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兴县中:何以必要及如何可能

2021-12-03 10:40刘丽群张文婷
湖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报 2021年6期
关键词:生源普通高中县域

刘丽群,张文婷

(1.湖南第一师范学院 教育学院,湖南 长沙 410205;2.湖南科技大学 教育学院,湖南 湘潭 411201)

在我国,“普通高中共1.42万所,县域高中0.72万所,占了半壁江山,在校生规模超过了一半,达到了1 468.4万人”[1]。县域普通高中(以下简称“县中”)是我国高中教育体系的最基本单位,是中国教育的底色和普通教育赖以生存的基础。但近年来,县中却出现了一定程度的“塌陷”。从“入口”端来看,这种“塌陷”表现为优质生源“釜底抽薪”式流失:有学者对P县的深度调查发现,该县中考前100名学生仅有15人留在本县就读高中[2];民进中央的调研也发现,某县级市中考前200名学生近两三年基本没有进入本地高中就读的;在刚脱贫的某国家级贫困县,中考前500名的学生都没在该县就读高中[3]。而与优质生源流失相伴随的是优秀教师的同时流失,这直接导致学校在“出口”端的“塌陷”:一项对A、B两所精英大学的生源调查则显示,来自县级高中的仅占21.9%,来自地市级高中的却高达78.1%[4]。在一些县中,没有一名考生达到一本大学投档线的“零一本”现象并非特例[5]。县中的塌陷,塌陷的不只是县中,而是整个县域教育的结构性坍塌,以及县域社会经济发展的“相继失守”。县中教育质量的高低,无论对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乡村振兴战略实现,以及弱势群体子女的代际流动、维护社会公平,甚至社会的和谐稳定等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我们必须高度重视、科学应对并妥善解决。

一、“县中塌陷”:如何发生

“县中塌陷”现象的产生有其历史根源和现实原因,涉及教育资源配置、教育机会分配、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市场机制介入、地方政府的教育政绩观、家长和公众的教育需求等诸多因素,是政府与市场、主观与客观、家长与学校、历史与现实、制度与环境等多维因素,复杂交错、相互交织、互相影响、综合作用的产物。

1.政策发端:重点学校的制度安排与高中学校的分层分化

集中力量,重点发展,一直是我国“穷国办大教育”的发展策略与工作思路,体现在高中教育阶段,就是重点中学政策的推行。新中国成立初期,为了解决教育资源短缺与国家亟须在短时间内培养一批工业化人才之间的矛盾,中共中央于1953年提出了兴办重点学校的要求。同年,教育部根据毛泽东“办重点中学”的指示,确定了首批重点中学共194所,占全国中学的4.4%[6]。“文化大革命”后,经济社会发展急需大批人才,多出人才、快出人才,成为发展教育的首要任务。1978年,教育部颁发《关于办好一批重点中小学的试行方案》,国家重建重点中学制度[7]。1980年10月,教育部讨论修改了《关于分批分期办好重点中学的决定》并提出,“必须首先集中力量办好一批条件较好的重点中学”“把约700所首批重点中学办成全国、全省、全地区第一流的、高质量的、有特色的、有良好学风的学校”[8]。这一时期,很多县响应号召,办出了一所或两所好的中学。应该说,重点学校制度通过把有限教育资源集中于优秀学生进行重点培养的方式,大大提高了人才培养的效率。这一制度的推行,在新中国成立之后的大规模经济建设时期和改革开放初期无疑具有积极意义,但由此带来的教育公平问题同样值得关注。1994年,《国务院关于〈中国教育改革与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提出“全国重点建设1 000所左右实验性、示范性的高中”的目标,重点高中被示范性高中所取代。该政策的初衷是通过示范性高中的典型示范作用来带动薄弱高中的发展。但实际的情况是,示范性高中因拥有更雄厚的师资力量、充足的教育经费、更完善的教育配置,垄断优秀的生源与师资,不仅没有起到示范作用,反而拉大校际差距。2006年,修订后的《义务教育法》规定,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与非重点学校,这从法律层面宣告了重点学校制度的终结。重点学校制度虽在表现形态上退出了历史舞台,但名亡而实存,它仍以各种潜在方式和历史影响力在教育实践领域以不同方式竞相出场。如果说20世纪90年代到21世纪早期,重点高中主要是以各县“县一中”为典型表征,这一“县中模式”曾经创造过“县中”辉煌,那么,近年来,重点高中出现了由县一级迅速向地市一级及省一级集中聚拢的趋势。在县域范围内,虽然还有本县的一所优质高中,但其办学质量已经远不能与地市、省一级高中抗衡。曾经辉煌的县一中的沦陷,是县中教育彻底塌陷的主要标志,宣告了县域高中教育的整体性坍塌和全面性衰败。

