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体空间“童年资本化”生产与规训理路研究

2021-12-03 09:26:29冯璇坤
北京社会科学 2021年1期
关键词:童模资本化权力

冯璇坤

(南京师范大学 教育科学学院,南京 210097)

当今时代,以互联网、手机移动端、数字电视为形式的新媒体已深入社会生活的各个角落,成为人们社会交往与信息传播的主要空间。我们常常可以看见在淘宝、抖音、美拍、快手、微博等新媒体空间内,各类儿童网红频频涌现,童年形象作为一种颇具新意的“视觉宴席”,正在消费经济的推动下成为资本获利的重要来源。这种新兴的现象固然有其存在理由,但也导致了如“童模妞妞遭母踢踹” “儿童网红吸金” “童模三伏天反季节拍摄”等饱受争议的社会事件的发生。由此看来,童年在新媒体空间生产中的被动资本化正在频频显现,这也意味着纯净的童年价值正在同成人、资本的斡旋之中日渐式微。

那么,对于身处新媒体空间中的儿童而言,他们的童年是如何进行资本化生产的?童年又该何去何从?文章尝试探析新媒体空间“童年资本化”生产的内在样态,试寻规训理路,从而为复归童年本真开辟道路。

一、生产与规训:理论引介与意涵联结

20世纪70年代,在空间研究的蓬勃发展中形成了一场关于空间转向的热潮,其中列斐伏尔的空间生产思想与福柯的空间规训思想是最具代表性的两种理论观点。二者都非常关注空间实践,但列斐伏尔尤为关注从政治经济学层面思考的空间生产,而福柯关注的是微观政治学逻辑下的权力生产,即如何透过对空间的技术操作来由外及内地传递某种压制关系。

(一)空间生产与三元结构

列斐伏尔是法国著名新马克思主义代表人物,他尤为重视空间生产在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并指出空间不是静态、预先存在的,它是具有社会性的。对于空间生产而言,它不是空间内部物质的生产,而是“空间本身的生产”,即以空间作为生产对象进行的生产,[1](P47)这样所生产出的社会空间是具有建构力量的。而空间资源的稀缺,也催化了社会群体间的争夺。于是,遵循着资本的逻辑,需要生产出更多的空间以满足现代化、工业化、城市化的需要,这也构成了资本增值的全新路径。[2]他还强调空间生产中的三种形式,即经济生产、权力生产及空间本身的生产,其中权力生产的本质属于阶级斗争,经济生产着重集中于对剩余价值的利用,空间自身生产即对空间形态的塑造,即表现为一种空间秩序或空间意识形态的生产。

列斐伏尔给出了一个强有力的空间生产分析工具,他将空间的构成概括为三位一体:空间实践、空间表征以及表征性空间。空间实践是感知的空间,凸显了社会实践的空间性,是物质意义上的空间活动,即空间化的社会活动,包括物质生产的全部过程和活动空间。[3](P45)空间表征是一种构想空间,[3](P73)它是由规划师、技术官僚等借由语言、文本或意识形态而设计、指导、统治、支配的空间。表征性空间是指社会大众生活其中并使用着的本真性空间。于是,空间表征和表征性空间共同通过空间实践实现了空间生产的全部过程。

那么新媒体又有着怎样的空间生产能力呢?对于列斐伏尔而言,“空间生产所感兴趣的是缝隙空间外的重大事件与资本的生产,而那些黑暗的缝隙空间被视为垃圾与废弃物”。[4]但新媒体空间恰好能够打破传统人类空间静态孤立的状态,将空间生产延伸到列斐伏尔所忽视的空间盲区,避免浪费。而资本的伟大之处恰恰在于穿透各种空间的障碍,寻找新地盘进而将非资本化的领域进行资本化。[5](P108)童年作为一种不同于成人世界的稀缺资源引发了大众的关注,它正是一种非资本化的领域,其所包含的巨大商业潜力正在源源不断地释放着利润的诱人气息。因此,童年作为“资本”不断被推入新媒体空间的各个缝隙空间,成为了空间生产的重要“力量”。其中,新媒体空间“童年资本化”生产离不开各参与主体,即主要包括媒介平台、儿童及其监护人、看客等。按照列斐伏尔的三位一体框架分析,一方面各个平台、媒介与儿童及其监护人共同构想出了空间表征,另一方面看客在观看过程中使用表征空间,两者通过空间实践的行为进行联结,这样就构成了新媒体空间内“童年资本化”生产的全部过程。

