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军,刘玉珍
(1.南京工业大学 法政学院,江苏 南京 211816;2.河海大学 商学院,江苏 南京 211100;3.河海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江苏 南京 211100)
2021 年是我国全面开启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第一年。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对新发展阶段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出总体部署,为“三农”工作指明了方向[1]。2013—2021 年连续9 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均特别强调推进土地流转,实现适度规模经营。这将有助于推进乡村振兴,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让广大农民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
为了推动土地集约化利用和有序流转,中央出台了各项政策,如,《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关于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的通知》《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市场运行规范(试行)》等文件,旨在解决农村土地利用粗放、低效等问题。但是,全国的土地流转情况不容乐观。根据《中国农村政策与改革统计年报(2019)》 的数据,2019 年全国承包耕地流转面积是承包耕地总面积的35.9%, 已转出承包耕地的农户约为33.3%[2]。易言之,我国约1/3 的土地已经不再是原来的土地承包户和经营户,从一定程度上代表了土地流转的成效。但同时表明,我国仍有64.1%的耕地是分散化经营,碎片化的生产方式依然是我国农业最主要的生产方式。与农业劳动力的大量转移相比,当前我国土地流转的发生率严重滞后,农村地区仍有大量土地存在抛荒弃耕的情况,基层政府为了提高土地流转率绞尽脑汁,土地流转的成效并不显著。
此前土地流转的相关研究通常关注利益、制度等理性逻辑,研究者多从“经济人”的角度分析农民的土地流转行为,将农民看作效用最大化的追求者。按照这一逻辑,只要土地流转价格的收益大于农业种植的收益,农民便会将土地流转出去。然而,土地流转价格提高而流转率却没有明显提高的现实困境表明,土地流转行为既是一种经济行为,又是一种社会行为。也就是说,农民的土地流转决策并非单纯考虑成本和收益,而是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譬如,土地流转受到家庭的经济水平、外部政策环境、自身对于土地的认知等因素的共同影响[3]。因此,当前的土地流转实践所遭遇的现实困境是必然的,其共同特点是忽视了农民群体的“主体性”,农民是经济活动的微观主体,具有土地承包权和经营权,农民对于土地的认知、情感直接影响着土地利用效率。可见,已有研究缺乏对土地流转行为背后的情感因素的探讨,同时,既有研究对农民群体的内部差异阐释不足。鉴于农民群体在教育、思维、能力等方面均存在差异,在甄别老中青三代农民土地情感及其代际差异的基础上,探讨土地情感对土地流转的作用机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有鉴于此,本研究尝试将情感因素带回研究之中,主要讨论如下问题:农民的土地情感是否存在代际差异?如有,土地情感的代际差异有哪些具体表现?这些代际差异又是如何影响土地流转实践的?本研究以苏北农村的田野调查资料为基础,从情感社会学的视角出发,探讨不同代际农民的土地情感及其作用机制,以期为土地流转的理论和实践提供参考。