2.现实催化:地方政府的无力投入与市场机制的强势介入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普通高中教育制度几乎都是裹挟在义务教育中捆绑前行的,服从于“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的基础教育管理格局,推行的是“以县为主”的普通高中教育财政投入体制。这一低重心的投资体制,带来了系列问题:其一,县级政府的财政支付能力有限且县域间存在较大差异。其二,地方政府教育支出意愿不强。教育投资回报的长期性,尤其是高中教育的人力流动性较大,具有较强的溢出效应,这客观上使得地方政府将“系统地忽视产出不易测量的社会民生类公共服务的提供”,“尽其所能地削减公共教育服务的开支,并向居民转嫁”[9]。其三,政府对义务教育的投入偏好会对普通高中教育的投入形成“挤出效应”。义务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中之重”,这一阶段的投入是强制性投入,而普通高中没有统一的生均拨款标准,缺乏教育经费的刚性约束机制,因此,在地方政府财政性教育经费本身有限的情况下,普通高中不可能有更多的教育投入。在县域公办高中整体上运转困难、举步维艰甚至举债严重的形势下,民办高中迅速崛起并发展壮大。因其办学经费充裕、教学设施先进,以高待遇吸纳优秀教师,以免学费、提供奖学金等多种手段招揽优质生源,再加上地方政府对跨区“掐尖”招生的默许,一批民办高中成长起来并发展成为“超级中学”“巨无霸中学”。与县域公办高中相比,它们有好的条件、好的生源、好的教师,以及由此而带来的好的升学率,而好的升学率则带来更好的生源、更好的教师和更好的条件。这种马太效应使得超级中学越来越强,而县域高中则越来越弱。县中的塌陷,从表象来看,与这些超级中学的崛起有着密切的关联;从问题实质来看,是政府高中投入不足背景下,市场机制介入的结果,而跨区域招生政策,正是这一介入成为可能的导火索与助推手。

3.需求驱动:家长对县域外优质高中教育资源的主观追求

教育,是一个比较恒定地对人们的社会地位获得起干预作用的变量。尽管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在不同的国家,教育这个变量的作用幅度有所变化,但教育获得高低决定人们社会地位高低的推断却一直成立[10]。教育获得,无论对职业地位获得及社会地位的获得都会产生显著影响[11]。对此,家长至少会作出两个方面的教育选择:一是让子女接受更长年限的教育;二是让子女接受更高品质的教育。显然,好的高中教育不仅提升了进入高等教育的机会,也极大地增加了进入精英大学的可能,即“好的学校有着更好的教育利益回报、更好的升学机会和未来更高的职业地位”[12]。那究竟什么是好的高中?在当前形势下,重点高中和非重点高中在学生声望、师资配备、基础设施、经费来源等各个方面都存在明显差异。重点中学对于学生进入精英大学的正向作用更为明显[13]。一般而言,进入重点中学的学生,能够以更大的优势获得较高的教育地位,所以他们在进入劳动力市场时,人力资本水平更高,从而能够进入更高地位的职业工作。接受重点学校教育的人能够显著地获得较高教育水平,并最终获得较高的职业地位[14]。按照理性选择理论,个体的教育选择实际上是一种理性计算的结果,是个体及其家庭基于当前自身所处的环境和条件,经过回报率、教育机会获得的成功率,以及教育成本、收益的计算后所作出的利益最大化的选择。面对高中学校高度分层分化的发展格局,重点高中、示范性高中凭借其优质资源和高升学率,无疑成为学生和家长们的不二之选。在此前提下,如果一县的高中教育无法满足其教育需求,家长会不惜一切代价地选择到市区甚至省城更好的高中去就读。由此可见,县中的“塌陷”一方面源于一些超级高中对优质生源的主动招揽与“掐尖”招生;另一方面也源于一部分家长因不满县域高中教育质量,自发寻求县中之外的更优质教育资源而主动出走。

二、振兴县中:何以必要

“县中塌陷”,从现实表征来看,是优秀教师与优质生源的同时流失,是超级高中或市级甚至省级示范高中对优秀教师与优质生源虹吸后所带来的县中 “空巢”与“衰败”。但县中的塌陷,塌陷的不只是高中阶段,不只是教育领域,不只是县域范围,而是整个教育生态系统的破坏,是社会经济发展失去人才支持后的停滞,是社会弱势群体向上流动通道堵塞后的阶层固化。

