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劳动精神融入高职思政教育的维度与实施路径

2021-12-04 02:47刘慧玉
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学报 2021年1期

刘慧玉

( 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天津 300350 )

高职院校作为培养技能人才的高地,强调实践性,历来重视对学生劳动意识、劳动能力与劳动精神的培养。在学生中发扬劳动精神符合高职育人的方向,更与思政教育立德树人的目标是一致的,劳动精神的培养不仅有助于高职学生形成正确的劳动价值观,养成良好的职业素养,在未来进入职场后还有助于全社会形成崇尚劳动、爱岗敬业的健康氛围。

一、劳动精神的时代内涵

劳动精神是关于劳动的精神,是人们在劳动实践中形成并展现出的精神风貌、劳动品格。在几千年的历史长河中,人类通过辛勤劳动推动了社会的进步,劳动精神也随之不断发展,新时代下劳动精神的内涵意蕴更为丰富。新时代的劳动精神也将反映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伟大使命,引领广大青年学生积极进取。

(一)劳动精神的基础内涵

新时代劳动精神的基础内涵是尊重劳动、崇尚劳动、勤奋劳动,得出这样的结论是基于劳动的重要性及必要性。就劳动的重要性而言,劳动创造世界,劳动创造财富,劳动创造人类,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观第一次使劳动获得至高无上的地位[1]。以新中国的发展史为例,历经几代人的不懈探索与辛勤劳动才奋斗出今天的局面,才有现在的美好生活。正如习总书记所说“幸福是奋斗出来的”,奋斗就是要投身于劳动。在任何社会任何时代,劳动的价值都是不可否认的,都要树立尊重劳动、崇尚劳动的观念。此外,就当下学生群体中不容乐观的劳动现状而言,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念十分必要。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强调,“要在学生中弘扬劳动精神,教育引导学生崇尚劳动、尊重劳动,懂得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的道理,长大后能够辛勤劳动、诚实劳动、创造性劳动。”[2]然而当下“一些青少年中出现了不珍惜劳动成果、不想劳动、不会劳动的现象,劳动的独特育人价值在一定程度上被忽视,劳动教育正被淡化、弱化”[3]。学生是国家的希望,民族的未来,更是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必须引导学生认识劳动的价值,继承和发扬崇尚劳动、勤奋劳动的精神,通过努力劳动创造更美好的明天。因而,新时代劳动精神的第一重内涵是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念。

(二)劳动精神的丰富内涵

新时代劳动精神的丰富内涵是诚信劳动、创新劳动、无私劳动。劳动精神始于劳动但又不止于劳动本身,劳动者在劳动的过程中形成的创新创造思维能力,勤奋诚实、无私奉献的品质都凝聚成可贵的劳动精神。特别是诚信、无私奉献的精神普遍的展现在每一位朴实的劳动者身上,经过世代传承历久弥新、经久不衰,其早已成为劳动精神品质的典型代表,新时代的劳动者依然要不遗余力的继承并发扬这种精神。人类已经实现了从简单劳动到复杂劳动的蜕变,并在创造性劳动方面取得重大成果。从天眼探空、神州飞天到墨子传信、高铁奔驰,创新创造已成为中国一张靓丽的名片。当前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不仅仅是勤劳勇敢、埋头苦干,更要敢于开拓创新,善于实践创造[4]。新时代培育高职学生的创造性劳动精神要致力于培养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创新创造的思维能力是新时代劳动精神的最主要特征。并且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要求尊重人民或者说劳动者的主体地位,鼓励劳动者发挥首创精神,创造性劳动成为时代的要求,创新精神同样成为新时代劳动精神的重要内容。因而,劳动精神中诚信劳动、无私劳动以及创新劳动的内涵是伴随着时代的进步和丰富的劳动实践发展起来的。

(三)劳动精神的发展内涵

新时代劳动精神的发展内涵是安全劳动、合法劳动、尊重并保护劳动成果,这是社会发展到新阶段的新要求。新时代社会明显具有两大特征,一是文明法治程度高,二是科技创新能力强,这对我国劳动者素质以及劳动精神的内涵有着深刻影响。新时代我国实行全面依法治国,要求提高全民法治素养,遵纪守法是对包括劳动者在内的全体公民的要求。新时代劳动者应该秉持“遵纪守法、勤勉工作”的劳动态度[5]。按照国家法律和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规定,合法合规开展劳动活动,这是新时代劳动精神对劳动者的底线要求。当然针对用人单位侵犯劳动权益的行为,劳动者依法享有追究的权利。另一方面,随着新时代科技创新能力的提高,保护创新劳动成果,尊重知识产权成为核心要义。新时代传统劳动所占比重逐渐下降,创新创造性劳动成为主流,这就要求加强对创新创造性劳动成果的保护。近些年来我国发明专利的数量稳居世界前列,也足可见我国对创造性成果的重视与支持的程度。劳动者作为发明创造的主体应该率先具备权益保护的意识,这是时代对劳动者提出的新要求。总而言之,劳动精神是烙印着鲜明时代特征的精神品质,并随着劳动实践的不断积累将会被赋予更丰富的内涵和外延。

