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应急事件中的危险废物鉴别研究

2021-11-30 03:43黄永妙
皮革制作与环保科技 2021年24期
关键词:危险废物应急标准

黄永妙

(泉州市洛江生态环境局,福建 泉州 362011)

环境突发事件是指由于污染物、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等原因,可能导致污染物或放射性物质等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大气、水或土壤的环境事件。在对环境应急事件中的危险废物进行鉴别的过程中,一定要准确且快速,这样能够降低危险的再次发生。由于应急事件中所产生的危害是没有准备的,所以这考验了工作人员在应急事件中对危险废物处理的能力和判断能力。因此,在环境应急事件中,一定要快速且准确地将危险废物进行处理。

1 全国危险废物鉴别工作开展的情况

目前,我国约有9个省市正式开展了危险废物鉴别工作,但是,在识别管理方面存在差异。根据对省、市危险废物的检查,可分为三类:

一是以江西、青海等五省市为代表的管理模式,由省级环境保护部门对危险废物进行识别和处置。申请人申请评估机构开展评估工作,并将评估报告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处理。环境管理部门对危险废物鉴别报告进行技术研讨,以有效确保危险废物鉴别质量。该模型基本符合国家危险废物识别的概念,也是目前大多数省市选择的识别模型。

二是以浙江、福建省市为代表的管理模式。城市和区域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危险废物的识别工作,公司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鉴定危险废物。

三是以重庆和上海为代表的管理模式。省、市垃圾处理中心免费提供危险废物鉴定专项服务,废物处理中心负责建立危险废物鉴定体系,编制危险废物鉴定报告,并组织专家进行验证。

建立危险废物识别体系和环境管理报告,通过提供专家意见,对危险废物进行更可靠、科学、真实的评价。但是,由于环卫部门没有及时处理其他事项导致危险废物的识别不及时,难以确定危险废物的质量,且没有形成必要的技术验证体系和鉴定报告,企业容易对识别结果进行操纵,导致环保部门的管理风险较大。为避免疏忽,鉴别机构名录制可以确保鉴定工作的质量。另外,江西省和青海省的危险废物识别方法更符合生态环境部的理念,应推广到其他省份。

2 危险废物的判定

2.1 名录鉴别

为确定危险废物,应优先考虑2016年制定的清单和国家危险废物清单,主要是不同行业、不同生产工艺产生的不同危险废物。但是,清单中所列废物的内容和危险物质的组成不明确,对危险废物的产生没有补充说明,导致所使用的废物类别和代码应用不准确。

2.2 危险特性标准鉴别

这种鉴定方法是对前者的有效补充,未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经鉴定含有腐蚀性、毒性、易燃固体废物的均属于危险废物,该鉴定方法具有一定的公平性和合理性,在实际鉴别中具有较高的准确性和适用性。此外,在实际鉴定体系中,取样、保存和检测均按不同标准进行。2019年《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修订后,仍存在鉴别特征不明确、采样程序不明确、评价规则不当等问题,该标准于2020年1月1日起实施,具体影响需要在今后的鉴定工作中进行调查。

2.3 专家判定法鉴别

该鉴定方法是对上述两种鉴定方法的有效补充,对于未列入危险废物清单且不能按照相关标准进行有效鉴定的固体废物,可以进行针对性鉴定。它是一种只能在清单和其他鉴定标准不能使用时才能使用的鉴定方法,从而有效补充其他鉴定标准的不足,进一步提高鉴定的准确性[1]。

3 建立危险废物鉴别运管机构,规范开展危险废物鉴别的重要意义

3.1 准确掌握危险废物数量

由于危险废物没有明确的鉴定标准,许多企业将危险废物作为副产物销售或者作为一般固体废物处理,没有申报和记录,企业未能及时鉴定危险废物,导致危险废物生产种类、数量通报登记不准确,大量危险废物不在监测范围内。在此背景下,建立和完善危险废物鉴定运行机制,将有助于更准确、高效地计算危险废物资源量。

3.2 有效降低危险废物的环境风险

由于一些部门工作懈怠,导致他们对危险废物的环境风险没有能够更好地进行识别,这样就降低了他们工作的效率。针对这种情况可以建立危险废物鉴别运管机构并建立一些相应的管理制度来督促员工们执行。在进行危险废物的处理工作时,一定要做好自身防护,在一定的基础上提高辨认危险废物的能力,进一步降低危险废物对人以及环境带来的风险。由于应急事件发生的时间非常短,这就需要工作人员具备危险废物鉴别经验,并有一定的灵活度,所以应当加强对危险废物鉴别机构的完善。