(二)权力运作与空间规训

福柯主张空间既为权力的争夺提供场所,又无法避免权力争夺过程中秩序的崩塌、重建,因此就需要借助权力的运作来维持空间政治生态的平衡。他明确提出空间是任何公共生活形式的基础,也是任何权力运作的基础,[6](P13-14)并在此基础上积极地探寻能够实现空间维度下社会关系的调整和实践的方式,最终落脚于微观政治学的权力规训。

福柯主张空间受制于权力,并接受着塑造和规训。他注重微观权力的非强制性,目的是使人们在空间中位于规训之下能形成一种自发的、有意识的、持续的自我监视。权力成为一种潜藏在暗处的“眼睛”,他借用边沁的“全景敞视监狱”构想,主张以不平等的观看和不确定的观看进行有效的管理,并且指出“这种类型的监禁代价很小,军备、暴力都没有必要被发展,有注视的目光就可以了,在这种压力之下,每个人都会逐渐变成自我的监视者,实现自我监禁”。[7](P158)

在新媒体空间中,生产者们将“童年”转化为消费经济中的原始启动资本,利用这种“天然的财富”进行资本再生产。但是,在此基础上,儿童的真正需求却遭受了忽视,一切为了孩子更好发展的吁求也彻底成为了悖论。于是,藉由福柯“目光的压力”能够促进社会群体进行有意识、持久、自发地自我监视与行为调整。并且权力也能以最小的代价实现对新媒体空间内并不恰当的“童年资本化”生产的行为规训,维护空间生产秩序。

二、童年消逝:新媒体空间“童年资本化”生产剖析

当今社会,资本占有几乎成为一切生产的前提要素,新媒体空间也不例外。当新媒体空间内的“童年资本化”生产以利益产出为目的,以资本增值为结果时,童年被不断塑造成各式消费景观,并传送到新媒体空间所构成的缝隙空间中,占据着人们的碎片化时间和精力,勾起人们消费和再生产的欲望。于是大众将镜头纷纷对准儿童,通过兜售儿童的私人生活、加工儿童的形象来博得关注,进而转化为商品进行出售、牟利。在新媒体空间中,儿童与成人的关系被资本力量所支配,弱化了新媒体对儿童媒介素养提升的价值,转而裹挟着他们共同进入“童年资本化”生产的异态之中。

(一)新媒体空间“童年资本化”的经济生产

戴维·哈维指出,“空间与金钱相同,并非中立,均表现出某种阶级的或者另外一些社会内容,因此常常变为强烈社会斗争的聚焦点”。[8](P299)于是,空间成为了利益与权力争相抢夺的场所。“在资本生产的逻辑中,空间成为了生产的场所、目的、工具。资本也通过对空间的发现、利用、管理,达成对剩余价值回收的商业性目的”。[4]新媒体空间“童年资本化”的经济生产需要不同主体的投资与消费,并在利益博弈下完成对利润的获取和分配。

1.新媒体空间“童年资本化”经济生产主体多元,利益博弈激烈

新媒体作为媒介经营机构的一种, 自身就带有内容生产和资讯传播的特质。[9]在新媒体空间“童年资本化”经济生产过程中,涉及新媒体平台、儿童主体及其监护人、经纪公司、商业公司、看客等多个利益相关者。

第一,就新媒体空间内的运营平台而言,形式多样,竞争激烈。为了达成有效的新媒体空间“童年资本化”生产,需要进行如下三个步骤:其一,抖音、快手、淘宝、微店、微博等作为新媒体空间内的网络平台,他们不仅需要协调版权方、软硬件基础设施提供商、注册用户、儿童影像生产者等之间的关系和利益分配,而且还需要与商业广告的投资商家、宽带运营商、支付服务公司等相关主体积极协调并沟通合作,为空间生产的有效运行提供充分的资源与技术的支持和保障。其二,平台需要利用充分的技术优势以及便捷的注册方式,吸引广大民众积极下载并注册App,成为共同的空间生产者。其三,为了满足广大民众的个性化需求,平台需要开发简单易操作且趣味性极强的视频拍摄制作技术和上传路径,吸引用户制作并分享儿童的相关影像。如抖音等App可以直接利用手机、微信、QQ等进行一键式登录,点击加号即可为儿童拍摄各种短视频、照片并上传,也可以自己观看视频。这种方式耗时短、趣味性高、吸引力大,并且能够充分地利用大众的碎片化时间完成。

