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广西艺术学校)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描绘了2020年建成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蓝图。党的十九大报告也明确提出,建设教育强国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基础工程,必须把教育事业放在优先位置,深化教育改革,加快教育现代化,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新任务。职业院校必须以“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型人才”为培养目标。本文研究了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发展的特色,为推进杂技表演专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借鉴和帮助。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2017年12月5日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深化产教融合,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是当前推进人力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迫切要求,对新形势下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扩大就业创业、推进经济转型升级、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具有重要意义。广西是杂技人才大省,结合壮、瑶、苗、侗、回、汉等民族艺术多样性的特点,创造出了一大批富有民族特色的杂技精品节目,同时涌现出杨爱霞、林云斌、魏林山等优秀杂技表演艺术家,并在多项国际杂技节上屡获大奖。广西既有实力比较雄厚的自治区杂技表演团体,还有广西演艺职业学院、广西艺术学校等专门培养杂技人才的单位,可以说广西已经形成了一个完整的杂技人才培养链条。特别是近些年,广西杂技专业布局和人才培养越来越走向良性循环。在此背景下,展开了针对区内外具体情况,以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为切入点的研究。
针对广西杂技表演专业落实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情况,研究团队展开了深度调研。
为了更好地完成调研任务,调研团队开展了前期的三个阶段的调研工作:第一,理论研究工作,通过文献查阅对相关内容开展理论研究,理清核心概念的理论界定及国内现有的研究成果;第二,开展调研的实施方案设计,即“理论研究—调研设计—材料分析与整理—撰写调研报告”等几个研究环节;第三,展开调研、整体分析材料,选择广西艺术学校等单位作为调研对象,全方位了解这些单位“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实施的情况;第四,撰写调研报告。
调研团队发现,广西杂技表演专业较好地开展了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探索,取得了一些成果。特别是广西艺术学校总结出具有典型性和借鉴性兼备的“校团合一”办学模式,凸显了“做中学、学中做”的职业教育理念,很好地实现了“五个对接”:
一是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对接。首先,学校内部集思广益,并听取行业企业、校外专家的建议和意见,尽可能地结合当下社会需求及企业发展的岗位需要,科学合理地设置相关专业和专业方向。其次,相关企业与学校开展校企合作,在人才培养模式、专业课程设置、教学课程研究等方面进行积极沟通和协商,形成统一的人才培养标准。这样既可使专业设置满足企业发展的需要,更能确保专业建设符合社会发展潮流,实现两者的对接。
二是课程建设与职业能力对接。由于杂技表演专业具有就业面窄、就业岗位针对性强及技术技能要求高等特点,大多数学校均开展了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办学实践。例如,广西艺术学校与广州军区战士杂技团、成都军区战旗杂技团、广西杂技团、广西文化产业集团签订了校企合作人才培养协议,学校课程建设不再是借鉴其他学校的课程设置与标准,而是通过与合作方的协商,共同设置课程类型和内容,形成共同认可的课程标准。再如,山东济宁市杂技团与青岛艺术学校合作办学主要是“团中校(团带班)”的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模式,它将课程建设与企业表演标准对接,实现了“学”与“演”的零距离。
调研中我们也发现,任何艺术的表演内容和形式都具有一定的时代性和阶段性,特别是杂技表演专业所采用的课程内容,有时可能是前些年流行的题材和表现手法,未必是当前最新的题材,所以在专业课程建设过程中往往具有一定的滞后性。
三是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现在学校普遍重视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的对接,其中学校的积极性明显高于企业的积极性。这是因为在学生与市场之间的供给侧中,学校必须侧重学生技术技能的培养,以便学生找到好的就业单位,人才好不好取决于企业的认可度。另一方面,对接也是在校企双方不断妥协与交流中实现的。就杂技表演专业而言,国内的校企人才培养模式主要是“校中团”和“团中校(团带班)”这两种,特别是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背景下,杂技表演专业的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基本适应了专业人才的培养。
为了提升杂技表演专业人才培养质量,调研单位都在校企合作的基础上开展了实训基地的建设。实训基地包括校内的和校外的两种。一般来说,校内实训基地侧重于杂技基本功的训练,校外实训基地侧重于学生的跟班学习和实践锻炼,两种实训基地担负的任务都是杂技人才的培养。