3.3 保证鉴别危险废物的准确性

在应急事件下,对危险废物进行鉴别时一定要保证鉴别危险废物的准确性,这样才能够使危险废物得到相应的处理,如果对危险废物出现了判断失误的情况,会导致危险废物处理不当甚至污染环境。由于应急事件中对危险废物的鉴别时间是非常短的,这就需要工作人员具有一定的经验,并能够保证对危险废物鉴别的准确性。

3.4 提高鉴别危险废物的速度

在鉴别危险废物时,一定要具有相应的速度,如果因为鉴别速度过低而导致二次意外发生是得不偿失的。所以,在对危险废物进行鉴别时,一定要保证鉴别的速度并且保证在鉴别的过程中一定要按照相应的标准来进行鉴别,在鉴别过程的标准性和结果准确性的基础上,来提高鉴别危险废物的速度。

4 危险废物环境应急方案

4.1 环境应急事件通知

当发生环境紧急情况时,员工应报告情况,报告的内容应包括以下方面:环境突发事件发生的地点和时间、事件发生的过程、是否有人身伤害或其他损失。另外,在发生环境紧急情况时,还应记录并详细向主管报告其他细节。

4.2 做好应急准备

环境紧急事件发生后附近应急人员必须服从主管指挥,开展工作,做好应急准备。首先,所有员工都要做好心理准备;其次,必须做好处理危险废物的准备。

4.3 应急人员接受上级任务

应急人员主要执行六项任务:处理危险废物、到达预定地点并开始下一步的工作、完成相关单位委托的任务、了解事件发生的原因和影响、整理初步解决方案、寻求支持。

4.4 初步行动

应急人员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行动计划,并根据具体实际情况对人员人数、所需工具种类和安全设备进行分类。此外,还需要确定运输路线、保护位置和应急处理方式。

4.5 要重视个人防护

环境应急事件发生后应急人员会前往受污染地区,污染地区的污染物将影响应急人员的健康。安全是第一位的,所以应急人员在到达污染地区之前必须穿上防护服。此外污染分为轻污染区和重污染区,应急人员要选择轻污染区。

4.6 危险废物处理

对发现的危险废物进行处理,并放入密闭容器中。环境应急事件发生时会产生有很多种危险废物,其中一些可以转化成无害气体或无害固体。然而,有些危险废物不能转化为无害物质,所以最好对它们进行充分处理:首先要选择适当的处置方法,然后对危险废物选择适当的运输方法,并设置警告禁止外人接近,最后开始危险废物的处理工作。

5 危险废物鉴别中存在的问题

随着固体废物非法运输、填埋事件的增加,国家环保部门加强了对特殊废物倾倒等违法行为的处理。然而,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固体废物的来源越来越多,国家对特定的废物也提出了更高的接受度和环境影响评价要求。在当前国家发展的范围内,现有的识别标准应与环境检测和监测机构相结合,以识别危险废物。但在鉴定过程中,往往需要解决以下问题:

5.1 工作人员过于依赖鉴定结果

由于工作人员对鉴定结果过于依赖,导致了他们不注重实验过程中的严谨性,这就导致了危险废物鉴定结果的准确性。由于这种情况的出现,工作人员也可能会遗漏一些小细节,进而使得危险废物的鉴定结果出现一定的误差。由于工作人员的鉴定结果出现了误差,使得危险废物可能再一次造成一定的伤害,所以在工作人员对危险废物进行鉴别的过程中,一定不要对鉴定结果过于依赖[2]。

5.2 工作人员对国家危险废物处理的标准认识不足

一是危险废物标准浸出毒性的鉴定项目不完整,浸出毒性标准中物质较少,在样本中发现的物质并没有列入有害成分清单;其次,危险废物鉴定项目中有毒物质的含量标准不完善,对于危险废物鉴定标准中某些元素的测定(如氟化钠、氟化锌)没有达到测定有毒物质的水平。必须按分子量测量非极性氟和非极性氰化物的值来转换,但该方法的精度较低,参考意义尚待探讨。