第二,就儿童影像制作者和所有者而言,他们需要把握消费者与看客偏好,呈现各种形式的儿童形象以吸引他人关注,借此完成经济生产。毕竟,在消费社会中,人们所做的事情不仅仅是为了事情本身,而是为了一种“推销”,即通过“迎合”使得看客与生产者各取所需,前者享受娱乐体验,后者获得经济回报。他们的经济收入主要来源是在获得很高关注量后的粉丝打赏、公司分红、广告植入的酬金收益等。以YouTube网站的儿童网红瑞安(Ryan)为例,据《福布斯》杂志公布的排行榜显示,这个喜欢在网络频道上分享玩具拆箱开包视频的小男孩,在2018年时从YouTube上赚的广告费高达2200万美元,2019年的时候他再次挣得2600万美元,[10]该新闻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其资本获利的快速和庞大程度令人咋舌。

第三,就经济运营公司和经纪人而言,作为儿童明星或网红的主要运营主体,他们都有自己一套完整的管理体系。包括负责为儿童进行形象包装、制定培养计划、推广方案、安排代言、广告、通告、联系商家、活动对接、管理和发放薪酬等,并在这个过程中从儿童的薪资报酬中撷取利润,完成“童年资本化”的经济生产。

2.新媒体空间童年同质化生产,模式复制

资本以利润最大化为目的,而运用标准化、可复制、批量生产的方式恰好能够非常有效地达成这个目的。[11]第一,当新媒体空间内的生产被资本逻辑所支配时,为了达成经济生产的最大化,这些生产者们就必须追求新媒体空间中童年的同质化生产,进行模式复制。于是,本应五彩斑斓的童年,却被同一种模式笼罩,不同的儿童被包装成统一且符合看客口味和习惯的形象,把儿童的生活、行为进行全方位的展现,并加以视频制作和后期剪辑,增加类似的搞笑内容、文字、音乐等元素,将其成人化、娱乐化。借此捕捉看客的眼球,吸引流量、提升点击率。第二,经过同质化的模式复制后,在以儿童为主体的影像资料中不断植入商业广告,刺激受众的消费欲望,以促成新媒体空间“童年资本化”的经济生产。这一模式集中表现为短视频儿童红人打造、综艺真人秀童星培养、表情包红人推广、童模经济爆发等。

(二)新媒体空间“童年资本化”的权力生产

“空间正是某种权力(例如政府)也是某个统治阶级(例如资产阶级)的工具,或者一个有时候能代表整个社会,有时候又有它自己目标的群体的工具,比如技术官僚”。[12](P30)同时空间作为资本生产的工具,拥有“将工人阶级分散并分配到指定的地方,组织各种形式的流动使其依从和规范于制度和规章”的权力。[12](P139)不难看出,权力始终体现在不同主体间的垂直控驭、支配、施加影响与服从、被支配、接受影响的关系之中。而新媒体空间作为权力生产的重要场域,各个利益相关者正是不断通过各种方式“分配安排”儿童以实现对童年的剥夺和利用,体现自身意志与旨趣的。

1.平台、经纪公司和商家对童年的权力强压

首先,在使用新媒体空间平台前,相关使用者必须在注册时就点击同意许可协议。从这个时候开始,他们与平台之间的权力支配关系就已经形成了,即接受平台所拥有的收集个人信息如点赞、关注、转发、推送视频等信息的权力。

其次,新媒体空间内的各个平台本身并不进行主动生产,而是通过用户拍摄、制作、上传并完成生产。由此看来,表面上账号所有者所享受的是免费服务,但实质上在用户协议“已读”时,就默认了儿童是低龄数字劳工这一身份,即儿童成为了将信息通信技术和数字技术作为生产资料的脑力或体力劳动者。[13](P99)并且,在吸引了大量的点赞、转发、关注后,这种平台的支配权力会不断地被强化,这也意味着低龄数字劳工的利益获取必须在一定程度上遵从新媒体空间内各个平台的规则,否则就有被后台进行限流、封号的危险。

再次,借助这样一群低龄的数字劳工,童年被转化为新媒体空间中进行影像生产、创造流量和资本增值的工具。这些资源经平台分类后,精准导流给广告商家和看客们,[14]在得到双方同意后,以利益回报为条件,例如在YouTube、抖音、淘宝、快手、微博等新媒体空间生产平台的视频或直播中进行商业的代言、广告、推广等,借此实现流量的资本增值转化。如YouTube上最火的玩具分享男孩瑞安(Ryan),国内的小山竹、阿拉蕾、裴佳欣等大批量的儿童网红,都经常性地参与新媒体空间生产活动,并获得不菲报酬。

