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培喜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 校园戏剧教育研究中心,湖北 武汉 430205)
在国内基础教育阶段,戏剧,并没有像音乐、美术课程一样作为义务教育的独立学科进行普及。戏剧教育缺位使学生对戏剧缺乏必要的理解,笔者就职的省属大学,仍然有为数不少的大学生对戏剧的认知仅限于戏曲。而戏剧,不只有戏曲,还有话剧、歌剧、音乐剧、舞剧、小品等,它是以演员扮演角色、通过人的身体表演故事的艺术,它综合文学、音乐、舞蹈、美术、多媒体技术等,是艺术学领域最为综合的艺术门类。客观地讲,戏剧教育在义务教育阶段并不是完全缺失的。在语文课本中,有戏剧教学模块,但仅限于对戏剧文本的阅读;在音乐课程标准中有关于歌剧、音乐剧、戏曲、舞剧等戏剧方面的教学要求,主要是戏剧欣赏类的教学。由于缺少现场观剧、戏剧表演等体验,导致学生对戏剧缺乏必要的认识,戏剧化教学法的运用正好可以弥补戏剧教育的缺失。笔者对戏剧化教学法的关注与研究源于Drama in Education(以下简称DIE)在中国的实践,鉴于DIE的“教育戏剧”和“戏剧教学法”两种中文翻译所产生的歧义,本文用“戏剧化教学法”。从汉语语法来理解,教育戏剧指教育性的戏剧,是戏剧的一种;戏剧教学法,指戏剧的教学方法,是教戏剧的方法。显然,这都不是对DIE的正确解读。从英语语意来看,Drama in Education可直译为教育中的戏剧,教育是大背景,戏剧是小视点。为了便于在国内教育环境中运用和推广,笔者通过三年的戏剧教育实践,采用戏剧化教学法,特指通过戏剧的方式转化、创新教学策略完成学科目标的教学方法。具体而言,戏剧化教学法是以戏剧实践为主的教学方法,采用主题式教学、项目式教学,通过教师引导下的戏剧活动,将跨学科的多种教学手段融为一体,打破学科门类界限,丰富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效果,最终完成特定教学目标。这种戏剧化教学法实践主要运用戏剧小品形式改编故事,通过叙事体戏剧样式呈现故事,参与者往往集编剧、导演、表演于一身,通过适合学生不同年龄特点的主题式活动,体验内容,探讨意义,完成教学目标。
近五年里,笔者广泛了解DIE在英国、美国、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国的研究和实践状况,参与各种教育戏剧工作坊和戏剧教育大会,并在高校师范生和当地小学、幼儿园进行了三年的戏剧教学实践,对戏剧化教学法概念的合理性进行理论溯源和实践论证,理清了戏剧化教学法内涵、外延,在实践中摸索出课程设计原则,并对戏剧化教学法的评估与教学创新的意义进行探讨。
戏剧化教学法源于西方,其相关概念为“Dramatization”“Drama in Education”,属于戏剧教育的应用范畴。从目前戏剧教育的两种普通观点可见:第一种是将戏剧作为一个独立的学科进行教学,以美国的创作性戏剧为代表的戏剧单科性教学方式;另一种是将戏剧作为一种教学方法融入其他学科的教学之中,集中表现为以英国为代表的通过戏剧进行其他学科教学的融合性教学方式。凯文·伯顿(Gavin Bolton)将这两种方式阐述为,戏剧的表演模式(performance mode)与戏剧的经历模式(experience mode)。表演模式倾向于通过专业的技巧(technique)去具体描述(describe)具体内容,侧重于舞台表现(representation);经历模式倾向于让学生去表达,通过扮演来探寻存在的经历和意义。[1]戏剧化教学法偏向于以戏剧为经历模式的教学。
