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亚芳
(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北京 100081)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认为,实践决定认识,认识反作用于实践。在人类发展进程中,民族和国家是人们生活实践的共同体,但民族出现的时间要早于国家。不同的民族和国家,以及一个民族、一个国家在不同历史阶段都面临着不同的发展形势,民族和国家自身的历史性、阶段性特征,决定了人们需要以多重角色参与到这两个共同体不同发展阶段的实践,这进一步决定了民族和国家两个共同体中的人们会因为实践的差异而产生不同的认识。这些认识中就包含人的意识。马克思主义哲学和心理学对意识的定义表明,意识是客观存在的反映,并且具有鲜明的自觉性、能动性和目的性。人的众多意识中就包括国家意识与民族意识。
一般而言,一个人自出生后就自然地获得了某个民族的身份归属和某个国家的身份归属;在后续的教育和社会交往中,一个人会在认同哪个民族、认同哪个国家的问题上形成稳定的认知。但是在所属民族和所属国家是否有冲突的问题上,以及在维护二者利益的具体实践问题上,一个人往往容易在不同情境中存有差异化认知。尤其是在现代多民族国家之中,不同民族身份的人,在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的关系、民族利益与国家利益是什么、民族利益与国家利益谁优先、怎么实现国家利益等一系列问题上,会在不同情境下产生不同的感悟乃至实践。上述差异可以概括为人们在国家意识与民族意识含义及二者关系认知方面的差异。
就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而言,积极引导个体树立正确的国家意识与民族意识至关重要。这关系到个体能否对所属民族和国家的阶段性特征形成符合事实的客观认识,也关系到国家能否凝聚动员全体成员实现阶段性奋斗目标。
进入新时代是中国作为现代统一多民族国家在发展阶段上的鲜明特征。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等重大国家治理、全球治理的议题作了全面系统的论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就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重要思想的集中体现,不仅明确了新时代民族工作主线,也提出了新时代民族研究的新命题。中国和中华民族面临的新征程、新实践,决定了我们需要对新阶段新征程的国家利益与民族利益是什么,如何实现国家利益与民族利益等问题形成正确认知。这些认知共同构成了新阶段国家意识与民族意识的基本要义。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下,树立正确的国家意识与民族意识,正确认识二者关系,是每个中国人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依法治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是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思想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三者分别对应“团结动员—主体是谁”“实践规约—依何规范”“奋斗远景—目标指向”三大议题。要发挥好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凝聚人心、动员全体中国人自觉参与社会主义现代强国建设的作用,既要阐释好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什么”,也要研究影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思想观念有哪些。国家意识与民族意识的关系问题就是影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思想观念问题之一,对二者关系的理解,会影响人们持什么样的国家观、民族观,也会影响人们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正确理解。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提出了系列重要论述。2014 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强调:“要高举各民族大团结的旗帜,在各民族中牢固树立国家意识、公民意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1]这是习近平总书记首次提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强调了国家利益和中华民族利益至上。但国家意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树立有赖于每个人对国家和民族的关系形成正确认识。