的是满足人民群众需要的问题。供给什么、供给多少、供给质量怎样都不能是盲目的,否则就易导致产能过剩。只有从人民群众的需要出发进行供给,才能确保供给是有效的。提升人民群众的消费能力事关住房、医疗、教育、养老、工资等多方面,需要进行综合性改革,所以进展不会太快。只有放下人民群众背上的“包袱”,人民群众的消费潜力才能得以释放。从目前来看,这项综合性改革已经初见成效。住房价格的快速上涨得到了抑制,养老金“并轨”,近期开始实施的个人所得税改革更是减轻了消费者的压力。随着这些制度红利的释放,消费对于我国经济的拉动作用也日渐显著。消费对GDP的贡献由2003年的35%发展到2016年的65%[4],到2018年上半年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了78.5%[5]。

(2) 我国经济增长方式由数量型增长转向质量型增长。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贯穿了一条线索,就是强调质量增长。中国经历40余年的改革开放后,多数行业的数量供给已经没有问题,甚至很多行业出现了产能过剩。一方面,企业产能过剩;另一方面,人民群众的需求不能得到满足,而不得不转向国外供给者。要改变这种状况,我国必须转换经济增长方式,即由数量型为主的增长转向质量型为主的增长。

数量型增长方式过多地关注了总量指标,忽视了总量指标在个体间的分布;过多地关注经济绩效,忽视了取得经济绩效所付出的社会成本;主要关注于增长的结果,忽视了对于过程的评价。总体而言,数量型增长在我国赶超发达国家的过程中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使我国在经历短短40多年的改革开放后就在很多指标上处于世界领先位置。但是,我国也为此付出了较为沉重的资源与环境代价,没能逃脱“先污染,后治理”的“宿命”。以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指引,转向质量型增长便是一个必然的选择。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在物质和文化层次上正转向高质量,因此,如果不提供新的供给选择,要满足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需要,就要在质量进阶上作出一定的努力,以实现质量发展目标。

(3) 消解不平衡不充分发展将为经济增长提供新的动力源泉。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从实现美好生活需要的矛盾方面来看是消极的,但是从未来增长的发力点来看又有着积极性。因为不平衡不充分,所以就要发展。只有发展才能解决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所以,对于不平衡不充分发展的地区或领域而言,在未来新一轮发展大潮中必然会有政策与现实机遇。虽然从现实来看,东部、中部、西部经济呈现阶梯型分布,但是从发展速度来看,西部的四川、重庆、贵州近年来都有不俗表现,例如2017年贵州、重庆的GDP增速分别为10.2%、9.3%,分别排在全国第一位和第四位[6]。所以,在不平衡不充分发展的背后潜藏着经济增长的新的动力源泉。

消解不平衡不充分发展的过程将是长期的。毕竟,区域差异、城乡差异的缩小都不是一朝一夕能够实现的。在这个过程中,随着差距的缩小,人们所感受到的“社会距离”也会缩小。不平衡不充分的消解过程也是一个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的过程。再经过几十年的奋斗,到本世纪中叶,我国有望基本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目标,从而使人民过上美好幸福的生活。从这个角度上讲,消解不平衡不充分的过程就是实现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过程。

2. 微观表现

(1) 高质量产品成为新的发展方向。人民的美好生活需要对物质与文化产品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更高的要求需要通过在供给侧提升质量来满足。因此,高质量产品将成为新的发展方向。发展高质量产品也是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需要。在产业链和价值链的低端,产品已经饱和或趋于饱和,企业间过度竞争,会直接影响中国在世界上的整体竞争力。只有跳出低端陷阱,走质量发展之路,我国企业才能真正在世界上具有强大的竞争力。

随着中国人民逐渐富裕起来,人民群众的需要不是减少了,而是转换了,由原来对于低端产品的接受和迁就转向消费高质量的产品。近年来,媒体广泛报道,中国人到日本购买马桶、炒锅。中国本可以生产日常用品,但人们为何要到日本去买?个中缘故自然是伴随着中国人民收入提高而来的消费提档升级。新增加的购买力没能用于实现我国的经济增长,反而帮助了其他国家。消费提档升级决定了我国的产业结构也要提档升级,不然就会出现消费外溢。要将人们的消费留在国内,毫无疑问就要生产高质量产品。

(2) 民生需要为经济供给提供了新的领域。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群众在就业、教育、医疗、居住、养老等方面面临不少难题”[1]9。这些领域的需要都是民生需要。由此可见,未来在满足民生需要方面存在较大的发展空间,发展相关业态满足民生需要就可以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在这个意义上,民生需要为经济供给提供了新的领域。满足民生需要的行业主要集中于第三产业。所以,未来中国经济增长必将较多地依赖于第三产业的发展。

供给如何发力,如何通过创新满足人民群众的民生需要,将成为新时代经济发展的一大重点。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确立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所以改善民生势必成为贯穿新时代的一项工作重点。改善民生的最终目标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7],实现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8]。在这个过程中,必然涉及到分享,因此分享式经济将迎来发展契机。

(3) 社会服务的完善将创造更为美好的生活。新时代人民群众对于美好生活的需要包括了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这些属于公共产品,需要依靠社会服务来提供。社会是否提供了这些社会服务,在何种程度上提供这些社会服务,惠及哪些人群,这些都是在制度设计中亟待继续完善的。法治、安全、环境问题已经逐渐为人们所关注,这种价值观的确立也有助于社会服务供给的标准化。

一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都内化于人们的日常行为之中,社会自然就是美好的。这样的社会就是人们追求的“大同社会”,也是伟大的中国梦。所以,社会服务的完善能够带给人们更加美好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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