最后,利用法律漏洞实现对低龄数字劳工的进一步压制。低龄数字劳工必然意味着一种权力的压制和不平等。虽然关于禁止利用儿童进行生产牟利,各个国家都有明确的规定,但是法律之下,仍有漏洞。在国际上,加拿大《广告标准准则》中明令禁止儿童成为广告对象,瑞典禁止12岁以下儿童的电视广告。[15]中国也在《广告法》第三十八条中指出:“禁止10岁以下儿童代言广告。”[16]同时在《禁止使用童工规定》中第二条也明确提出:“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均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但是,在《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第十三条却又进一步指出:“文艺、体育单位经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同意,可以招用不满16周岁的专业文艺工作者、运动员。”[17]因为童模、儿童网红、童星等工作性质与文艺相关,所以,新媒体空间生产者们会以此为理由,与法律要求打出擦边球,刻意安排儿童以艺术工作者的模糊身份出场,进行不合适的广告代言、视频拍摄等经济生产活动。

2.家长对童年的权力支配

在新媒体空间中,由于儿童的行为能力和年龄局限,其社交账号及商业层面的空间生产活动通常由成年的监护人即家长代为管理,其获得的经济利润也交由家长支配。不难发现,被权力支配的童年已然如提线木偶一般。

家长对童年的权力支配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亲情由于可观的经济回报和“明星效应”而异化,这也引发了部分家长不断膨胀的虚荣心和功利心,使得他们沉迷于金钱和娱乐的幻象中。其二,儿童实际上是受家长权力绑架,他们的生产行为并非出自主观意愿,而是由于成人的诱导与胁迫,这也是对二者间权力与权利平衡关系的冲击。

纵观新媒体空间生产,家长的权力之大使得儿童已然成为其附属品,童年的快乐被家长的权力所支配。童模妞妞的舆情也使得位于浙江湖州的童装小镇“织里”迅速“蹿红”,部分热门童模供不应求,收入可观。因此,许多家长会甘愿辞职专门担任孩子的经纪人负责接洽拍摄活动。如“织里”某著名10岁童模早上七点上学,下午四点半放学后直接由母亲在校门口接到拍摄基地拍片到晚上十一二点,若是赶上旺季或周末,经常深夜收工。平时,日常的反季节拍摄也都是常态。[18]那么为何要为孩子安排如此密集的工作呢?这也是因为童模的发展期十分短暂,对身高发育等条件有着严格的要求。据媒体报道,有的童模被父母严格控制饮食,试图延缓孩子生长,以尽可能地延长孩子的童模“事业期”。[19]于是,在暴利的收入和短暂吸金时光的“迫使”下,部分家长选择在有限的时间里尽可能多地消费儿童,剥夺儿童成长和受教育的权利,支配儿童的生活,榨取童年的价值。

3.看客对童年的权力压制

新媒体空间生产中的看客并非仅仅是被动地观看着“空间表演”的个体,实际上,他们是真正的消费者和资本提供者,更是权力的所有者,这也就决定了他们的喜恶对于新媒体空间中的童年形象有着强大的影响。因为看客的审美趣味能够通过评论、点赞、粉丝量、播放量、销售额等数据进行呈现,所以这也促使新媒体空间内从事生产活动的儿童必须按照看客的喜好,迎合着将自己塑造为他们所喜爱的各式童年形象,以吸引流量和关注度。

看客所喜爱的童年形象共有两类:一类是天生丽质、长相可爱的。因为童年的纯净和儿童的美好形象在一定程度上能够遮蔽商业的牟利目的,并缓解看客们在现实生活中的压力,引发他们对童年的快乐回味。另一类是满足成人猎奇心理,击中成人的“笑点”“雷点”,即童年天真烂漫的形象与并不相称的夸张表演形成强烈反差,极大地提升了看客的观赏热情。

(三)新媒体空间“童年资本化”的意识生产

当资本支配着新媒体空间的“童年”生产,操纵着儿童的行为时,孩子们对于童年的意识也遭遇着被物化的危险。毕竟,人的任何行为都并非先天自然的存在,而是意识的外显,这种意识更多是一种自我与社会环境交互作用的结果。新媒体空间作为儿童生活环境的一部分,已然不再局限于简单的信息传递功能,而是深刻地影响着儿童的自我意识。童年被输入了过多的成人思想、情感及价值观,这也形成了对童年更加隐蔽的意识控制。

1.精神空间同质化,童年情感认同式微

一般而言,童年意味着自由、幸福。但是当新媒体空间中资本侵入童年生活后,童年就不断地被商品化、标准化、复制化,并逐渐背离其本真状态。于是,当儿童的精神受到压制,成为了看客的消费资本后,儿童就会逐渐失去活力,也失去了对童年的情感珍视。

