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亮通
(广东惠州市惠阳区环境技术中心,广东 惠州 516211)
当今社会人们对环境保护工作越来越关注,污染场地土壤环境的管理和修复是环境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我国城市化发展进程的不断加快和产业结构的调整,土壤污染一直是一个必须面对的问题,如笔者所在地区,2020年安全利用类(二类)耕地总面积为17 124亩,其中实施安全利用措施326亩,替代种植14 188亩,休耕168亩,改变用途区1 517亩。仅一个地区的数据,就说明污染地块的修复和再用是一个重大的问题,因此,应尽快找到科学有效的土壤环境管理和污染场地的修复对策。
我国污染场地土壤环境问题越来越严重的原因是以前的环境管理工作主要集中在空气污染和水环境污染管理上,而没有重视土壤污染。由于长期积累,受污染地区的土壤环境问题变得越来越严重,这给当前污染场地的土壤清理工作带来了更大的挑战。在城市化进程逐步发展的基础上,土壤环境的修复已成为当务之急。分析受污染场地的土壤环境,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改善土壤环境,已成为当前环境管理工作的重点内容[1]。
当前我国的农业用地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每年有超过1 000万吨的谷物污染超标。重金属、农药、邻苯二甲酸盐、抗生素等和有机污染问题,会同时发生多种污染源、污染途径和污染物,使土壤复合或混合污染区域向各个方向扩展和发展。
工业污染场地,尤其是由于大城市的转让或搬迁而被化学、冶金、钢铁、轻工、机械等工业企业占用的场地,随着许多城市工业区转变为公共场地或居民区的绿地和娱乐休闲区,越来越多地发现了可能的土壤污染问题,并且对居民生活环境和身体健康存在着明显影响或潜在风险。
自然资源的开发、熔化和加工造成了严重的生态和环境破坏。此外,一些矿区受到重金属、有机污染物、酸和其他复杂污染物的污染,造成了严重破坏,石油产品也含有石油污染的土壤。在我国,土壤结构特征的变化、植被的破坏、群落微生物的变化、土壤酶活性的降低、水质污染等,严重损害了土地利用功能,并造成环境风险和生态健康问题。
目前,我国的环境管理部门很少公开土壤测试数据的结果。除了土壤污染外,我国许多污染场地目前的环境管理进展也还没有公开具体信息。公众很难了解到污染场地环境管理的具体情况,参与程度不高,相应的责任感也很低。信息公开程度低很容易导致缺乏相应的监督机制。
污染场地管理的最大挑战是土壤污染,而在目前确定污染土壤的标准正在不断探索中。
(1)当前的质量标准侧重于重金属污染物,并且不包含有机污染物。
(2)尚未充分考虑复杂污染的情况。越来越多的研究表明,自然界的污染不是由特定的因素或特定的化学物质主导,而是会有其他污染物,即复合污染。仅考虑一个因素,就不能真正反映土壤污染,也不能建立科学合理的修复计划。
(3)缺乏法律监督管理。例如目前污染的界定标准不明确,污染场地的环境管理程序不规范,管理依据的不完善都将不可避免地导致对污染场地环境管理的不当实施和监督。
目前污染管理的重中之重是污染场地的修复。如今,环境管理部门大多进行简单的现场检查以执行简单的指标,这些指标尚未达到环境管理目标,并且仍然存在潜在的安全隐患。因此,修复污染的场地以防止污染恶化并消除隐患是环境管理的主要因素。但是,随着目前工业的快速发展,土壤中污染物的组成越来越复杂,其处理进程远远落后于污染率。
污染场地需要投入大量资金进行修复,但是未受到足够的重视。投资不足,从而导致对许多后续维护工作的管理、执行不充分。特别是在采购环境修复设备、培训和人力资源方面,资金的缺乏对污染场地的环境管理造成了明显的限制。环境管理的成本难以应对污染场地的增加。
首先,对当前的《土壤环境质量标准》进行深入的改进和优化。修补参考值过于统一、污染物相对较少、没有全面的重金属形态等。应根据土壤的类型和功能,分配不同的土壤环境质量标准来补充污染物标准。
二是建立污染场地应急管理系统,建立污染场地土壤环境管理信息化体系,健全基础数据库,建立监控系统、预警系统、部门与地区之间的应急系统,部门与地区之间的协调与合作机制,建立应急机构并演练事故预案,以尽可能防止和减少土壤污染事故及其造成的损失。
为污染场地管理建立一套系统全面的法规以及污染场地土壤环境管理体系和机制,保障污染场地的土壤净化工作。例如,保证法律法规的《土壤污染防治法》的建设,为申报、调查、预防、处理、财务担保和追究污染场地的责任提供了明确的法律和政策基础,在污染场地的处理中起着重要的作用[2]。
土壤修复一般包括生物修复、物理修复和化学修复三类方法。由于土壤污染的复杂性,有时需要采用多种技术。如国际上普遍认可的耕地土壤重金属清除技术,是利用能够从土壤中大量吸收重金属、并将其富集于植物地上部分的特殊植物,通过收割植物地上部分的方式逐年清除土壤中的重金属。建议通过重点分析一些严重污染的区域,研究特殊植物(如羊齿类铁角蕨属植物对土壤重金属有较强的吸收聚集能力,对镉的吸收率可达到10%)净化效果对比,得出最佳的净化技术路线和规格。并通过重金属污染源分析、污染过程分析,研究周边污染土壤的物化和生物修复技术体系,通过工程规模的示范验证,改进土壤净化技术。
加强土壤污染防治体制建设工作,健全生态环境与农业、自然资源部门的土壤环境监管联动机制:一是加强土壤污染源头控制,强化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规范化管理。二是强化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生态环境部门会同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对土地征收、收回、收购以及转让、改变用途等环节进行监管;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要求纳入土地供应管理和城乡规划工作,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时,充分考虑建设用地地块的环境风险,并征求生态环境部门意见,合理规划土地用途[3]。三是共享污染地块信息,生态环境、农业、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通过污染地块信息系统,实现污染地块信息共享。
在改善受污染场地的土壤环境问题时,相关区域不仅应监管修复过程,而且还应显示修复结果并披露相关检测数据信息,以供其他区域更好地执行修复操作时提供参考。
由于土壤环境管理和受污染地区的修复需要大量资金,因此筹资也更为重要。要提高财政安全,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首先,受污染的地方政府详细分析预算资金,根据污染状况,增加资金比例。其次,需要应用市场原理,因为污染土壤可以在修复后用于许多行业,充分利用“谁控制谁受益”的原则,以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并利用他们的资金进行修复,减少资金不足的问题。第三,地方政府应当提出土壤管理和修复的优惠政策,根据当地情况制定优惠措施,鼓励相关公司投资,支持发展。
土地是国家最基本的资源,是特定地区的资源、环境、人口、生产、建筑和经济的基本载体,是人类生存和发展必不可少的物质基础。当前,随着经济发展的持续增长,必须意识到要面对严重的土壤污染和环境退化问题,而为了有效地改善土壤环境,有必要仔细分析污染场地土壤环境的管理和修复中存在的问题。随着当今社会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视和人们对环境保护认知的提高,受污染地区的土壤环境问题将引起越来越多的关注。因此,必须加强对污染场地土壤环境管理与修复的重视和监督,严密分析污染场地土壤环境的状况,并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合理可行的管理和修复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