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文化振兴的现实难题及其应对

2021-11-29 02:43李三辉
关键词:农村建设文化

李三辉

(河南省社会科学院,河南郑州,450000)

一、研究缘起与文献综述

在我国悠久的历史长河中,乡村始终占据重要地位,乡村文化是中国文化的内核基础和标志。乡村文化作为乡村社会的精神纽带,曾在传统社会治理中发挥过巨大作用,它辐射乡村生活的各个方面。考究乡村文化的“历时”和“现时”,不可否认的是,一段时期以来,“衰落”已成为乡村文化的当下生存状态和客观事实[1]。乡村文化的日益衰落并不意味着其丧失了存在基础、丢失了社会功能,相反,新形势下如何挖掘社会治理的文化可能,繁荣兴盛乡村文化或可成为推进乡村发展的一个路径考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步入新时代,中国乡村社会发展也由十九大提出乡村振兴战略而进入新阶段,乡村振兴成为现代乡村社会结构转换、乡村治理发展、乡村社会形态塑造的主推力[2]。“乡风文明、治理有效”是乡村振兴的总体性目标,推动乡村文化振兴是乡村振兴的必然要求,因为文化是社会发展的软性保障,是衡量一个社会发展质量的灵魂指标。

文化治理功用的发挥对推进新时代乡村治理至关重要,也是我国当前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健全乡村治理体系、提升乡村治理能力的基本渠道。作为拥有悠久农耕文明和广阔农村地域的大国,中国社会学对乡村文化保持着持续研究,如今乡村文化面临着衰落的事实和急需振兴的时代要求,关于乡村文化建设的讨论也从未停止。一是乡村文化意蕴被学界充分论述(梁簌溟,1949;费孝通,1998;孙庆忠,2009;赵旭东等,2017)。虽然乡村文化的定义没有被统一,但乡村文化、乡土文化、农村文化和村落文化往往互称互指。综合来看,乡村文化包含两个层面:其一,是在乡村基本空间上形成的自然生态景观及日常生存生活方式;其二,是一种历时性的文化系统,包括作为主体的乡村传统文化和伴随时代变迁而形成的乡村现代文化。二是乡村文化与乡村治理研究。有学者认为与时传承的道德伦理、习俗和文化,超越了经济与政治,是构筑中国乡村治理的内在基础(王铭铭,1997;肖唐镖,2010)。因此,一些学者试图通过加强乡村文化建设来推进乡村治理,整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拓展新型乡村文化,探寻乡村治理的文化路径(张英魁,2009;赵霞,2011;季中扬,2012;沈妉,2013;范和生,2017)。三是时空变迁下的乡村文化,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的社会巨变给乡村文化带来了显著影响。乡村文化在近代开始大步走向衰落,新中国成立后乡村文化建设得到一定恢复,伴随着改革开放40年来的制度安排,乡村文化经历了“城乡对立阶段的衰落—城乡统筹阶段的变异—城乡融合发展的自觉”的时代变迁。现代化进程中的乡村文化,一方面遭到“破坏有余”而“重建不够”的历史命运,乡村文化趋向边缘化;另一方面,社会变迁和国家政策的调整左右着乡村文化走势,农村文化与城市文化、现代文化融合互动,特别是当前乡村振兴战略又强调繁荣兴盛农村文化(沈小勇,2009;朱霞,2015;赵旭东,2018;高静、王志章,2019)。四是多维度探索乡村文化建设路径。有些学者主张从价值重建入手,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指引乡村文化建设,建立乡村文化与城市文化的“互哺”机制、对传统乡村文化进行再认同,建立健全相关乡村文化法律制度以重建乡村文化自信(张英魁,2009;欧阳雪梅,2018;赵霞,2011;胡元蛟,2019)。有些学者认为需重塑乡村文化主体,促进新型乡绅阶层产生,培育、挖掘乡土文化人才,培育乡贤文化,以政府、社会、农民群众的合力,推动乡村文化振兴(季中扬,2012;杨军,2015;萧子扬,2018;冯俊锋,2018)。有些学者表示要加强乡村文化的传承创新,坚持先进文化引领,在文化创新中凸显乡村文化个性,传承创新乡村文化以推进农村新文化建设(沈妉,2013;刘年艳,2017)。有些学者主张结合治理视角振兴乡村文化,重构乡村文化再生空间与内聚功能,从聚人气、兴产业、促建设、强教育、育组织五方面着手,通过优化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完善农耕文化传承体系、建构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创新乡村文化治理体系,为乡村振兴提供文化推力(李国江,2019;吴理财,2019;王志章,2019)。