形成正确的国家意识与民族意识,才能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进而形成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正确实践。习近平总书记在上述会议也强调“要在各族群众中牢固树立正确的祖国观、民族观”“增强各族群众对伟大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1]有关树立正确国家观、民族观和增强“五个认同”辩证关系的论述始终贯穿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重要论述之中,构成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内在要求。2020 年8 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七次中央西藏工作座谈会上强调“引导各族群众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不断增强各族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2]2020 年9 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强调:“教育引导各族干部群众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让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根植心灵深处。”[3]梳理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发现,树立正确国家观、民族观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内在要求。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是增强“五个认同”的基础,“五个认同”是树立正确国家观、民族观的目标导向,二者是辩证的互促关系。
党的十九大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写入党章,成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实现中国梦新征程上的共同意志和根本遵循。2019 年9 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强调:“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做好各项工作,把各族干部群众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不断增强各族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4](P8)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国家统一之基、民族团结之本、精神力量之魂。[5]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践中,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是各民族群众的最高利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动中华民族走向认同度更高、凝聚力更强的命运共同体的时代目标,决定了各族群众要在实现祖国完全统一和“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方面形成共识,并共同达成正确的实践。各族群众树立正确的国家意识与民族意识,对形成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自觉实践具有根本性指导作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必须强化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历史观、文化观和宗教观等重要观念。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正确国家观、民族观和增强“五个认同”辩证关系的重要论述启示我们,正确认识国家意识与民族意识关系,是不断推进建设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政治基础,是增强各族群众“五个认同”的重要思想观念基础。正确认识国家意识与民族意识关系,首先必须科学把握国家意识与民族意识的内涵是什么;其次要弄清楚二者产生联系与张力的原因;最后还要回答新阶段新征程我们需要什么样的国家意识与民族意识,以及如何引导树立正确的国家意识与民族意识。只有对这些问题形成正确认识,才能在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等重大原则上不犯似是而非、模棱两可的错误。