国内对于戏剧化教学法的探索受到国内戏剧环境、当代教育发展趋势两种因素的影响。就戏剧环境而言,国内有成熟的戏剧戏曲市场,没有完善的普通学校戏剧教育。戏曲是中国特有的戏剧形式,历史悠久,1919年五四运动以前,戏曲各剧种是国内戏剧的全部,之后,出现了以说和表演为特色的话剧。话剧以入门快、接近大众审美、便于传播很快成为国内流行的戏剧形式,并在学校的社团活动中广泛发展,成为青年学生的实践园地。学生们通过创编新剧、举办校园演出、参加各类比赛,丰富校园文化生活,话剧也因此特别受到青年学生的喜爱。戏曲的传承主要依靠传统艺人和专业的艺术工作者来完成。长期以来,戏曲传承已经形成戏班传承、院团和戏校戏曲专业培养的传统模式,但对于普通学校尚无戏曲教育的要求。在复兴中华传统文化的大潮中,教育主管部门推行“戏曲进校园”活动,通过戏曲进校园演出、扶持学校戏曲社团发展、进行学校戏曲教学成果评比等方式,推广戏曲文化,将戏曲在学校的传播作为考量学校工作的一个方面,戏曲教育因此在各级各类学校受到关注。从戏曲教学来看,以模仿式教学为主,其目的是传艺,是戏曲传承;鉴赏类讲座和授课为辅助形式,其目的是戏曲文化传播。就当代教育发展趋势来说,课程理念演变、教学方式创新、教学内容改革成为当今教育的主流,这股趋势由普通教育界发起,逐渐影响艺术教育领域。纵观中国艺术教育发展历史,有借鉴、复制、传承西方艺术的教育体系,有以传承民族文化为使命的国乐、国画、国戏等教育机构,但艺术与教育跨学科融合的理念尚未形成。相比之下,西方戏剧教育历史久远,跨学科的教学探索起步较早。20世纪初,英国小学率先进行DIE教学实验,后被国家教育部采用并全国推广,逐步发展到英语国家和其他地区。20世纪末,这种以戏剧为手段和工具的教育理念从西方传入中国,并逐渐受到关注。
国内对于戏剧化教学法的探讨,目前以上海、杭州、北京、武汉等地的学者为主。上海戏剧学院的李婴宁老师最早开展社区戏剧的实践,她一边在实践中介绍英国的DIE,一边以机构合作方式在中小学推广DIE。杭州师范大学人文学院的黄爱华老师在戏剧教育领域颇有建树,通过在大学文学教学中的实践,认识到“戏剧教学法”对高校文学类课程教学模式改革的积极意义,她认为“戏剧教学法”是把戏剧应用于教学活动的一种方式,并尝试了角色朗读法、人物扮演法、情景设置法、场景造型法、故事表演法、即兴创作法、名著再现法、戏剧工作坊等多种课堂教学范式。她的研究建立在自身深厚的戏剧理论基础之上,同时引入卢梭的“在戏剧实践中学习”理念。从戏剧与教育的融合角度,她指出:“戏剧教学法”是一种全新的教学方式和理念,体现了教和学之间的新关系;丰富了课堂教学方法,改变了教师一人唱“独角戏”的单一模式;注重创意、想象和团队合作,有利于创新型全面和谐发展人才的培养。[2]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的马利文老师采用DIE的“戏剧教学法”中文翻译,指出戏剧教学法的几种表现形式:多种戏剧习式、过程戏剧、创造性戏剧、思路追踪、流言、观点与角度、焦点人物、集体绘画和小组演戏。[3]她将戏剧教学法分为广义的戏剧教学法、专门意义的戏剧教学法。她赞同保顿的观点:戏剧的教育用途,不一定是发展故事或戏剧本身,而是根据相关的议题让学习者或参与者就议题做深度的了解与反思,通过想象、角色代入、讨论和探索去学习某些特定的知识内容或原理。这样可以有效了解抽象知识,探索和整合知识,促进品德情意发展、照顾个别差异。笔者结合博士阶段研究的春晚小品,将戏剧小品的结构原理、表演特点引入戏剧教学,通过改编课本剧,融入音乐、美术、戏曲、偶戏等多种艺术元素,摸索出适合师范生学科教学和教师素质培养、适用于在职教师培训的戏剧化教学法。戏剧化教学法主张将戏剧元素融进教育活动,高效完成学科或主题教学目标,同时普及戏剧艺术。目前,笔者通过在义务教育阶段的戏剧化教学,如班主任主题活动、音乐与戏剧模块、语文课的戏剧教学、英语戏剧等领域广泛实践,并在大学课堂,如大学生思政、心理辅导、师范生学科教学法等课程中运用戏剧化教学法,取得了积极的效果,得到了有价值的反馈,其实践成果同时在校园戏剧教育中心网站和凤凰戏剧微信公众号中得到推广。