既有的乡村文化建设研究讨论具有很高的学术价值,但总体上来看,专门探讨乡村文化振兴的研究成果还不够丰富,多是将其作为乡村振兴的一个基本内容来释义,至于乡村文化建设的基本目标、面临的困境以及如何实现文化振兴则尚未展开深入探索。鉴于此,我们将在乡村振兴和城乡融合发展的大背景下,聚焦时代变迁对文化建设的新要求,以乡村文化振兴面临的基本问题为抓手,改变“城市=先进、乡村=落后”的思维定势[3],重新认识和挖掘乡村文化价值,激发优秀乡村文化的时代活力,在此基础上探寻乡村文化振兴策略,以文化繁荣助推乡村振兴和社会发展。

二、乡村文化振兴面临的现实问题

伴随时代变迁,农村社会形态和社会结构已发生颠覆性调整,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的社会巨变给乡村文化带来了深刻影响。一方面,新的生产关系、社会关系、社会风气在顺势而生,乡村文化的形式和内容在“大流动社会”中不断被塑就;另一方面,社会变迁下的乡村社会边缘化、乡村文化虚化、乡村价值空心化现象趋于严重,乡村治理中的文化衰败、文化失序问题不断凸显,乡村社会凝聚力、认同度日显低下。[4]分析来看,当前乡村振兴中的文化建设面临着以下五方面的现实困境。

(一)城乡文化发展不平衡问题突出

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并进一步用“坚持城乡融合发展”明晰了乡村发展思路。不管是城市化进程、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新型城镇化,还是实施新农村建设、乡村振兴战略,党和国家以及社会各界都在不断地探寻如何协调城乡之间的发展关系、缩小城乡间的发展差距、寻求城乡间共建互促。事实上,在国家统筹发展的大背景下,畅通城乡要素自由流通的渠道,密切城乡间人才、资源、文化等的有机联系,在互促互融中共建城乡美好生活,不断走向城乡融合发展是推进新时代乡村振兴的重大途径。令人遗憾的是,当前城乡发展不均衡、不协调、不充分的问题依然是我国发展进程中的重大现实性命题,其在乡村文化层面的暴露更加明显,不仅表现在城乡文化对比中的不平衡,如城市文明冲击乡土文明、乡村文化衰落、乡土文化有边缘化趋势,还体现在乡村内部发展的不平衡性,不同地区的乡村文化呈现迥异的形态走势。[5]现代化进程中的文化话语体系已发生了颠覆性的变化,传统文化慢慢让位于现代文明,乡土文化渐渐弱化于城市文化,而且随着时代车轮的滚滚向前,似乎乡村文化对现实的解释力越来越弱,从文化体系的核心位置滑落至边缘。城乡文化话语地位强弱的构筑基础是城乡间的发展程度差异,更确切地说是城乡文化发展的结构性不平衡,这一不平衡、不协调问题是城乡融合发展必须解决的问题,也是当前农村地区仍占较大比重、乡村文化仍具显著功用的客观事实所需正视的重大文化发展问题。

(二)乡村文化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水平还比较低

从整体上看,相较于城市地区,社会变迁中的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配套都比较滞后,这也必然涉及到乡村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如图书馆、文体活动中心等,尤其是大数据时代下的前沿性公共文化网络基础设施更是尚处起步阶段甚至是还未起步。乡村数字图书馆、网络教育中心、互联网+文旅,等等,只在个别地区或个别典型村镇零星展开,乡村公共文化服务建设任重道远。这直接造成乡村公共文化的供给短缺。与乡村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欠缺相对应的是农村地区文化产业发展活力不足,一方面受制于乡村基本文化设施的严重不足和新兴文化设施薄弱;另一方面,政府在乡村文化发展政策出台、机制保障上也稍显着力不够,相对于发展经济,地方对文化建设领域的重视度明显较低,对文化发展的认知上站位不高,农村文化市场发展氛围不浓。[6]