因为现代社会的基本逻辑主要体现于“视觉”在社会生活中的霸权地位,一件事物是否有价值、有多大价值,早已远离了它本身的内容,仅仅等同于它在观看上的价值。毕竟“呈现出来的东西都是好的,好的东西才被呈现出来”。[20](P5)这样,童年本身的珍贵价值被遮蔽了,而如何被更好地“看见”和“关注”才是童年存在的“终极意义”。于是,我们常常看见,新媒体空间中关涉儿童的各式影像,正集中体现着消费社会的病态,那就是看似光鲜亮丽,但实则吞噬了儿童短暂珍贵的童年体验。

某童模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整个班级只有自己是童模,她最希望的是想要和同学们一样的生活;还有那个曾经表示希望一心当网红的孩子在后来接受采访时也直言,如果可以的话,自己还是只想要当个普通人。[21]不难看出,儿童早早拥有了财富,但失去快乐;获得了社会历练,却丧失童真;他们在新媒体空间中“生活”“工作”,却难以享受童年的幸福。童年,被功利性的追求、成人化的交际所填满,更被权力与资本所压迫,儿童成为了马库塞口中单向度的人。[22](P2)当他们长大成人,回望童年,定会遗憾地感叹童年并未带给他们足够的机会去亲近自然、享受游戏、拥有童趣……

2.儿童价值观错位,童年价值被削弱

让儿童成为儿童,让童年留存童真,让孩子自然生长,这理应是面向童年的善性鹄的,儿童应当是和成人一样拥有独立人格和自由生活空间的个体。但是,当新媒体空间内纷繁复杂的资本争夺不断地冲击着儿童的价值观时,就会使他们过早产生违背身心发展规律的经济意识、责任意识、异性交往意识、社会交往意识。

第一,新媒体空间生产中的儿童过早建立了与身心并不相称的经济意识。家长鼓励儿童通过自己的表现,取悦他人,赚取流量与关注,进而转化为资本的“回馈”。对于新媒体空间中获得关注的儿童而言,高额酬金的获得成为他们“生产劳动”中最直观的数字符号感受。例如某童模直言希望在未来能当网络红人,因为网红不仅轻松,而且挣钱更快。[21]这就提醒着我们必须要注意,金钱的巨大冲击对于儿童尚未成熟的价值观而言有着非常消极的影响。因为新媒体空间“童年资本化”生产的金钱回报周期之短、金额之高、付出之少,容易误导儿童的攀比、炫耀、非理性消费等诸多行为。

第二,新媒体空间生产中的儿童过早建立了与年龄不相称的责任意识。对于部分家长而言,家庭阶层的日益固化和流动的紧张激发了他们向上流动的强烈期望,并且渴望着能够借助童年这一资本改变家庭的生活条件。于是,家长的期望被嵌入了儿童的意识之中。一个熟练童模“一小时要换拍16套衣服,每套平均4分钟”。很多人能够在1分钟内熟练地摆出多种姿势,比一些成人模特还要更快。但是不论多么疲惫,他们都需要一直在镜头前扮可爱、挤笑容,因为孩子们是招揽生意、提升网店销量的“衣架”,并且还领取着不菲的报酬。[23]因此,他们的任务就是一方面保持镜头前良好的形象,完成工作;另一方面努力赚钱,帮助家人改善生活。不难发现,孩子们稚嫩的身体早早背上了家庭和生活的重担。但是童年只有一次,他们却难以用尽全力去好好享受,这真的是我们所希望看见的吗?

第三,新媒体空间生产催化了儿童成人化的异性交往意识。《爸爸去哪儿》等一系列综艺节目为了吸引流量,不断炒作。每当天天和Cindy共同出现在荧幕中,经常会由后期制作加以音乐或文字的“爱情”渲染。对于阿拉蕾和董力这对临时父女而言,女孩会说“等我长大了,妈妈就要把我嫁给你了”等话语,而对方也回应着“好想看你长大”“我的理想型就是阿拉蕾”。[24]这种成人化的恋情炒作和情感宣扬,无疑消解了儿童纯洁的天性,歪曲了儿童间合理的同伴、长辈间的交往行为,迫使儿童接受一些成人观念,过早产生了成人间异性交往的意识。

第四,新媒体空间生产导致了儿童成人化的社会交往意识。一些综艺节目、短视频中幼小的孩子成为了稚气未脱的“小大人”。虽然牙都没有换全,但是和成人交流起来却“大人味”十足,举手投足间“星味”四射。但奇怪的是,现场不管是主办者还是观众,甚至是孩子的父母、视频前的看客等,大都是对孩子的称赞。但是,对于儿童来说,他们在心智尚未成熟的年龄过早踏入成人的社交圈,无疑会模糊了自己与成人生活空间的边界,过早地接触功利化的人际交往方式。