国家意识与民族意识不是学术新话题,哲学社会科学多个学科都有论及,尤以政治学、民族学的论述居多。民族和国家产生之后,在这两个共同体生活实践的人们就逐步有了民族意识与国家意识。中国古代文献《山海经》《诗经》等从地理、神话、百姓生活等诸多方面强调中国古代的国土观念和国权观念。[6]尽管彼时的国家与现代民族国家不同,但古代中国人的国家意识突出体现为对中央政权(王朝)的认同。“天下”“大一统”等是古代中国人国家意识的凝练表达。尽管民族意识这个概念产生于资本主义民族国家话语之下,但古代中国人对不同族类的形貌、服饰等有清晰认知,并基于文化礼仪之别形成了“华夷之辩”的观念。进入清末,面对列强瓜分中国的危局,梁启超在1902 年在《论中国学术思想变迁之大势》提出了“中华民族”一词。“中华民族”的提出本身就是当时中国有识之士国家意识与民族意识扩展的体现,是近代中国人对中华民族利益、国家利益的自觉感悟。后来,费孝通先生更是提出了“中华民族作为一个自觉的实体,是在近百年来中国和西方列强对抗中出现的”[7](P17)重大论断。
近现代以来,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各族群众团结一致共同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作为现代民族国家的成员,开始面临着形成什么样的国家意识与民族意识,如何处理二者关系的问题。国家也面临着引导个体树立正确国家意识与民族意识的问题。在社会主义革命、建设和改革实践中,中国人的国家意识与民族意识伴随着国家发展形势的变化经历了阶段性变化,学界有关国家意识与民族意识内涵及二者关系问题的讨论也体现了时代性特征。刘绍川归纳了新中国初期民族意识的主要特点[8],但由于缺乏对民族意识概念的学术分析,早期对民族意识的研究主要体现为对新中国初期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概述。民族地区改革开放程度的加深和少数民族群众参与改革开放实践的增多,各族群众对国家和本民族的认知发生了重大变化,民族意识再次成为学术热点,对民族意识的学术性探讨显著增多。据贾东海梳理,20 世纪八九十年代,研究民族意识相关的论文达100 余篇,其内容可分为11 类。[9]郝时远认为改革开放中民族意识的增强,是民族发展的标志之一,虽然使强调民族利益、民族差别更趋明显,但也有利于全民监督民族政策的全面落实。民族意识发展的主流是健康的,体现了少数民族自强、自立和自尊的精神。[10]由于民族意识不断增强是普遍现象,这一阶段学者的论述重心是探析民族意识的内涵及其形成,而对国家意识与民族意识关系的讨论则散见于两个方面:一是对民族意识增强可能造成的消极影响的反思,认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背景下民族意识的普遍增强也有妨碍民族团结、影响社会稳定等方面的消极因素,必须从加快发展、思想引导和树立法律等方面着力[11];二是将国家意识的外延混谈为民族意识的表现,例如有学者将爱国主义思想意识作为民族意识的层次之一[12]。这些研究未对国家意识与民族意识关系问题给予学理性、显性化的回答。
随着网络技术发展和中国加入WTO,全球化的冲击逐步显现,加之反华势力借民族问题、宗教问题等打压中国的举动不断增多,国家意识与民族意识关系问题越发受到学界关注。这种关注也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对特定群体民族意识状态的调查研究增多。沈桂萍[13]、王明珍[14]、汤夺先[15]等分别对民族干部、大学生和城市少数民族的民族意识状态及变化情况做了实证研究。二是对全球化、现代化进程中多民族国家如何实现内部团结又抵挡外部冲击的学术探讨议题增多。石培玲认为,在民族群体利益的调试和整合过程中,充分挖掘爱国主义的精神资源,熔铸“国族意识”,是多民族国家构建和谐社会的题中之义。[16]融入世界全球化进程,不能选择有致命缺陷的民族主义,应当在区分民族主义与爱国主义的基础上,理性选择开放的、和平的爱国主义来重构民族认同,强化国家意识。[17]国家意识与民族意识关系如何协调越来越受重视,但二者关系的协调是选“国族意识”的折中策略,还是用爱国主义建构民族认同,学界并未达成共识。显然,为了回应全球化引致“民族国家已经过时、民族国家正在终结”等论调,学界对国家意识与民族意识关系的研究只是侧重于呼吁强化两种意识,尤其是要强化理性爱国主义。但是在爱国主义能不能等于国家意识、民族认同能不能等于民族意识等问题上则缺乏必要的逻辑分析。
2008 年“拉萨3·14 事件”和2009 年“乌鲁木齐7·5 事件”的爆发,则使学界对国家意识与民族意识关系问题的思考发生了大转变。这种转变体现为3 个方面:
一是论述视角由回应全球化冲击转向反思国内局部地区民族问题。这既引起了对少数民族大学生国家认同与民族认同状况调查研究的增多,也引发了学界对“第二代民族政策”观点的激烈批驳。
二是论述内容中对二者关系的理论性分析有所增加。杨虎德提出,民族意识与国家意识有一定区别,但二者又是统一的。民族意识与国家意识不是此消彼长的对立关系。[18]
三是论述国家认同与民族认同关系的文章显著增多。据笔者梳理发现,2008 年以来中国知网刊载了篇名同时出现“国家认同”和“民族认同”的文献多达200 余篇。