(三)传承弘扬乡村优秀文化困境重重

伴随着时代变迁和城市化建设的快速推进,城乡间的人口流动日益频繁,“空心村”现象也急剧增多,人口流失带给乡村社会的冲击是毁灭性的,一些村落在空心化中走向消亡。在不断空心化的农村地区,乡村文化的传承、弘扬、保护、发展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威胁,更为严重的是,乡村优秀传统文化的“空”则意味着给其他文化形式“填充补位”提供了机会,这就带来了一些不良文化、低俗风气在广大农村地区的侵入蔓延,乡风文明不断遭遇冲击,农村地区的道德文明建设时常遭受外界质疑。首先,农村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正面临着难以为继的境遇,其最重要的原因是文化传承主体缺失,如代际传承人、文化专业人才的缺位。一方面农村地区有大量非物质文化遗产需要传承接续,但其“文化传承人”普遍面临断层处境,一些传统文化的延续难以维持;另一方面是乡村传统文化再生产缺乏创新引领主体,缺少文化专业人才支撑。其次,农村传统文化面临失序危机,表现在日渐凋零的乡风民俗和文化礼仪形式、礼治式微下的乡村内部治理秩序难支、乡绅日常治理的文化形式消退、多元价值下的传统文化秩序与现代文化调和。再次,农村传统文化面临功能退化危机,主要表现在文化治理功能的弱化上,民风仪俗、习惯规约、道德伦理等乡村治理力量的发挥越来越弱,乡村文化共同体在逐渐消解,乡村社会凝结度和集体意识骤降。[7]

(四)乡村法治文化建设仍是短板

法治精神是现代社会秩序的主要支撑,推进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必须重视农村法治建设,而增强乡村法治文化、提升乡村治理法治化,也是保障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的基本要件。从实践上看,虽然当前农村治理中的基本法律体系已经建立,但法规之外的文化惯习、权力、人情、关系、非理性情绪等因素仍然充斥于日常生活,且滞后于现代化社会发展进程,相悖于社会文明目标,民众法治规范意识还需加强。新形势下的农村社会治理绕不开依法治理,必须坚持法治为本,不断改进治理理念、优化治理方式、补齐农村社会治理的法治化短板。一是要不断完善农村法律法规体系,强化法治在合规权益维护、市场秩序运行、生产生活开展、环境优化治理、社会风险矛盾化解等方面的权威地位。二是要解决好法治缺失下的规则不约、秩序不制问题,具体表现在:基层干部的“官本位”观念仍然根深蒂固,任性用权、人治思维依然严重,基层干部的法治意识仍旧不强;农村普法力度不足,民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素养还普遍不高;制度化监督制约机制不完善和监督效度难保证,限制了乡村法治的深度和广度。[8]

(五)乡村文化人才队伍力量不足

事在人为、事靠人为,人才力量不足是当前乡村振兴战略推进、乡村文化建设的最大问题。正如前文所述,“空心化”趋势下的乡村人口流失问题严重,随之相伴的是乡村青壮人员减少、乡村能人出走,可以说,缺人尤其是缺人才是乡村社会发展中最沉重的路障。乡村文化振兴事业,一方面遭受着社会流动大背景下的人员力量不足、人才支撑乏力的困境;另一方面也面临着对乡村村民资源挖掘整合不够的问题。文化的发展规律不同于其他,只有贴合民众生活、契合村民兴趣的文化形式,才能唤起村民参与的积极性和热情,真正发挥出村民主体力量。推进乡村文化建设必须要认清村民这一主体的作用地位,引导广大民众传承和弘扬乡村优秀文化,树立起文化自信,重新认识乡村文化价值,不断增强村民创新文化形式的自觉性,丰富乡村文化生活,营造乡村文化繁荣发展的环境氛围。

三、乡村文化振兴的实现思路

新形势下,乡村振兴战略彻底吹响了乡村社会总体性建设的奋进号角,乡风文明也成为乡村文化振兴的总体性导向,而其又可遵照乡村振兴图景和时下现实细分出具体的乡村文化建设目标。目标引导行动,乡村振兴下的文化振兴即是从文化领域入手,坚定乡村文化自信,重新认识和挖掘乡村文化价值,弘扬农村优秀传统文化,引导农民树立文化自信与文化自觉,推动形成新时代乡村文化,以文化繁荣助推乡村全面振兴[9]。为凝聚起乡村振兴的精神力量,乡村文化建设必需着眼于乡村文化发展中的现实问题,最大程度地发挥村民的主体性作用,转变城市文明等于先进文化、乡村文化是落后陋习代表的狭隘偏见,重新认识和挖掘乡村文化价值,引导农民树立文化自信与文化自觉,推动形成新时代乡村文化,以文化繁荣助推乡村全面振兴。基于此,可以思考从以下几大方面着手。

第一,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乡村文化建设的思想指引力。毋庸置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当代中国价值、时代精神的凝练表达,它从整体性上集结了国家、社会、公民等不同层面的价值追求。时下,我们奋力开展的乡村文化建设,不论是从民众教育、思想理念,还是伦理道德、精神文明建设,都是囊括在中国价值体系中的文化行动,试图构建和丰富的是中华文化、中国精神和中国力量,最终为维持国家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精神支撑。

