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跃辉
(责任编辑 胡秀荣)
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要结合当地特点和行业恢复情况,把握好政策时度效,保持政策连续性、稳定性、可持续性,在政策操作上要控制好节奏和力度,协调解决政策落实过程中的难点、堵点问题,确保政策有效传导至市场主体,切实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以更好地促进中国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
2021年12月8日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必须看到我国经济发展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强调“要继续面向市场主体实施新的减税降费,帮助他们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减负纾困、恢复发展”。从今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可看出,继续实施稳健有效的宏观政策、抓好“六稳六保”、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强化科技创新的核心地位、稳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等是2022年经济工作的重点,而切实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则是其中抓好“六稳六保”政策的重中之重。
2020年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既是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一次大考,也是对中国经济韧性和质量的一块“试金石”。应当看到,疫情已经对宏观经济运行产生巨大影响,服务行业和众多市场主体受到较大冲击。我们估计,疫情对经济运行的影响还会持续,主要体现在加剧工业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延缓投资项目建设进度、抑制内外商务经贸活动、加大就业压力等方面。
国家统计局的数据表明,2021年前三季度,我国GDP同比增长速度达到了9.8%,预计全年经济增长也会保持在这一水平,成绩来之不易。但不可否认,这一数据是与2020年同期相比较而言的,去年第一季度,中国经济增速比同期下降6.8%。这也表明,这次疫情对中国经济的冲击,远远超过改革开放以来任何一次事件对经济的负面影响,当然包括2008年的国际金融危机。虽然2020年中国经济增长由负转正,2021年我们预计会交上一份令人民满意的“答卷”。但不得不承认,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前所未有,餐饮航空、旅游、娱乐、零售等严重依赖线下的服务业都受到严重冲击,众多市场主体尤其是中小企业主体,遇到的经营困难前所未有。
在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和外部需求疲软的大背景下,加上中美贸易摩擦等非经济因素,国内主要能源、原材料价格高位波动并向下游传导,中小企业的生产要素保障持续吃紧,企业融资、用工成本增加,给企业生产经营造成很大困难,不同行业、不同企业之间出现明显分化。尤其是一些东部沿海的中低端制造型企业,完成技术改造、节能减排、淘汰落后产能等任务十分繁重,企业经营举步维艰。2020年,由清华、北大联合调研995家中小企业的现金流情况报告亦显示,企业现金流维持期限仅在1个月以内的企业占比超过30%,维持期限在6个月以上的企业不到10%,中小型企业整体预期低于大中型企业。
切实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一方面,市场主体自身要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适应更加严峻的宏观经济形势;另一方面,各级政府要有为有序地为市场主体纾困解难提供有效的政策保障。具体来看,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加强普惠金融服务。中央经济工作工作会议明确指出:“加大对实体经济融资支持力度,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增量、扩面、降价。”金融是为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的最重要活水。我们要鼓励金融机构继续落实好再贷款、再贴现、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和信用贷款等政策,研发适合中小微企业特点的小额度、短期限、多频次、快放款、轻担保的专项融资产品。进一步鼓励金融机构与各地融资担保机构合作,进一步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增信作用,创新适合“首贷户”等业务的金融产品。支持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发行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鼓励各类金融机构根据自身风险管控能力,对市场主体不盲目惜贷、抽贷、断贷、压贷,积极通过展期、续贷等多种方式加大融资支持,满足企业持续经营的合理资金需求。通过积极搭建平台、组织专项活动等方式,广泛开展政银企对接。
第二,推进减税降费直达快享。根据各类市场主体的实际需求,可以综合运用线上线下渠道,广泛及时宣传解读国家税收优惠政策。进一步巩固拓展“非接触式”办税服务,大力推进网上办、掌上办,为企业提供便利化服务。各地财政、税务和国库部门需要密切合作,财政部门加强统筹,及时保障退库资金到位,确保申请留抵退税企业按规定及时获得退税款。此外,各地商务、税务部门要更加注重会同相关部门加大宣传指导力度,积极引导企业加快出口退税全环节办理速度、减少单证收集整理时间。各地税务部门要加快出口退税进度,将办理正常出口退税的平均时间进一步压缩。
第三,加大对生产要素的保障力度。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当地疫情防控总体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分类施策,全力保障市场主体的各类生产要素需求。特别是要会同有关部门帮助企业协调解决职工返岗、原材料供应、物资运输以及口罩等防控物资保障等难题,指导企业开展生产自救。同时,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推动对疫情期间中小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的用电、用水、用气,实施阶段性缓缴费用,缓缴期间实行“欠费不停供”措施,加大对市场主体的用工保障力度。
第四,发挥专项资金引导作用。在新冠肺炎疫情的冲击之下,外贸市场主体的经营状况分化严重。我们要鼓励外贸市场主体合理利用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为外资外贸市场主体提供业务培训、风险防范与应对、海外资信调查、外资投资指引等公共服务,优化贸易方式、营商环境和外向型产业布局。更好地支持外贸市场主体参加线上线下展会,开拓国内国际市场,帮助企业纾困解难,巩固外经贸恢复基础。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引导外经贸市场主体树立汇率风险中性理念,做好汇率风险管理。此外,我们要鼓励按规定利用服务业发展资金支持农产品零售网点,增强网点便民惠民服务能力,完善供应链末端公益功能,助力相关线下零售企业克服疫情影响,加快复苏,服务民生,保障市场供应。
面对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要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结合当地特点和行业恢复情况,把握好政策时度效,保持政策连续性、稳定性、可持续性,在政策操作上要控制好节奏和力度,协调解决政策落实过程中的难点、堵点问题,确保政策有效传导至市场主体,切实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以更好地促进中国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