三、复归童年:新媒体空间“童年资本化”生产的规训理路

理想的新媒体空间生产应是通过空间的社会关系重构,使生产中的社会关系达成优化,从多维角度实现儿童在新媒体空间中的时代化发展,成为优质的数字公民。但面对着新媒体空间“童年资本化”生产的诸多问题,规训也是一种获致正义、复归童年的有效途径。

(一)全景敞视与层级监视——打造建立新媒体空间“童年资本化”生产“权力之眼”

福柯指出,为了保证规训的效果,必须进行持久、可洞察、无处不在的监视。于是,上千只眼睛安静分布各处,巨大的等级网络之中,流动的注意力总是在保持着警觉。[25](P240)而层级监督被安排成复杂、自动和匿名的权力,并依赖人的主体实现,成为一种“自上而下”“自下而上”与横向的关系网络。[25](P200)新媒体空间看似封闭实则透明的特征,也引导着我们从全景敞视和层级监督的角度出发,思考如何实现“童年资本化”生产的规训,打造“权力之眼”。

1.纵向监视:建立新媒体空间“童年资本化”生产的强主体监督机制

纵向的监视机制是自上而下由强主体所实施的一对多的监视形式,如同环形监狱瞭望塔的监视者一般,自身能够施行监视却不能被看见,并且使犯人并不能确知在何时或被何人所窥视。[25](P226)从这一维度出发,建立多部门联合治理,多行业协同管制的机制,以此作为对新媒体空间童年生产秩序进行规训的有效路径。

在国家层面,以发布的相关网络儿童信息、网络儿童权利、电视媒体儿童保障等法律法规或意见为依据进行监督与指导。第一,安排网络信息安全部门建立24小时巡视制度,重点筛查新媒体空间生产中各种有关儿童的不当语言、行为、服装等内容。第二,技术部门通过终端服务器采集新媒体空间内儿童信息,利用数据分析并了解“童年资本化”生产的相关状况,进行集中监督。第三,教育部门关注新媒体空间生产情况,建立登记制度,就参与其中的儿童受教育和身心发展情况进行监督。第四,公检法机构联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就新媒体空间“童年资本化”生产逐利的异常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规范。第五,广播电视部门就儿童新媒体空间的过分包装逐利炒作行为进行监督、约束。第六,互联网公司及相关的新媒体平台制定管理规范并执行刚性监督。对于过分营销儿童、异化儿童的不当行为进行账号关闭、注销等。建立视频、节目过滤机制,自动筛选不适宜或过分逐利的童年影像等。

2.横向监视:建立社会舆论监督机制

横向,意味着多数人对多数人的平行监视。全景敞视是一种确保不对称、不平衡和差异的机制,由谁来行使权力就显得无关紧要。因为,“任何人几乎都可以操作这个机器,而且总的监督者不在时,任何人出于任何动机都可以顶替。这样,匿名的和临时的观察者越多,被囚禁者越会被惊扰,也越渴望知道自己是否被观察”。[25](P227)所以,在这种社会关系中,就会出现人人都拥有权力、人人都是监督者、人人也在被监督的情况。

新媒体空间中的民主监督也是无处不在的,于是,在新媒体空间中恰好能够借此形成一种社会舆论,即形成人们对于大家所普遍关注的社会事件或问题公开表达的一致意见。[26]在横向的监督中,首先,社会舆论作为一种公共的权力,能够转变成新媒体空间童年生产的“权力之眼”,对参与的主体和生产行为进行全方位、全时段的监督,让新媒体空间的每一个体均成为权力的实施者和被规训者。其次,这种去中心式的横向监督,使不同阶层、背景的民众突破了时空的限制,共同进行“虚拟在场”的匿名监督,彰显了监督所具有的公开、公正、透明的优势,提升了新媒体空间“童年资本化”生产的监督效果。最后,通过这种权力的赋予,激发新媒体空间中的看客由沉浸于消费童年的“娱乐狂欢”行为转向童年保护的社会责任意识树立与践行。如杭州女童妞妞在童模拍摄现场被母亲踢踹的视频在网络传播,并引起热议,引发了网友对妞妞母亲的质疑。在舆论的压力下,妞妞母亲道歉称“绝非虐童伤害,只是在沟通教导上动作稍大了一些”。之后,当地妇联也介入调查并核实其母亲是否涉嫌家暴,若查证属实将进一步采取行动。[27]妞妞被打事件的舆论发酵所引起的多方关注与政府介入,正显现出了在新媒体空间生产中强有力的横向监督的价值,即通过这种无形的“权力之眼”能够对于“童年资本化”生产行为产生有效的规训作用。