土地流转是指土地经营权在不同主体之间的转换行为。针对当前农村出现的土地抛耕弃荒、土地利用率低等问题,学术界重点关注如何提高土地的流转效率,对土地流转决策、制度保障、流转价格等问题进行了较为深入地探究。这些研究多基于“理性人”假设进行分析,而“社会人”假设的引入可以避免理性主义至上的绝对化、理性化。研究表明,土地流转行为不仅是权衡预期成本和收益的经济问题,而且是农民的社会心理问题[4]。当前我国农村土地流转面临的多重困境忽视了人地关系中农民的“主体性”,忽略了“人”的情感要素,土地流转与农民对于土地的功能依赖与情感依恋紧密相关[5]。
具体到农民的土地情感研究。已有研究表明,农民土地情感会影响土地的利用[6],特别是会对土地流转率产生影响[7]。因此,研究土地流转,关键是要分析指导农民土地利用行为背后的土地价值观或土地情感[8]。梅东海、罗必良、陈胜祥、康来云、段义孚、程军、陈英等学者围绕土地意识、土地价值观、土地依恋、土地情结、恋土情结、恋地情结等关键词探索土地流转背后所蕴含的逻辑。尽管诸多关键词之间存在交叉,但是这些概念均将“人”视为主体性的存在,进而重视其情感;同时,这些研究均发现,农民具有土地情感。
综上所述,国内相关研究对土地流转的影响因素展开了深入而细致地探索,为本研究提供了指导和参考。但是,仍存在如下值得改进的方面:第一,相关研究没有完全揭示土地流转中的影响因素,多数研究主要关注影响土地流转的市场因素和制度因素,而农民的土地情感却受到忽视。第二,多数研究仍将农民视为一个整体,随着城镇化、工业化的推进,农民群体内部的分化已经不容忽视。
笔者于2019 年1 月至2 月在江苏省淮安市城郊农村的土地利用情况进行了田野调查,通过深度访谈和参与观察的方式获得了第一手资料。本研究以田野调查资料为基础,进而分析农民土地情感对农村土地流转实践的影响。调研的村庄是江苏省淮安市涟水县保滩镇十堡村。该行政村总面积4 平方千米,已流转土地100 余公顷,其中,有3 个村组被征地拆迁,集中安置600 户。尚未流转的土地主要用于种植水稻,已流转或被征收的土地则主要用于建设涟水百花园。在已流转土地的农户中,55 岁以下的农户多外出务工;55~80岁的农户多在百花园打工,主要从事木工、花匠、厨娘、看门、装修等工作,日工资60~70 元,当用工紧缺时,工资亦会相应上涨。
情感是人的基本存在方式。与心理学个体主义的非理性情感不同,社会学认为情感并不完全是个体的心理现象,也是一种社会现象。情感具有如下特征:(1)情感具有相对稳定性,情感一旦形成较难发生改变;(2)情感具有情境性,情感会随着社会变迁而发生一定的变化;(3)情感具有对象性,对象可以是人、事或物,人对于其他对象(人、事、物)具有多种情感;(4)情感具有互动性[9];(5)情感具有内隐性,情感是个人内心的活动,需要通过一定的事件予以激活;(6)情感对认识过程产生调节作用。
土地情感本质上是一种人地关系[10]。土地不仅是一种经济要素,而且是凝聚了人们的情感要素的生产资源。土地情感是指人们在长期占有、使用土地的过程中形成的人们对于土地的一种稳定的内在心理体验[5]。情感受到外部因素的刺激后,潜在的土地情感被唤醒,便会彰显并表达,也就是说,土地征收、土地流转等事件会激发村民的土地情感。尽管土地流转不同于土地征收,农民不会永久的失去土地,但在一定程度上会剥离农民对于土地的情感,在人与土地剥离的过程中,农民会感受到“撕裂感”“剥离感”,表现为对于土地的不舍和爱惜。调研中发现,一些农民在外出务工的同时,宁愿在农忙时间奔波于农业和非农之间,也不愿意流转土地。更有甚者,即使土地抛荒撂荒,也不愿意暂时将土地转出,这些抛荒弃耕和“留地不转”的行为在经济学家看来,显然是不经济的。这些看似令人费解的行为背后,体现出农民对于土地具有深厚的情感。从变迁的角度看,农民的土地情感是由浓变淡的。与之相反,相关研究表明,农民的土地情感是长久的,这种情感并不会随着时空变迁而消失殆尽,也不会因情感疏导而迅速淡化[11]。两种看似相反的观点并非矛盾,因为从社会变迁的角度看,土地情感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发生改变;但是,对于个体农民而言,土地情感一旦形成就具有稳定性,是难以消解的。
