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城县生态公益林发展现状及建议

2021-12-02 02:38金付锐王香敏
农村实用技术 2021年8期
关键词:林农生态效益公益林

金付锐 王香敏

(方城县林业局,河南 方城 473200)

随着社会的进步与发展,人们的环保意识也逐渐提高。近年来国家加大了对环境保护的力度,而生态公益林对国土安全、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经济可持续发展以及环境的改善与保护起着重要的作用,因此生态公益林的发展与管理也显得更加重要。

1 公益林发展现状

1.1 基本情况

方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不断加强公益林建设、保护、管理、经营。止目前,方城县共纳入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范围的公益林总面积为33.3万亩,其中国家级公益林26.2万亩(国有3.93万亩,集体和个人22.27万亩),省级公益林7.1万亩,全部为集体和个人所有。涉及杨集镇、拐河镇、独树镇、古庄店镇、二郎庙镇、小史店镇、杨楼镇、国有大寺林场等7个乡镇1个国有林场。

1.2 生态公益林建设现状

2019年全县公益林面积33.3万亩,占全县林地总面积的23%。其中国家级公益林占18%,省级公益林占5%。生态公益林区内共建设方城大寺森林公园及方城县七峰山省级森林公园两个省级森林公园。

1.3 生态公益林管理现状

2019年,方城县兑现各级生态效益补偿基金494万元,共补偿33.3万亩公益林的2000余户林权所有人。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建立了补偿基金专帐,实行专项管理,分帐核算,专款专用,并健全了资金拨付、使用和管理档案,确保补偿基金的使用安全有效。同时,方城县森林公安分局及稽查队依法严厉打击非法乱砍滥伐、乱占林地、毁林开垦、乱捕乱猎野生动物资源等违法行为,有效遏制了生态公益区的违法毁林案件,震慑了犯罪分子。

2 生态公益林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2.1 生态公益林管控与农民经济效益相矛盾

人们对生态公益林资源的保护意识淡薄,对林木林地资源进行过度开采,导致生态公益林遭到严重的破坏。在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政策多年的情况下,生态公益林的生态效益及经济效益不明显,并且林农经济受损。公益林的管理主要责任掌握在林农手中,同时公益林自身在理论上也占据了经济林的生存空间。但是当前国家给予公益林的补助比较低,当前公益林经济补偿每亩仅为15元,这也使得林农和公益林之间的矛盾逐渐提升,公益林保护管理受到了严峻的挑战。林农往往比较喜欢进行横向比较,加之近年来经济作物的价格一路攀升,部分林农为了获得更高的报酬,觉得经营商品林或者开垦种植经济农作物经济效益较高,导致一部分经营者出现抵触情绪,有些经营者觉得生态公益林限制了他们的发展空间,想要调整出生态公益林。甚至有些地方出现林农不顾国家的法律法规规定,对公益林区林木林地进行偷伐、滥伐、乱占、开垦等现象,导致生态公益林的流失,这对于公益林的管理和保护工作也带来了极大的影响和挑战。

2.2 生态效益补偿机制不完善

林农是生态公益林中重要的管理人员,但是由于各种原因导致林农在生态公益林的管理中出现付出与回报不成正比的情况。生态公益林的生态效益补偿存在一刀切现象,经营的好与经营的不好、林分质量高与林分质量低、森林资源好与森林资源差的补偿标准一样,得到的经济补偿也一样,付出多的与付出少的,甚至是不付出望天收的,得到的回报都是一样的。这种不平衡的现象严重影响了林农管理公益林的积极性,影响了公益林的管理效率。

2.3 相关法规制度不健全

第一,公益林的管理权限没有得到明确,导致在公益林的管理工作中出现林业主管部门和乡镇林业管理部门在管理和建设公益林的过程中出现冲突,有些法规管理主体、处罚手段、资金配套方面不确切,导致公益林管理起来缺乏动力。第二,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的发放对公益林建设者的补偿机制不够明确。集体所有的公益林补偿金的资金分配原则及资金用途不明确,实际操作中出现很多现实矛盾,导致该资金不能有效的发挥其作用。以及公益林区内存在有大户承包经营,但经营者未领取生态效益补偿金,生态效益补偿金归发包方领取的情况。发包方与承包方的补偿金未做明确分配,直接影响经营者建设与管理公益的积极性,影响生态公益林未来的可持续发展。

