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管服”改革背景下 高职院校科研经费管理问题研究

2021-12-03 05:33薛俊芳
大众投资指南 2021年4期
关键词:财务处放管服科研经费

薛俊芳

(云南林业职业技术学院,云南 昆明 650224)

一、引言

科研经费“放管服”改革自2016年6月1日由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提出以来,高职院校通过对科研经费“放管服”改革的全面推进落实,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同时也暴露出些许问题,本文就此提出相关的管理优化建议。

二、“放管服”改革对高职院校科研经费管理的必要性

高校和科研院所从事探索性、创造性科研活动,具有知识和人才独特优势,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力量。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高校和科研院所科研领域简政放权工作,2016年8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2016]50号文,明确要求高校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更好激发广大科研人员积极性,同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服务方式,提高科研管理效率和便利化程度,全面提升经费管理水平,发挥科研经费最佳效用。

三、“放管服”改革下高职院校实施的具体举措

(一)简化预算编制、扩大预算调剂权

项目负责人依据有关科研经费管理规定,结合项目研究需要、经费开支范围,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地编制项目预算,简化预算编制科目。坚持从实际出发,扩大预算调剂权,在项目总预算不变的情况下,项目负责人可自主调整直接费用的经费支出,除“设备费”“其他费用”两个科目的调剂幅度控制在20%以内,其他科目不受比例限制,由项目组办理调剂手续,原则上在实施期内申请调整不超过两次。

(二)明确劳务费开支范围,不设比例限制

劳务费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支付给项目组聘用的研究人员、科研辅助人员等的劳务性费用,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的编制外人员、参与科研项目的退休返聘人员均可开支劳务费,且不设比例限制,由承担项目的单位和科研负责人据实编制。

(三)改进结转结余经费留用处理方式

项目在研期间的年度剩余经费,财务处依据学校财务一体化管理系统中的数据,按规定结转到下年度继续使用。纵向科研项目验收后的项目结余经费,项目管理机构要求必须按原有关规定执行的,仍按原有关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项目负责人应会同科研管理、财务等部门,按规定办理结余经费使用或结余经费统筹。

(四)改进科研项目资金结算方式

项目承担单位原则上采用“公务卡”结算,允许项目临时聘用人员等不具备公务卡申请条件的人员不使用公务卡结算;因公务卡不能进行转账,故版面费可以使用工资卡进行转账支付。

(五)改进教学科研人员差旅费管理

差旅费的开支标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对于承担有关野外科学考察或野外调查等特殊科研活动的纵向项目,无法取得住宿发票的,由项目负责人签字证明有效后实行定额包干,每人每天300元。

(六)落实责任、优化服务

项目承担单位要认真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制定内部管理办法,确保接得住、管得好,建立健全科研财务助理制度,为科研人员提供专业化服务,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科研管理效率和便利化程度。

四、“放管服”改革下高职院校科研经费管理暴露的问题

(一)预算编制缺乏有效前期指导

科研人员大多对财务制度不甚了解,对预算开支各明细项与会计科目之间的对应关系一知半解,预算编制凭借自身的理解和经验;科研管理部门负责项目的申报、立项、结题、验收、评价等,对经费使用情况容易忽略,对预算编制审核着眼于学术性;财务处负责整个学校的财务管理工作,业务繁忙,注重的是资金的收支,不细究项目的实际内容,对科研项目政策制度研读不透彻,对预算编制的明细项目预算的可执行情况缺乏有效的指导。

(二)曲解“放管服”政策,经费使用不规范

“放管服”改革赋予科研人员在预算调剂、劳务费开支等方面更大的自主权,但部分科研人员对“放管服”相关政策的理解有着错误的解读,认为“松绑”就是可随意变更科研经费的开支范围和简化财务报销流程,对财务处要求补充说明或必要单证的做法心生排斥,认为财务人员故意找碴。报销时支出业务不真实、不合理现象时有发生,存在报销与科研项目无关的支出。

(三)科研管理信息化水平偏低

财务系统和科研信息系统各自为政,未充分利用大数据资源搭建科技处、财务处和项目负责人三者之间的信息共享平台,科研人员需往返各部门办理各项事宜,科研经费的高效管理及便利化有待提高。