如果仅从“经济人”的角度考虑,土地转出的收益是比较可观的。按照这一逻辑,土地流转率应该是比较高的。但是,江苏省淮安市农民的土地流转现状却呈现出另一种现实,即便是土地流转收益高于种地所得收益,依然有一大部分村民不愿意将土地转出,也就是说,土地流转的决策并不单单是出于经济利益的估量,农民的土地流转决策受到经济、社会、文化等多维因素的共同影响。从经济利益来考量土地流转行为,是一种将土地视为完全意义上的商品,是基于“经济人”假设,这种假设遵循工具理性的逻辑;而现实生活中,农民群体是活生生的“社会人”,他们行为受到社会文化背景的影响和制约,其行动受到自身、他人和社会结构的影响。
当前,“田不好种”、“种田不划算”、“种粮不如打工”已经成为农民群体的共识,农业和非农的收入差距巨大,使农民认识到“打工赚钱买粮食”比“自己种植粮食”更为划算。调研中了解到,农民对于土地流转的态度呈现出分化的两极:一些农民将土地视为包袱,当转入方违约跑路时,已经转出土地的农民不愿意接手土地,政府或村委会不得不继续租用土地;而另一些农民却将土地视为“掌上明珠”,不愿意将土地转出,担心土地遭到破坏。不同农民对于土地的态度存在明显差异,有的农民认为“土地是命根子,没有土地不行”,而有的农民则认为“可以没有土地,但要有足够的补偿。”可见,面对同样的土地,不同的农民却有着截然相反的行为和态度,农民群体内部对于土地的认知态度和处置方式存在较大的差异。
那么,土地之于不同的农民到底意味着什么?个体农民的决策受到内部和外部因素的共同影响,外部因素是条件,内部认知则是决定性因素。土地资源在农户间的分布并非是均衡的,且不同农户获取收入的资源和能力存在差异,进而加剧了村民、农户之间的收入分化。已有研究多将农民看做同质性群体,但忽略了农民群体内部的差异性,显然,农民群体不是铁板一块,群体内部分化程度高,其中,代际差异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但又实际存在。
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居民大量外出务工,随着农民职业从农业向非农的转化,农民的职业开始分化,由此带来了农民之间的收入分化,且表现出代际差异的特征。在土地流转实践中,农民内部因年龄而产生了分化。代是指出生于同一年代,成长期受相同的重大历史事件影响的一群人。从横向看,同代人因成长经历相似,并形成了较为同质的观念、行为等;从纵向看,代际之间则在观念、行为等方面存在诸多异质性[12]。不同代际之间的生理、心理等方面的差异,并产生了价值观的变化。参照国家统计局的划分标准以及学界对农民工群体的年龄划分实践,本研究将出生于1980 年后的农民为青年农民,1965 年以后至1980 年以前出生的农民为中年农民,1965 年前出生的农民为老年农民。不同代际农民的土地情感如下:
从人地关系的角度考虑,土地不仅是生存之本,更是农民的情感寄托。当前的三农面临农村空心化、农业边缘化、农民老龄化等问题,大量的老年人留守在农村,农村俨然成为了老人坚守的“阵地”。与中青年农民不同,老年农民有强烈的耕种土地意愿,具有深厚的土地情结,土地是他们难以舍弃的“命根子”,是生存之本,也是精神寄托,他们秉持着“农民就是要种田”,“没有土地万万不行”的土地本位观念,其土地情感深深嵌入于生产生活中,不能耕种土地就意味着剥夺了他们的生产生活方式。村干部也指出:“不愿意流转土地的农民多是老年人。”人是情感的动物,人类的活动几乎都受到情感的驱动。在长期的土地占有、使用过程中会逐步衍生出土地情感。多数老年人长期依靠土地生活,在使用土地的过程中投入了时间和情感,由此形成了土地情感。在老年农民内部又有年龄高低之别,越是年龄大,越是难以割舍对于土地的依恋。老年农民的生存、就业均依赖于土地。因此,老农对土地的功能依赖和情感依恋均较强,倾向于将时间、经历投入到土地中,老年农民的土地情感重于土地收益。