(二)法律权力中心化——确立新媒体空间“童年资本化”生产的刚性制度

在福柯看来,规训是依赖于规范性裁决的,即为了维护秩序而制定的规则。“规范性裁决实质上就是一种具有预见性的矫正手段,通过对法律的重申来获得惩罚的合理性”。[28]这里的规训并非压制,而是通过国家层面的权威所生成的法理认同体系。对新媒体空间生产而言,需要在相关生产者逾越界限侵犯儿童权益时施以刚性要求,强制其服从于规范的权威。在这一基础上,为新媒体空间中的童年生产确立明确的行动边界。

1.加快出台新媒体空间生产中儿童保护的高级别法律法规

通过这种国家层面的权威法理体系的确定,以细则的形式划定空间生产行为与儿童合理生活的边界,完成刚性的外在规训。实际上,中国已经关注并开始制定、实施相关的法律法规。如2020年全国两会期间,民革中央提交了《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从事商业活动权益保障的提案》,提出构建未成年人从事商业活动行业许可规范的建议,[29]体现了对儿童超龄商业活动的关注。2019年8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正式公布《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规定》,并于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30]该规定对儿童监护人及网络运营者在网络空间中的儿童信息保护责任提出了更为细致的要求。2019年5月杭州市滨江区出台《关于规范童模活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意见》,从童模活动的范围、童模活动从业人员及童模监护人的法律责任、职能部门工作内容、人格尊严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31]虽然该意见的实施对象仅限于童模,且层级较低,可推广性有限,但是作为全国首个童模保护机制具有示范价值。因此,对于国家而言,应结合目前已出台的相关类型的法规意见,针对新媒体空间“童年资本化”生产乱象,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加快专门性立法的日程推进。

2.明确新媒体空间生产中的儿童身份定位

第一,拒绝以文艺工作者的身份将儿童网红、综艺童星、童模等置于定位的模糊地带,让资本化生产逻辑没有机会入侵童年世界。相关部门要坚持做到依法规训、依法管理。第二,敦促新媒体空间内的要素主体如平台、经纪公司、父母等尊重儿童的个体权利,合理安排他们参与空间生产的工作内容。中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十一条明确指出,禁止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或者组织未成年人进行有害其身心健康的表演等活动。[32]因此,法律有必要对利用未成年人劳动并获利的行业或行为制定并出台精细化的规定,从儿童的姿势、语言、服饰细节入手,关注孩子的权益,保障他们的受教育权以及休息娱乐的权利,达成有法可依、违法必究,防止法律成为一纸空文。

3.设置报酬上限,禁止儿童过度曝光与包装

类比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对于艺人限薪令处理和经济收入支配管制的要求,禁止过分炒作童星、明星子女、普通儿童参加真人秀。[33]在《未成年人节目管理规定》中也明确禁止过分包装宣扬童星效应、炒作明星子女以及使用10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广告代言等行为。[34]因此,禁止过度宣传儿童的明星效应和高额薪酬的获得,能够从新媒体空间环境上避免童年沦为空间生产的资本要素,降低巨额酬金对亲情关系和童年生活的诱惑与异化。

4.建立新媒体空间生产法律法规的执行检查机制

检查是对执行情况的了解与评估,检查的程序总是同时伴有一个集中登记和文件汇集的制度。[25](P213)不同层级按照要求由上而下逐层进行相关文件、资料、汇报等内容的书面检查,并将检查具体落实到新媒体空间“童年资本化”生产运营者、参与者、监督者的身上。至此,规训变得灵活而多样,具体而明确,并且通过这种多层次、多角度、多方式的检查,了解并确知新媒体空间生产中对童年的侵占情况,进行法律规范下生产者行为的合格性与规范性的度量,从侧面加大压制的强度,以便于及时进行介入和调控。