这些研究极大地拓展了学界思考国家意识与民族意识关系的视角,实证调查研究结果也表明在中国经济社会加速转型过程中必须高度重视厘清二者的关系。然而,如果将国家意识与民族意识关系的论述止步于或简单化为国家认同与民族认同关系的论述,或者是只强调爱国主义而忽略国家意识基本内涵与外延扩展的学理分析,都不利于我们正确认识国家意识与民族意识的关系,也不符合马克思基本原理提出的“实践决定认识”这一基本原理。意识随实践变化而变化,国家发展阶段和形势的变化往往决定了国家意识的内涵和外延应有体现时代发展要求的扩展。因此,虽然国家意识与民族意识的关系问题是老议题,但我们应该树立什么样的国家意识与民族意识,以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视角下的国家意识和民族意识关系是什么,则是学界应思考的新议题。
从中国社会主义建设与改革实践来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新型城镇化、西部大开发新格局、“一带一路”倡议、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以及深入推进的乡村振兴,从不同层次、不同维度影响着个体之间、群体之间、个人与国家之间、民族与国家之间的互动关系。而要使这些互动关系和谐统一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目标之下,学界应当在新阶段新征程背景下,推进对国家意识与民族意识关系的研究,使对二者关系的学理性阐释遵循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时代要求。
民族和国家都是共同体,但民族不等于国家,二者差别明显,但又是一对联系紧密的概念。通常而言,民族是在一定历史阶段形成的人们共同体。按照斯大林对民族的定义,在人们共同体中,所属成员一般在语言、生活地域、经济生活、文化和心理特征等方面(或其中某几个方面)具有共同性。国家则是在一定历史阶段形成的政治共同体。在这个政治共同体之中,所属成员有着明确的政治身份,并对该国主权以及涉及主权因素(如国籍、疆域)的内容形成认同,个体与国家之间有国家法律规定的权利义务关系。尤其是在现代民族国家中,个体的民族身份可以多样,但个体对国家主权的服从性、国家疆域边界的明确性则是一个国家最主要的特征。现代民族国家的多民族特征,决定了每个人会同时认同所属民族和所属国家;而民族与国家的区别,又决定了个体必然面临“所属民族利益和所属国家利益谁优先”“具体情境下如何实现国家利益”等问题。引导个体对上述问题形成正确认识是研究中国人的国家意识与民族意识的逻辑起点。
现代社会,一个人不能没有自己的国家。一般而言,一个人至少具有某一国家的国籍,至少是某一个国家的成员。国家意识的内涵从根本上讲是个体对国家认同和国家利益的感悟。这种感悟集中表现在“认同哪个国家”“所属国家的国家利益是什么”“能为实现国家利益做什么”等方面。从个体实践层面去理解的话,国家意识的内涵体现为个体在心理上自觉认同所属国家的主权、国情、历史与文化,认可自己的国籍;在情感上对祖国产生责任感、荣辱与共感、自豪感;在涉外场合有主动维护国家形象与权益的意识;在日常生活中能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维护国家利益;在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发生冲突时能够自觉将国家利益放在首位。上述对国家意识内涵富有实践性导向的理解,实际上也展现了国家意识的外延。王永友等认为国家意识主要包括国家主权意识、国家安全意识、国家发展意识、国家形象意识、国家责任意识等。[19]国家意识的内涵和外延表明,国家意识不等同于国家认同,但国家认同是其成员形成完整国家意识的前提。正如一个人不认同本国的主权、历史和文化,那么就不会清晰理性地明白国家利益是什么,更不会形成实现国家利益的正确实践。长期以来,爱国主义精神这个词在很多情境中成为国家认同和国家意识的大众化表达,这正是由于爱国主义精神体现了国家意识的能动性特征。中华民族固有的爱国主义精神就根植于以国土为本的国家意识之中。[6]
一般而言,一个人自出生后就自然获得某国国籍,在其后的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等过程中形成国家认同,并对国家的历史、国情、法律制度、发展目标等形成清晰理性的认识。但是,由于国家在不同阶段面临的发展环境和目标不同,这就决定了个体的国家意识在外延上存在阶段性特征。在历史进程中,国家实践的不断推进是引起国家意识扩展升华的根本原因。例如,每一个中国人除了认同自己是中国人,祖国是中国之外,还需要依据国家形势和阶段性战略任务形成与之相匹配的国家利益感悟。中国人当前应当有与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战略目标相匹配的国家意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当前,我国处于近代以来最好的发展时期,世界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两者同步交织、相互激荡。”[20]在这一重大论断之后,国家安全成为党中央高度重视的议题。“任何一个国家的安全短板都会导致外部风险大量涌入,形成安全风险洼地;任何一个国家的安全问题积累到一定程度又会外溢成为区域性甚至全球性安全问题。”