随着国际交流的深入,国内关于戏剧的探讨逐步推进,DIE被归为应用戏剧范畴。应用戏剧是运用戏剧方法与戏剧元素,选择参与者生活中、工作中、心理上相关的素材或社会议题,针对性地设计工作坊、解决方案从而达到预期目的。与普遍戏剧不同,应用戏剧的应用性大于艺术性。应用戏剧以促进参与者人格的成长和有效的学习为主要目的,以过程为主,往往没有特定的故事,没有预先设计的剧本和角色,也不需要专业演员。参与者同时是编剧、导演和演员,在导师的引领下融入其中,说出自己的故事,演出真实的自己,通过活动,看见、意识、行动,表达对议题的看法,以及对公平、正义的追求。应用戏剧可以拓展语言与交流能力、技能与创造力,有效解决问题;提升积极的自我认知、社会认知和同理心;以及建立价值与态度观念,并了解剧场艺术。
DIE的理念与基础教育创新意识契合,因此,受到学校管理者、一线教师的关注。近20年里,各种教育戏剧的工作坊和师资培训风行,英国、美国、克罗地亚、澳大利亚以及中国香港、台湾地区的戏剧工作者和学者前来合作和交流。许多教师开始在教学中尝试运用戏剧的方式进行创新教学,然而在教育戏剧学习的热潮中,由于缺乏戏剧的基础知识和理论储备,教师们对于戏剧作为媒介的教学,在运用中不免有些生硬,只能做形式上的模仿,止步于戏剧教育的初级阶段,甚而落入程式化的套路,偏离了教育的本质。有些教师对于戏剧的综合性、体验性、直观性等特点的认识,对戏剧在学科教学、特殊人群教育、团队活动、心理疏导等方面的作用,对于戏剧在团队合作力、想象力、创造力培养中所体现的应用价值了解不透。因此,有必要对戏剧化教学法的内涵、外延等相关问题进行探讨。
戏剧化教学法的内涵是戏剧与教育教学的本质规定性,指戏剧的基本原理、要素,戏剧教育的育人本质,戏剧教学的普遍规律要求。首先,要明白戏剧是什么的问题。由于戏剧在基础教育中缺位,加上中国传统戏曲的影响,导致大多数教师和学生对戏剧的理解有误,并普遍认为戏剧就是唱戏,对戏剧是什么缺乏了解。戏剧的本质是用演员的身体讲故事,讲故事的方式是对角色形象的扮演和塑造。演员的身体需要进行长期的训练,以便能够塑造角色。戏剧的故事需要精心安排,因此,情境设置、情节安排、对话设计都应该遵循戏剧发展的逻辑。其次,了解戏剧影响人的方式。西方戏剧鼻祖亚里士多德的净化论一直占主导地位,影响戏剧界两千多年。亚氏认为,戏剧的意义在于“卡塔西斯”(katharsis)[4],即陶冶、净化,通过“模仿—共鸣—净化”实现戏剧对人的影响。布莱希特提出非亚里士多德戏剧美学思想,倡导“间离—思考—行动”戏剧理念,通过叙述体戏剧实现戏剧教育目的。戏剧化教学法中建构的戏剧场景和事件,着眼于故事的叙述性和对事件的表达,往往不具有强烈的戏剧冲突,参与者与角色既融合又分离,在融合中体会角色,在分离中思考角色,最后采取行动和决策。戏剧化教学法更偏向于布莱希特式的戏剧教育观。这与英国DIE代表性学者、华威大学的教授乔纳森·尼兰兹(Jonthan Neelands)对教育戏剧所持的观点一致。2019年乔纳森接受国内教育戏剧推广者曹曦采访时讲到:“正因为此,(我的戏剧)有了一种布莱希特的意味,希望当在历史或超凡脱俗的背景下看待自己时,我们会更清晰地看到自己,也希望将自己变得更好,于是我们对改变事物可能采取的行动有了更好的认识。因此,这种方法大致上是来自布莱希特的。”[5]