中年农民对于务农和非农的决策间于老年农民和青年农民,他们多出于家庭、自身等因素而决定是否外出务工。调研中了解到,中年农民对工业文明有较强的认同感,亦具有浓郁的乡土情结,他们往往会根据自身情况和家庭状况灵活选择就业方式。较之于青年农民,中年农民外出务工的机会有限,但比老年农民更具优势。因该村距离城市较近,务工机会多,多数中年农民可以就近选择务工,并兼顾到务农。多数中年农民从事非正规就业,具有临时性。因家庭等因素的羁绊,中年农民多半是在城市务工和农村务农之间徘徊,因年龄尚在非农工作可接受的范围内,他们通常不愿意放弃非农就业机会。总体而言,中年农民的土地情感较强,土地之于他们是不可或缺的生产资源,是一种养老保障,也是一种情感寄托。因此,中年农民的土地情感和土地收益大致相同。
青年群体中的大多数认为务农辛苦且难以致富,不愿意固守在土地上。青年农民往往有强烈的土地转出意愿,即使当转入方跑路或者不续约的情况下,青年农民亦不愿收回土地,而是表现出“只要租金不要土地”的态度,最后只能由政府和村委会兜底继续向农民支付租金[13]。较之于中老年农民,青年农民受教育程度较高,适应能力较强,更易获得非农就业机会。因此,他们更加倾向于选择离土进城的生活方式。由于青年农民自小就较少接触土地,成年后便开始长期从事非农工作,他们对农业生产不重视,世代相传的土地情结逐步被削减,土地情感相对淡薄,返乡意愿亦相对较弱。摆脱了土地束缚的青年农民不再将土地视为“必需品”,而是视为一种财富来源和社会保障,即通过土地流转或征收可以获取一定的收益,或获得最后的保障。青年农民既有摆脱土地的想法,又渴望土地提供最后的保障,以及升值带来一定收益的矛盾心理。青年群体的生活面向城市,对城市生活充满向往,期待在非农工作中将自身的劳动力效用最大化。一方面,这一群体多面临着家庭的生产和再生产的问题,他们需要为子代的教育、婚姻等付出劳动;另一方面,他们期待通过自身的努力实现城市化,获得在城市生活的各类资本。因此,青年农民的土地情感弱于土地收益。
综上所述,当前我国农民土地情感是多元化的,代际之间存在明显分歧。不同代际的农民因成长经历、时代背景、自身特点以及对于土地的依赖程度的不同,而具有异质性的土地情感。这种土地情感差异的存在是我国转型时期,社会、经济、文化等大环境共同造成的结果。明确不同代际农民群体的土地情感,有助于制定针对性政策。
与上述问题相关联,不同代际农民的土地情感是如何作用于土地流转实践的?对于这个问题的回答有助于更好地进行土地流转的政策制定和实施。
人类行动具有复杂性,人并非纯粹理性的个体,而是理性和情感(感性)的统一体。人的行动难免掺杂着情感要素,人类一切活动几乎均受到情感因素的影响。情感是一个从低到高的连续谱,有积极和消极之分,兼具建设或破坏的双重性质。积极情感具有建设作用,消极情感具有破坏效果。
情感可以激发后续的行动。情感是行动的源动力,影响人们的态度,影响行动者对结果的感知和判断,并引导其决策和行动。行动受情感的驱动,情感一旦被唤醒,便会激发内在的情感转化为实际的行动。研究表明,每个人的情感会受到过去经验的影响,且每个人的情感源于其所处的社会环境的影响,即情感受到时间、空间因素的共同影响,这决定了人的情感价值观及其行动取向的差异[14]。人与物之间存在一定的情感依赖关系,人对物品的情感依赖会影响个人的损失规避心理,进而具有禀赋效应。人们一旦拥有某种物品便会对物品作出更高的评价,人们对物品产生的情感依恋即使是物品被交易后也不会立刻消失,情感依恋可以在所有者和物品分离后继续保持,并且渴望控制物品未来的命运[15]。同时,人与物品之间的情感依恋关系会影响交易决策[16]。
在我国,理性和情感并不是完全对立的,情感和理性是交融在一起的。对于农民而言,土地兼具物质意义和精神意义。农民的土地流转行为是一个综合的决策过程,其中,有对土地流转的经济利益的考量,也有对土地价值意义的权衡,农民会在理性和情感之间作出权衡。易言之,土地流转行动并不完全受理性逻辑的支配,同时也受到情感(感性逻辑)的影响。农民的土地情感表达则体现在农民对于土地的处置方式上。因此,兼具理性和情感的农民在决定是否进行土地流转时,便会综合衡量收益和付出。农民的土地情感有深厚和淡薄之分,不同的土地情感对土地流转决策产生不同的影响:
首先,对于老年农民而言,他们的土地情感非常深厚。如一位74 岁的老农告诉笔者:“我是从苦日子过来的,土地就是我的命,只要有一点力气我就不会让地荒着。”村干部则表示:“老人对土地有感情,对我们的土地流转工作不理解、不支持。”老年农民即使在土地转出后,依然会关注和监管土地的使用状况,这是一种对土地的深厚情感表达。土地情感对土地流转的影响来自如下两个方面:第一,在土地情感的作用下,农民不愿意放弃土地。人是有情感的动物,在长期使用物品的过程中,人们会产生对于物品的情感依恋。土地流转会引发人与土地的物理剥离和情感剥离的双重过程,唤醒了农民对于土地的情感,特别是对于老年农民,土地转出犹如亲情一般难以割舍,这种刻骨铭心的痛使他们不愿意流转土地。因此,农民对于土地的情感依恋阻碍了土地流转。第二,土地情感会影响农民对土地的客观估价,由于农民赋予土地以情感价值,而这一价值也会附加到其对土地转出的价格上,土地价格被高估,导致交易行为受到抑制。因此,土地流转行为不仅仅受价格的引导,而且受到情感因素的影响,这种情感价值会提高或夸大土地流转的要价。由于土地情感的存在,农民在土地流转中对于土地价值的高估是较为普遍的现象[17]。老年农民的土地情结显著的降低了农户的土地供给[18]。由于农民难以割舍的土地情结,土地流转意愿低,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土地流转。调研中笔者了解到,土地流转会因少数农民转出意愿低而致使本可以实现规模经营的土地被迫流产;甚至一些土地情感深厚且已流转的农民会干涉转入方的正常经营秩序,影响了土地流转交易的达成。此外,因农民强烈的土地情感,在土地流转中选择短期转出和非契约转出,在土地流转之后毁约率较高,导致土地纠纷,影响土地流转[19]。
其次,对于中年农民而言,虽然他们的土地情感比老年农民弱,但比青年农民强。调研中,一位中年农民指出:“对土地的感情总是有的,多少年了一直都在种田。但是种田难度大、成本高、效益差,我把土地承包出去以后,就在百花园里打工。打工更方便,也更赚钱。”中年农民绝大多数从事过农业生产,务农经验丰富,对土地有亲密感。同时,他们比青年农民更加务实,通常会根据自身状况灵活选择农业、非农或者兼业。中年农民与土地的关联度较为紧密,他们将农业视为生活的一部分,土地情感较强,土地为其带来了保障和退路。他们对农业保持乐观的心态,对农民身份较为认同。与老年农民一样,禀赋效应、情感依恋导致他们对土地的情感难以割舍,但是,中年农民更能够认清现实,通常愿意转出土地,由于他们对土地的保护意识强,倾向于短期转出土地。
再次,对于青年农民而言,他们的土地情感趋于淡薄化。“我不会种田,种田能吃饱饭,但挣不了钱。我家的土地全部流转出去了,都在外面工作。”土地仅仅能够满足生存需求和保障需求,难以满足青年农民的致富需求,土地在青年农民眼中是一种“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的“鸡肋”。青年农民较少有田间劳动经历,往往是在离开学校后就步入社会,他们不熟练农业生产技能。青年农民不以土地谋生,与土地的关系正在逐渐削弱,长期的“离土”生活使他们对务农和土地认知缺位,对农业和农民身份的认同度低,脱离土地的时间越长,其对土地的情感越淡薄。青年农民普遍有强烈的离土意愿,向往城市生活,他们对土地的疏离感与老年农民对土地的依恋感形成鲜明对照。土地情感作为一种情感体验,发挥着指导、调节和控制作用,一定程度上,青年农民的土地情感将影响农村未来的发展。青年农民的土地情感普遍较为淡薄,且这种情感会随着时间推移而愈加减弱。