[21]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建议》设专章要求:“统筹发展和安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巩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22](P41-42)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面前,对个体强化国家安全意识是树立其正确国民意识的重要组成。在国家意识中,不变的是个体对国家的认同和对国家利益的维护,变的是个体在新阶段为了国家发展而扩展出与时代相匹配的国家利益感悟,乃至产生符合实际的爱国实践。
有观点认为应当对国家意识保持理性。[23]但毫不讳言地说,中国人的国家意识,就是在社会主义革命、建设和改革过程中,不断形成的对中国这个统一多民族国家的认知、认同、热爱,对国家利益优先至上原则的奉行,愿意积极投身国家建设和治理,对祖国昌盛有着美好期待和愿景。中国共产党引领的中国国家意识,一贯坚持以人民为主体,体现了鲜明的建设性和包容性特征。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下,国家意识在内容上更加强调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为国家的核心利益。每个中国人自觉认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这个目标,每个中国人都感悟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这个目标对国家主权、国家安全、国家发展、国家责任、国家形象等的根本引领作用。个体的国家意识越强,越有利于形成国家凝聚力,推动国家在面对重大事件或挑战时形成强大的动员力和凝聚力。正确的国家意识有助于形成理性的国家力量,使国家在保护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和实现社会发展进步方面发挥更好的作用。2020 年中国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中打赢了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就充分证明了中国人的国家意识的力量和优越性。
通常而言,民族意识是一个民族成员的族属意识,主要体现为一个民族的人基于对共同语言、共同文化和心理特征、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等的体会认知,自觉认同自己属于某个民族,认同所属民族的文化,民族认同是民族意识的核心内容。关于这一点有两个代表性观点给我们以启迪,即梁启超先生的“何谓民族意识?谓对他而自觉为我”[24](P43),以及费孝通先生的“民族共同心理素质是同一民族的人感觉到大家是属于一个人们共同体的自己人的这种心理”[25]。
除极少数人中途更改民族身份的现象之外,绝大多数情况下一个人自出生就自然获得了某个民族的身份,并在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等场合中形成对所属民族的认同,对所属民族的来源(历史)、特点、本民族与其他民族的关系状况等形成比较清晰稳定的认知。但是这些内容只是民族意识内涵中关于“我属于哪个民族”“我所属的民族和其他民族有何关系”等问题的反映,民族意识还有一个更深刻的内涵,那就是个体对所属民族的利益的感悟,这一感悟直接反作用于个体实现所属民族利益的实践。这是民族意识内涵关于“所属民族的利益怎么实现”这个问题的反映。正如王希恩提出的民族意识的完整表达应该是对民族认同与民族利益和尊严的自觉感知。[26]意识具有自觉性和能动性特征,民族意识的自觉性和能动性就体现为一个人认同所属民族,感悟所属民族的利益,并且这种感悟能够指导其实现民族利益的实践。民族认同是民族利益感悟的核心前提,因为只有一个人认同了所属民族,才能形成对所属民族应该有哪些利益的感悟,也才能形成现实所属民族利益的实践。
出于落实各民族一律平等原则和开展民族工作的需要,中国自20 世纪50 年代开始了历经30 余年的民族识别工作,识别出了55 个少数民族。随着对各民族历史、经济社会文化状况描述的清晰化和改革开放深入推进,全国56 个民族的人们都有各自的民族意识。这一时期各族群众的民族意识既有差异也有共性。差异体现为很多少数民族在风俗习惯、饮食服饰、文化等方面进行归属与认同,各族群众“我和你有所不同”的意识有所增强。共性则体现为大家都意识到自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人,自己所属的民族是中华民族大家庭的一员,只有与身边的其他民族的群众团结奋斗才能摆脱贫困。中国在成为统一现代多民族国家后,各族群众既有了“我是中国人,我要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建设社会主义中国”的国家意识,也有了“我属于某个民族,所属民族是中华民族大家庭的一员,只有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才能真正实现中华民族的利益和所属民族的利益”的民族意识。