戏剧化教学法的外延指其应用措施和适用范围,既包括实践中运用到的具体教学范式,也涵盖其教学原则、教师素养、教学效果测评等,还包括戏剧化教学法所适用的领域,如学生个性培养、教师素质养成、企业职工培训、社区居民服务等方面。目前,国际上关于DIE的论著较多:如《戏剧方法之教学》(DramaMethodofTeaching,1911),由英国小学教师哈里特·芬蕾-强生(Harriet Finlay-Johnson)撰写,她最早提出“课程主题戏剧化”(curriculum subjects into dramatization);蓓蕾·珍·瓦格纳(Betty Jane Wagner)所著《桃乐丝·希斯考特:戏剧作为学习媒介》(DorothyHeathcote:DramaasaLearningMedium,1967),对杜伦大学学者桃乐丝·希斯考特的教育戏剧理论进行全面阐述;杜伦大学教授凯文·伯顿是英国戏剧化教学法理论的建立者,曾任英国儿童剧场协会及英国国家戏剧与儿童剧场协会主席,他将戏剧教学的理论发展为一个体系,著书《迈向教育戏剧理论》(TowardaTheoryofDramainEducation,1979)和《戏剧作为教育》(DramaasEducation,1984),他继承前人的观点,提炼了戏剧化教学法的四种教学形式:练习、戏剧性扮演、剧场、以戏剧来理解[6]73-86;英国华威大学乔纳森(Jonthan Neelands)与古德(Tony Goode)的著作《建构戏剧:戏剧教学策略70式》(StructuringDramaWork),1990第一版,2000第二版中文版在台湾出版,书中介绍了70种戏剧教学策略(drama strategies and conventions)。除了英美,还有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国的戏剧教育者也在推广DIE,从教学模式、戏剧作为工具和手段的意义等方面广泛开展实践和研究。中国港台地区先于内地(大陆)推广DIE,如台湾艺术大学张晓华教授,他于1987年至1988年在美国取得戏剧教育学硕士,后在台湾推广DIE,出版了《教育戏剧理论与实践》专著,介绍了DIE在不同国家的发展历程,并为DIE找到了多学科理论支撑。戏剧化教学法继承中外学者对于DIE的研究成果,立足国内的教育环境和学生需求,随着未来社会的发展、教育的改革与创新,戏剧化教学法的外延将随之拓展。
戏剧化教学法将戏剧作为一种学习的媒介运用于完成特定主题任务和培养目标,是一种有计划、注重过程、有目的性的教学活动,为了达到活动的效果,需要在课程设计中遵循双重教学目标原则、学生全员参与原则、教师引导支持原则、贫困戏剧实践原则、课后反思评价原则。
戏剧化教学法活动或课程设计要符合戏剧的基本逻辑,需要有戏剧叙事、戏剧表演的教学目标。戏剧化教学法课程为学科教学服务,必须有明确的学科教学目标,戏剧化教学法活动为特定主题开展,也需要完成主题内容的要求。
戏剧化教学法课程不是以课程环节中舞台表演呈现为重点,而是注重学生在戏剧建构、排练、呈现全过程中的参与和体验。活动中,通过学生身临其境的感受、感触,促进其表达力、想象力、合作力、沟通力、创造力、同理心、自信心等方面的发展和改变,为学生全面的人格发展奠定基础。全员参与是指,所有学生,不管是表演者、还是观看者,都是戏剧课堂的参与者,都在参与体验和创造,戏剧化教学法活动中参与者不仅是演员,还包括导演和编剧。
戏剧化教学法课程是以学生为中心的体验式教学,教师要提前对课程进行科学、合理、有效的设计,教师需要具备戏剧基本知识,了解戏剧发展的基本原理,接受戏剧表演、导演的相关训练,以便在学生戏剧实践中进行引导,并在课堂戏剧活动中适时给予学生支持和帮助。教师对自己学科知识的熟悉也非常重要,教学中需要将戏剧因素与学科教学融合,达到强化知识、训练思维、提升能力的目的。
戏剧是综合性艺术,综合文学、音乐、美术、舞蹈、表演等艺术门类,设计服装、化妆、道具、灯光等因素。波兰现代戏剧理论家格洛托夫斯基提出贫困戏剧概念,将戏剧简化为三个最为基本的要素:演员、舞台、观众。戏剧化教学法课程设计也应该遵循贫困戏剧实践原则,因地制宜地开展课堂戏剧活动。因为教育戏剧旨在完成课程目标,而不是追求舞台表演的奢华、绚丽呈现。在普通教室有限的活动空间、现有的教学设备条件下,在学生教师共同完成的戏剧活动中,尽可能地发挥学生想象,利用现有的条件和人的身体,完成情境设置、角色扮演、音效、服化道等内容,创造性地实现教学目标。