(三)童年赋权的“反意识锁链”根植——新媒体空间“童年资本化”生产者的自律途径

“当你在你的公民头脑中建立起观念锁链,你就可以自豪地指导并成为他们的主人……最坚固的帝国的不可动摇的基础就建立在大脑的软纤维组织上”。[25](P113)福柯引用塞尔万的话强调“观念锁链”会刺激并引起意识形态权力运作,并决定意识形态的权力扩张抑或萎缩。在他看来,权力的规约和控制的接受者不是肉体,而是支配肉体的“意识”,这种意识的不断内化会对个人的行为持续发挥约束控制的功能。[35]“意识锁链”正是导致新媒体空间“童年资本化”生产者不良行为的原因。因为人们对于童年进行娱乐消费的现实正表现着内心对于童年的态度,这也决定着童年的生存现状。而“反意识锁链”作为一种强烈的反思态度,能够克服生产者为实现资本逐利而牺牲童年的意识,进而展现出强烈的自律,并积极表现出对新媒体空间内童年生产行为的控制与调整,真正做到珍视童年、保护童年。

1.家长珍视亲情价值,合理调适阶层跃迁心理

家庭层面的童年赋权,意味着作为家长的成人真正做出了适当的权力让渡,尊重儿童合理的生存权、受保护权、发展权、参与权。[32]第一,家长要珍视亲情的价值。家长在面对新媒体空间“童年资本化”生产时要树立起客观理性的态度,以避免将儿童健康成长作为代价去获得短期的利益回报和对虚荣心理的满足,明确认识到孩子们所带来的短期回报只不过是阶层跃迁幻觉的现实。第二,家长要明确家庭责任。作为家长,要倾听儿童的心声,尊重他们自身的参与意愿。在孩子们短暂的童年期里,积极地付出爱,并珍视家人互相陪伴的经历,与孩子共同体验成长的快乐,而不是一味索取。第三,引导儿童正确看待新媒体空间内的童年生产行为,培养儿童理性的消费观和娱乐观。因为作为技术时代中的数字原住民,儿童生于其中,长于其中,若要彻底屏蔽其带来的影响并不现实。故而在面对经济资本、社会资本的变化可能影响到儿童身心健康时,父母应通过良好的亲子沟通拉近彼此距离,保护儿童。对于较小的幼儿,要坚决维护好孩子的生长环境,注重所接触信息的筛选和保护。随着儿童年龄的增长,则可以引导和启发他们正视新媒体空间内看客大众对自己的关注和商业报酬的获得,避免由此所引发的功利情感膨胀和行为异化。

2.新媒体空间生产者和传播者坚持儿童关怀,尊重儿童权利

新媒体空间多元开放、无差别、缝隙化、碎片化的信息传播模式深刻地影响着成人与儿童原本亲密的关系,也导致了成人与儿童二元对立的错误意识。因此,我们要谨防一种“大众文化一旦形成‘文化工业’的产品,那么渗透期间的生产关系就会让大众失去批判和反抗的能力,进而心甘情愿的接受制度合理性”的意识锁链。[36]坚持新媒体空间生产中保护儿童的意识自律,秉持“童年快乐优先于资本牟利”“关怀大于市场”的原则。

第一,新媒体空间平台要建立内容管理规范。对以儿童为主的短视频、直播、照片、综艺等进行综合管理。严格禁止过分求奇寻异、博取眼球的新媒体空间“童年资本化”生产行为,引导看客和生产者将目光转向适宜儿童身心发展的积极内容。

第二,新媒体空间生产者坚持行业自律。社交平台要克制由于看客猎奇心态所诱发的童年消费行为,保护儿童的身心健康, 调和短期商业利益获得与儿童可持续发展的矛盾。在新媒体时代,正视儿童与成人之别,形成尊重童年权利的行业自律。如在童模妞妞事件发酵后,110家淘宝童装店主联名呼吁对童模拍摄行业进行规范,提倡推动童模保护的行动正是体现了这一点。[27]

第三,新媒体空间生产者坚持保护童年在新媒体空间生产中的主体性地位。一方面,要坚持儿童在新媒体空间生产中的童年逻辑,避免成人化的角色预演。让儿童成为独立个体,而非新媒体空间生产中的流水线产品,给儿童能够真实表达和展现自我的机会。另一方面,关注儿童的身心隐私。因为儿童的隐私在透明的新媒体空间中被过度曝光,比如经常在洗澡、更衣、写真中裸露身体等行为极有可能会造成他们在这种无限的“观赏”和“窥视”中出现隐私感的模糊化。所以理应就短视频、直播等内容进行严格审核以确保内容的合理,保护儿童合理权利,帮助儿童树立正确的自我保护意识。

总之,新媒体空间“童年资本化”生产正在不断吞噬着童年的本真,冲击着童年幸福的美好期望。对于未来的新媒体空间生产而言,理应在规训和自律的共促下坚持尊重童年、珍爱童年、保护童年的原则。循此路径,方能获得不竭的生产动力和可持续的发展可能,也使其向着技术、时代、社会、人类真正和谐相处的愿景不断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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