因此,在中国谈论民族意识,既要看到个体对本民族的认同,也要看到个体对中华民族的认同。既要注意个体为实现本民族利益形成了何种价值观并采取何种实践,也要注意个体为实现中华民族利益形成了何种价值观并采取何种实践。从这个意义上讲,中华民族意识也是中国人拥有的一种民族意识,并且是一种位阶更高、凝聚力更强的民族意识。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我们辽阔的疆域是各民族共同开拓的,我们悠久的历史是各民族共同书写的,我们灿烂的文化是各民族共同创造的,我们伟大的精神是各民族共同培育的,“一部中国史,就是一部各民族交融汇聚成多元一体中华民族的历史,就是各民族共同缔造、发展、巩固统一的伟大祖国的历史。各民族之所以团结融合,多元之所以聚为一体,源自各民族文化上的兼收并蓄、经济上的相互依存、情感上的相互亲近,源自中华民族追求团结统一的内生动力。正因为如此,中华文明才具有无与伦比的包容性和吸纳力,才可久可大、根深叶茂”。[4](P4-7)这就意味着,我们在认同自然拥有的民族身份时,应该把中华民族认同摆在更高位阶。我们对中华民族利益的感悟和实践,要在层次上、顺序上高于、优先于对本民族利益的感悟和实践。尤其是个体在具体情境时,能够清晰理性地分辨出什么是中华民族的利益,什么是本民族的利益,并且能够使个体的价值观和实践都统一于中华民族利益至上。
基于对习近平总书记上述论断的理解,中华民族意识的内涵应是56 个民族的群众自觉认同中华民族而不自外于中华民族,56 个民族的群众自觉感悟中华民族利益且能视其为实现本民族利益的根本保障。具体而言,中华民族意识体现为56 个民族的群众自觉认同中华民族是经历着由自在到自觉、由自觉正走向自强的命运共同体,自觉将自身归属为中华民族的一员,自觉认同共同缔造、发展、巩固统一的伟大祖国的历史,自觉感悟到中华民族认同和利益的位阶更高,自觉为中华民族这个命运共同体的壮大和发展贡献力量。全面完整地理解中国人的民族意识,既要把握民族意识的基本特征,也要清晰认识到本民族意识和中华民族意识的层次性,更要明确认识到本民族意识和中华民族意识在内涵中都认同中华民族是命运共同体。因此,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本质上是中华民族意识,但前者是党对中华民族意识的时代性升华,是党引领中华民族由自觉走向自强的伟大实践中的必然结果。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下,重视和强调中华民族的共同性,增强中华民族这个共同体的凝聚力,则成为各族群众树立正确民族意识的现实任务。尽管本民族意识较强或增强会使个体在某些情境中强调差异性,但如果个体同时拥有正确的本民族意识和中华民族意识,那么一些情境下差异性的存在不会妨碍个体形成将中华民族利益摆在更高位阶的感悟。实际上中华民族意识是一个拥有开放包容品格的意识,“美人之美,各美其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就是这种品格的集中体现。
现代民族国家治理必须引导每个人在国家意识与民族意识关系问题上形成正确认识,这是治国理政的重要基础。个体同时拥有民族身份归属与国家身份归属的基本现实,决定了国家意识与民族意识是一个必须同时讨论的概念;二者含义的异同又决定了现代民族国家必须全面完整地把握国家意识与民族意识关系,使每个人的国家意识与民族意识统一到实现国家利益的实践之中。在中国语境下,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特征决定了不能将国家意识与民族意识的关系简单化为二元对立的关系或非此即彼的关系。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视角下,中华民族意识是分析国家意识与民族意识关系必须重视的内容。对过往有关国家意识与民族意识关系的文献梳理发现,学者强调了国家意识处于更高位阶,并反思了民族意识增强所带来的消极影响。但民族意识增强必然会影响国家意识增强甚至削弱国家意识么?如果这一假设成立,那其原因到底是因为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发生了冲突,还是因为个体在民族利益和国家利益感悟上发生冲突,以及由此产生了实践行为冲突呢?这些都是科学全面理解国家意识与民族意识关系必须回答的基本问题。
就身份获得而言,个体通常是自出生后就自然获得某个民族身份以及国家公民身份,因此国家认同与民族认同并存于个体是一种自然的现象,这构成了国家意识与民族意识自然并存于个体的基本前提。就利益实现机制而言,在当今国际政治体系下,国家利益的实现是个人利益和民族利益得以实现的根本保障,因此国家意识与民族意识又始终存在结构性关系,即国家意识应高于民族意识。每一个中国人既认同国家、也认同中华民族,还认同本民族的现象十分普遍。由于国家认同与民族认同是国家意识与民族意识内涵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国家意识与民族意识并存于个体是一般普遍规律。