1.教育生态系统的破坏与教育链的断裂

教育是一个由不同层次、不同类型构成的纵横交错且错落有致的生态系统。就一县而言,在原有的教育发展格局中,县中作为县域内教育资源的集聚高地和文化高地,一直保持着自身内部与外部环境的和谐。就县域教育系统内部而言,整体上呈现出“村里读小学,镇上读初中,县城读高中”的发展格局,县域教育系统内部各区域、各层次、各类型教育都能找到自身的发展定位并能和谐有序运转。而就县域教育系统与外部关系而言,县中教育为县域范围内政治清明、经济繁荣、社会和谐与生态良好提供了人才支撑与文化引领,对县域社会经济的有效运转起着润滑和协调作用。县中教育系统与县域的政治、经济、文化系统等都能和谐相生。但随着超级中学,市级乃至省级示范高中对优秀教师与高分学生的跨区域层层掐尖,直接导致县域教育“水土流失”“根基动摇”,由此带来的后果是显而易见的:一是对县域内教育生态系统的破坏。掐尖招生,跨区就读,使得县域内形成的有序自组织系统被破坏,原有的教育发展格局被打破,一些曾经很有竞争力的县级高中难以为继[15]。二是县域教育系统与外部系统之间的和谐被打破。好的教育,不仅本身培养人才,而且是吸附人才的磁石。县中塌陷,不仅无法面向本土培养优秀人才,而且因为教育缺乏吸引力,直接导致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布局所需的人才进不来、留不住,县域教育无法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必要的人才支撑与智力支持,县域教育与县域经济等子系统之间的关系也连带遭到破坏。三是我国高中教育乃至整个教育生态系统的破坏。县中是县域教育链条的中间环节,县中的塌陷对于其前端的农村义务教育及后端的高等教育等都会产生严重的不可逆转的影响。由于少数重点中学成为高分学生的“收割机”,优秀师资的“抽血机”[16],他们在各教育生产要素上都占据有利地位,并利用系统优势虹吸县域高中的优质生源和优秀教师,使整个高中教育生态出现校际的马太效应,教育体系整体上陷入“优者更优、劣者更劣”的恶性循环。

2.贫困的代际传递与社会阶层的固化

教育机会在人口中的分配形态,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社会分层的基本特征。有学者曾非常精辟地指出:“在现代社会中,教育是社会流动的动力机制。在我们能获得数据而加以分析的所有工业化或正在工业化的国家中,对‘谁走在最前面’这一问题的最好回答,就是‘那些获得了教育的人’。”[17]“满朝朱紫贵,尽是读书人”“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的诗句,都表达了人们对通过读书来实现向上流动的美好愿景。通过教育,能实现向上的社会流动,这本身就是社会阶层不固化的主要标志。目前,在县中接受教育的生源中,往往都是弱势群体的子女。2020年,一项对19 844个县级高中学生的调研发现:学生为农业户口的占比为71.92%;家住在乡镇和农村的占51.30%;家庭年收入在5万以下的占61.30%;父亲受教育程度为初中及以下的占比69.83%[18]。县中教育,无疑是众多社会弱势群体的子女实现向上流动的期待与希望所在。而越来越多的研究则表明,精英大学的生源,却越来越少地从县中产生,越来越多地集中于少数重点中学或超级中学。有研究通过对国内某顶尖大学2007—2017级的生源数据进行统计后发现,在31个省份中,超级中学包揽本省25%以上该大学录取名额的省份就有26个,精英大学生源分布过度集中,被极少数中学高度垄断[19]。这意味着,县中在越来越成为弱势群体子女向上流动依赖的同时,已经越来越无法通过县中实现向上的社会流动了。教育是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治本之策,县中教育是弱势群体子女实现向上流动的主要甚至是唯一通道,如果县中塌陷,这一通道则堵塞或关闭,“寒门”若难出“贵子”,社会分层则走向固化。教育要成为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重要渠道[20],而不是经由教育来实现贫困的代际传递。