戏剧化教学法课程教学具有即时性、即兴性,教学过程中学生的反应、表现都是动态进行的,而且难以用常规的测验和完成表演的结果来体现,故可以采用问卷式、讨论式记录教学效果。另外,教学中有很多不可控的因素,对于学生和教师来说,这些不可控常常是思想火花闪现的时刻,需要及时反思评价,以肯定或校正课程设计。
戏剧化教学法课程是一种真正意义上的建构式教学,从活动主题选择、参与人员进入、训练方式运用都有课堂即兴和随机的因素。课程中教师和学生在一个课程框架下共同探索,在充满活力的、动态的实践中推动事件发展,完成教学任务。戏剧化教学法课程的教学设计需要有总体框架设定和具体目标设置,实施方法可以自由发挥,但是不能游离总体框架,活动或课程设计中要围绕教学目标,将两者有机结合起来,共同完成教学任务。
戏剧教育的评估有量化评估和质性评估两种。在英国小学中DIE运用比较普遍,为了检验戏剧实践的效果,往往会采用质性评估。如通过课堂观察、一对一教师访谈、面谈反思和教师小组讨论收集数据,从学科内容、戏剧专业知识、小组合作技能、表达技能、思考技能、整体评估进行数据分析,从而得出:每一门课程的授课教师为维持达到学习目标而采用的教育戏剧的动态流程,以及对小学生的学习状态的持续影响。这种质化评估可归纳为两大类:知识型和能力型。若将其细化,前者包括理论知识和戏剧专业知识,后者包括小组合作技能、表达技能和思考技能。[7]1992年英国政府公布国会通过的教育法案,教育戏剧被列为国家英语课程之内。戏剧学习的能力指标整合在英语说、听、读、写的目标中,英国的课程学习有四个阶段,在每一个阶段都有相应的戏剧能力指标。如第一阶段指出学生在戏剧活动的参与中,应学习到:其一,使用语言与行动来拓展,传递情况、人物与情绪;其二,与他人创造与扮演个别的角色;其三,在戏剧的欣赏与参与中,提出建设性意见。在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增加了评价与批判性评价的要求。[6]341-349
戏剧化教学法评估有两个维度:一是,体验—整合阶段的知识、技能评价;二是,思考—行动阶段的思维、决策评价。这两个维度贯穿戏剧化教学法实施的整个过程,在体验—整合阶段:参与者进入戏剧情境,体验角色处境,代替角色发声,获得同理心,训练当众表达能力、交流能力、合作能力;参与者还需要整合已有的知识和经验,以完成为角色代言,从而发展想象力、创造力,获得自信心。在思考—行动阶段,参与者跳出戏剧情境,思考角色处境,审视事件过程,选择行动路线,发出与角色不同的声音,最终帮助角色走出困境。这个过程中,参与者得到多元思维力、逻辑推理能力、解决问题能力的训练。
戏剧教育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对于戏剧化教学法教学效果的测评需要进行变量数据的设计。结合戏剧化教学法课程设计原则,其评估指标包括双重教学目标的明晰度、达成度,学生全员参与程度、自主程度,教师引导支持度、课堂活跃度,贫困戏剧实践面貌,以及课后反思评价效果。在学生评量指标中,可以具体到学生的性格、表达、思维、想象、交流、交往、合作、创意、自信等方面的表现。
戏剧化教学法调动文学、音乐、舞蹈、美术、表演各种艺术手段服务于学生的综合素质提升,这种戏剧式的综合训练对于艺术教育和普通教育中的分科教学是一种有益的补充,对于面向未来信息时代引领和适应科技发展的人的潜力挖掘具有不可估量的意义。从实践层面可见,戏剧化教学法可以培养人的主体灵敏性,帮助人在未来不确定因素下迅速把握信息、及时作出反馈,具备这种灵敏性素质的人更容易在未来获得成功并收获幸福的人生。在教育改革如火如荼的当今社会,戏剧化教学法将在学校美育、戏曲传播、师生教与学的地位、学科教学拓展以及全面育人等方面发挥作用。