第二,持续推进乡村思想道德建设。挖掘和开发农村传统道德文化资源,提炼转化传统文化中蕴含的价值信念、思想情感、道德规范,培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为乡村振兴营造良好的文化环境。构建新乡贤阶层,发挥“道德权威”在乡村生活秩序维持中的重要作用。大力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延续和强化互帮互助、向上向善的乡村社会传统风尚,同时结合新时代农村精神文明建设,“速”“质”共进农村志愿服务事业,改善乡民气质风貌,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

第三,保护并传承乡村优秀文化。要立足我国乡村发展实际,做好优秀传统文化资源的保护与传承,在守护文明的原则下辩证地对待乡村文明与现代文化,结合时代变迁和现实逻辑推进传统文化形式的创新和创造,追求不拘泥于形式的文化精神弘扬。从文化载体的实物保存保护上,可以有计划地开展传统文化村落的复兴行动、传承非遗技艺民俗行动等。从非物质遗产文化的传承上,可以用文旅产业的形式来激活民俗风情、礼仪文化、技能技艺等内容的弘扬,在县域发展、村镇发展中有意识地整合当地的特色传统文化资源,在发展中保护文化,在文化繁荣中助推发展[10]。

第四,大力践行乡风文明建设新行动。传统社会中优良乡风、道德家风、文明民风一直都被看作乡村社会有效自治运转的“重要法宝”。虽然随着时代变迁,中国农村社会的经济基础、文化氛围、环境境况都发生了深刻变化,但厚重的中华农耕文明所孕育的思想价值、人文精神、道德情怀仍然可以在当代发挥出巨大的文化哺育、秩序治理作用。要结合时代新风塑造的新要求,因地制宜地开展“传家训、立家规、扬家风”行动,从民生之需有序谋划移风易俗的阶段性扩展,增强民众践行新风正气的自觉性和有效性[11]。围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推进“文明村镇”“道德模范”等文明评选活动的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做好基层文明创建工作、营造文明新风氛围,以榜样力量引领道德风尚,充分发挥党员、干部、新乡贤的头雁作用。加强全社会对弘扬时代新风的宣传、对不良风气行为的曝光监督。

第五,注重培育乡村公共文化空间。公共文化空间是兼具地理属性和社会意义的统合体,它既包括居民日常生活世界的文化社交场所、文化活动载体,也是民众凝聚文化共识和寻求文化归属的公共精神空间。在公共文化载体上,要围绕村民日常文化生活需求,既做好文化广场、图书馆、文化站等福利性公共文化服务,又要注重引导集市、宗教场所、“桥头”“村头大树”等形式的传统公共空间的培育;在乡村秩序维持上,要以培育乡村文化精神为纽带积极地构筑新型公共文化空间,引导乡村公共文化空间的时代转向,发挥非正式议事空间的治理日常,推动乡村基层矛盾纠纷化解。[12]

第六,培育乡村“三治”文化以助推乡村治理。治理有效是乡村振兴展开和推进的社会基础。直面加速变动的乡村社会结构、文化生态变迁,必须推进新形势下的乡村社会治理体系构建,加强自治、法治、德治三重力量协同。一是深化自治实践以稳固乡村民主政治制度和维系乡村自治文化传统;二是补齐法治文化短板以规约礼治衰退下的利益多元,增强新形势下民众的秩序意识和法治文化精神;三是强化德治建设以润化人心、挖掘优秀传统文化的治理回归,夯实社会善治的思想基础。[8]

第七,重视培育“文化能人”,深化文化人才队伍建设。推动乡村文化振兴,人才是关键,既要挖掘培育一批乡村本土文化人才,也要注意引进优秀人才来支撑乡村发展。一是实施人才培育工程,因地制定相关政策,在经费、技术、场地等方面支持民间文艺团体、民间艺人等向草根文化发展。二是科学规划文化人才的培训,针对不同层次的文化人才采取不同的培训形式、制定不同的培训计划,定期对乡村文化骨干、“三馆一站”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和能力提升培训,有侧重地做好“文化关键人”“技艺传承人”等各类关键人才的接续培养。三是做好文化人才招聘规划,招募更多专业性、贡献性、思想性的优秀文化人才到农村来搞活乡村文化,配齐建强乡村文化工作队伍。四是以更加灵活多样的保障方式来落实乡村文化人才的激励性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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