2.4 护林队伍建设与管理落后

公益林的基层护林队伍多数是当地居民,文化水平不高,总体存在人员素质不高、缺乏系统的专业知识,缺乏相应的职业素养,缺乏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在上岗前没有经过系统的护林知识培训,对森林管护、森林防火等法规政策了解不多,更不能够对群众进行植树造林、护林防火等知识的宣传教育。受个人素质影响,一些护林员没有深刻意识到管护生态公益林的重要性,工作积极性不高,个别护林员没有严格按照每月不少于20天的巡山管护任务开展巡山工作,抱着一种只要不发生大事,就不去巡山管护的态度,使生态公益林管护工作难以保证常态化、规范化。

2.5 宣传工作有待加强

建设和保护生态公益林与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但一部分群众缺乏生态保护意识,对公益林的重要性及生态价值不了解,对生态公益林的长远意义和造福后代子孙的意义认识不够,对生态公益林的建设与保护带来了一定的破坏。

3 生态公益林建设与发展的建议

3.1 坚持生态优先,科学利用

生态公益林不但具有生态效益,还要看到它的经济效益。现在社会上对生态公益林的保护还只停留在传统的保护意识上,没有认识到可以科学、合理、适度的经营利用生态公益林,让其充分发挥它的经济效益,导致生态公益林的经营模式比较单一。公益林虽然不能够随意砍伐,但是可以充分利用生态公益林内的资源优势进行林下种植、养殖。也可以发展农村绿色旅游,缓解林农收入低的局面。森林旅游可以说是现阶段一条兼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互相促进的道路,能够有效减少森林效益外溢,对林农的经济利益产生激励作用,确保森林的可持续发展,如七十二潭、七峰山两景点的游客络绎不绝,经济收入也相当可观。在保护生态的同时也产生了经济收益,并带动一批人们富起来,助力脱贫攻坚。通过林业生态产业化发展,可以促进林业产业经济得到快速发展。

3.2 完善生态效益补偿机制

目前每亩15元的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偏低,与原来的“靠山吃山”传统相比较不能满足他们的生产生活需要,在经济收益和支出上达不到平衡。应该在提高补偿标准的同时建立激励机制,让林农的付出和回报成正比,从而调动林农自觉管理生态公益林的积极性。同时应该按林分质量高低、森林资源好差、经营的好坏制定不同的补偿标准,或者是把林分质量差的调整为商品林,把质量较好且位于重要生态区内的商品林调整为公益林补偿范围,并保证生态公益林面积不减少,保证生态公益林的稳定。

3.3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加强公益林建设让其充分发挥其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政府应该建立和完善有关保护、经营和管理公益林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明确各级政府在公益林管理中的权限和职责,解决管理过程中的冲突问题。还应建立相关的法规制度,明晰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的分配问题。

3.4 加强业务培训,提升专业能力

一是学习培训要常态化。林业主管部门对护林员每年至少要举行1次集中培训,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应每月召开例会并对护林员进行业务培训,归纳一月当中遇到的问题,总结交流,献计献策,扬长避短,创新解决方法。二是培训内容要全面,学习内容要不断更新。在培训的过程中注意把具体案例和实际工作结合起来,并进行实战演练,不断增强培训的直观性和可操作性。三是注重培训的实效性。林业主管部门和乡镇相关负责人要对护林员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实地检查指导。同时,对护林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协调处理,并不断总结护林工作中好的经验,好的方法,增强学习培训的实效性。

3.5 提高思想认识水平

由于公益林具备的较强的公益属性和社会性质,所以国家在开展公益林建设的环节中不仅是为了对国土资源安全问题进行保障,同时也是对百姓生活水平提供保障的重要环节。政府应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对群众进行环保宣传,从而让广大群众树立“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的理念。让群众意识到对公益林进行保护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和意义,使群众明白生态公益林是与自身生活息息相关的,从而自觉加入对生态公益林的保护队伍之中。林业管理部门要经常组织开展林业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发放宣传资料,大力宣传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讲解相关政策,为林农解难答疑,把政策措施宣传到户、宣传到群众之中,让护林意识深入人心,口口相传,使家喻户晓,人人明白保护公益林的重要性,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公益林建设的良好氛围。只有积极开展此项工作,才能为群众的生活提供更健康的保障性作用,我们生活的家园和环境才能更加健康。

总之,生态公益林促进了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有效的保护和调节自然环境,并对生物物种的多样性进行维护。在本质意义上说,对于公益林的保护也和人类的生产、生活有着十分紧密的联系。所以这也要求我们对公益林要提高认识,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制订切实可行的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效率,有效解决公益林管理与保护过程中的问题,只有加强公益林的管护工作并积极解决过程中发生的问题,才能有效地发挥生态公益林自身的作用和价值,才能更好地发挥公益林的积极作用,实现我县林业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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