戏剧化教学法可以丰富学校美育内容,弥补戏剧教育的长期缺位而带来的戏剧美育缺失。长期以来,我国学校美育课程由音乐、美术课统领,只有上海、北京等经济发达地区部分的中小学开设了戏剧课程。戏剧化教学法通过故事阅读、表演呈现等方式将戏剧艺术在学科融合中慢慢渗透,逐渐普及。同时,戏剧化教学法还将促进戏曲进校园活动,为传统文化传承提供新的思路和方法。当前,“戏曲进校园”作为一项文化传承的重要举措,正在大中小学逐步推行,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是,在实施过程中,我们不得不承认,还存在对于戏剧美育的误解,即普通学校戏曲传播与艺人培养的趋同与混淆,戏曲艺人的培养需要“四功五法”等严格的技能训练,而普通学生的戏曲文化传承需要让学生阅读经典、观看表演,在经典作品中接受美的熏陶,种下戏曲艺术的种子,从而自觉地传承戏曲艺术精神。戏剧化教学法可以将戏曲的元素融入普通学科的教学环节,帮助学生增强对戏曲的认知,为戏曲艺术的传播打下基础。
戏剧化教学法可以转变教师中心地位,在实践中体现“做中学”教育理念和学生中心地位。在戏剧化教学法实践中,学生是主角,居于故事发掘、改编、排练、表演的中心,教师是导演,负责课程设计和整体策划,并适时为活动中的学生提供支持和帮助。另外,戏剧化教学法拓展了学科教学方法,为常规教学的融合创新探索了实践路径。实践性是戏剧化教学法的主要特点,通过体验整合—思考—行动,不仅增强学生动手能力、思辨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还丰富了以知识性传授为主的学科教学手段,更是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兴趣。如笔者为大学生开设的“教育戏剧理论与实践”课程效果问卷结果显示:通过课程学习,111名学生中,70%的同学表示情感更丰富了,87.3%的人认为情感表达方面得到提高;学生实践能力明显增强,其中一项“想得多做得少”由课前的50.49%转变为课后的13.51%,“不主动”这一项也由27%转变为课后的11%,70%认为实践能力增强,更愿意去体验。
戏剧化教学法可以弥补基础教育在全面育人方面的不足,有效改善美育过程中简单的知识灌输、技能训练面貌。与普通艺术教育中单向度的知识普及和技艺训练不同,戏剧化教学法的运用过程,包括受教育者美育体验、知识整合、创造发挥三阶段。通过三阶段的探索,戏剧化教学法帮助受教育者建立自我认知、自我发展的意识。当线上交往占据整个生活的时候,人类的感知系统受到单一的网络信息所覆盖和屏蔽,戏剧引导人们回归身体源头,挖掘潜能、发现自我,帮助我们恢复感知、协调身心,重启记忆、促进思考,从而实现全面育人的目标。
戏剧化教学法是戏剧艺术与教育教学有机融合的产物:它将戏剧作为一种教学手段,用戏剧的方式来开展其他学科教学,达到非戏剧目的;它更是教育创新的实践成果,不仅帮助教师增强教学创新的手段,而且帮助受教育者获得发散性的艺术思维,在追求知识目标、技术目标的同时增加一份幸福的人生感受。戏剧化教学法确立了教学中学生的主体地位,为学生的个性发展、个人潜能激发创造了条件,将助力于未来创新性人才的培养。目前,戏剧化教学法已经在跨学科教学领域,如基础教育的课程统整方面,在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职业培训方面积累了一定的经验。未来,随着跨学科融合理念的深入,戏剧化教学法还将在经典文化传承、国民素质培养、中华文化传播等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