(四)未建立科研财务助理制度

“放管服”改革后,虽然优化了报销流程,但教师与科研人员的本质是教授和研究,他们不完全具备相应的财务专业知识,由于没有科研财务助理,科研人员只能亲力亲为,财务报销耗费了较多的时间和精力,“报账难”成为科研人员普遍的“痛点”“堵点”。

(五)突击花钱、“井喷式”报销明显

根据科研需求,科研经费应持续支出,结题时经费支出完毕。但科研人员多为一线教师,平时课业繁忙,只能利用课余时间开展科研活动,加之时间安排不合理等原因,经费支出前慢后紧,造成临近结题、期末财务决算时突击花钱;还有的教师怕麻烦,积攒大量票据,最终形成“井喷式”报销,财务处负责全校资金核算,对剧增的业务单子在短期内要保质保量完成核算也构成压力,财务人员加班加点、铆足了劲依旧应接不暇,工作强度和出错的几率也随之加大,不堪重负,而科研人员还觉的财务处效率不高,对财务处抱怨连连。

(六)财务人员主动服务科研力度不够

财务人员对科研任务本身知之甚少,特别是一些专用性、特殊性较强的科研项目,对科研经费通常采取行政化管理方式,强调经费使用的合法性以及风险管控的考量,力求最大限度降低财务风险和审计风险,报销流程较为严格,很少从主动服务科研的角度来处理问题,财务工作脱离科研业务实际,这不利于科研人员的科技创新。

五、“放管服”改革下高职院校科研经费管理优化建议

(一)进一步提供专业化的预算编制前期指导

科研人员、科研管理部门、财务处三方加强交流配合,科研人员在预算编制过程中,财务处把前期介入工作做好,提供专业化建议,保证预算编制符合财务制度,尽可能避免科研人员盲目预算,不符合项目运行的实际需要,科研管理部门对项目内容把关。三方各司其职,环环相扣,保证预算编制科学、合理。

(二)宣传“放管服”政策、规范使用科研经费

科技处、财务处借助学校智慧校园微信平台、QQ群等多渠道提供科研经费“放管服”政策宣讲,定期培训,让科研人员及时了解政策动态及科研经费管理使用的相关规定,加强事中审查,过程控制,事后监管,合法、合理的规范使用科研经费。

(三)搭建业财融合科研财务管理系统

电子科技大学率先建立了科研与财务数据全面对接的“科研财务管理系统”,该系统完成了从科研项目预算申报审核到项目结项的经费全过程管理“线上化”,提高了财务服务效率,解决了高校长期以来科研教师“科研-财务两头跑”问题,实现了“让信息多跑路、让师生少跑腿”财务信息化理念。2018年电子科技大学科研财务管理系统建设案例已入选教育部管理会计案例库。可充分借鉴学习该校的先进管理经验,“借他山之石、琢己身之玉”搭建适合高职院校的科研财务管理系统。

(四)建立健全科研财务助理制度

项目承担单位要建立健全科研财务助理制度,在项目预算编制和调剂、经费支出、财务决算和验收等方面为科研人员提供专业化服务。聘用科研财务助理可优选财会专业学生,通过上岗培训,让科研财务助理成为科研团队的好助手和好帮手,让具备专业知识水平的人员来办理财务业务,遵循“术业有专攻”原则,节省科研人员在报销环节的时间和精力,让科研人员全身心投入到科研工作中去。

(五)解决突击花钱、“井喷式”报销

科技处引导、鼓励项目负责人利用寒暑假或周末以跨周五、周一的方式持续推进项目相关活动,避免突击花钱;财务处针对教师积攒票据,造成大面积延迟及“井喷式”报销的问题,在《内控》中明确规定:原则上当月票据当月报销,特殊情况,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跨年票据不予报销。通过行政办公QQ群、微信公众号履行提醒告知义务,错峰报销。

(六)加强财务主动服务科研的意识

提高财务人员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加强主动服务科研人员的意识,积极开展“线上+线下”培训,深入各二级学院,走近科研教师,听取一线科研人员的意见和诉求,与科研教师建立友谊,互信前行,在服务中成就工作业绩。

六、结束语

近年来,国家对科研投入持续加大,高职院校从不同渠道获得了更多的科研经费来源。通过对“放管服”改革下高职院校科研经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分析优化,做到“放而不乱”“管而有方”“服而有效”,从而创造有利于科研发展的优良环境,提高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率,为科研人员创造更为宽松的科研环境,为推动国家科技创新添砖加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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