通过对山东省济宁市杂技团、广州军区战士杂技团、成都军区战旗杂技团及广西文化产业集团访谈,我们发现:现在杂技行业的人才相对来说比较饱和,但是高水平的杂技表演者还是比较缺少。所以在实际的校企合作中,企业更多侧重于两个方面:一是吸收更多实习生来减轻表演和日常工作的劳动,集中体现在一些体力性的工作岗位;二是挖掘优秀的、具有潜力的杂技表演苗子,为企业存储后备人才。
四是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 “校企共育” 对接。目前杂技表演专业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主要有三种模式:
第一种,“校中团”办学模式。广西艺术学校是一所公办艺术类中等职业学校,其中戏曲表演、杂技表演、舞蹈表演、音乐表演四个专业被广西教育厅认定为自治区级示范专业。
在杂技表演专业,学校采用的是校企“战略合作,订单培养”的办学模式。该模式将教学管理和艺术展演管理相融合:第一,专业课程教学内容与演艺团体的具体项目相结合;第二,专业老师就是演艺团体项目的负责人、艺术团的指导老师;第三,项目来自课堂, 专业老师创新编排的节目在课内就可以得到演出训练,有表演天赋的学生可以登台演出;第四,管理校团合一,二级院系领导就是艺术团领导, 专业老师就是各演出队的指导老师和项目负责人。
从2002年起,广西艺术学校先后与广州军区战士杂技团、成都军区战旗杂技团、广西杂技团、广西文化产业集团签订了订单式人才培养协议,毕业生就业率高达96%以上,人才培养质量受到企业的高度评价。可以说,这种“校中团”模式实现了学校招生与学生就业同步,学生技术“接口”用人单位标准,学校按用人单位标准和要求组织招生和教学,为用人单位量身定做培养技能型人才。
第二种,“团中校(团带班)”办学模式。青岛艺术学校从2013年开展与山东省济宁市杂技团合作,探索出“团中校(团带班)”办学模式。该模式具体是:由剧团根据中长期演出市场的需要制订人才培养规划,以学校的名义招生,校团合作办班,以双重身份开展招生工作,学制为六年,学费全免,生活费由剧团负责,尽量做到“就读即就业”。在培养方式上,职业和岗位导向性明确,根据演出市场和剧团的实际需求,对相关专业课程进行调整,实践性强。
这种模式充分实现了“学”与“演”的零距离,是深度产教融合,是演艺企业后备人才培养健康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青岛艺术学校与山东省济宁市杂技团实施教学资源共享、统筹共管,形成了相互依托、共同发展的合作新格局。双方共同确定人才培养标准和课程标准,参与期中、期末考试,监控教学质量,企业为学生提供实践演出机会,以演带教,形成校企双方共赢。这种“团中校(团带班)”办学模式实施几年来,杂技表演专业重创作、促精品、出人才等方面成绩斐然,先后在国内外各项大赛中获奖。
第三种,“团校一体化”办学模式。北京杂技学校(北京市国际艺术学校)杂技表演专业为北京市中等职业学校示范专业。第一,学校与中国杂技团积极探索“团校一体化”的办学模式,聚焦以“节目为中心、学演结合”培养人才的路径,将真实的演出节目作为学生训练的科目,有效实现了产教融合;第二,改变实践教学依附于理论教学的传统模式,校企合作构建理(论)实(践)一体化的教学新模式;第三,改变原以学科体系为核心的教学内容编排范式,改为以杂技表演专业工作过程为主体的教学内容体系。
在专业建设改革中,该校坚持以杂技企业的需求为导向,实现课程设置与艺术发展同步、教学设备与行业道具同步。学校与杂技团共同制订人才培养方案,共同面试、招生、组班。在教学方面,校企双方组建教师团队,在课程设置上,融入舞蹈、武术专业的技巧,实现学生全方面发展;在教材建设方面,校企合作组织专业人员编写了《杂技教程》。总之,北京杂技学校与中国杂技团“团校一体化”的办学模式在实践中取得了丰硕成果,并受到业界好评。
五是师资队伍建设对接行业企业专家。主要是以合作协议为载体,校企双方共同组建师资团队开展教学工作。不过,很多企业的教师较少去学校授课,原因在于企业杂技表演比较多,分身乏术。同时企业中的表演报酬高于学校的课酬,所以很多企业教师不想去学校上课;而学校从根本上还是喜欢企业教师来校授课的,这就形成了一定的矛盾。在企业所上的实训课往往是由企业专家进行授课,因此,无论是“校中团”“团中校”模式,在企业的实训教学中普遍反应较好。
从近一年的职业院校杂技表演专业人才培养调研来看,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开展得还是不错的,虽然在落实上还不能尽善尽美。因此我们要进一步按照《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开展下一步的工作。
第一,以杂技表演专业人才培养为根本,构建学校和行业“统筹—融合”发展新格局。从社会服务属性来看,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定位往往取决于行业和企业的发展情况,相关性的影响指标涉及招生生源、专业定位、课程设置、教学内容制定、人才培养质量等方面,均受到杂技行业与企业对于人才数量和质量的波动而调整,因此必须加强职业学校与杂技表演企业的融合;同时,学校要根据杂技表演人才的实际情况,做好培养定位和培养方案。要强化以杂技行业人力资源市场需求为导向,加强杂技表演人才培养的动态调整,发挥市场对人力资源供给侧的调配作用,实现职业教育与产业发展的真正融合。
第二,搭建政府、企业、行业主管部门、学校多元主体运行模式,其中企业是关键环节。要最大限度地激发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积极性。一方面,校企双方要在自愿基础上签订合作协议,就人才培养的规格、规模、模式及各自的义务和责任等方面达成一致,形成契约关系。另一方面,要加强校企合作中企业方的利益获得,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学校可为企业人员在课酬、项目资助等方面给予一定的经济利益,以吸引企业与学校开展高质量的合作。
第三,当前“校中团”“团中校”“团校一体化”办学模式,都是在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中既成的,符合一定地区或某些学校办学实际。因此,职业学校要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大背景下更高水平地发展这些模式的适应性,特别是随着国内杂技表演行业对人才培养的质量要求越来越高,进一步加强现有模式的提炼与升级便显得尤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