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茂友
(梅河口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吉林梅河口 135000)
在餐饮安全监管工作中,风险控制是重点也是难点。从监管的流程来看,有行为管理、原料过程管理和行业标准;从监管的结果来看,有营养标准、消费健康和危害程度;从技术来看,包含检验检测和标准参数等[1-3]。因此,餐饮监管的专业化工作面临着诸多挑战。
餐饮制作与食品加工过程相比,有很大差异。餐饮制作需要讲究标准,同时又没有唯一的标准。①在餐饮制作过程中,并没有统一的质量标准要求,在生产制作中也存在着一些不确定性[4]。②在餐饮制作时,有很强的地区差异,需要和当地的风俗和饮食习惯结合起来,因此无法采用统一的标准进行监管和衡量[5]。此外,因不同地区的消费者存在口味差异,导致专业化监管成为一项难题。
我国从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起,就将餐饮安全纳入到专业化监管的范围,设置了独立的机构。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形成了专业的设施和场地以及流程管理[6]。然而在不同地区,餐饮监管机构被取消,逐渐融合到市场管理中,影响了基层监管的专业化工作。
社会形势也给监管带来了很大的挑战。餐饮单位是一个综合的管理体,包含治安、消防、劳动、安全、卫生、管理、环保等各项内容,食品安全只是其中一项。最近几年,安全事后监管常由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负责,但也经常超越了自身的权限[7]。一旦餐饮单位产生了问题,做好部门联动是急需要思考的。
大市场监管显著推动了监管体制的变革和统一。在这次大市场监管机构改革中,要做好“顶层”设计,需要全国消除地区差距,推动法律的统一实施,保证政令畅通,促进行业管理秩序的构建。要促进市场监管制度的优化,促使监管规则能与国际接轨,不断提高监管的效率和水平,提高国际竞争力。
此外,大市场监管能够推动“放管服”的改革。在本次改革中,能促进市场管理的统一,加强监管部门之间的配合,减少不利因素,促进市场的不断创新和转型,推动政府职能的变革,提高市场的竞争力,促进餐饮行业经济的发展和转型,从而能够优胜劣汰,实现餐饮行业的公平竞争,真正保障人们的餐饮安全。
在“全程”监管工作中,大市场监管有着更显著的成效,促进了生产终端和消费者舌尖的无缝化,清理了各项监管空隙。在大市场监管背景下,也促使知识产权保护、垄断管理和消费者维权之间构成了统一体,更加符合人们的消费要求,提高消费者的消费信心,提高餐饮的质量,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
在当前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大市场监管是必然的要求,也是市场体系重构和监管格局重塑的必然过程。然而大市场监管机制刚刚起步,还需要时间进行发展。
在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中,要抓住当前市场监管机制改革的契机,加强资源的融合,构建完善的制度,转变传统的监管理念,提高监管的效率和水平,从而形成更加符合现代化监管需要的市场监管机制[8]。另外,要保证监管力量和监管模式的有效分配,确保因地制宜地开展监管工作,从而实现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
在市场监管工作中,要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做好各项法律法规的充分整合,构建完善的监管法律体系,促使监管工作能有法可依。保证监管模式的法制化和规范化,给执法工作提供重要的依据。促进《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尽快颁布和完善,保证法制化的市场监管模式,给综合管理执法带来参考[9]。在餐饮安全监督工作中,需要加强法律和政策的顶层设计,设置专门的“行为”处罚法,从而倒逼监管质量的提高。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风险具有多样性和客观性。因此,需要纪检部门和监察部门共同合作,构建完善的食品安全监管履职标准,并且对基层监管的条件和力量进行衡量,给予监管工作者一定的权利[10]。转变过去基层监管力度不够的问题,要让基层管理人员能不断提高自身的责任意识,增强市场监管的责任感。
要基于党政同责,促进政府和属地党委发挥管理责任。要确定省市县监管的责任,构建市县权责匹配、基层执行的监管链条。同时和“放管服”结合,坚持“双随机、一公开”原则,构建信用监管系统,加强对企业的信用约束[11]。做好社团组织的有效管理,给予其充分的管理权力,充分整合各个投诉平台,给人们带来方便的投诉渠道。
要充分落实餐饮企业的食品安全情况,构建重点单位管理机制,按照食品安全风险的大小,对餐饮单位进行分级,同时做好重点管理。在食品单位内部,设置安全管理员的岗位,确定其职责。
综上所述,在食品安全领域中,要推动食品安全战略的实施,不断提高餐饮质量,采用“放管服”+事中事后监管的方式,促进餐饮监管工作的高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