在理想的单一民族国家中,国家政权由国内单一民族建立,全体成员共同生活地域与国家疆域完全重合,个体在认同本民族的同时也会自然而然地认同所属国家,维护本民族利益就是维护国家利益。这是一种理想状态。中国虽然不是单一民族国家,但是中国人的中华民族意识与国家意识重合。因为在二者内涵中,中国人都认同中华民族,并都能自觉感悟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国家的最根本利益,个体的个人利益和所属民族的利益都必须以国家最根本利益为前提。
不过,国家意识和民族意识不等同的现象也普遍存在于现代民族国家,国内民族成分多样和国际政治体系强调国家主权唯一是形成这种现象的根本原因。例如新加坡在建构和强化国家意识时就突出了“新加坡人”这个核心意识。在多民族国家的治理实践中,国家意识在层次上要高于本民族意识,在重要性上要强于本民族意识,在维护国家利益的力量上要强于本民族意识。按照现代国际政治体系对国家主权的规约,不以明确国籍身份为前提而只强调自己本民族身份的人员是无法开展公认且有效的维权活动的。每个人、每个民族利益的实现只有放到具体主权国家话语和治理规则体系中才具有现实基础。
尽管国家意识与民族意识并存是自然且普遍的现象,但国家制度、民族政策是否保障了各民族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的权利平等,则是国家内部是否会出现国家意识与民族意识冲突的根本原因。国家意识与民族意识存在冲突,本质上表现为个体将对本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本民族利益与国家利益置于“一强必一弱”的状态,在极端情况下则可能产生极端国家主义或极端民族主义思维。在多民族国家,如果各民族在法律上无法获得平等地位与权利,发展权益无法得到完善的国家制度保障,那么拥有不同民族身份的个体则会失去对所属国家的信任和信心,认同国家、感悟国家利益的主观能动性必然弱化。顺此逻辑,在选择实现个体发展利益的行为策略时,就不会把效忠国家作为首选,而是将本民族身份抑或公民身份之外的其他身份作为“博弈工具”谋取发展资源。
中国是当前世界上民族工作做得最成功的国家。中国56 个民族的发展利益、每一个人的发展利益都与国家发展利益在根本上保持一致。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更是一以贯之的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因此,虽然个体的本民族意识和国家意识存在差异,但并不存在引起二者冲突的制度性根源。中国宪法第一章总纲中第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国家保障各少数民族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维护和发展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互助和谐关系。禁止对任何民族的歧视和压迫,禁止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行为。”[27]在现行国家法律制度的框架下,个体的本民族认同增强,并非以削弱或者放弃国家认同为前提;个体对本民族利益感悟增强,也并非以削弱或者放弃对国家利益的感悟为前提。
个体的国家意识与本民族意识不是此消彼长“一强必一弱”的对立关系,而是兼存互促的关系。兼存体现为,中国贯彻各民族一律平等原则,每一个中国人同时拥有本民族意识和国家意识,认同本民族的同时也认同伟大祖国,自觉感悟到国家利益是实现本民族利益的根本基础,国家利益处于优先至上位置。互促体现为,正确的国家意识是构成正确本民族意识的前提基础,正确的本民族意识是树立正确国家意识的重要条件。国家意识与本民族意识的兼存互促关系统一于国家利益是实现56 个民族本民族利益的根本保障,也统一于国家利益和本民族利益实现个人自由全面发展目标的根本一致性。正确的国家意识,为每一个中国人正确看待国家与民族的关系、中华民族与56 个民族的关系提供科学指导,也为其形成国家利益优先至上价值观提供引领。正确的本民族意识,可以帮助每一个中国人更加准确地感悟“多民族是中国的一大特色,也是中国发展的一大有利因素”[28],自信自觉地推动民族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个体国家意识与本民族意识的兼存互促,使国家能够凝聚各民族群众在差异中找共性、求共同,不断夯实各民族文化上兼收并蓄、经济上相互依存、情感上相互亲近的现实基础。
中国人的国家意识与本民族意识兼存互促关系的形成,根本原因就在于实现中华民族利益是每一个中国人国家意识与本民族意识共同的根本目标。以感悟中华民族利益为核心要义的中华民族意识,在古往今来的历史进程中不断凝聚各民族群众。在古代中国表现为凝聚各民族群众实现和维护“大一统”格局,在近代中国表现为凝聚各民族群众团结一致抵御外辱谋求国家独立解放,在现代中国表现为凝聚各民族群众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中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在这些伟大进程中,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一直是自古以来生活在中华大地上各民族群众国家意识和本民族意识的最高准则。