3.高中阶段是教育分层分化的关键点

当前,高等教育中农村子弟上大学的机会有相对下降的趋势,由此而引起的教育公平问题引人关注。但事实上,高等学校的阶层差距主要是从基础教育积累的。而目前随着九年义务教育的普及,高等教育规模的扩大及义务教育发展不断趋于均衡,选择是否接受高中教育及进入哪种类型的高中学校接受教育是当前中国教育分层的关键点。李春玲使用全国抽样数据,系统考察了1940—2010年不同教育阶段的城乡教育机会,认为高中升大学阶段并不是导致中国城乡高等教育不平等的主要原因,初中升高中阶段城乡不平等的持续扩大才是造成农村子弟上大学相对下降的源头[21]。吴愈晓[22]和叶晓阳[23]则分别使用2008年“中国社会综合调查数据”和2011年“首都高校发展状况调查数据”进一步分析了这一不平等背后的机制,指出中学阶段的教育分流应为高等教育的机会不平等负责,高等教育阶段的分层只不过是中学阶段的延续和放大。庞圣民的研究结果则进一步表明:城乡高等教育入学机会的不平等并非完全由某一阶段造成,而是教育逐级筛选和不断累积的结果。在这一过程中,初中升高中阶段的贡献最大[24]。2020年,我国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91.2%[25],随着高中阶段教育的全面普及,是否接受高中教育不再是教育分层的关键点,进入什么类型尤其什么层次的学校接受高中教育成为教育分层关键中的关键。而我国的高中学校,既有“城市—农村”的二元分割,又有“重点—非重点”的二维分化。县中学校,无疑处于高中教育分化格局中的最底端,最容易坍塌,却又最难重振。

三、振兴县中:如何可能

郡县治,则天下安。县级自古以来就是我国最为重要的行政单元。落实中央对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部署,必须高度重视县一级在统筹城乡发展中的平台和纽带作用。振兴乡村、振兴县域,都必须经由教育来实现。振兴县中,对促进弱势群体子女的代际流动、推动县域经济发展、实现乡村振兴等都具有重要的意义。但重振县中,无疑是复杂而艰难的:一方面,县中塌陷是社会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和学校等多种因素,政府规制、制度安排、市场渗透、学校适应、家长需求等多种逻辑综合作用的结果;而另一方面,城镇化进程的加快,我国人口正不断从乡村迁移到县城,从县城迁移到地级市,从地级市迁移到省城,人口在向地市、省城大迁移的过程中,教育的重心也顺势而转移。在这种人口大迁移的宏观背景下,要重振县中,必须从政策高度、制度层面,精准施策、系统治理、协同推进。

1.通过政策的直接干预,对教育资源配置进行结构性调整

如前所述,县中塌陷,从历史维度来看,发端于我国重点学校政策,而从现实动因来看,则与近年来的跨区域“掐尖”招生政策直接相关。究其实质,是政策许可和政策诱导下的趋势性行为。县中塌陷现象的治理,也需要从政策入手,通过政府相关政策的直接干预来实现。一方面,政府应均等化配置教育资源,促进各类教育资源在区域和学校间的公平分配。无论是重点高中还是示范性高中,之所以成为“重点”和“示范”,这与政府的重点投入与优先保障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无论重点制度是否取消,这些高中都是实际且优越地存在着。因此,政府应利用教育资源配置这一关键抓手,通过调整教育资源配置模式,优化资源配置结构,尤其要对非重点的县中给予倾斜性、扶持性、照顾性的更多资源配备和条件保障,来实质性地改善县中办学条件,提升县中办学能力,提高县中办学质量,从而增强县中的吸引力。另一方面,政府需规范教育机会在区域间的分配,扼制市场筛选引发的“领跑效应”[26],禁止跨区域“掐尖”的招生行为。允许跨区域“掐尖”招生,是县中塌陷最直接的政策诱因。从政策层面掐断这一行为,应该是短期内重振县中最能立竿见影的政策干预方式。最近,各省都相继出台了政策,明令禁止跨区域招生行为。对我国内地高中招生政策进行收集、整理与统计后发现:湖南省、浙江省、江苏省等11个省市自治区已经明令禁止跨区域招生,但也有一些省份的政策仍然使用“原则上禁止”等含糊其词的表达。如果不从根本上杜绝这种“挖生源”以提高升学率的行为,普通高中系统内部的竞争内耗就无法停止,县域这些薄弱型高中的“塌陷”就难以避免。

