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奉贤区南中路幼儿园 王虹蕾
《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中重点提到,幼儿园教师要以多种方式引导幼儿认识、体验并理解基本的社会行为规则,学习自律和尊重他人,在共同的生活和活动中帮助幼儿理解行为规则的必要性,学习遵守规则。但是对于小班幼儿来说,由于生活经验积累较少,规则意识薄弱,在幼儿园一日活动中经常出现因不守规矩而发生争吵的情况。所以,教师在教育过程中必须重视小班幼儿规则意识的培养,尤其是要巧妙地借助游戏来培养幼儿的规则意识,进而帮助幼儿规范、约束自身行为,成长为品行端正的“好孩子”。
教育实践证明,幼儿规则意识的培养应从幼儿园开始,而开展的载体可以是幼儿园一日活动、日常教育或游戏,其中游戏作为幼儿喜爱的活动之一,也是培养幼儿规则意识的有效途径。所以,在游戏中教师要善于融入规则,使幼儿通过游戏活动学习、体验和感知各种规则。例如在组织“红绿灯”游戏时要求幼儿从中掌握“红灯停、绿灯行”的交通规则,在过马路时要注意走“斑马线”,也可以配合“开车过马路”游戏让幼儿充分认识交通规则,必要时可以制造一场“事故”让其了解不遵守规则的后果等。另外,对于小班幼儿来说,若要求其在短时间内记住有些规则可能比较困难,此时教师便可以发挥“想象”,利用贴纸、提示牌等来直观形象地帮助幼儿记忆,也可以将各种规则编成儿歌、故事等,以此吸引幼儿的注意力,帮助幼儿在游戏中记住各种行为规则。总而言之,要在幼儿园小班游戏活动中融入各式各样的规则,使幼儿在长期的耳濡目染和熏陶中形成正确的规则意识。
游戏是幼儿最喜欢的活动形式,也是幼儿园开展教育活动的重要载体,由于幼儿年龄较小很难对枯燥、难以理解的规则产生兴趣,而教师反复不断的语言提醒所发挥的教育作用非常有限。对于此种情况,我们可以借助游戏活动对幼儿的行为进行规则教育,这样不仅可以让幼儿体会到游戏的乐趣,也可以在游戏活动中培养其规则意识。例如在游戏“丢手绢”中可以提前与幼儿制定一个“约定”要求幼儿围成一个圈后不能随意回头看,其余幼儿也不能给背后有手绢的幼儿任何提示,当背后有手绢的幼儿被“抓到”以后要在圆圈中间表演一个节目。这样提前的“约定”不仅有效维护了游戏中的秩序,也保证了游戏活动的开展,而这些“约定”便是游戏的“规则”,以这种曲线式的要求让幼儿自觉遵守游戏规则,懂得在游戏中哪些行为可以做,哪些行为不可以做,这样便可以帮助幼儿在游戏中高效培养规则意识。
幼儿教育中教师在游戏中培养幼儿规则意识的本质目的就是让幼儿在学习和生活中的所有行为都可以“有规矩”,但小班幼儿的特殊性,使其对规则的理解不甚深入,若教师强行进行理论化的灌输,最终的教育成果只能适得其反。所以,教师需要借助游戏增强幼儿的规则自律性。事实上,在幼儿园区域活动中幼儿难免会因为争抢游戏材料而引发冲突,为了更好地避免这类争抢冲突,教师应在游戏开始时便制定一些幼儿需遵守的规则,例如在建构区玩积木时教师可以将积木随机划分为几堆,每个幼儿选择其中一堆玩耍,若需要其他幼儿的积木则可以用自己的积木交换,或者几个幼儿将自己的积木合并到一起共同完成某一件作品。在活动当中要求幼儿不可随意争抢其他幼儿的积木,若幼儿之间无法达到交换共识时可以告知教师,由教师协调、解决。事实上,在游戏前制定一系列的约束可以大大减少游戏中因争抢而引发争吵的情况,可以让每位幼儿都享受到玩积极的乐趣,最重要的是可以在无形中帮助幼儿了解行为规范,潜移默化中熟悉各种规则并自觉遵守,直至形成完善的规则意识。
自幼儿进入幼儿园开始便要开始熟悉集体生活,并遵守与同伴交往的规则,从而使自己尽快融入集体中。对此,教师在培养幼儿的规则意识时可以组织一些需要与同伴交流或合作的游戏,避免幼儿个体的单独活动,如在组织编织游戏时可以两三为一组,使幼儿学会分工合作,每个人按要求完成自己的部分编织,最后再统一编织,这样不仅可以促进幼儿的交流与合作,也可以增强幼儿的集体荣誉感,更重要的是可以在活动中培养幼儿的规则意识。此外,在游戏中幼儿与同伴交往中必须按规则“办事”,如在建构区搭建城堡时,若有幼儿擅自改搭其他物体会遭到其他幼儿的反对,这便是不遵守规则的“后果”。当然,为了满足幼儿游戏需求,可以共同商量搭完城堡之后,再搭建其他物体。总之,幼儿在游戏中与同伴交流与合作时都要严格遵守既定的规则,以规范自身行为减少同伴之间的矛盾,体验规则的公平、公正与互惠,享受游戏的快乐。当然,作为幼儿教师,在游戏中不仅要为幼儿创造利于交往的活动空间,也要鼓励、引导幼儿在活动中与同伴和平相处,互帮互助,谦让有礼,从而有力提升幼儿在游戏活动中的规则执行力。
幼儿园中还有一项必不可少的活动便是教育活动,与小学教育不同,幼儿园教育更加注重幼儿的自主参与性,即一切教育活动皆以幼儿的自主性为基础,所以教师组织的活动内容也必须符合幼儿的年龄特点和认知水平。对于幼儿规则意识的培养需要巧妙地渗透幼儿感兴趣的游戏活动当中,如要求幼儿在游戏中保持有序的活动秩序等。但是,3~4岁的小班幼儿正处于活泼好动的时候,对于规则的接受需要一个相对漫长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若要树立良好的行为习惯和规则意识必须在幼儿园教育中渗透相应的准则。例如在体育类的游戏活动中,幼儿对于自身行为的控制能力较弱,很可能因力度把握失当或精神过度兴奋而出现违反游戏规则的情况,对此,教师可以与幼儿在游戏时便一同制定规则,若在游戏中有幼儿违反游戏规则,便需要接受一些惩罚,如表演节目、停止游戏1次等,面对严厉的惩罚,幼儿在游戏中便会自觉约束自身行为,养成遵守规则的良好习惯。值得注意的是,教师在对违反规则的幼儿执行惩罚时要特别照顾幼儿的心理和情绪,对于较敏感的幼儿可以要求其表演节目,对于调皮好动的幼儿可以暂停游戏,要针对不同幼儿的个性特点给予最恰当的惩罚。这样既可以对幼儿的不当行为进行制止和教导,也可以保护幼儿的自尊心,让他们真心接受惩罚,避免再次出现违规行为。
总体而言,学前教育中游戏是发展幼儿个体的重要形式,也是培养幼儿规则意识的有效途径之一。作为一种有规则的活动形式,教师设置的游戏要符合小班幼儿的个性特征和能力水平,要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引导幼儿将遵守规则培养成一种习惯,以规则意识的培养推动幼儿内在道德的发展。因此,幼儿规则意识的培养需要基于幼儿身心发展特点以及个性化发展需求,结合多样化的实施策略做好幼儿规则教育,重视规则,并将规则要求巧妙地渗透游戏活动当中,帮助幼儿在掌握和遵守规则的基础上健康快乐地成长,进而形成健全的人格品质,推动幼儿身心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