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一方面要认识到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中华民族意识在新阶段新征程背景下升华的必然结果,另一方面要认识到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这一伟大实践相匹配的意识,对每一个中国人的爱国实践具有根本性的指导作用。要形成上述两个认识,就必须对中国的国家意识与民族意识关系形成正确认识,这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思想观念基础。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视角下,国家意识与民族意识关系表现为两个层面,即中华民族意识等同于国家意识,国家意识与56 个民族群众的本民族意识是兼存互促的关系。中华民族作为一个认同度高、凝聚力强的命运共同体,其经历的实践构成了中华民族每个成员形成上述意识的根源。而作为中国人,则有义务树立正确的国家意识与民族意识,积极推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伟大实践。
当前,每一个中国人对国家意识与民族意识关系形成正确稳固的认识还面临诸多现实要求与挑战。个体的生活经历与知识素养存在差异,决定了引导每一个人树立正确的国家意识与民族意识必须绵绵用力、久久为功。中国在国际社会中的影响力增大和引领全球构建人民命运共同体,决定了中国人的国家意识和民族意识必须更具国际视野和全人类情怀。国际形势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尤其是反华势力的蓄意干扰和破坏,要求中国必须高度警惕极端主义的萌生与蔓延。正确认识国家意识与民族意识及二者关系,应做好多方面的工作。
讨论中国人的国家意识与民族意识,不宜纠缠二者谁强谁弱的问题,也不宜将国家意识与民族意识简单化为国家认同与民族认同。党和政府应该着力引导各民族群众自觉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的形势、任务、目标、要求形成准确认识,强化各民族群众对新阶段新征程国家利益的感悟,形成与新阶段新征程国家实践相匹配的国家意识,并在具体实践中能够自觉坚持国家利益优先,报效国家。在树立正确民族意识方面,应引导每一个中国人树立正确的民族利益观。党和政府要用正确的民族意识引导各民族群众在实践中自觉融入国家发展大局,自觉参与民族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自觉意识到个人发展、民族发展与国家发展根本目标的一致性。在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中,一体是主线和方向,多元是要素和动力。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就需要使大家聚力思考如何更好激发多元的动力性、要素性作用,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中国贡献力量。
意识是人主观层面的内容,意识虽产生于实践,但正确意识的形成离不开教育引导。中国进入新阶段新征程,国内外发展形势的变化决定了每一个中国人都需要对中国、中华民族、本民族的时代方位形成全面准确的认识,进而树立符合时代特征、国际形势、国家目标的国家意识与民族意识。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做好各项工作”[4](P8)。各民族干群思想和行动统一、爱国主义深入心灵,这些都离不开持续的教育工作。而做好全民教育工作,既要重视知识传播,也要重视实践感悟。一方面,要做好中华民族共同体历史的研究和教育工作,讲好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以正确的历史观、文化观引领各民族群众形成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同时还要讲好国家意识更加丰富且具时代特征的外延内容。另一方面,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将各族群众凝聚到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具体实践中来,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赋予各民族群众国家意识与民族意识以新的时代特征。
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推动每一个中国人正确认识国家意识与民族意识及二者关系,将进一步推动每一个中国人形成与新阶段新征程相匹配的心理格局与思维视野。引导每一个中国人在铸牢中华民共同体意识进程中思想观念趋向成熟,则是中华民族由自觉实现自强的必要条件,也是在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中每一个人实现现代化的基本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