二、劳动精神融入高职思政教育的维度

劳动精神融入高职思政教育的维度,指的是劳动精神在思政教育教学中的角度和方向,即劳动精神体现在思政教育中的哪些角度。从劳动精神的内涵出发,本文探讨如何从价值观、道德观与法治观三个维度将其融入高职思政教育。

(一)价值观维度

劳动精神的基础内涵强调尊重劳动、崇尚劳动、勤奋劳动,目的是引导劳动者正确的看待劳动,认识劳动的重要性,进而积极地进行劳动实践。从劳动精神基础内涵的内容和目的看,其本质指向的是引导劳动者树立正确的劳动价值观。高职院校是培养技能人才的学校,强调“做”与“行”,未来学生走进职场也主要是进入实操性的技术岗位,树立正确的劳动价值观念尤为重要。然而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逐渐从繁重的体力劳动中解放出来,在这种环境下长大的高职院校大学生没有从事过繁重的体力劳动[6]。特别是在工业化、科技化、智能化程度越来越高的新时代,高职学生的价值观念也受到了很大冲击,许多学生在就业择业的过程中急功近利的思想非常突出,倾向于选择“高大上”“短平快”的职业,不愿意从事体力劳动工作。高职院校的招生工作也能反应出当下高职学生的劳动价值观,比如计算机软件开发、经济管理、电子商务等坐办公室的专业比较热门,汽车维修、应用电子技术等可能需要下工厂、下车间的专业招生人数逐年下降。高职院校就业和招生中暴露的问题,释放了一个非常危险的信号,那就是当下一些高职学生劳动价值观的扭曲。学生在劳动以及择业观念上的偏差,需要学校在思政教育领域进行正确的价值观引导,劳动的观念和精神在任何时代都不应该被摒弃。

(二)道德观维度

劳动精神的丰富内涵是诚信、创新以及无私劳动,反映的是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价值追求,在道德观中集中体现在崇高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部分。劳动精神是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形成的职业道德,形成以后又引导和约束着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遵守这种职业道德。劳动精神要求劳动者具备诚信、创新、无私劳动的道德品质,与以“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为内容的职业道德具有一致性。两者都要求在劳动中要具备踏实勤勉、兢兢业业的道德情操,强调只有诚实劳动的人才能受到褒扬,在工作中偷懒、损公肥私的人都要受到道德的谴责。在新时代,爱岗敬业不仅仅体现在诚信无私劳动方面,还体现在立足工作岗位不因循守旧,积极进取,刻苦钻研,最终实现创新性发展。无论时代如何变化,对劳动者道德层面的要求都不会降低,这是基础的职业素养。因而,职业教育应深入挖掘劳动精神注重技艺传授、关切德性养成的育人价值,引导学生锤炼品格、丰富认知、深化实践[7]。高职学生在校期间提早接受职业道德的熏陶,这为他们进入社会,从事劳动生产第一线的工作打下良好的职业基础,这也是职业院校培养职业人才软实力的重要内容。新时代的应用型技术人才不仅要求专业技术过硬,职业道德的培育也是重点,未来社会需要的是兼具软硬实力,德行与技艺双高的人才。

(三)法治观维度

强调“安全劳动、合法劳动、尊重并保护劳动成果”的劳动精神的发展内涵,是从新时代社会的两大特征出发推演而来,这是随着时代和社会的发展对劳动者素质及劳动精神提出新的要求,更强调劳动者要具有运用法律的手段,维护自己和他人合法的劳动权益、保护劳动成果、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意识与综合素养。这集中体现在思政教育中的法治观维度,要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思维,以及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许多高职学生法律素养淡薄,对于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权利以及应该履行的相应劳动义务认识不清,当在职场中与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时也不知该如何解决,对产生的创新性的劳动成果申请专利保护等更谈不上。在法治观维度对高职学生的劳动精神、劳动素质进行深层次的塑造和提升,有助于其未来适应新时代的要求,做一名合格的劳动者。