5.3 危险废物名录存在的问题

5.3.1 有些危险废物的分类过于笼统

在拟定危险废物清单的过程中,为了避免危险废物来源的遗漏,将非危险固体废物列入危险废物清单中,给具体的环境管理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难和争议。

5.3.2 管理体系和目录更新的基本指导原则不完善

有些新的危险废物不能根据危险废物的类别来确定。新方法和技术的不断引进,使一些固体废物的性质发生了变化,因此,它们在鉴定的过程中只能作为危险废物处理,造成社会和经济资源的消耗。

5.3.3 目录没有及时更新

危险废物的种类和编码很难确定。

5.4 危险废物鉴别程序有待优化

目前危险废物鉴别程序存在流程长、成本高、流程复杂等缺点,企业和管理部门难以识别。建议缩短鉴别周期,降低成本,对鉴别方法进行适当的分类。对于在样品生产过程中需要鉴别的企业,可以在样品生产达到运行负荷的75%后进行鉴别,而不是在生产完成后进行鉴别。

6 强化危险废物鉴别的建议

6.1 强化鉴别机构监管

建立危险废物评价机制,加强对危险废物评价的监管,配合制定危险废物评价设施准入标准。不符合技术认证要求或者有严重缺陷的,认证机关应当降低认证等级,如果在规定时间内低于一定水平,将被迫退出认证市场,以优化专家组的工作,清理认证市场,确保危险废物有序有效识别。

6.2 强化鉴别过程监管

危险废物识别程序受危险废物识别标准和规范的限制。首先检查源,如果危险废物的标识没有解释,为了节省费用,识别申请不能被批准。其次,启动检查程序,如果确实需要鉴定,必须严格按照鉴定制度的步骤和整个过程来确定,必须进行现场取样和仔细鉴定,以确保结论的准确性。最后,建立验证和调查体系以确保鉴定结果的准确性。环境部门组织各区、市的专家进行专家论证和调查会议。经论证后作出评价决定,报上级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6.3 完善鉴别结果运用

为改变一企一鉴、一废一鉴的现象,由环境主管部门负责审查、批准或报送,并必须充分证明该行业或工艺的鉴定结果是否具有普遍性,是否可以作为管辖范围内同一行业、工艺、原辅材料和产品产生的固体废物分析的日常管理标准,由环境主管部门批准或者报环境主管部门备案管理备查。

6.4 加强危险废物鉴别能力建设

在国家和省级危险废物处置技术支持单位或环境监测机构的基础上,建立危险废物鉴定和分析的标准和质量实验室,加强危险废物检测和分析方面的技术能力和培训。确定危险废物识别设施选择的标准和条件,鼓励有资质的第三方提交、审核危险废物清单。建立省级非营利性危险废物鉴定实验室,定期对鉴定结果进行复核,确保鉴定结果的可靠性和准确性。

6.5 健全危险废物鉴定工作机制,建立区域性危险废物鉴别委员会,提高其可操作性

根据危险废物处置的特点,需要全面完善有效的核查程序,这不仅有利于危险废物的评价和分类,也有利于废物管理和处置。对推进环境部门改革有异议的,根据国家危险废物清单的结果和确定标准,建立区域危险废物鉴定委员会,组织专业鉴别,建立通用的危险废物鉴别核查体系,进行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鉴别和处置,提高不同规范标准的操作能力。

6.6 研发危险废物快速初筛技术,满足危险废物应急管理要求

在快速生物技术分析的基础上,建立了危险废物快速生物毒性筛选方法。同时开展危险废物快速分析方法质量保证与控制,对生物毒性理化工程和快速初筛技术进行研究,加强危险废物处理和应急监测技术援助,为司法机关审查危险废物污染案件提供专业技术支持,有效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依法严惩危险废物违法行为。

6.7 加强危险废物鉴别技术方法研究,提高其针对性和适用性

6.7.1 研究危险废物鉴别采样技术,解决样品的代表性问题

开发快速检测设备、现场取证设备和现场保护设备,以及一种简单、有代表性的现场取样、测量和评价方法。应根据固体废弃物的数量获得最少的代表性样品数量,从而缩短鉴定周期,降低鉴定成本。