农民的土地情感在代际间产生分化,进而引致不同的土地流转决策。经济因素是驱动中青年农民土地转出的重要因素,而情感因素是阻碍老年农民土地转出的重要因素。质言之,情感的深厚与否直接影响着土地流转效率,深厚的土地情感在土地流转中起着抑制作用,是土地流转的制约因素,而相对淡漠的土地情感则会对土地流转起到促进作用。显然,土地流转与土地情感相关联,即解决农村土地流转率较低的困境,需要满足不同代际农民对于土地的需求。土地流转本质上是人地关系的反映,其中“人”是本,人与土地的关系直接影响着土地流转行为。目前,若要提高土地流转率低的现实困境,仅仅依靠经济因素、制度因素是不能脱离困境的,需要在流转实践中考虑到不同代际农民对于土地的情感需求。
面对当前土地流转的现实困境和学界在理论上自相矛盾的窘境,分析农民对于土地的情感及其代际差异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学界研究多关注土地流转中的经济因素和制度因素,而相对忽略了其社会意义和情感因素。本研究基于土地流转实践的考察,分析土地之于农民的精神作用、情感意义,力图将农民的土地情感置于土地流转事件中,用情感社会学的理论进行分析。利用在江苏省淮安市的田野调查资料,将农民划分为青年农民、中年农民和老年农民三类,通过对不同代际农民土地情感的展现,分析了不同代际农民土地情感的差异性及其影响。通过上述分析可知,农民的土地情感是一种客观存在,并在代际之间存在差异。从长远来看,农民的土地情感趋于减弱。老中青三代之间的土地情感差异呈现出的趋势是老年农民对于土地的情感依恋高于中青年农民,青年农民的情感依恋相对较低。当前,农民的土地情感已经成为阻滞土地流转的重要因素,并影响到土地的规模化经营。
如何更好地解决新形势下土地流转率低的困境?基于以上研究,笔者认为土地流转应当根据农民的土地情感进行分类施策。首先,农民的土地情感是多元的,具有较为明显的代际差异,针对不同代际的农民对于土地的不同情感,应当采取不同的策略。作为一个有着悠久历史的国家,我国传统文化深刻影响了人们的经济社会生活。不同代际农民的土地情感对于土地流转产生促进或抑制的作用,特别是老年农民,他们已经步入老年阶段,代际之间的交换处于不平衡阶段,亟需给予物质、精神支持。因此,需要在实践中,尊重农民的主体性,对于不同的农民群体采取针对性措施,特别是尊重老年农民对于土地的深厚情感。其次,积极推进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城乡二元结构在社会保障方面的表现,是农村社会保障水平低,也是农村发展的“短板”,这使得外出务工的农民将土地视为一种保障,这部分农民对于土地的重视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他们无法彻底融入城市生活,土地是他们最后的保障。因此,亟需加强农村地区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提高社会保障水平,给土地流转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让中青年农民能够安心在城市里工作和生活。只有当农民享有更多的社会保障,才会使他们更为放心地转出土地。
值得一提的是,农民的土地情感虽然是相对稳定的,但是也会随着情境的变迁而发生变化。老一代农民对土地的情感依赖高于新生代农民[20]。禀赋效应会随着新老两代农民的更替而弱化[21]。总之,土地情感在老年、中年和青年三代农民间总体呈现出由强到弱的趋势,即土地情感随着社会变迁和代际更替而日趋减弱。随着农民分化程度的提高,农民对土地功能依赖会逐步弱化,土地情感亦会趋于弱化。如村干部所言:“再有10 到20 年,老年人干不动了,年轻的又不会种,就会主动要求流转土地了。”可见,土地情感对于土地流转的阻碍和抑制效应是短期性的问题。放眼未来,随着青年农民成为农村土地的承包主体,农民对于土地的情感依恋,连同与土地相关的政策阻力将会持续降低,土地改革和配置效率将会大幅提高。
笔者尝试从微观层面出发,以情感社会学的视角分析农民土地情感对于土地流转的作用,但并不否定经济、制度等因素对土地流转的影响。本研究尝试分析农民在土地流转中的土地情感及其代际差异,期待对于土地流转实践有所推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