三、劳动精神融入高职思政教育的实施路径

劳动精神融入思政教育不是单一层次的,而是多角度的融合,融入路径的构建是全方位、立体化的。探究劳动精神融入思政教育的实施路径,首先应该明确在思政课程中培育劳动精神的历史重任。其次,要通过真实的劳动实践助力养成正确的劳动价值观。再次,从劳动精神融入思政教育的价值观、道德观、法治观三个维度出发,针对思政课中这三个维度本身的授课特点,结合新时代劳动精神的内容特点,探索在思政教育中培育劳动精神的合理路径。最后,实现思政教育与劳动精神双向引导、合力育人的功能。

(一)确立高职思政教育培育劳动精神的主体意识

就目前的现状来说,大中小学均在积极地开展劳动教育,可以说在各个学段都形成了支持、鼓励劳动的强大氛围,这有利于学生劳动精神的养成。但是对学生劳动精神的培育应该作为“谁的主责主业”还没有清晰的定位,只有把任务明确到具体的主体,劳动精神的培育才能得到更好的落实和推进。将劳动精神的培育作为思政教育的主要任务,一方面基于劳动精神与思政教育两者具有高度的契合性,另一方面只有在指导思想以及宏观观念上确立劳动精神的培育属于思政教育的一部分,教师才能在具体的教育教学中有意识的将两者融合起来。同时,劳动精神的培育在课程设置上也才能有明确的落脚点。将劳动精神明确为思政教育的一项任务,是培育劳动精神也是使其融入思政教育的第一步。

(二)以真实的劳动实践助力形成正确的劳动价值观

劳动价值观属于意识形态范畴, 是对社会存在的反映[8]。当下高职院校学生普遍没有形成正确的劳动价值观,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该群体缺乏劳动实践以及对劳动实践缺乏正确的认知。为使高职学生养成劳动精神,树立正确的劳动价值观,应该在思政课上为他们创造更多的劳动实践机会,通过实践课程帮助学生在亲历劳动过程中感受劳动的美好。劳动精神在价值观层面融入思政课程,不能仅仅依赖价值观的宣教,而是更多的让位于劳动实践教育,以丰富劳动实践的形式,通过真实的劳动实践帮助学生养成尊重劳动、崇尚劳动、勤奋劳动的劳动精神。2020年7月,教育部印发的《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中指出,劳动实践包括生活劳动、生产劳动以及公益劳动实践三大类,课程可以从这三类入手开展实践课程,寻找实践基地。

(三)结合劳动精神的内容开展“先进模范”教育

劳动精神融入思政教育要以便于学生理解和学习的方式开展。劳动精神与思政教育的融合要贴近学生生活,以身边人和身边事启发学生。同时鉴于以往在思政课上讲授道德观等理论性比较强,趣味性比较弱的内容时,经常会引入道德模范事例的经验做法,劳动精神融入思政课程可以运用“先进模范”教育的形式将授课内容生动化、生活化。例如,可以选取身边的劳动模范以及工匠代表,结合他们的具体事迹并分析其劳动精神品质的养成状况,用“模范”教育来点燃学生对劳动精神的探索热情并引发深刻思考。同时,高职院校也可以借助劳动模范的号召力,开展劳动精神专题讲座,以言传身教的方式传承劳动精神。此外,学校也可以在学校范围内选取劳动能力强、劳动品质高的教师或学生,评选劳动模范年度典型人物,为同学们树立学习的榜样,激发学生内在动力。总之,从学生身边的人和事入手,发掘身边的榜样力量,实现劳动精神和思政育人的融合对学生来说更具有信服力和感染力。

(四)法治观念教育与应用教育相结合促进劳动精神的养成

劳动精神融入思政教育的法治观层面,侧重于提升高职学生的劳动法律素养,主要指养成安全劳动、合法劳动、保护劳动成果的法治思维观念,同时又要培养和提高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劳动争议纠纷的实操能力。因而,从法治观角度培育劳动精神,既要注重法律观念的培养,又要配套相应的法律实践应用教育。具体来讲,一方面对高职生要侧重于对劳动法以及知识产权法等有关就业和职业的法律知识的传授,帮助学生了解在未来职业中可能用到的一些法律知识,以了解法律要求为前提树立法治观念,在法律限度内从事职业活动。另一方面,增加法律实践应用活动,可以通过与法院、律师事务所、企业法务部门合作的方式,让学生走出校门去体验真实案件中的法律关系。无论是观念教育还是实践教育,目的就在于拉近法律与学生实际生活的距离,让学生感受在未来职业中树立安全劳动、合法劳动、保护劳动成果的精神观念的重要性,从而激发学生学习劳动精神的兴趣和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