6.7.2 细分危险废物鉴别分析体系,提高方法标准的针对性

目前,我国危险废物数量多,行业广泛,根据工业生产和处置固体废物的分类,仔细检查毒性和特殊废物,定义不同类型的具有特征预处理的固体废物并提出有针对性的质量保证。逐步引进危险废物特性检测、监测和分析系统,允许生态环境部等具有资质的监测机构为危险废物监测提供技术支持,全面执行危险废物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6.7.3 加强危险废物鉴别质量保证及控制研究,保证鉴别分析的准确性

目前,我国危险废物识别标准、方法和分析影响了识别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特别是缺乏对有机物保险和质量控制的要求。对保险条款及相关质量控制标准进行分类修订,使相关分析人员能够看到并分析不同标准实施中评价结果的准确性,降低危险废物识别的不确定性。

6.8 制定危险废物鉴别应急监测预案

在紧急情况下,应定期监测危险废物。审查应急控制的制度安排、应急程序、相关具体需求和培训,特别是根据相关具体需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监测计划。

6.9 加强固体废物对人体健康危害评价研究

污染物爆炸、可疑危险废物、人类健康风险评估、风险说明、生物和环境风险评估、具体废物监测和评估指标以及使用适当的环境影响模型来评估对人类健康的影响。评估结果可作为各种风险评估的依据,如特殊废物的识别、特殊废物的清除和处置、废物转移许可证等。

7 危险废物鉴别监测与处理的有效建议

7.1 建立危险废物鉴别机制,提高危险废物初筛效率

鉴于上述情况和问题,应建立废物识别和监测机制以及相关的特殊服务。应改善特定废物的识别,以保证危险废物鉴别过程的完整性。各种危险废物应该更好地分类。

7.2 制定综合利用制度,提高危险废物处理率

针对上述情况和问题,各种危险废物的监测方法、处理方法,根据实际情况和具体用途确定。建立危险废物综合管理体系,提高处置效率。目前,危险废物的处理主要集中在金属、废油和有机溶剂的处理上,为了降低危险废物处置的风险,采用了各种中和、回收、沉淀和分离程序。但现阶段危险废物处理效率低,整体发展速度慢,没有回收机制,有必要提出危险废物污染问题,促进我国危险废物鉴定与处理体系的建立与发展。

7.3 灵活运用多种处理技术,避免污染生态环境

针对上述情况和危险废物的发现,工人应采用不同的技术,灵活有效处理危险废物,避免环境污染。

7.3.1 废弃物处理技术的灵活应用

在进入垃圾填埋场处置前,应当对危险废物的种类进行分析和混合,避免污染土壤和水。

7.3.2 合理利用灌注技术处理危险废物

将危险废物注入地下透水岩层,减少其对环境的不利影响,保证废弃物与岩层的相容性,提高处理效率[3]。

7.4 科学布局危险废物处置企业,消除转移壁垒

充分考虑区域差异和中国区域产业结构,根据不同地区危险废物的性质和数量,要科学、统一建设危险废物处置企业,减少危险废物转移障碍,应充分考虑就近原则,合理配置危险废物处置企业,推广区域协同处理方式,实现资源利用最大化。

7.5 加强厂址选择的合理性

危险废物处理有或多或少的危害,因此,在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中,有必要加强选址的合理性。在选址时,应详细了解当地的环境保护制度,确保满足当地实际的发展需要,充分考虑对居住区、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景观等生态敏感区的影响,并适当确定保护距离[4]。

7.6 加强危险废物处置过程中的污染防治措施

二次污染控制的好坏对危险废物的处理效果有一定的影响,无论危险废物的种类如何,都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处理,同时避免处置工艺选择不当、环保措施不到位、监管措施不规范等造成的二次污染。

7.7 加强监督管理

严格执行各级环境保护部门的监测和污染防治任务,将危险废物的处理作为当地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指标。完善危险废物管理,统一危险废物收集、储存、转移、处置,并承担具体责任。

8 结语

环境突发事件中危险废物的鉴定是危险废物管理的基础和核心,如果危险废物处置存在疏漏,将对人类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相对风险,并对环境造成重大破坏。在实际的鉴定过程中,我国在危险废物的检测方面还存在许多不足,目前,这种情况已经引起了相关部门的重视,加快落实法院关于环境突发事件危险废物认定的判决,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鉴别危险废物的能力以及速度,进而为人们的安全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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