2.通过专门性的制度安排,对高等教育机会进行偏向性分配

“教育系统是一个能有效改变阶级相对优势的机制。”[27]一般而言,社会弱势群体子女,可以通过接受县中教育并经由教育筛选进入大学以实现社会的向上流动,以此来削弱代际不平等的传递。但县中的塌陷,使得这一向上流动的通道越来越窄小甚至完全堵塞。对此,通常的解决策略是增加高等教育机会。的确,高等教育扩张确实提高了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弱势阶层子弟教育机会的绝对量在增加。但因为所有适龄学生都在竞争这一新增教育机会,如果教育机会的分配机制没有改变,新增的教育机会将更多为优势群体所获得,弱势阶层相对机会的劣势并不会改变,所以扩招对于重点高中造成的城乡差异也并没有明显的缓解效果[28],教育不平等水平并不会因此而降低。要真正振兴县中,必须通过专门性的制度安排,遵循“扶弱”或“补偿”原则,对原社会经济地位处于劣势的工农阶层,对已经塌陷的县中,在高等教育升学通道和精英大学入学机会等方面给予额外的庇护和照顾。通过这种专门性、偏向性的制度设计,从而使县域内的工人和农民家庭子女的流动机会得到提高。县中“出口”端的打通与扩充,有助于从根本上、根源上留住优质生源与优秀师资,从而避免陷入升学差—生源差—师资差—升学更差的恶性循环。事实上,早在2012年,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扶贫办就联合发布了《关于实施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的通知》,要求“十二五期间,每年在全国招生计划中专门安排1万名左右专项计划,以本科一批招生计划为主”[29]。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贫困地区学生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仅就2017年,国家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就达到了63 000人[30]。县中教育的振兴,也可以借助这种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国家庇护”流动模式[31],以县域为基本单位,以直接扩充县中学生的高等教育机会,尤其是精英高等教育机会为切入点和突破口,以此扭转县中的发展困局,改变代际流动的模式,缩小日益扩大的高中教育区域差距与校际差距。

3.加强省级的经费统筹,完善县中教育财政经费分担机制

充足的教育经费投入是教育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与基础。重振县中,要求从教育经费投入上予以保障。但目前我国以县为主的低重心投入模式,很难提供这种保障与支持,需要改革。一是要上移普通高中教育经费的统筹级别,由省级政府来统筹。“以县为主”的普通高中教育财政投入体制,势必导致教育投入对地方财政的过度依附,而地方财政的差距悬殊必然造成区域间教育投入的不均衡。省级政府根据本省普通高中教育发展的实际情况,系统测算各地普通高中教育的经费需求和经费供给能力,科学规划和执行省级教育财政转移支付;通过省级统筹,促进辖区内教育资源均衡,缩小地区间教育发展水平的差异。二是建立普通高中教育经费投入的多级政府财政分担机制。目前县域财政对县中的支撑力度显然不够,应根据经济水平划分不同类别地区,分别确定省、县(市、区)各层级政府应当分担的比例,建立省与市县各级政府分项目、按比例的政府间财政转移支持制度。如,陕西省就规定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由省与市县财政按5∶5的比例分担,市县分担比例由各市(区)自行确定;在青海,省、市(州、县)按照8∶2比例分担[32]等。目前只是个别省份的探索,需要更大范围、更成熟的机制来保障。

4.以普及高中为契机,切实推进县中教育高质量发展

应该说,高中阶段教育全面普及解决了“有高中上”的问题之后,如何“上好高中”必然成为老百姓矢志不渝的教育追求。而只要县中与市中学或省中学或超级中学存在发展差距,那么老百姓对县域之外更优质高中的追求必然是争先恐后。可见,县中的塌陷,实质是普通高中教育区域差距、校际差距扩大到一定程度的必然结果。振兴县中,从根本上说,就是要通过政策干预和制度安排等,缩减不断扩大的区域差距与校际差距,推动并实现县中教育高质量发展。只有县中教育自身的质量提升了,才可能真正吸引好生源、稳住好教师。具体而言,一是启动实施振兴县中教育的系列计划与工程,如“县中教育振兴五年行动计划”“县中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制定县中办学条件标准,实施县中标准化建设工程等;二是在进一步改善县中办学条件的基础上,重点推进县中振兴人才固本计划。近年来,国家实施了教育基础薄弱县普通高中建设项目和普通高中改造计划,中央财政共投入270多亿元,支持中西部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普通高中的建设和发展[33]。的确,对于贫困县来说,办学条件的改善是当务之急,但对于更多的县中来说,导致塌陷的主要原因不是学校办学条件差,而是优秀教师流失后教师队伍素质的整体性滑坡。如何让优秀教师“下得去”和“留得住”,应该成为振兴县中教育的重要突破口。教育管理部门应通过设立县中优秀教师岗位津贴制度、建立优质高中与县中的帮扶机制、部属师范院校为县中定向培养公费师范生等多种方式与途径来解决县中优秀教师流失严重、补充不足、水平不高等问题。

高中教育,是建设现代化教育强国的“软腰”;县中教育,是我国高中教育体系的最基本单位。县中的塌陷,是整个教育链条的断裂,是乡村老百姓对教育改变命运这一“教育梦”的击碎,是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所需人才资源的“不保”。如果不重视,不治理,顺其蔓延,任其恶化,这对我国教育现代化目标的实现、对构建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体系、对经济社会的发展,以及社会的和谐稳定等都将产生重大影响。振兴县中,已经刻不容缓,迫在眉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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